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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美的“布道者”:以书法美育实践为例

时间:2024-05-04

陈振濂

在当下倡导书法“美育”,固然不是从原有的“写字”视角而言,技能训练和“美感培养”的美育目标,在很多情况下并不重合,甚至还会歧义叠出、南辕北辙,但也不是定位于高端的书法艺术创作。展览、创作、研究,那是专业人才的事。“美育”面对的是社会大众、工农兵学商,涉及理工农医、经管法文史哲各领域,以及政府机构和社区乡村。各行各业都有一个“美育”的问题。包括美术、建筑、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在内的各艺术门类,也都需要“美”的启蒙。书法既然是艺术,当然也必会有书法“美育”的问题,只不过过去我们沉浸在实用的写字功能上不能自拔,没有尝试独立来看书法“美育”这个命题而已。

书法的美是一个客观存在,在过去,我们较多的是从书法家的角度来看它——以经典法帖的审美为核心,从研究书法艺术的形式语汇出发,讨论风格技法与五体书等艺术语言,更以浩瀚的经典为脉络,从书法独立的线条之美、石刻与墨迹的不同材料之美、“正”与“草”的互制互生、古代书法史的发展规律提炼等方面,对我们心目中的书法艺术进行梳理和归纳,并以此勾勒出书法作为艺术学科在今天的基本轮廓。但对于书法美面向大众的普及,除了原有实用的工整划一的写字要求,并没有其他行之有效的手段。反省之后方才悟得,实质上就是缺少了“美育”这关键一环。

对于书法艺术的推广普及而言,目前最急迫最重要也最根本的挑战是什么?我以为,恰恰就是“美育”。

一、做一个好的书法家/书法解说者、鉴赏家

以前,评估书法业绩和艺术水准高度,是通过一连串复合的指标来完成的。比如举办展览、参展获奖;召开学术研讨会、发表论文;办大学书法专业、从本科到博士;办书法报刊和新媒体网络博客微信乃至“融媒体”;组织各级各地域艺术社团;出版学术著作;开展国际交流;但最重要的指标,还是有多少堪称“高峰”、足以代表时代的名家大师,和产生多少与时代同频共振的“代表作”——立足于概括个人生涯的代表作,和一个时代作为样本的代表作。当然,一个书法家即使没有能力和机遇、才华,无法推出自己的代表作,但如果尽心尽力,锲而不舍,努力攀登,也同样可以有完美的书法生涯,不过它的指标仍然是“书法家”式的而不是“美育”式的。

但换个角度看:于社会文化的全面健康发展而言,在目前书法发展体格健全、组织系统有效,而动员力、号召力、影响力都远超古代近代之际,除了鼓励书法家成功——作为个体的成功和作为群体、时代的成功之外;当下更有一项急待去做的工作,那就是把视线转移到书法家以外,培养造就一大批遍布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书法“美育”人才:书法推广者、书法解说者、书法鉴赏者。

书法本来是拥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传统艺术,在过去,只要不是文盲,会识读写汉字就会天然地亲近书法,并以书法为看家本领。但今天在远离使用毛笔写字、习惯于钢笔字和电脑键盘之后,我们对书法反而陌生起来——准确地说,是对写汉字不陌生,对书法艺术却很陌生。原有的对汉字的现成观感,完全无法简单移植过来应用于书法艺术的审美鉴赏。看汉字端正整齐与否,每个中国人都还能说出个子丑寅卯;但对于篆隶楷草、从甲骨文金文到狂草,很多人连入门级的知识也把握不住。比如线条、节奏、造型、方折圆转、抑扬顿挫、揖让回旋等,这些丰富的书法艺术表现的形式语汇,对一个只会写字的书法门外汉而言,要么是根本“无感”,要么是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嗫嚅不清,不知所云。

对今天书法界而言,数以万计国展、省展、市展投稿参展获奖书法艺术家群体,已堪称这个“展厅文化”时代的最大收获。但遗憾的是,有一个与书法创作家的重要性相比毫不逊色的群体,却一直没有成形。那就是:在今天这样一个叱咤风云的书法新时代,还没有一个数以百万、千万计的书法艺术“布道者”群体。我们还在简陋、片面、贫乏地把写好字看作是书法艺术美的入门;而恰恰忽略了写字功用(即使也有最初步的美感)与书法艺术之美(有庞大而繁复无比的美学架构)之间的巨大差别,忽略了它们之间在大部分情况下竟是反向而行的。写字的整齐划一易识易辨的应用目标,恰恰是书法艺术审美中被坚决反对的“布如算子”。可见,要领悟几千年书法艺术经典中千变万化的丰富的美学内容,热衷于写字者在见识上和能力上可能都是完全无法胜任的。

