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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稳步推进自贸试验区工作

时间:2024-04-23

辽宁稳步推进自贸试验区工作

6月26日,李克强总理在出席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专程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考察,对辽宁自贸试验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自4月1日揭牌以来,辽宁按照国务院的批复要求,举全省之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成立了由省长陈求发同志担任组长的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投融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等8个专项推进组,组建成立了市自贸办和片区管委会等工作机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制定重大决策,推动落实试验任务,统筹协调解决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截至7月20日17时,辽宁自贸试验区共新增注册企业10852家,环比增长44.8%;注册资本1501.61亿元,环比增长57.8%。其中,内资企业10752户,注册资本1350.37亿元;外资企业100户,注册资本22.40亿美元。注册资本超亿元企业207家,注册资本939.35亿元。

——以复制上海等自贸试验区先进经验为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项梳理复制推广内容,确保复制到位。目前,国家第一批29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已基本完成,6项借鉴推广改革事项也在稳步推进;国家第二批19项改革试点经验已有16项落实,其余3项正在积极推进,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面落地实施。商务部在新设自贸试验区推动落实的52项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及8个最佳案例,已明确重点任务分工,确定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督查,积极推进。

——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为突破口,推进贸易便利化。全面对标上海经验,加快建设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6月5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的具体措施,明确到2017年年底,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技术标准和应用范围总体水平达到上海口岸标准,实现共建部门高效协同,企业深度参与;在现有功能的完善与推广基础上,整合、丰富口岸物流、金融、贸易等应用功能,统一服务门户,实现平台一点接入与交叉互认,全面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确保年底前实现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所有口岸全覆盖要求。

——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三个片区均设立了“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行政审批“综合窗口”和多规合一“审批窗口”等功能区和办事窗口。沈阳片区在企业设立方面,实行“一章审批、印章即刻、当日办结”服务模式;大连片区通关新政让国际贸易企业运输成本大幅降低,时间成本节省1/3;营口片区率先在“17证合一”基础上,着手实施“39证合一”,以“减证”带动“简政”。省市层面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切实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暂不具备下放条件的管理权限,实施“跨界申报、全网审批、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以引资引智为契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2017〕5号)文件,制定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引资与引智并举,着力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利用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吸引利用外资和先进设备、技术、理念,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提升国有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沈阳市、营口市与沈阳铁路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港铁联运专用铁路建设。大连片区积极推进北良港首批通过进境粮食示范港考核验收,创新打造现代港口管理与服务体系。

——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检查督查和投诉举报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零收费”“零检查”创新举措,对影响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破坏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出台《关于加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优化自贸试验区仲裁规则,加强司法服务创新体系建设,全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沈阳片区提出,2017年区内营商环境参照世界银行评估体系和标准,达到全球经济体前60名的水平。

——以实施2017版负面清单为着力点,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按照15个门类、40个条目、95项特别管理措施,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制管理。对缩减的10个条目、27项措施,研究制定促进所涉领域项目加快落地的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目前,自贸试验区建设效应已初步显现。

繁忙的营口港

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任重而道远

——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方向目标。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新变化,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以更加积极的行动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举措。全省上下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建设辽宁自贸试验区是中央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的重要抓手,特别是要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摆在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求的突出位置,将这方面工作与推进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紧密结合起来,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通过辽宁的先试先行,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今年是辽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辽宁经济逐步走出低谷、走出困境的转折之年。辽宁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指导推动作用,强化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和进度统筹,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发挥好省自贸办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其他兄弟省市自贸试验区的联系沟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强化沈阳、大连、营口三市党政主要领导自贸试验区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统筹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做好与国家部委的对口衔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在各领域深化改革开放,通过地方立法等途径健全保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动员全省力量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

——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按照“五个有利于”标准,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能放尽放原则下放经济管理权限,给予片区最大的创新发展空间。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研究出台省级负面清单。对区内注册企业实行多评合一、统一评审新模式,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参与、高效协同”原则,建成功能完善、通关便捷、监管有效、技术标准适用国际贸易规则及社会需求的口岸通关平台。在金融创新改革方面,推进金融、类金融企业入驻,提高自贸试验区金融活跃度。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外汇管理、金融服务以及金融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出台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实施意见。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加快推进商事登记电子化改革,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创新监管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体制机制难题。按照中央7号文件和国务院62号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实际效果为评判标准,紧紧围绕清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公共服务的“盲点”,探索解决辽宁体制机制问题,为振兴东北提供辽宁经验。特别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在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更具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五大方面,开展创新试验,努力让国资国企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市民在沈阳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注册企业事项

——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继续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自贸试验区发展中出现的营商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在自贸试验区打造辽宁营商环境“样板”。辽宁还将依托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引擎的优势条件,对标国内国际先进的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先行先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争取形成一批营商环境的创新成果,并加快推广复制到全省。

——加快协同发展,提高辐射效能。加快推进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与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支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扩大出口规模,提高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遴选全省重点园区与3个自贸片区在信息、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等方面开展对接合作,实现园区间协同、地市间协同,共同探索创新联动模式。支持东北区域税收征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东北地区四省六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加速实现自贸试验区与东北其他地区、口岸间的互通互联。加快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政策“溢出效应”,打造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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