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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红学”质疑

时间:2024-05-04

盛世闲人

在《红楼梦》研究的历史中,有所谓“新红学”一说,谓胡适于1921年发表的《红楼梦考证》乃“新红学”的开山之作。甚至有人把所谓“新红学”视为红学史分期的标界。

然而,此说甚为可疑。

从事实上考察,“新红学”实际上是个伪命题。理由如次。

(一)从“新”与“旧”这一时间概念上看。

《红楼梦》自从清乾、嘉时代以手钞本形式流传以来,再由摆字本、石印本到铅印本,便有脂砚斋、王希廉等等一大批评点家的大量评论文字出现。他们处在封建社会,都以儒家思想(间或杂以释、道思想)作为评论的根据。及至清末民初,情况大变。其一,王国维以叔本华的思想作为评论的“立脚点”。其二,在梁启超提出“小说革命”以“新民”的声浪中,侠人认为《红楼梦》乃伦理小说、乃政治小说。其三,陈独秀于1921年5月发表文章,谓当从小说中察看社会历史……这些,比起脂砚斋等人的评点来,难道不“新”些?

事物总是不断发展的,昨日“旧”,今日“新”,待到明日再发展,今日之“新”则又形为“旧”了。如果认为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才是“新红学”的开始,从而把王国维、梁启超、侠人、陈独秀等人的论《红》文章都归入旧红学,不仅不符合《红楼梦》研究的历史真相,更是人们大抱不平的。

再说,如果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是“新红学”,那么自此以后九十多年的论《红》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文章,又该称什么呢?是否该称“新新红学”或“最新红学”?

(二)从《红楼梦考证》的结论看。

其结论不“新”,方法不“新”,何以谓之“新红学”?

《红楼梦考证》的结论之一是“使我们知道《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

这是废话。在此之前,早就有人说过了。

程伟元、高鹗二人为程本《红楼梦》写的两篇《序》和《引言》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文不赘引)。此为一证。

裕瑞(1771—1838)《枣窗闲笔》云:“伟元遂获赝鼎于鼓担……高鹗又从而刻之。”此为二证。

吴云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与吴门花韵庵主作《序》说:“《红楼梦》一书……高兰墅偕陈(当为‘程)某足成之。”此为三证。

俞樾(1801—1907)《小浮梅闲话》云:“《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同年》一首……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此为四证。

清代人李放的《八旗画录》云:“汉平高进士鹗酷嗜此书,续作四十卷附于后,自号为《红楼外史》。”此为五证。

《红楼梦》考证的另一结论为:“《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

这种“自叙传”说,违反了小说创作的起码常识,遭到后人的不断抨击。如1925年《学衡》杂志发表黄乃秋的《评胡适的〈红楼梦考证〉》说:胡氏此说“适蹈(索隐派)王梦阮、蔡子民附会之覆辄”,“大背乎小说之原理”。他举例说:“如谓宝玉即雪芹,宝玉之终极在解脱(按:指出家),试问雪芹解脱之事实又何在?”这种对“自叙传”说的批判可谓入木三分。

这点,可暂时按下不表,光说“自叙传”说本身,也是偷袭前人之言,现饭重炒。试举八例以证之。

一证。庚展本第十七回写宝玉“一溜烟就出园来”处,脂批道:“不肖子弟来着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原作‘回)思彼亦自写其照。”

二证。裕瑞《枣窗闲笔》云:“雪芹因托写其家事,感慨不胜,呕心写成此书,原非局外旁观人也。”

三证。陈其泰在《红楼梦》第一回批道:“曹雪芹明明即是宝玉也。”

四证。江顺怡同治八年作《红楼梦杂记》说得更明白:“《红楼梦》所纪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

五证。解盦居士(生卒年不详)《石头臆说》云:“宝玉实作者自命,而乃有甄、贾两人者,盖甄宝玉为作者之真境,贾宝玉乃作者之幻想也。”又云:通灵宝玉“从胎里带来,口中吐出,非即作者之心与文乎!”

