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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所终的人们

时间:2024-05-04

安 宁

状 元

来福到底有没有娘呢?他是来福爹从流沙河里捡回来的呢,还是某个疯女人在大雪天,无意中将他生在了村子里呢,再或他一出生就克掉了娘的命呢?我们小孩子一碰了头,就叽里咕噜地议论这些无头女尸一样的破事儿。大人们不知是吓唬我们,还是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便在黑咕隆咚的夜里,讲了无数个版本,甚至还跟天上的神仙和地下的鬼魂联系起来,好像来福真的是文曲星下凡,或者某个状元投胎转世。

来福爹在来福上了小学后,就因为来福年年都会捧回三好学生奖状,被封了状元爹的光荣称号。来福爹是个老实人,也不怎么聪明,全靠种一亩三分地,四处给人扛活挣点零花钱,养活来福和来福弱智的小叔。在来福显露出状元苗头之前,来福爹总是驼背弓腰地在村子里走路。他去粮库里帮忙搬运粮食,从晃晃悠悠的梯子上,扛一麻袋麦子爬到二楼的窗口,再解开袋子,将麦子哗啦一声倒入高高耸起的麦堆。那一刻,人们总是有些担心,来福爹会跟着一起化作一粒麦子,消失在成千上万的麦子中间。他又那么瘦弱,以至于麻袋扛在他的肩上,会完全将他遮住,于是麻袋便好像自己长了双脚,在梯子上诡异地向上蠕动。

后来,来福成为全村人教育孩子时的榜样,来福爹虽然还是到处给人扛活,腰板却直了起来。因为瘦,前胸搭着后背,他故意昂首挺胸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可笑,像一只被人拔光了毛,却依然骄傲地在墙头上鸣叫的公鸡。如果来福也走在他的身边,女人们心底的同情,便会忍不住泛滥起来,觉得这一对父子真惹人心疼,一个没有老婆,一个没有亲娘,这样也就罢了,还要伺候一个二十多岁的弱智。来福爹怕是都没有享受过女人给擦一把汗是什么滋味吧?来福呢,连“娘”都不会叫。这样一想,人人便不再嫉妒来福爹,怎么就生了这样一个争气的儿子,实在是上天看他太苦了,才赐给他一个状元,养他的后半生吧。

我们小孩子却因为村里有一个来福,从开始背起书包上学起,就时时会被他刺激。以至于一听到有人在大街上喊来福的名字,我们就好像撞见了小鬼,头皮一阵发麻,身上冷飕飕的,暗地里一个无形的巴掌,啪一声响亮地甩在屁股上。我上学磨磨蹭蹭,母亲会一声怒喝:看人家来福,多认学,恨不能吃喝拉撒都在教室里,啃咸菜喝凉水也要学习!放了学我稍微回家晚了一会,母亲手里的笤帚就飞了过来:看人家来福,每天帮他爹拉完几车粪,才点灯熬油地写作业,哪像你,放了学就知道四处撒野,我看你是还没下课,就溜出去撒欢了吧!我如果早晨睡了懒觉呢,母亲又会当头一棒:睡睡睡,除了吃,就知道个睡!看人家来福,月老娘还在天上挂着呢,就起来用功了!

村里有头有面的黎叔,是来福的本家叔叔。黎叔家世代都是在城里上班拿工资的,所以他们家从老到少,在大街上走路的时候,都带着掩饰不住的骄傲。那骄傲来自书本,与农民从泥土里刨出来的味道完全不同。尽管我迷恋植物草茎的清香,可是,黎叔媳妇白净脖子里的香气,我觉得更高贵。我因为这种脱离泥土的人造芳香,而像许多女人一样,嫉妒着黎叔一家的好命。自然,也嫉妒那么卑微的来福和来福爹,竟然跟有钱的黎叔是本家。

来福爹去黎叔家串门,大多是在来福考了第一名,拿了三好学生奖状,或者参加数学竞赛获了奖之后。来福爹虽然空着手上门,可是他手里攥着金元宝,那就是来福。来福像一座巨大的金矿,不仅给来福爹带来了勇气、力量和安全感,也给黎叔一家带去了荣耀与希望;只要有来福在,来福爹欠黎叔家的那些学费,便总有还清的时候。来福甚至还可能是一家利息滚滚而来的银行,黎叔家一年年投进去的那些钱,会在某个时刻,加倍回收进腰包的。

