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李三卫
孔飞力教授的《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一书选取了清代乾隆年间一个特殊的“妖术”活动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这个事件生动细腻的叙述与阐幽发微的分析,描绘出清代盛世的真实生活图景,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官僚君主制”的独特政治结构给泱泱帝国带来的深刻影响。生长于清代独特政治生态的三个主要的政治阶层——君主、官僚、民众——在这个事件中的表现,也折射出他们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各自截然不同的心理和行为习惯,这种习惯,甚至在很久之后的历史长河中发出悠长的回响。
清代乾隆年间,浙江省德清县有两座寺庙,一座叫慈相寺,另一座叫观音殿。慈相寺的和尚认为香火鼎盛的观音殿抢走了本属于他们的香客,所以心生嫉恨。
1768年初春,嫉妒和欲望使他们产生了诬陷造谣的念头,他们通过一个徐姓俗人在县中散布谣言:本县有石匠在观音殿附近“作法埋丧”,进香者若去进香非但难得庇护,反而会遭到毒害。
之所以把石匠作为谣言的主角,跟德清县正在进行的修筑水门的工程有关。工程是通过竞标确定施工队伍的,胜出而被委任的是本县吴石匠的队伍。慈相寺和尚的谣言来自这样的揣测:竞标失败者一定如他们此时一样沮丧和愤恨,进而会想方设法暗害战胜自己的对手——虽然那些所谓的“竞标失败者”不过是因为“价钱谈不拢”而自行退出,早已回到了遥远的浙江海宁县故乡。
然而,谣言不胫而走,像长了翅膀一样传得飞快,它是否影响了观音殿缭绕升腾的香火尚不得而知,但谣言本身所包含的迷信内容,却激起了德清民众对“妖术”、“妖法”的深厚心理积存,如同一只蝴蝶的翅膀第一下轻轻的挥动,在短短数月之内,却在整个帝国掀起了一场席卷六合的龙卷风。
3月26日,因为发现粮米不足,吴石匠赶回三十里外自己的家乡采备供给。一个名叫沈士良的农夫因饱受两个侄子的暴力虐待,便将侄子们的名字写在纸片上,请求吴石匠将纸片贴在木桩顶上,因为据说这样做既会给大锤的撞击带来某种力量,又会让名字的主人生病或者死去。生性胆小的吴石匠对此害怕至极,将沈士良扭送给德清县盘问,阮知县下令将沈士良打了二十五大板后释放。
4月3日,杭州,一个名叫计兆美的年轻德清人,因为多喝了几杯,害怕被叔叔责罚,逃出德清来到杭州乞讨。当天三更时分,他的德清口音引起了当地民众的疑心,他被一群人团团围住,他们喝问他是否来自德清县,是否为“叫魂”而来,并不由分说,就将他暴打一顿扭送钱塘县衙。他终于害怕,屈打成招而编造的“叫魂”谎言也很快在审讯中变得漏洞百出、不攻自破,进一步用刑后,计兆美终于承认先前的说辞全部出于信口胡诌。
4月8日,萧山县,四个游方僧人在茶馆聚集,决定第二天去杭州化缘。他们分为两拨:巨成、净心在各村化缘,正一、超凡则将各人的行李带到萧山西门外的关帝庙去。巨成和净心在村子里化缘时遇到了一个识字的孩子,不由多说了两句话,并且完全出于无心地问孩子的名字,然而在他们离开那个孩子继续前行不远之后,孩子的父母就怒气冲冲而来,责问他们打听孩子的名字是否为了“叫魂”,两个可怜的和尚百般解释却不能被先入为主的孩子的父母信服,很快就被扭送到萧山县衙,而他们的另外两个伙伴正一、超凡在关帝庙也遇到了类似的麻烦:一个蔡姓捕役因搜查中没有得到贿赂,而将他们俩作为可疑人员扭送。此案在被移交到杭州巡抚衙门后得以真相大白,舞弊栽赃的蔡捕役被打了一顿,又被戴枷示众,而和尚们则被开释,每人还得到三千二百钱作为补偿。
然而,“叫魂”的流言如插翅一般,迅速地向全国蔓延,很快就冲出了浙江省界:江苏、山东、河南、山西、北京……各个省份各个地区,都先后发现了的“叫魂”的踪迹,这引起了帝国最高统治者乾隆帝的极大关注,他在7月25日下达谕旨:“着传谕各该督抚饬属,密行体察,如果有此等情事,即行严拏,重治其罪,否则将倡播之人查拏一二,严加惩治,以儆其余。”
带着对自己属下官吏的失望与愤怒(在“叫魂”事件发生后的两个月内,没有一个省级官员向他报告过妖术案件),加上对帝国安全稳定的重重忧虑(作者认为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常规化、汉化和江南文化的“毒害”),这位在历史上以精明能干著称的皇帝开始以严厉的口吻对相关的封疆大吏进行督导,之前一直想着息事宁人的官僚们纷纷抖擞精神,披挂上阵,开始了搜捕、刑讯和追剿。