六证。清代人胡寿萱《论红楼梦小启》云:“《红楼》一书,雪芹巢幕侯门,目睹富贵浮云,邯郸一梦,状则繁华极盛,景艳三春,花鸟皆能解语。继则冷落园亭,魂归月夜,鬼魅亦且弄人。不特云散风流,盛衰兴减,而且世态炎凉,门稀车马矣,故作书以梦名。”

七证。清末人洪秋著《红楼梦抉隐》云:“《红楼》则为宝玉自撰,尤创古今未有之格。”

八证。清末,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云:“综观评此书者之说,约有二种:一谓述他人之事,一谓作者自写其生平也。”

以上五证与八证,统统说明,胡适“考证”出的结论都是些陈谷子烂芝麻,清代人早已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至于研究方法,胡适曾大言不惭地说:“我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我要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我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考证方法,早在汉代即已兴起,称之为汉学。郑玄、孔颖达是“老祖宗”,且在清代乾隆、嘉庆时期又一度形成高潮。这样的方法,还须胡适来“教”?即使在《红楼梦》研究领域,清代人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早便提出:“阅《红楼梦》者……当以何义门阅十七史法评之。若但以金圣叹评四大奇书法评之,浅矣!”早已有人“教”之在前,何须胡适来“教”?按,何义门,乃何焯(1661—1722)之号。其《义门读书记》即以考证法辨证史事。其实,胡适自己也承认:“很少人(甚至没有人)曾经想到,现代科学法则和我国古代的考据学、考证学,在方法上有其相通之处。”他闪烁其词,就是不敢坦率地承认自己的考证法是从古人那里拿来的。

总而言之,“新红学”的结论不新,方法不新,这“新”字何从说起!

(三)从“新红学”的内涵与人员看。

“新红学”的内涵是什么?“新红学”派有哪些人?这两个问题,是复旦大学教授陈维照提出来的,问得好,问到了肯綮。他在他的《红学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中写道:“‘新红学的概念从未被清晰地厘定过”。又写道:“研究者无法指出,除了胡适、俞平伯、顾颉刚之外,‘新红学派还包括哪些人”。时至今日,从“新红学”这一名詞出现起,已经过去了九十多年,谁能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

这里可补充说明的是,陈教授提出“新红学”派三人中,顾颉刚后来从事古代史考辨去了。俞平伯呢,早在1925年7月出版的《现代评论》上便发表了《〈红楼梦辨〉的修正》,中云:“究竟最先要修正的是什么?是《红楼梦》为作者的自叙传这一句话……本来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叙传或小史则不可。我一面虽明知《红楼梦》非信史,而一面偏要当它作信史似的看……我们说人家猜笨谜,但我们自己做的即非谜,亦类乎谜,不过换个底面罢了。”俞平伯早就与胡适分道扬镳了。于是,“新红学”派,便只剩下胡适这位孤家寡人了!

(四)从“新红学”这一名词的出笼情况看。

1921年4至7月间,胡适、俞平伯、顾颉刚三人讨论《红楼梦》的一些问题,“兴会很好”,书信不断。胡给顾写信十二封,给俞写信十七封;俞给顾写信十八封;顾给胡写信十五封,给俞写信九封。第三年(1923),俞以三人讨论的内容为基础,出版了《红楼梦辨》一书。顾自然成了为俞写序的最佳人选。他在《序》中极为称赞胡、俞,并说:“我希望大家看着这旧红学的打倒,新红学的成立。”“新红学”这一名词最初的出笼,原来如此!自吹自擂,何其明显无误。

胡适曾说:“向来研究这部书(按:指《红楼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顾颉刚曾说:“红学研究了近百年,没有什么成绩。”言下之意,他们是否认为“道路”和“成绩”都体现在虚形幻影的“新红学”上?让历史来作结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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