因为有了黎叔,来福从未像我们一样为学费发愁过。一到麦季,给黎叔家帮忙的人,也顺便将旁边来福家地里的庄稼给收割了。周围十里八乡有什么可以挣钱的活计,黎叔总是第一个告诉来福爹。当然,黎叔天天忙着上班,来福爹也就成了黎叔家的半个长工。没有什么活能难倒来福爹,他不识字,可干活却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这样老黄牛一样吃苦耐劳的庄稼人,恰恰是已经农转非、却又没有完全脱离乡村生活的黎叔一家最需要的。虽然黎叔家总是雇人收割,但是也要有个体己人帮忙监工吧,黎叔爹老了,黎叔媳妇每天抹得香喷喷的,只负责看管两个孩子、梳妆打扮自己,才不管地里究竟产了几斤几两粮食呢。况且黎叔媳妇漂亮得很,让一个肌肤光滑圆润犹如玉石的女人去热辣辣的阳光下割麦子,呸!亏他黎叔想得出!

这样一来,来福爹也就名正言顺地成了黎叔家的长工,兼生活管家。就连买一个线箍、一截头绳,只要来福爹有空,黎叔媳妇一开口,来福爹立刻就买了送来。于是我总怀疑,黎叔媳妇越来越胖,跟她长年累月支使来福爹干活,自己却懒到动也不动有关。当然,黎叔媳妇即便是胖了,也还是妩媚的,哪像隔壁胖婶,一脸鸡屎雀子,看了就招人烦。我要是来福爹,我也乐意为黎叔媳妇跑腿,就是闻闻那不知来自城里哪个角落的脂粉味,也是幸福的啊!

来福考上北京一所名牌大学计算机专业的时候,全村人都长吁了口气,好像我们一起跟着来福历经了十几年的战场厮杀,吃尽了人间的苦头,也品尽了没娘的孤独。尽管这场漫长的战争,结局一开始就已注定,毫无疑问,来福会是最后的赢家。可是看着来福爹熬得头发白了,耳朵背了,腰也驼了,除了黎叔,没有人能支付起来福的巨额读书费用,村里人还是一阵唏嘘,想来福爹终于熬出头了,再给黎叔家干上四年的“长工”,就轮到黎叔一家掉头向他和来福赔笑讨好了。

可是,来福读大二那年,黎叔接到一个来福学校老师的电话。老师在电话里说,来福迷上了电脑游戏,已经很长时间不去上课了,学校给了他严重警告处分,如果再连续旷课,只能将他开除。

这一消息,像一颗原子弹,有将我们村夷为平地的破坏力。村里人第一次知道了电脑游戏的威力,全村小孩子的嫉恨不曾压垮了来福,没娘的孤独不曾打倒来福,卑贱贫困的生活不曾毁掉来福,可是,村里人完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电脑游戏,竟然让我们引以为豪的状元沉迷其中,快要淹死了。

黎叔立刻做出指示,让来福爹前去陪读一段时间,来福是村里出去的一头好马,不能让这匹飞奔的马,在北京迷失了方向,并有坠崖而死的危险。如果是他一个人坠崖,也没有什么,可是,来福关系着整个家族的声誉,来福能否掉转矛头,重新回到光明大道上来,意味着黎叔家之前所有的付出,会不会化为乌有。一切都在一念之间,如果来福爹遏止不住来福这头发疯的马,那么,黎叔和黎叔的儿女也会跟着成为全村的笑柄。而且,这笑柄有着锋利的刀刃,会深深插入家族的心脏,几世都无法翻身。

所有人都揪着心,包括我们这些曾因来福吃过无数鞋底的孩子。在来福爹连夜坐火车赶至北京的时候,关于来福的流言蜚语,蘑菇云一样弥漫了整个村庄。村里人忽然间全变成了预言师,将过去来福种种可疑的点滴,一点点揪扯出来。有说来福小学的时候,就神神叨叨、魂不守舍的,常常一个人面对着墙根,一站就是一个下午。有说来福那么干瘦的一棵苗,在大北京城,不被风吹歪了才怪呢,他早就看出这小子成不了大气候。有说来福一天跟人说不了十句话,那电脑游戏里是不是有漂亮媳妇,让他这么上瘾,连大学都不想上了?有说来福是个没良心的,不看他爹的面,也得记得回报黎叔吧?这下好了,黎叔的钱全喂狗吃了。