书法艺术美的大普及,需要“美育”专门人才的养成,包括懂得书法艺术美感又分级而设的宣讲者、解说者、传播者、鉴赏者,他们需要一定的实践经验积累,但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必须是解读经典,传经布道,尽可能消除书法“美盲”。用一个形象的比喻:他们应该是一批“书法布道者”。倘能形成这样一个有清晰轮廓又层次分明、各有侧重、各有领属的专家型群体队伍,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书法艺术的新建树。

这样的提倡和呼吁,并不是笔者个人的别出心裁或想入非非,而是有例可寻的。比如,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专业的教授,都不要求必须自己先要会创作才能承担教学;教师们的角色是古典文学的“布道者”,关键是能否讲解得好。又比如当代文学专业,也决不会要求教授自己能创作长篇小说才有资格教学。而且,即使创作了小说,也决计不计入教授们的学术业绩成果。正是他们的“布道者”角色,构成了中华文明文脉承传千年不坠的坚强保障。

因此,书法“美育”的话题告诉我们如下五个要点。第一,做一个好的书法家,是迄今为止每个书法爱好者毕生努力的目标;第二,做一个好的书法艺术宣讲家、解说家、传播家、推广家、鉴赏家,却是今天书法界尚未有的自觉、但是今天这个新时代全民亟需的目标任务;第三,仅用写毛笔字有限的功用审美,替代不了书法浩瀚博大、无穷无尽的艺术审美;第四,书法审美的能力需要专门养成,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即使是熟悉汉字又会写字的中国人,也是如此;第五,书法“美育”的全社会覆盖、全民参与,是文化自信的最重要指标。因为汉字是中国文明的载体,汉字书法审美的延续体现了中华文明的延续,也为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历久弥新、传至万年提供了前提和保障。

二、美育的理解视角与专业立场

每个人看问题一定有一个视角,写字家是写字家的视角,书法专家有书法专家的视角。当然,书法“美育”家也必会有自己独特的视角。在评论、实践、判断、掌控自己和评判他人的美学、美感和美育滋养、校验书法美的学习节奏正确与否时,最需认真思考的内容大约有四:阶段性、目标设置、距离感、出发点。四者之间若有一者不协,就会出现目标终点的差异,引起连锁反应,牵一发而动全身。

1. 阶段性

初入书法者的心愿是共同的,都希望学习书法艺术之美,将来可能成为一个书法名家。但如果不清楚每一阶段、每一时期学习目标的不同,完全有可能忽略书法学习的阶段性要求。就像还在学加减乘除的“算术”层面,却去讨论微积分等高等数学问题,在初学尚未有熟悉经典、掌握常识和了解基本技法原则之时,一味强调“艺术表现”的最高目标,奢谈抒情写意,自由发挥,最后极易坠入无根无由的“江湖体”;反过来,明明处于需要对篆隶楷草各种经典之美滚瓜烂熟的基础时期,却去关注写字(正楷)笔画端正这样的初级问题,这都是理解视角的误置误读:在引入书学概念时不分层次、不究角度而导致阶段性目标的混淆。

2. 目标设置

关于书法学习需不需要正规训练的争议,即属此类。古代书法就是写字,谈不上“训练”的概念,写字是与生俱来的能力。通过40年“书法热”,公众逐渐认定书法学习要重视科班训练,并以“学院式”的正规训练为优势。但亦有业余作者指责学院出身者也未有名家大师,王羲之、颜真卿也没上过大学照样是大师云云,殊不知,王、颜时并无大学可上,且大学专业教育重在培养扎实的学科基础与能力,具有观念技法的潜在优势,并非大学生期间就必须直接成为大师,若不然“学院派”就是无用功。这就是批评者目标设置的不当。从书法“美育”而言,随机的、无秩序的、得之偶然的写字式立场与书写美感体验,于书法未必有多少价值。而如果把书法看作是一个学科,尊重它的规矩和尊严,不以“亵玩”的态度敷衍之,那么,把古来几百种名碑法帖作为“美育”对象,以及对它的充分解读体察,当然就是书法“美育”最重要的基础。如果抓不住这些,还纠缠于初级的字是否写得整齐端正而无视书法美绚丽宏大、嫔纷多采的世界,那就是“目标设置”出了问题。

