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延迟缴税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明确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税。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大家比较熟悉,而对于商业养老保险,可能多数人没有接触到。所谓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中国老龄化问题凸显,养老保障压力日益加大,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相对滞后,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覆盖面较小。
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在被保险人年满55岁后向其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5%,而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这一数字大概为50%。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相对滞后,与国际上比较,差距很大。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目的就是扩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就业形式的人民群众在基本保障之上更高水平的、更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延迟缴税可以减轻个人负担,也能鼓励民众积极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从国际经验看,实行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在一个国家人均G D 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个阶段的前后来推行。中国2016年人均G D P已超过8000美金,经济基础已基本具备,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有了一定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
目前,保险业已基本做好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准备工作。在监管规制方面,已有一个初步的框架;在示范条款方面,已有一个初步的示范条款;在信息技术保障方面,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了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信息系统。一旦政策出台,保险业可以比较有效地衔接这项政策的落地。
《意见》提出了很多针对性的措施,比如,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针对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坚持保障适度、保费合理、保单通俗原则,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务。
在很多人看来,商业养老保险看起来很好,但缴费和领取时间跨度比较长,如何才能确保老百姓的养老钱、活命钱能够得到有效安全的管理?作为商业养老保险公司,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的管理不能简单地像一般商业保险业务一样,负债准备金的运用不能简单地做投资,不能简单地要求高回报,高回报就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老百姓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确保资金安全稳健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要强化保险机构的资质要求,加强养老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管理的监管,完善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的支持政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不能与一般的商业保险资金运用一样,不宜进入一些竞争性的行业,应该追求风险相对比较低、回报比较稳健。通过以上这些措施,为老百姓的养命钱、活命钱实现保值和合理回报提供有力的支撑。
(文/李金磊 据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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