来福爹坐夜间火车去往北京的时候,没来得及听村子里这些能将人心剁成肉馅的闲言碎语,但是黎叔和整个家族的人都听到了,这些话迅速地变成一股飓风,以比火车还快的速度,抵达了北京。没有人知道不识一字的来福爹,怀揣着可能来自黎叔最后一笔资助的钱,是怎么被人流裹挟着,冲撞进了来福所在的知名学府,又将日夜陷在网吧里的来福,揪回了教室。来福爹不说,村里人便只能想象。来福爹也一定是怕了,不敢说了,过去来福的成绩,大到中考高考,小到期末和单元测验,来福爹都会祥林嫂一样絮絮叨叨地在人面前说,以至于来福的成绩在学校里一张贴出来,全村人立刻都知道了,好像我们村里人的脖子都能自由伸缩,而且一伸就到了十几里外的县城校园里。现在来福爹闭紧了嘴巴,包括对黎叔,他也不说了。

那时,来福爹作出了让全村人惊讶的决定,留在北京,陪来福读书。但这决定,到底是来福爹的主意,还是整个家族在黎叔的指示下,一致给来福爹施加了压力,让他不敢回到村子里,谁也说不清楚。而黎叔整个家族,也跟来福爹一样,开始闭紧嘴巴。

那一年的除夕,来福爹没有回来。据说,来福的班主任可怜来福爹,先帮他找了一处地下室的居所,后又为他推荐了一份在冷库做搬运工的活。冷库就在来福的学校里,是为食堂专门设立的。人家都知道来福爹是来陪学的,家里没钱,便照顾他,将食堂吃剩的饭菜每天打包给他。来福爹以当年在粮库里搬运麻袋的力气,搬运冷库里的货物。可是,粮库是顺着梯子向有阳光的天空上走,冷库则是沿着水泥冰冷的台阶,向阴暗冷湿的地窖里去。来福爹朝着地下走了一年,还没有盼到来福毕业,腿就冻出了毛病,以至于昔日那些给他打包的工人,也因他干活太慢,心生不满。甚至有人开始嫌弃他,并有闲言碎语,人家都是儿子出息了来北京享福,来福爹等不及,非得在来福快要被开除的时候来北京打劫,也就是学校里老师可怜他,才给他这份工作,他倒好,才干了一年,就得了富贵病,动不动腿疼起来……

究竟这些话,是怎么穿过大半个北京城,行经河北、德州、济南、泰安,又到了我们这个地图上完全找不到的小小村庄的呢,我始终想不明白。只知道即便没有了黎叔和他的家族,也照旧有关于来福和来福爹的消息,源源不断地流进村庄。好像,来福和来福爹在北京城历经的所有疼痛,都跟我们的村庄息息相关,而我们村里每一个人,也都要依靠他们的消息存活下去,否则,这漫长的一生,将会多么枯燥乏味。

可是我不相信大人们说的话。在我的心里,来福和来福爹像一则永远解不开的谜,来福究竟有没有顺利地大学毕业?毕业后又做了什么工作?那工作能否养活他一辈子背着麻袋行走的爹?他弱智的小叔死掉后,被邻居草草地埋掉,他们在北京阴暗的地下室里,有没有过悲伤?黎叔此后绝口不提来福父子,又是否让他们内心哀伤?还有那些欠下的钱,他们要到什么时候,扛多少麻袋,才能还清呢?

我永远不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好像来福依然英雄般住在喧哗的村庄里,日日从大道上昂扬地经过。

私奔女

关于半熟儿老婆的来历,有N个版本。

一个说半熟儿跟着人去东北跑车做生意,半熟儿老婆软磨硬泡,让半熟儿带自己到山东来,还谎称自己有亲戚在,一旦到了山东地界,接近兖州,立刻赖上了半熟儿,让他将自己带回家去。当然,没有哪个正经女人会这么干,唯一让她自降身份的原因,皆因她是一个有男人有孩子的女人,只不过她被男人暴打,试图逃走,恰好遇到“二了吧唧”的半熟儿,相信了她的谎言,才让她的出逃计划成真。还有一个版本,说是半熟儿到了东北后,勾引了人家老婆,怕那男人追杀,才不得不带着她逃回了山东。当然,也有人说,是女人主动献身给了半熟儿,目的不过是为了跑到山东来,过想象中的好日子,否则,就凭半熟儿这样注定要打光棍的男人,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看上他?可惜,女人看走了眼,估计刚刚踏进我们村口,就悔得肠子都青了。

反正不管流传的什么版本,毫无疑问的一点是,半熟儿将别人的老婆拐回来了。那年头民风保守,拐别人老婆的事,像是一个炸弹,将全村人的热情都点燃了。男女老少几乎第一时间将半熟儿家的院子挤得水泄不通。看新娘子,是村里保持许久的传统,但凡谁家娶了媳妇,全村人能将这个新娘子来来回回看好几个月,直到这家墙上的大红囍字掉了色,新娘子雪花膏也懒得抹,混入扛着锄头下地的女人们中间,灰头土脸地看不出来了,大家才将兴奋的视线恋恋不舍地收回。