官员们都很卖力,但效果却并不能让人满意。9月7日,对官僚们的表现深感失望的乾隆发布新的谕旨,“将剪辫妖术与剃发联系起来”,他指出,“留辫一事系本朝制度,剃去发辫即非满洲臣仆”,可恶的“妖人”,偷剪他人发辫,散发剪去发辫才能避祸的谣言,难道不是要借此与帝国进行对抗吗?朝廷对“叫魂案”的关注,使对背后“妖人”的清剿进一步升温。
然而,事实证明,这件事是个不折不扣的闹剧,从冬到春,历经大半年的搜捕审讯,不曾得到任何确实的证据可以证明妖人的存在,不曾有任何证据證明乾隆帝对“谋反”的猜想,一些所谓的关键性线索的发现(如山东巡抚富尼汉提供的“大术师”吴元、玉石相当详实的地址),后来被证明是刑讯逼供下犯人情急之下的杜撰。
于是,到了11月3日,乾隆帝在刘统勋、傅恒等军机大臣的委婉劝谏下,降旨停止了对叫魂案的进一步审讯。出于对自己的天子威严的考虑,乾隆帝并不承认叫魂案本身的难以成立,相反,他坚持认为“首恶正犯确实存在,而他们的逍遥法外则是由于各省的失职”。作为皇帝开脱罪责的替罪羊,一批封疆大吏受到了惩罚,其中包括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彰宝、安徽巡抚冯钤、浙江巡抚熊学鹏、前江苏巡抚明德和山西巡抚素尔德;而严重混淆视听,给案件清查带来无数麻烦的山东巡抚富尼汉却并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而是仅仅被贬为山西布政使。
正如孔飞力所分析的那样,在故事发生的清朝,政治制度是一种官僚君主制,所谓“官僚”代表的是一种常规权力,要求的是依照种种既定规则行使权力;所谓“君主”代表的是一种专制权力,皇帝在较大的程度上可以无视规则,以个人的喜好决定帝国的人与事。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皇帝在大部分时间里,为了政治的稳定与合理性,其实是在行使一种常规的权力。比如他会依照法律来奖惩官员,依照祖宗遗则来安排自己的出行作息,但是仍然在很多事情上,他会使用手中的专制权力,这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也被视作理所当然。
乾隆皇帝作为中国历史上实际掌权时间最长的皇帝(从二十五岁即位起,到八十九岁时死于太上皇之位,这要超过乃祖康熙帝,康熙帝虽然在位时间六十一年,比他多了一年,但即位时只有八岁,他是在十六岁时扳倒了权臣鳌拜才真正亲政的),乾隆帝对帝王权术的运用可谓得心应手。他本人身强力壮,精力旺盛(他是秦始皇以来最长寿的皇帝),在政治上精明能干:大清帝国经过了康熙、雍正两朝的休养和发展之后,在他的手中国力攀升至顶峰。在叫魂案发生的1768年,他已经在位三十三年,早已是一位经验丰富、手段高明的政治家了。
从即位起,乾隆作为清代最强有力的君主之一,对牢牢操控官僚体制的努力就从未停止过。在官僚君主制下,“君主不得不用成文法规来约束成千上万为他服务的官僚,以确保他们每个人都按照体现他的利益与安全的行政程序行事。与此同时,他对于如何保持自己的特殊地位,超官僚地位和自主性,也理所当然地感到关切”。为了避免自己成为官僚体制上一个按部就班的螺丝,君主必须时不时地用手中的专制权力去整饬御座下的官僚,让国家官僚机器的运转时时听从于自己一个人的呼喝。
在即位初期,乾隆帝就对不起作用的规章条例表现出自己的失望与反感,如流于形式的“京察”、“大计”,再如地方官流于形式的弹劾制度。为了对抗这些规章条例的失效,乾隆使用了更主观、更有效,同时也更具专制权力意味的考察制度:宫中陛见、政治任命。前者通过皇帝与官员的直接接触,从对方的言谈举止来判断官员的品行才能;后者则以超越常规制度的、来自皇帝本人的直接陟罚臧否,来决定各省督、抚和京城部院堂官的任命。通过宫中陛见、政治任命以及其他很多类似的行为,乾隆在考核任命官员,甚至推而广之,在整个帝国政治机制的运转中,注入了自己的专制权力。
再回到叫魂案本身来说,作为一个对帝国安危时刻关注、负有很大责任的君主,乾隆长期以来对常规化、汉化和江南文化“侵蚀满人精神”的担忧,使他一开始就对“叫魂”危机反应过度;尤其是事件中“剪辫子”所象征的排满反清意义,更让他大为惊恐。而1751年“伪稿案”、1752年“马朝柱谋反案”的记忆,以及当时“征伐缅甸之役正毫无指望地被困在瘴疠肆虐的热带丛林里,弘历则以无能和谎报军情为由撤换了他的战地指挥官”,种种事件积压心头,乾隆的沮丧和惊恐正好通过“叫魂”事件发泄出来。这就不难理解,他为什么在整个过程中充当那个唯一的原告和检察官,措辞严厉地督促官吏追查“妖人”了。