图1 陈振濂书法作品

3. 距离感

古代书论中最烦琐、最教条的就是笔法论。书法技法讨论中最热门的话题就是“中锋用笔”。毛笔柔软容易因掌控不当而锋颖偏侧,故尔古人指“中锋”难度最大而亟须重视,强调“中锋用笔”是有客观理由的。但个别名家以此为“武林秘诀”,把它神秘化,演变为“笔笔中锋”的教条,不可越雷池半步,就成了生硬的清规戒律。更有甚者,为了“笔笔中锋”的自圆其说,派生出与“中锋”对应的名词“偏锋”和“侧锋”,硬指“偏锋”为劣而“侧锋”为优,更是强词夺理、强作解人。其实“偏”“侧”同类,与“中”相对,是事实归类而不是好坏优劣的价值判断。又进而论之,所有技法原则都是为美的传递表达服务的。倘若技法教条自尊自大,真成了武林秘诀,迷失了“美”的效果这个终极目标,那就会沉湎沦陷其中无法自拔,甚至本末倒置,贻笑大方。凡此,都是对书法现象没有持冷静理性的有“距离感”的准确判断,犯了一味迷信教条的毛病。

4. 出发点

以学书的动机与目标来作检验,有人希望写一手好字,那就是写好字的出发点。有人希望成为艺术创作上的顶尖者,那就是书法艺术表现的出发点。“写好字”的出发点,类于群众中广泛流行的广场舞、健美操,于身心有益。“书法创造”的出发点,则如最优秀的专业舞蹈家,为了摘金夺银,呕心沥血、刻骨铭心、不惜代价、勇攀高峰,甘愿为常人之所不为。我们在进入书法学习时,首先要扪心自问:你把书法看作“健美操”或“广播操”?还是竞技争胜不能差一秒的体育竞赛?“健美操”的出发点是修身养性塑形怡情,本身做操水平和技术指标如何(可置换成书法水平如何)并不重要。而体育竞赛冠军的指标,则是即使遍体鳞伤也要拿金牌。因此,是写字以敷应用?是创作以成专家?还是“美育”以求书法布道和传统文化普及、有益于社会公众?不同的出发点决定了每个人尽其一生书法生涯的存在方式和延续方式。

再来看“专业立场”。与一般醉心于写一手好字不同,站在书法艺术的立场上,对一个书法专家名流和对一个业余书法爱好者而言,书法专业立场始终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这是因为,“专业”与否会决定书法艺术家所达到的高度;同时,“专业”又决定了书法“美育”推广者甚至基础爱好者的底盘和出发点。

学习书法时随心所欲、任性自娱,以自我满足为前提,这是一般学书者的状态。对彼等而言,书写效果和作品的美感甚至美学价值的追求,肯定要让位于自己学习时的愉悦感觉,如果因为勤学苦练而感到痛苦难耐,那必定会半途而废、改弦更张。按现在通行的说法,这部分学习者是群众基础,是“平原—高原—高峰”中垫底的“平原”部分,当然也是在书法人口中占比最大的部分。

但如果学习者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耗尽一生也要拿出骄人成绩来,那可能就需要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卧薪尝胆、悬梁刺股的非凡意志和毅力,穷追死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为了这样的人生目标,寒窗苦练、呵砚成冻;拜师求学、进修观摩,通过逐步积累,取得好成绩,从而从平原走向高原,逐渐成为“高原”的一分子。而且到了“高原”的层次,还会向“高峰”的高度攀登。成功的登顶者是“高峰”,未能如愿者也不失为“高原”。