但是很显然,谁家的新娘子也没有半熟儿家的更招人眼。只要她一开口,满口珠圆玉润的东北普通话就会惹来一群人的关注。操普通话的人,在我们村都被嘲讽为“侉子”。尽管东北话跟收音机里播音员的普通话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一旦这个播音员跳到了村子里,大家还是会因他(她)的口音不同,百般挑剔他(她),笑话他(她),全然不认为普通话是学问高的人才会使用的优雅腔调。

如果一个本地的女人,天天被小孩子黏在屁股后面,跟着学她说话的腔调,见她回头,还朝她吐舌头,做鬼脸,笑话她是个侉子,早就有因为被孤立而想要离开的心了。小心眼一些的,甚至都有上吊自杀的想法。毕竟,每天在村子里走来走去又被人指点的滋味,并不好受。但半熟儿媳妇却像东北寒冬里的松树,傲立在白眼和嘲笑之中,岿然不动。她甚至主动走出家门,这家看看,那家逛逛,而且每次出门,都叼着烟卷。这在女人抽烟是道德败坏的乡下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举止。但半熟儿媳妇不怕,她还主动凑到男人面前,借人家烟头上的火用。她的嘴唇红艳艳的,显然是抹了口红;脸白生生的,村里女人们便说,大概半熟儿做馒头用的面粉,每天会有半袋子敷在她的脸上;她的指甲呢,是鲜亮亮的红,用女人们恶毒的话说,是吸了半熟儿的血染上去的;她的头发则是烫过的大波浪,大约是从明星的脑袋上直接抠下来的吧。

所以可以想象,当半熟儿媳妇这样高调地走在大街上的时候,谁不多看上几眼,几乎会让人怀疑眼睛瞎了。男人女人们也学着她的样子,怪腔怪调地拽着普通话,然后自己边说边笑,差一点笑崴了脚。半熟儿媳妇才不管这些,她风情万种地接受着全村人的检阅和指点,将那些关于她和半熟儿的风言风语,只用一个轻飘的烟圈就全给吹散了。

于是人人都惊讶地发现,这个来路不明的东北女人,竟然跟被我们鄙夷的半熟儿,好得要穿一条裤子似的。凭什么呢,女人们想,这明明是她们挑剩下的男人!男人们也觉得不公平,村里哪个男人,包括卖豆腐的狗剩,都比半熟儿强好几倍吧,偏偏这风骚娘们看上了半熟儿!

更让村里人看不上眼的是,他们两口子亲密起来,竟然可以视别人为无物。男人们都该怕丈母娘的吧,即便不怕,尊敬也是合乎礼节的吧。偏偏,半熟儿还在东北的时候,坐在媳妇家炕上,当着一脸威严的丈母娘的面,就跟媳妇亲上了嘴。这样“有伤风化”的事,传到我们村里来,男女老少都替半熟儿觉得丢脸,好像他间接地也羞辱了我们村的名誉一样。女人们都说:半熟儿啊半熟儿,不怪别人起这样一个外号,就不能长点脑子吗,晚一会在被窝里折腾媳妇能死啊你?!

不过女人们大约是真的不能理解快三十岁的半熟儿,连女人还没有碰过的饥渴吧?事实上,在半熟儿刚刚将老婆领回来的那一年,他蒸馒头的事业几乎要荒废了,每天早晨都被他娘骂着起床去卖馒头。他不听,也不怕,只要他娘不骂自己老婆就行。他娘当然不会当面骂儿媳妇,好不容易领回来个外乡儿媳妇,还长得这么漂亮,怎么舍得骂?本来就是跑来的,万一骂一顿,跟着别的男人再跑了,得害她儿子一辈子打光棍。这点利害关系,半熟儿他娘当然清楚,不过在大街上,他娘还是忍不住,忿忿说:我家四孩儿(半熟儿排行老四)好像被狐狸精给迷住了,天天连床都不下了!

