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最高检:紧盯换届选举背后的职务犯罪
从今年开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党委、纪委和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陆续展开。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积极发挥惩防职务犯罪职能服务和保障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换届选举是全国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行使自己权利的庄严时刻。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各类干扰、操纵和破坏换届选举的职务犯罪现象却时有发生。
拉票贿选 违规插手人事安排
综合相关权威消息显示:2016年上半年,中纪委完成对17名中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其中有14人被开除党籍。在中纪委对这14人的通报中,出现了“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规插手相关单位人事安排”等过去通报中未出现过的提法。
而在之前,南充贿选案震惊全国。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属,向部分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通过拉票贿选当选市委常委。经查: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存在失职、渎职问题。案件共涉及人员477人:组织送钱拉票的16人;帮助送钱拉票的227人;接受拉票钱款的230人;失职、渎职的4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
反腐研究专家分析指出,南充党代会发生的有组织公款拉票贿选案,使当地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出现这些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党委班子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总开关”出了问题;相当长时间内制度空转形同虚设,成了“纸老虎”“稻草人”;主要领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缺位,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等。代价极其惨痛,教训极其深刻。
买官卖官 借“换届”违法提拔
不久前,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本平在一次访谈时透露,巡视组在巡视当中发现一些地方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的问题时有发生。比如,有一个地方发生了多名市、县组织部长卖官鬻爵,有的涉案资金达数千万元。
有专家总结出三种买官行为:一是放长线钓大鱼,隔一段时间会向领导有所表示,不达目的不罢休;二是雪中送炭,当领导干部家遭遇变故,领导子女出国等,买官者便会慷慨解囊;三是猛烈攻击,在“换届选举”时期投入巨资进行买官。而买官者的资金来源为:一是借钱买;二是贷款买;三是拉赞助买,即让一些民营企业大老板帮忙掏钱买官;四是挪用公款买。
对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认为,我国在治理买官卖官等用人腐败上,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制度决定的原则上,还不够彻底。特别是非公开选拔就给买官卖官者留下了暗箱操作的可乘之机。二是在程序性或实体性规定上仍存在缺陷或漏洞,可能会被别有用心之人操控和利用。如公开选拔规定第六条,是有关“公开选拔”程序的规定,包括组织考查、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在这些环节都可能会给操控用人权的个人留下巨大的用人腐败漏洞和机会。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届市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这起新中国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破坏选举案中,包括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在内的衡阳一大批党员干部严重失职、渎职、违纪,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令全国震惊。
破坏选举暗藏“回报”利益链
专家指出,贿选这种腐败的影响和恶劣程度要比很多贪腐案件严重,它挑战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严重危害到党的执政安全。另外,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应当进一步完善,要加大对选举过程的监督力度,让选民和社会公众一同参与监督,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要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加强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力,针对贿选出台具体的禁止性规定,以最大的力气、最大的决心根治。
(文/徐伯黎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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