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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从“一把手”问起

时间:2024-04-23

文/蔡建军

问责从“一把手”问起

文/蔡建军

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廉政主体责任缺失被摘帽,登上了9月6日的《新闻联播》。消息甫出,引发广泛热议。

不因个人违法违纪落马,而是受同僚“牵连”被问责,看似好像有点冤,其实一点儿也不为过。李庆贵在市委书记任内不到一年时间,就有三名厅级官员相继落马。试想,同僚如此严重违法违纪,身为第一责任人的市委书记焉能置身其外?

毋庸讳言,“一把手”的存在不能仅体现在用权上,也应体现在担责上。然而,也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把“不违法”异化为“不作为”,用“休身”替代“修身”,做“甩手掌柜”,当“清闲官”,主体责任抓得不牢、不严,没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有的单位或部门甚至滋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

李庆贵被免职,用反面典型告诫各级党政“一把手”,切莫再有侥幸心理。既要当好廉洁自律表率,更要抓好班子作风建设,才是为官从政之上策。党组织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负首责、主责、全责,要种好“责任田”,党委其他同志管好“分担区”,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生根”,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既要明责知责,也要履责尽责,更要考责问责。主体责任架起“高压线”,更要通上问责的“强电流”,用“责任链条”震慑那些“假菩萨”,党的各项政策规章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对思想不纯、办事不牢的干部念好“紧箍咒”,给违法违纪行为建起一道坚固的“铁栅栏”。

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只有将主体问责入脑入心,才能真正将两个责任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如此才能形成震慑教育的效应,自上而下重塑官场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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