而对于从事书法“美育”的布道者而言,既不能持盲目散乱、心猿意马、东盼西顾、浮光掠影的初学者偶然兴趣式的立场,也不能是争金夺银、目标明确、追求成功的专家大师姿态。首先,它必须强调书法“美育”之所以为美的全面性、系统性,而不是刚刚入门的一知半解式的肤浅;但它又不是锤炼技巧、呕心沥血、刻骨铭心的毕生生命追求,而是严谨有序的书法美的知识传播与美感体验,生动活泼、灵机频出的天才解读;它是知识和美感底盘的坚实和不拘于技法实践的“有距离”的观察鉴赏;是心系大众而能在美育方面立志“普渡众生”的使命担当。这就是书法“美育”布道者的立身之本,也就是书法“美育”的专业立场。

入门爱好者、专家名师、书法美育“布道者”在作为“书法人”的态度、行为与过程会呈现出三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下,另有一个最根本的指标,就是作为完成式的作品。对作品负责,是每个艺术家的本分。一个书法家有没有成就,能否得到社会认可,关键在作品。过去书法是文人士大夫雅玩风流自娱抒情的道具,以人定书,所以就有了“名人书画”的怪现象。以人有没有名望、地位、身份、官职,来确定他的某一件作品的价值高下。在社会学而论,这样的标准有其合理而必然的一面;但在艺术学看来,则完全可能导致不客观不准确的结论,显然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当书法全面进入“展厅时代”以后,以作品为中心而不是以作家(人)为中心,成了新时代的价值取向。一个艺术家的目标,不是作为人有多伟大,而是作品如何卓越优秀。在这个角度上讨论,书法就应该根据作品这个最终结果“以成败论英雄”;以作品的成败来确定一个书法家、一种书法流派、一种书法现象的历史价值和它背后的人的价值。因此,“书法是什么”的答案,确应包括创作目标设置、创作构思、创作行为、创作成果(作品)检验的一整套评判环节与内容,但最根本的,则仍然首推作为结果的“作品”。优秀的美的作品累积起来,就有了优秀的书法家和书法大师。

而书法“美育”的存在,则表明书法美的传播者、解说者,也必须依“作品”(名作经典)进行与展开。书法“美育”是衔接初学爱好者和专业高端人才的“定音鼓”式的存在:对启蒙入门者,它具有提示正脉和树立经典权威的作用;而对于高端创作人才,它又起到确定核心边界防止离经叛道和揭示出历代书法高峰的标尺,从而使创作者有所依循又知所畏惧,更能努力奋进创造新时代的作用。我们倡导“美育”而重视布道与传播,正是基于它可以上探未知而不失格、下接启蒙而不失步的重要作用。

三、超越于写字之上的“美育认知”之建立

思想和眼光是行动的指南。中国书法有不计其数的大批实践家,也不缺孜孜以求、青灯黄卷、寻章摘句、稔熟经史的学者,却十分缺少思想家。很多人讲学问拼技巧头头是道得心应手,但到了讨论书法的前途命运之时,则茫然不知所对。尤其是在近百年间毛笔书法已被实用书写的社会需求弃去,今天又遇到互联网、键盘时代、语音时代、视频时代、人工智能时代的颠覆性挑战,倘若仍然甘作井底之蛙,无视时代变迁,如古人所批评的“唯务雕虫,专工翰墨;青春作赋,皓首穷经。笔下虽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虽日赋万言,亦何取哉”?[1]罗贯中:《三国演义》,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年,第330页。那才是我们这一辈书法人的低能与失职。

