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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杨红博士的一篇论文的民族音乐学分析

时间:2024-05-04

张玉红 (山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041000)

对杨红博士的一篇论文的民族音乐学分析

张玉红 (山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041000)

本文通过对杨红博士的论文进行分析,指出其写作的民族音乐学思路和方法。在行文中,笔者认为很多的民族音乐学论文包括专著都贯穿了梅里亚姆的三分模式和赖斯的对梅氏模式的扩展和延伸的方法论。

杨红;论文;民族音乐学

杨红博士的论文《传统音乐文化的社会维护之典型范例——香港大众曲艺社的实地调查报告》,笔者认为是是一篇非常规范的民族音乐学论文。由于是民族音乐学方面的实地调查的论文,再加上中国民族音乐学者在调查音乐时,喜欢运用几个方法论,就先说一下民族音乐学的几个方法论思想。也是笔者在读很多博士论文时,作者必用的方法论思想,一个是民族音乐学的局内人与局外人的方法论,一个是梅里亚姆的“乐音——概念——行为”方法论,一个是赖斯在吸收梅里亚姆的三分模式和格尔兹“象征体系,是历史构成,社会扶持与个性运用得结果”由此而产生的新的三分模式,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很多经典论文,比如臧艺兵的《民歌与安魂》、吴凡的《阴阳鼓匠》等都贯穿的是这个模式。

一、文章第一部分模式的解析

梅里亚姆的模式简单,加强了和音乐有关的各种行为的创新性研究,其次,开始了对连接“行为”与“乐音本身”的方法的研究。之后,“对音乐的人类学研究”(布莱金1976年)即是尝试发现梅里亚姆各“分析层”之间的交点、因果关系或“同源关系”。

由于梅里亚姆的模式容易导致人们在理解音乐过程中的对音乐的认识、以及对音乐行为的研究,再加上梅里亚姆的模式过于简单,总是将作为音乐的一部分的人的行为与音乐无法紧密结合,缺少必要的联系,所以他的模式受到了另一位民族音乐学家赖斯的挑战。赖斯的模式——声音、概念和行为中的变化怎样有助于特定音乐的历史构成?社会力量怎样在音乐和非音乐领域中维持乐音结构、赎予它们意义和价值、并产生行为?在一特定的音乐文化中,个人在思想、行为和音乐中的变化范围如何?本模式中仍用梅里亚姆的分析层,但各层次之间互相联系的方式较之一元化地探求因果、同源关系则是更灵活多变、因而更易达到。而赖斯的模式,不仅是对梅氏模式的全盘接受,在接受的过程中也能去其糟粕,留其精华,展现了音乐学这门学科对历史这门学科的贡献,赖斯的模式尤其被很多的中国民族音乐学学者在做学术研究时,当作一种方法论使用,尤为可贵的是赖斯模式还重视对个人的音乐创造的重视,这也是民族音乐学学科一个很大的进步,从个体辐射到整体,从点到面,音乐的研究,更为细致和有说服力。通过这些模式,分析此篇论文,这篇论文就是集中阐释了香港庙街粤曲演唱的个案调查报告,音乐构成包括,大众曲艺社内部构成、表演风格,演出曲目及其作为生存环境的映射、维持以及参与构筑传统文化的功能,通过笔者无意求解而具有普适性的共通之路,而重在阐释地方社会的个性化历史。

大众曲艺社这一特殊的概念,伴随着具体生活穿越历史,也就是文章第一部分第二个小标题阐释的内容,走到了今天,它既反映了传统的规则,又带有鲜明的地方个性。这也是文章第一部分,笔者所看到的方法论。

二、文章第二部分的方法论

文章第二部分,民族音乐学的主位与客位,实际上是局内人与局外人的另一称呼,关于局内人与局外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局内人是音乐的使用者和创作者,对音乐的解释具有权威性、版权性的特点,而局外人,无外乎研究音乐的、聆听音乐的外来者,比如笔者曾经去山西洪洞聆听威风锣鼓,对于笔者而言,这些生于斯长于斯的敲打锣鼓的人就是局内人,而笔者作为研究者,也只能是局外人的角度。

文章调查采用的方法,实际上是田野工作中马力诺夫斯基的参与体验的分类,笔者说第一种方法对应为第一种即完全参与,第二种对应第四种,第三种第四种其实还是对应第四种的最后一种。

第五种方法是民族音乐学的比较法,也是一种方法论,诚如LEONARD MERER所说表象经常具有蒙蔽性,有可能在两种文化中使用同样的音形结构,但在不同文化中的当地人对于他们的解释却不尽相同。所以通过比较能探寻到表层背后的深层结构。比较的方法也尤为民族音乐学学者使用,通过音乐内部的比较,很多原本不清晰,不容易了解的事物,往往能得到完美的解决。

文章的第三部分关于女性角色的关注,其实在民族音乐学很多代表作,比如吴凡的、张振涛的专著中具有所涉及,在吴凡的专著中,女性角色具有一种被建构与反建构的特点,全书中对女性角色的关注,就像改论文对女性音乐的关注一样,让人对音乐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集体的记忆当中,个体对音乐的贡献也不容忽视,除此之外,对音乐的关注给人的启发不仅仅是性别的差异,还有很多更特殊的差异,等着学者们去挖掘,比如最近几年流行的仪式音乐,城市街头音乐,都体现了民族音乐学这门学科的丰富多彩性以及活泼性,她不是一门僵死的学科,就像人类历史一样,一直更新着。

三、文章的出彩之处

这篇文章的出彩之处可能就在于民族音乐学论文,尤其是中国的民族音乐学论文很多都是研究的仪式音乐,音乐的研究总会附属于礼的研究,并且往往这些文章深得民族音乐学学者的痴迷和喜欢,而此篇文章可以说是一种创新,创新之处就在于研究的是街头音乐文化,对于音乐的研究由上古之今的礼乐音乐文化形而上的研究,下至到对音乐的纯粹的俗乐研究,音乐纯粹是赏心的喜悦,记得笔者曾今读过《礼记·乐记》中子夏回答魏文侯的所问:“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卷。”子夏对曰:“郑音好滥淫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淫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这里实际上涉及到新乐与古乐的区分点,新乐与古乐实际上是两种不同性质、应用于不同场合的音乐。古乐是用于祭祀的非艺术类音乐,它有明确的使用目的,就是教化臣民遵从社会上的官序贵贱、尊卑长幼的秩序。此时的古乐是与同时进行的祭祀活动合为一体不可分割的。而香港街头音乐,从区分来看,可以说是新乐,它没有礼的要求,也没有各种框架的约素,音乐的演奏具有随意性和流动性特征,总之这篇论文是一篇值得一读的论文。

[1]王义彬.池州傩戏的心里疗伤作用.[J]中国音乐学,2008(2).

[2]罗小平.音乐价值三议[J].中国音乐学,1999(2).

[3]卓菲亚·丽莎.论音乐的特殊性[M].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

[4]萧梅.学术重镇—音乐研究所在20世纪中国民族音乐学实地考察中的作为.中国音乐学(季刊),2004(4).

[5]张玉红.民歌体验的价值思考—以河曲民歌为例.黄河之声,2014(15).

张玉红,山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4级研究生,民族音乐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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