另一方面,这个事件正好提供给乾隆一个机会来整饬他的官吏,以及张扬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威: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这是乾隆有意为之,但客观上,事件的发展确实能达到这样的目的。至于方式,就是把“叫魂案”当作“政治罪”来处理。一旦“叫魂案”被当作“政治罪”,皇帝就可以抛开按部就班的常规,直接以自己的意愿施加在官吏身上,督促他们成为专制权力下奔走的小卒。
“叫魂”的谣言之所以能在民间传播,这与当时社会上处于下层的百姓独特的心态是有很大关系的。这种心态既有盛世之下对生存空间变小的焦灼感,也有因为不平衡的发展造成的向外部和下层的人口流动,以及由人口流动造成的对和尚、乞丐等流浪者的普遍恐惧。
在该书第二章《盛世》里,作者详细地对当时的乾隆盛世进行了经济、社会方面的剖析,他把当时的盛世形象地称为“镀金时代”——表面上看,这个时代政治稳定,国内没有大规模的动荡,经济繁荣,以长江中下游为代表,整个帝国的经济总量高歌猛进,可是具体到普通民众,这个时代是否就令他们感到更加安乐、更加顺意呢?显然作者的答案是否定的。
“从一个十八世纪中国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看,商业的发展大概并不意味着他可以致富或他的生活会变得更加安全,反而意味着在一个充满竞争并十分拥挤的社会中,他的生存空间更小了,商业与制造业的发展,使得处于巨大压力下的农村家庭能够生存下去,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最大限度地投入每个人的劳动力”。发展带来的物价飞涨,地区间差异造成的不平衡发展,都造成了那个时代的普通民众生活上的痛苦,尤其是因为这些问题所造成的人口向外(富庶地区)和向下(底层,如游方僧、乞丐一类)的流动,被当时的社会普遍认为是某种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
当“叫魂案”获得乾隆帝的高度关注、最高统治者声嘶力竭地督促官员追捕“妖人”时,普通民众反而获得了一个拿到政治权力的机会:任何人都可以指控别人为叫魂犯,而将对方置于官府的拘捕审讯之中,甚至是置对方于死地。对于这些社会底层的、长期以来处于无权状态的普通民众来说,“一旦官府对妖术的清剿正式发动,人们就有了很好的机会来清算宿怨或謀取私利。这是扔在大街上已经上了膛的武器,每个人,无论强梁或懦弱,都可取而用之。在这个权力对普通民众来说向来稀缺的社会里,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成为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对任何受到横暴的族人或贪婪的债主逼迫的人来说,这一权力为他们提供了解脱。对任何害怕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块盾牌。对任何想捞取好处的人,它提供了奖赏。对妒嫉者,它是一种补偿;对恶棍,它是一种权力;对虐待狂,它是一种乐趣”。
在这里,作者无意之中揭示了一种潜在心理:作为整个社会主体部分的民众那种来自生存的巨大压力以及无权的焦灼,使得社会上到处表现出以冤冤相报为形式的敌意,社会民众心态的日积月累,层层堆积,最终造成一种来自民众的大释放、大爆发。联系于此,我们也许可以解释百年后太平天国运动及葬送清王朝的辛亥革命的一些深层原因。
在整个故事中,官僚们所扮演的角色是最缺乏激情的,他们所表现出的亢奋只来自君主的申饬或鼓励,怎么看也流于表面,有表演的嫌疑。而大部分时间里,他们只是按部就班地按照一般程序行进,对民众躁动厉声恫吓或是对君主百般敷衍。他们试图将事件以最无害的形式消弭于无形,保全自己的禄位,而只有这种努力无法实现时,他们才不得不以并不可靠的证据为基础,勉强从事对妖术的清剿。
然而,这个看起来迟钝笨拙的官僚群体,也许是让狂热减退的唯一指望。
“叫魂案”的荒唐可笑已如前文所述,这个案件最初的发生,与民间长期以来对灵魂和躯体的可分离性以及头发与邪术的关联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遑论二百余年前的封建社会,即便今时今日的偏远农村,类似的迷信流言时或浮现也并非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最开始那些官僚对事件的冷淡处理,客观来说是非常正确的方式。只是谁也没有想到,事件在被乾隆知道以后,却会被他反应过度地当作头等军国大事来办,层层向各级官僚施压,逼着他们去找那个并不存在的“妖首”。最后,也是来自官僚內部比较清醒的一批精英,如刘统勋、傅恒、尹继善等人的委婉劝谏,才使乾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无奈地叫停了对案件的进一步追查。