这句话没换来众人的同情,反倒让想象力丰富无边的男人女人们,哄堂大笑起来。男人们背着半熟儿他娘说:半熟儿这一年是完蛋了,直接瘫倒在床上了。女人们也笑得乳房乱颤,说:东北老娘们就是厉害,直接将我们的半熟儿给撂倒了。我们小孩子虽然听不懂大人们的话,但是也都知道半熟儿的老婆,跟村里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法呢,说不清楚,但是看到她在大夏天将钱插到丝袜里,或者胸前衣服里的时候,还是觉得新奇,好像在看一个电影屏幕上走下来的女特务。

但是谁也没有我更清楚,半熟儿究竟被媳妇迷到什么程度。我猜想,或许全村只有我一个人,亲眼看到过半熟儿和媳妇躺在床上,深情缱绻、四目相对的画面吧。当然,我也是无意中撞见的,如果专门闯到半熟儿卧室里偷窥,非得被他一笤帚疙瘩打出家门不可。那次是母亲让我去买馒头,推开门,喊了好多声都无人应答。看到堂屋的门开着,我傻乎乎就走了进去,又撩开左手边东屋的帘子,然后,我就看到了被全村男人女人们臆想了无数次的画面。

事实上,两个人都穿戴非常整齐,不像半熟儿他娘说的那样,连床都不起。他们大约刚刚吃完了饭,正躺在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上,神仙一样面对面地吞云吐雾。只是抽烟也就罢了,他们两个人的眼睛还穿越重重烟雾,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对方。那眼神好像要将对方看融化了,再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掉。我想他们在对方眼里,大概都是一支清凉可口的老冰棍,在大热的天里,明明都已经快要化掉了,还舍不得吃下去,只是温柔地舔着,一直舔到那支冰棍在空气里消失掉了,他们徒留一脸的忧伤。

这听起来可真是浪漫。但这样的浪漫,在电影里看起来挺美,可是搁在天天柴米油盐的乡下,就有些滑稽,好像穿着细高跟鞋和精致旗袍的城里女人,忽然扛起锄头,在田间顶着日头挖草一样。

我完全没有大人的眼色,不懂得应该咳嗽一声提醒他们。我就那样傻乎乎地撩着帘子,看他们用眼睛融化着彼此,在连着说了两遍“我要买馍馍”,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之后,就再也不发一言。是他们终于抽完了一支烟,从虚幻的烟云中回过神来,看到我奇怪地站在卧室门口,这才欠起身,慵懒地回复我的问题:今天歇着,不做馍馍了。

若是一个八卦的女人看到这一切,肯定不过一顿饭的工夫,就传遍全村了吧。所以我一直猜测,半熟儿那天之所以对我如此冷淡,丝毫不将我的窥视放在眼里,好像我是一团无形的空气,完全是因为,他算准了我会严守秘密,况且,谁会相信一个小孩子说的话呢?大人们听到了,顶多会训斥我“拉云扒瞎”(泰安方言,意为说谎)!

所以我干脆将这个秘密藏在心里,对谁也不提及。或许,即便我说了出去,半熟儿媳妇也是不怕的。她既然敢从东北逃到这里,连自己的孩子都不去想,那么,这些风言风语对她来说,也不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她照例甩手掌柜一样,对半熟儿家里的事,什么也不管,只很悠闲地吸着烟,在大街上走来走去,或者溜达进胖婶家里,看男人们打牌。

胖婶家是村里的“赌博基地”,所以每个玩牌的男人都是备了零钱来的。在男人们卷起袖子为了赢钱而神经紧张的时候,半熟儿媳妇从来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只是站着说些闲话,或者看看热闹。她是来看门道的,如果半熟儿也参与到打牌中来,那么她一定是最强的军师。就凭半熟儿那点牌技,非得把卖馒头挣下的钱全都输光了不可。可是自从媳妇来了,半熟儿就什么也不怕了,每次打牌,他多少都会赢一些钱回去,这让别的男人颇为嫉妒。传说中,东北娘们都是能喝能抽也能赌的。果然,半熟儿媳妇到我们村才一年,就用永不输钱的牌技,震慑住了男女老少的心。

但在半熟儿媳妇生了儿子之后,她就泯然于村妇的行列,除了她从未改变过的东北话,很少有人会再刻意地将她从人群里放大出来。如果她和村里大部分女人一样,跟半熟儿厮守到终老,那么,所有人都会将她忘记,即便是死亡,也不会让多少人能够记起她年轻时逃婚到此的叛逆壮举。可是,半熟儿媳妇终究是半熟儿媳妇,个性里的狂放大胆,历经了十几年,不仅没有被世俗的生活消磨掉,反而被思乡的情绪酝酿得愈发浓郁了。

半熟儿媳妇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划新的出逃的呢?没有人能想清楚。就连半熟儿,也没有窥出蛛丝马迹。那一年,半熟儿的儿子十五岁,村里许多人纷纷外出打工,人们因为外面的世界躁动不安,半熟儿媳妇出逃的念头,也就在那时,啪一下跳了出来。