如何才能做到胸中有“策”?我以为,梳理和建立最根本的“书法美育认知”为首要。有什么样的认识,就有什么样的行为。认为书法是写字,那当然只关注技术技法,而对书法观念、思想、含义审美及美育不感兴趣,因为它与写字无关、甚至有时还会相反——这是书法“美盲”的最典型表现。认为书法是纯视觉艺术,那当然不必拘泥于汉字,完全可以把它变成抽象画,以求吻合、等同于西方口味,从而沦为汉字美盲——这与书法“美育”的核心价值观也背道而驰。认为书法是文史学问附庸,当然不会在意书法图像和形式美感;或者把书法本科专业办到中文系和文学院,而不是办在美术学院,更不必排课外出考察写生,亦无须办什么毕业展览——这就完全离开了“美”这个关键词,很有可能培养出大批“美盲”。认为书法是文化普及的基本内容,中小学书法课就应该是写字课,那么任课教师由管汉字识读写的语文课老师兼任即可,没有必要专门聘专职的书法课教师——这是以实用理由拒“美”于千里之外,于书法美的弘扬没有任何助益。认为书法就是写好字(标准汉字即楷字),不必让学生遍学篆隶楷草,因为这些于“写字”并没有太大益处,学得越多反而越乱。即使是学楷书,也须是“正字”,完全不用去费时费力耗费心力,遍学古代经典如颜柳欧赵北碑唐楷那么多名堂,只学一体熟练敷用可也,否则必是画蛇添足——这是压缩、弱化“书法美”的丰富世界,是工匠技术思维,也是“美盲”的前奏。认为书法就是手头功夫,只要写得好就是硬道理,而无须去关注丰富繁复、令人目不暇接的承传千年的古代经典名碑法帖,许多法帖可看可不看,许多书也是可读可不读;书法“学科化”更是水月镜花,不切实际——这是患了肤浅而短视的美盲式“贫血症”。总之,思想水平、认知水平决定了行为方式和选择。

书法大潮汹涌澎湃40年,许多墨守成规、匍匐前行的书法写字家自得其乐;但也有不惜一切锐意创新的勇士,其大无畏的精神十分可嘉,但正因为在书法美育“认知”上出了偏差,无知无畏,坠入魔道,渐行渐偏,竟成笑柄;论主观愿望未必不善,最终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究其源头,正是在这作为出发点的“美育认知”上出了问题。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跬步之积”时已有遗传病灶,“千里之至”时必然大谬大失而无可挽回。若有贤者指摘其失,亦必逐句驳回、反唇相讥,振振有词还引经据典。虽未必都是意气用事盲目抬杠,但理直气壮的背后,可以肯定的是其“认知”的出发点出了问题,遂明明坠入贫弱荒谬的深渊还自以为真理在握。因此可以说:书法的“美育认知”乃是关键中的关键,它是一个书法家成败或成就高下的第一决定性要素,也是最起步的、并能影响全局(一生)的“生死符”式的要素。

书法之美、书法美感、书法审美、书法美育,无论是“感”还是“审”或是“育”,它首先有两个基点。第一是“书法”,它的潜在规定性是汉字,只有汉字才有书法艺术。其他英、德、法、俄、古埃及、古印度、波斯与阿拉伯文字,都不会有我们几千年沿循至今的书法艺术。第二是“美”。以为写字和书写技能就是书法,忽略艺术美在书法艺术中的主导地位,或者只关注初级的文字(汉字)自身的美却没有艺术家的才情去充分点化之,那不是书法而只是印刷手抄体和装饰美术字。

这是认知的最初两个“支柱”性基点。以它为起点,逐渐细化,逐渐升高、逐渐精密准确,逐渐演绎归纳,我们能找到更多、更密集的认知聚焦点。每一个这样的点,都会成为我们判断一个流派、一种观念、一件作品、一类手法、一个点画、一种形式的“美育”试金石;它可以无穷无尽的延伸,直到逻辑之“链”每一环的终端,起到“标准件”的作用——必须是“书法”,必须是“美”,合则取之不合则弃之。

总之,只讲写字的技术,不追求“美”这个表现主体,是肤浅的;只讲美,不知汉字书法这个审美载体其实更拥有本体价值,尤其是从“美感”(人人皆可得之)到“美学”(理论归纳)的获取和树立,则是歪斜的。局限于泛泛的书法概念,不把它落脚到每一件具体的经典书法中去,虚脱空洞、云山雾罩、辞不达意,那在“美育”上是贫乏的。这种肤浅和歪斜、还有贫乏,不仅会让我们对书法的整体判断产生失误;它还会在每一个细节局部处理、或每一个阶段环节选择中,造成判断失误、方向失误和手段失误,可不慎乎?

书法美育记事

“书法美育”之倡,起于庚子年初,本出偶然。

四十年前建构书法“美学”学科;八年前提示启蒙阶段书法“美感”培养;今则着力于社会“美育”,取全民视野而求改造“美盲”,以应“新时代文明实践”之大形势。

“美学”创造,“美育”传播,“美感”养成,三位一体,书法美蕴奥皆在焉!庚子大暑,陈振濂于喜长生室。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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