分析官僚的作用,还是要回到前文所说的专制权力与常规权力上,官僚所代表的是一种常规化的权力,这种权力习惯于规则、法令、按部就班,它通过层层网络使发生于帝国的大大小小的事件消化于有规章可循的行政司法实践中,如“叫魂案”的最初发现与处理,即是这种古代常规化权力运作下的冷淡处理,不至于引起更大的社会恐慌。尽管这种常规化权力的运行往往效率低下、充满惰性,但其积极意义也是十分明显的——它有助于政治的合理化发展。如果联系一下在此之后中国历史上的历史事件,官僚政治的这种作用就显得十分关键。
作者所说的“那种由睚眦必报的领导人和狂热激动的民众勾结起来对付共同敌人的狂热结合”,正是这两次运动的一个显著特征。在上与在下的力量,越过了在中间的官僚,拥抱彼此,携手发难,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清朝末年义和团运动正是因为慈禧羞恼之下承认了义和团的合法性,官僚无法对其行为进行约束,造成了义和团的突发性泛滥,使本就左支右绌的中国外交陷入了极其被动的境地。
作者因此总结道:“没有人会哀悼中国的官僚制度,即使按照当时的标准,它所造成的社会伤害也已超出了仅仅压碎几个无依无助的游民的踝骨的程度。但不论是好事还是坏事,它的特性却可以阻挡住任何一种狂热。没有这样一个应急的锚锭,中国就会在风暴中急速偏航。”
在该书第九章《政治罪与官僚君主制》里,作者对官僚君主制下常规权力和专制权力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他分析了马克斯·韦伯和汉斯·罗森伯格的观点,认为前者所认为的“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专制君主屈从于官僚”,后者所认为的“专制权力和常规权力是不能共存的”,都不符合当时中国的实际,在当时的中国,专制权力和常规权力是很可能有和平相处之道的。
在当时的中国,皇帝并不是只行使专制权力,他也使用常规权力,他要使用成文的法规来约束成千上万为他服务的官僚。在日常行政事务中,他就是常规化权力运行的一站,比如认可军机处为他草拟的谕旨,或者批准吏部所需要的官员任命。但是几乎所有想有所作为的君主,都不会甘于成为一个特殊的、顶级的“官僚”,他们面对皇帝宝座赋予的至高无上的君权,自然不会束之高阁,弃之不用。而官僚们正好相反,他们所赖以安身立命的正是制度赋予他们的常规权力。虽然这些常规权力的载体,往往是种种烦琐的规章制度,他们本身也受到这些东西的束缚与制约,但是这些烦琐的规章制度也为他们的职责画定了某种边界,从而为他们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所以当皇帝张扬自己的君权,专制权力就会实现对常规权力的突破,官僚听命于专制权力的指挥,为专制权力奔走,此时权力就处于失衡状态。但是专制权力的主观性太强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加节制,势必造成严重的后果,也会危及躲藏在常规权力后面的官僚群体,这是他们决不能接受的。这就逼迫官僚们举起常规权力的“盾牌”,尽可能利用制度来消解专制权力的冲击(如第九章中“官僚的抵制”一节中写到的吴绍诗、吴坛、高晋等人的表现),甚至通过他们与皇帝的私人关系(如“叫魂案”后期刘统勋、傅恒等人的表现),矫正皇帝的行为,让暴躁的专制权力归于平静,以此来实现权力的平衡。
但这并不是说,专制权力只是一个使两者关系失衡的因素而毫无好处。其实,它也是可以起到刺激和引导常规权力的作用。在当时的社会,若是只有常规权力,也是不可想象的,它本身是按部就班、毫无激情的,若是发生突发性的重大事件,常规权力的行事方式肯定会顾此失彼,难以统筹全局,这时候一个超越常规的权力的存在可以有效地刺激和引导常规权力的运行,此时的失衡,对国家大事的处理,反而是有益处的。我们可以假设“叫魂案”背后若确有颠覆江山的阴谋,乾隆帝对专制权力的运用,就实实在在地完成了对政权的维护。
常规权力和专制权力、君主与官僚,既常处于对抗之中,又常归于合作,两者的互动,构成了中国晚期封建社会权力运行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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