一点征兆也没有,半熟儿媳妇逃回东北老家的消息,就在整个村子里蔓延开来,然后便是各式各样的传说。有的说,半熟儿媳妇重新回到原来男人和大儿子身边,决心脚踏实地地跟着他们生活。有的说,半熟儿的儿子千里迢迢去找她,跪在她的面前,又威胁说,如果她不跟他一起回去,他永远都不会起来。有的说,半熟儿每天早晨都要一个人跑到公路口,眺望远方一个小时。有的说,半熟儿媳妇已经发下狠话,一辈子不再回来了,哪怕儿子因此跟她断绝关系。还有的说,半熟儿媳妇想让儿子留在东北,不再回到半熟儿身边……

种种流言蜚语,再一次搅动了因为打工而只剩了老弱病残的村子。即便是千里之外打工的村里人,也通过电话得知了这些传闻。于是人们纷纷说,看,跑来的媳妇终归是要跑回去的,半熟儿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守得住一个从来不做家务的媳妇呢?

谁也不知道半熟儿媳妇是否还能够回来,村里人都抛弃了不能谋生的田地,走进城市里去。他们其实和半熟儿媳妇一样,抛弃了村子,奔赴另外一种想象中热气腾腾的生活。

在一时的热闹之后,也没有多少人再关注这个新闻。半熟儿还在蒸着他的馒头,而他的儿子,则在留与去之间犹豫徘徊。

半熟儿媳妇就这样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

而我,记得她耀眼的红唇,吸烟时性感的烟圈,面粉一样白皙的脸,美艳的指甲,神秘的黑色连衣裙,却唯独不记得,她叫什么名字。

发 小

留香是我的发小,但我一点也看不上这个“小抠妮”(抠,方言读kóu,意为“凶”)。她也不知哪儿来的一股子蛮横劲,对谁都一脸凶相。而且她的凶恶,不仅号召不了群众,也不能称王称霸,反而让人心生厌恶,更加因为她矮小凶丑欺负她、孤立她。幼儿园的老师也势利眼,看留香家穷,一有演出,什么节目都不让她参加,我们在台上挥舞着花花绿绿的纸花载歌载舞,留香就在下面眼巴巴地看着,而且老师连看守书包衣服的活儿也不给她,好像怕她全偷走了一样。

于是等涂脂抹粉的我唱完《采蘑菇的小姑娘》,从台上跳下来,一屁股坐在小马扎上,就听见留香“哼”的一声,挖苦道:你们跳得太难看了,人家沙河村的学生肯定拿第一。我也不甘示弱:你跳得好,老师为啥不让你去?我当然没好意思说留香长得丑,但还是看到留香的脸更黑了一层。好在留香家在村东头,我家在村西头,否则排队回家,她非得在后面不停踩我鞋子不可。

我能想象出,回到家里,留香在她娘面前夸大其词地说我跳得如何难看,唱得更别提有多难听了,竟然还跑了调!我当然也会在母亲面前嘲笑留香,说她被老师踢出了队伍,连上台喊一嗓子的机会都没有。于是母亲在晚饭后,就摇着蒲扇对父亲说,留香这“小抠妮”,也不知道帮(方言:像)谁,小脾气“冲天炮”似的,路上见了人,不打招呼也就罢了,还白人一眼。

我知道母亲说的“人”,其实是她自己。我也知道留香是在跟我较劲,如果我很优秀也就罢了,偏偏我也不擅歌舞,只因幼儿园老师是邻居二祥的媳妇,看在一墙之隔的面子上,才让我在六一儿童节上了台,所以这种靠走后门得到的地位,留香一点都不服。凭什么呢,我本来应该跟留香一样,属于守门员的位置,只因一点人情,两个人就台上台下地分开了。所以她除了挖苦我,连带地将跟她娘有远房关系的我的母亲,也不瞧一眼了。

留香家我去过很多次,当然都是跟着母亲去的,没事我可不会找留香玩,那几乎等于巴结讨好她,非得让她骄傲地上天不可。留香家的院子永远都是黑黢黢的,大约是被一棵高大古老的槐树挡住了日头,院子里便有了阴森森的鬼气。留香一家个子都矮矮的,我于是在回家的路上对母亲说,留香家是童话里的小矮人王国。母亲听了拍我脑袋一下,生气道:不准在外人面前这么说,否则留香她家非得跟我们断交不可!

