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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干部监督“防火墙”

时间:2024-04-23

◎文/彭建伟

筑牢干部监督“防火墙”

◎文/彭建伟

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要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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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连市中山区委始终坚持以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在管理、识别和使用干部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责任清晰、措施有力、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

突出政策宣传,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2014年以来,中山区委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年度干部培训内容,每期培训班由区委组织部选派相关人员讲解干部工作的相关政策以及选拔任用干部的具体标准、程序等。截至目前,全区共举办17个班次25期培训班,累计培训2500余人次。在此基础上,全面揭开以往干部工作的神秘面纱,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把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及选人用人的标准、原则公布于众,自觉接受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突出监管重点,提升日常监管效能

中山区委突出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两个关键点,不断提升干部监督管理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在日常了解、综合研判工作中,注重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识别干部,通过调研了解、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等渠道,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群众口碑,及时收集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建立干部监督信息档案。在推荐提名工作中,采取实名推荐的办法。领导提名的,均形成书面记录,存入干部纪实档案库;以单位党委(党组)提名的,一律形成书面推荐材料,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在动议审查工作中,按照“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的要求,区委坚持只提方向原则、选任标准,不提具体人选,不搞临时动议,由区委书记专题会充分酝酿后,对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干部人事档案、现实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确保动议环节人选考察时间充分。在谈话推荐考察工作中,将考察对象的分管领导、身边同事、下属及服务对象四类人员列入必谈范围。30人以下单位全员谈话,将谈话情况与平时掌握情况对比分析,提升对考察对象综合评判的科学性。在任前把关工作中,前移审核关口,坚持做到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做实做细“凡提四必”要求,重点突出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核查,充分发挥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监督作用,对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

突出责任主体,落实联合监管机制

中山区委全面落实党管干部的要求,突出落实组织人事部门的直接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在区委组织部增设干部监督室,成立了由组织部牵头,区纪检监察、政法、人社、信访、审计、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干部监督机构,并制定了《中山区干部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廉政考试制度》等。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交流相关信息,遇特殊情况随时通报。建立了干部监督管理大数据库,以联合监督机构成员单位为支点,建立分数据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探索建立了“两个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建立了一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流程,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动议”到“任职”的5个环节进行逐一梳理,制作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规定程序和具体要求;建立了一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库,区委组织部为每个单位建立一本新任职干部工作纪实档案,形成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库,逐步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实录档案库。

(作者系大连市中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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