断交就断交,我气咻咻地想。我其实早就想跟留香断交了,我甚至想让很多人都知道我们断了交,这样小孔老师就能给我调个位置,比如跟二芹同桌,或者跟大个子长霞也行。但这样的梦想,终归是梦想,小孔老师从一年级教到五年级,我也就和留香当了五年同桌,以至于我觉得有一辈子那么长,并猜测村子里那些老是吵架的夫妻,大约有我跟留香做同桌的痛苦,想要离婚,却怎么也分不了。

冬天的时候,班里生炉子,小孔老师让每天的值日生提前到教室,给大家生火取暖。无疑,我和留香又是一组。晚上睡觉前,我让母亲将玉米棒槌装到塑料袋子里。

母亲说:多带点吧,留香家穷,她家玉米地去年收成不好,棒槌又小又瘦……

我立刻接过去:怎么她家棒槌也长成他们家人那样?

母亲听了笑:你嘴巴这么恶毒,还说人家留香,不怨她老跟你吵架,就你们俩这脾气,一辈子关系也好不了。

我哼一声:那最好了,我才不要跟她做发小,像你跟她娘一样,要是将来再跑到一个村子里,可真倒霉。

母亲瞪我一眼:小小年纪,就想那么长远,连嫁人都考虑到了,丢不丢人啊?!

我将被子拉到头上去,假装睡觉,心里却想着,明天留香如果少带了棒槌,下次一定求小孔老师,不跟她一起做值日了。

第二天到了教室,留香竟然是空着手来的,我不想跟她说一句话,蹲下身去,将母亲特意多装的一大袋子玉米棒槌,用斧子逐一砸碎了,再划上一根火柴,点着正反面都用完的作业本和纸壳子,放到炉膛里,再将棒槌胡乱捧一堆扔进去。那火还没来得及喘一口气呢,被这样重重一压,果断地灭了。烟囱里的烟,经西北风一逼,打个寒战,哧溜着缩了进来,于是满教室里都是狼烟滚滚,我用扇子扇,烟却好像会繁殖似的,越发地浓重了。

留香于是叉着腰,骂我笨,在家里没干过活,点炉子都不会。骂完了她就来收拾我的旧山河,将棒槌掏出来,重新点着纸壳子,又虚哄着将棒槌架在纸壳子上,为火苗留出奔跑的空隙,果然,炉子轰隆隆地燃了起来,好像一列呼啸着穿过荒凉大地的火车。烟囱也很快发烫,我将手放在上面,觉得一股暖流瞬间传遍全身。我很想在炉子上烤一个馒头,跟留香分着吃掉。或者放一张粉皮更好,只闻起来都香极了。同学们陆续地到了,教室里暖烘烘的,琅琅的读书声开始响起,靠窗的男生在氤氲着热气的玻璃上,偷偷画下一个笑脸。那一刻,尽管我不愿意承认,可还是觉得,能干活的留香对我来说,也还算有一点用处的。

其实生炉子这事,对留香来说简直小事一桩。留香家里穷,她会的活儿自然也多。有时候她上课迟到,大抵是在家里帮父母掰棒子、割麦子,或者晒地瓜干。留香跟她娘一样长得矮矮胖胖的,所以一看就属于不擅学习、但在干活上却是一把好手的人。老师们因此每年在放麦假的时候,总想让留香帮自己家割麦子。别的学生巴不得有这样的好事,可以借此跟老师套套近乎,让他在学习上多照顾一下,或者排位的时候,给自己排个靠前又在中间的好位置。偏偏力大无比的留香,在老师点名的时候,很不遭人喜欢地一口拒绝,并理直气壮地回复老师说,她家的麦子还没割完呢,她得回家先帮父母干活去。可想而知,老师是多么没面子,而留香自此又会怎样被老师们不待见。

不过留香也习惯了吧,除了数学,她的功课都很一般。老师们也不喜欢提问她,有任她野草一样自生自灭的意思。留香习惯了周围人的冷眼,我却不习惯,尤其当老师非要将她和我安排成同桌的时候,我觉得那相当于我也被老师打入了冷宫。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凭什么老师偏偏让我守着留香,不过认为我和留香是同样可以被人欺负的小人物罢了。

这样想明白了,我就特别怨恨留香,是她拉低了我在人群中的位置,让我成为跟她一样卑微的野草,对,是连花朵也不会绽放的野草,人走过去,看也不看一眼,甚至还会故意地踏上一脚。

我在留香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这让我难过,拼命地想要逃离留香,可惜,她像壁虎的尾巴,断掉了,又很快长出新的,有让人厌烦的无休无止。因此我跟留香“形影不离”地读完了小学,又并肩进入了初中。而且,完全没想到的是,这一次,我和留香不再是同桌,而成了同床!

所以我常常想,我和留香上辈子一定是仇人,否则,不至于这辈子如此纠缠不休,以至于上天将我们惩罚到一个床上也就罢了,还在没有暖气也没有火炉的寒冬腊月,盖同一床被子。

记得我一个人骑着有大梁的自行车,在黄昏里驮着棉被、褥子、席子、草苫子,晃晃悠悠朝学校去的时候,恰好遇到拉着一车沙子回家的父母。大约觉得跟留香同床是件顶委屈的事,也或许瞥见别的同学都有父母陪着铺床展被,唯独我是孤家寡人,就连留香也有同校的哥哥陪着,因此眼泪哗啦一下就流了出来。

父亲见了却是立刻骂我:没出息,上个学,又不是爹娘死了,有什么好哭的?!

母亲也添油加醋:嫌给的钱少还是怎么的?我们累死累活,你什么忙也帮不上,还哭给我们看!你也学学留香,人家可是自己驮着一袋子麦子,去学校换的粮票!

啊,又是讨厌的留香!

我总怀疑安排宿舍的老师,是上天派来的,知道我和留香一路不离不弃,所以硬是将我和她摁在了同一张床上,这种概率比中彩票的几率大不了多少。按说我应该珍惜的,可惜,当晚睡觉,我和留香就吵了架,因为她的脚臭,却又拒绝去洗。整个宿舍有近四十个人,那一刻,全都好奇地看向我俩,当然,视线里多少都带着对我的一丝同情,和对留香脚臭的一点厌恶。最后,是新上任的人高马大的宿舍长,将互相诋毁的我和留香呵斥住。而我,就这样捂着鼻子,蒙着脑袋,度过了与留香同床共枕的第一个夜晚。

天气冷起来的时候,我就无法捂鼻子了,因为我不得不跟留香将两个被子铺在一起,这样就不至于冻得整宿睡不着觉。留香的被子有一股臭烘烘的暖,但这样的味道,很快就被霸道的留香驱散了,因为她力气大,总是在守被子的时候,将原本就宽度不够的单人被,拽过了三八线,以至于我的大半个肩膀都露在冷飕飕的空气里。这次我不跟留香吵了,两个人在熄灯后的宿舍里,于黑暗中无声无息地争抢着被子。安静中听得到被子底下,两个人腿脚大战的暗响。最终,在我被孙二娘一样厉害的留香一脚踹下床去的时候,我几乎想要像村里的泼妇一样,骑到留香身上扇她一个耳光。但在清冷的月色中,我什么也没做,揉一揉摔疼了的膝盖,钻进依然臭烘烘的被窝里,背对着留香继续睡觉。占了上风的留香,这一次,没有再跟我争抢被子。

这样抢被子的大战,一直持续到读初二那年的春天,天气暖和起来,留香有一天在井边打水洗衣服,刚刚将桶放到井里,左右晃动着,还没有把桶灌满,就有人过来喊,说她娘在宿舍门口等她呢。留香心里一惊,绳子就顺着井沿滑了进去。我听见水桶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便再也没有了动静。我探头,见井面上连绳子也看不到了。可怜的留香,要赔宿舍一个铁桶了,我想。

但留香什么也没有赔。留香的娘来,是要让她退学回家的。因为以她家的境况,供两个学生读书太过困难,恰好有个外出打工的机会,留香出门挣钱,就能解决她正读高中的哥哥面临的困境。留香娘大约是带着一肚子的话来的,这些话让她整个人看上去虚肿了一圈。她坐在我和留香的床沿上,带着一些愧疚,刚刚说出了来意,留香就以一句“我知道了”,打断了接下去可能让留香在同学面前更为难堪的解释。

留香什么也没有留下,连一双筷子都被卷走了。她也没有跟任何人告别,她与周围同学的关系都是淡淡的,谁也没有惊讶她的辍学,好像她的存在本身就对我们可有可无。即便我这样一个发小,也在周末回家时,跟母亲通报消息后,就将她忘记。只有宿舍的人,谈起那只消失在井里的水桶,或者我在母亲眼里,除了无能地讨要学费却什么活也帮不上忙的时候,留香又会被重新拉回我们的视野。

留香很固执地没再跟任何一个同学联系过。听说她打了几年工,就因家里急需用钱,而很快地嫁了人。

嫁人时的留香,依然矮矮胖胖的,我那时在校园里,为考一所理想的大学每日拼搏,因此没有丝毫去看一眼留香这个新娘的兴趣,我甚至都不知道留香嫁去了哪个村庄。

嫁了人的留香,就这样从村子里,也从我的生命中,彻底消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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