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苏东坡的开封沉浮

时间:2024-05-04

远 人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二月,步入而立之年的苏轼从自己仕途的第一站凤翔府卸任返京后,入登闻鼓院为官,行呈递表疏之事。该职位于苏轼显然大材小用。到五月时,龙图阁直学士吕公著举荐苏轼学士院试策。做太子时就久闻其名的英宗打算将苏轼直接越升,召入翰林,授起草诏令的知制诰一职。

在英宗眼里,人要经过考试,才知有没有能力和适合什么职位,但苏轼却是无所不能之人,自可破格擢用。不料,素来对苏轼赞赏有加的宰相韩琦这次坚决反对。面对英宗亲询,韩琦的回答有自己的深思熟虑:“苏轼之才,远大之器也,他日自当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养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进用之,然后取而用之,则人人无复异词矣。今骤用之,则天下之士未必以为然,适足以累之也。”

韩琦的话不无道理,此时的苏轼,毕竟只在凤翔府当过三年判官,虽才学惊人,资历终究不够,还须经一段时间培养,方可堵住他人之口,为朝廷重用。

见韩琦的反对理由充足,英宗没有坚持己见,又问了句:“知制诰既未可,且与修起居注,可乎?”所谓“修起居注”,即专门记录皇帝言行,乃天子近臣。韩琦继续劝谏的理由如出一辙:“记注与制诰为邻,未可遽授。不若且于馆阁中择近上贴职与之,他日擢用,亦未为晚。”

在今天来看,英宗与韩琦的这段对话对苏轼仕途影响颇大,使之未能步入更高一层的官职。从中确实可见,改变人命运的,往往是瞬间之事或他人的三言两语。在很多时候,人提前身入不一样的位置,会为未来埋下不一样的种子。现在,这颗种子被播入另外的土壤。英宗诏令苏轼为直史馆。该职位得经一两年锻炼,才能担起如知制诰那样的重任。

随后发生件小事,倒让人看到苏轼的性格。韩琦位高权重,得罪的人自也不少,当一众执政官中有人将他与英宗的对话告知苏轼时,苏轼说道:“公所以于某之意,乃古之所谓君子爱人以德者欤!”这件事透露出两个信息,一是朝廷没有任何可称隐私的事件,哪怕皇帝与臣子的单独交谈,也总有神秘莫测的渠道将之流传于外;二是苏轼胸襟坦荡,韩琦同样无个人私见,但他们并不能保证大宋船只上的其他水手们也都勠力同心。当两年后神宗继位,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变法”登场,欧阳修、司马光、苏轼等人都因反对变法而或主动或被动地先后离京。那时无人预见大宋明日将遭遇怎样的险风恶浪。当大宋船只最终沉没海底时,这些名震当时的人物都已作古,但若追根溯源,曾经制定朝廷决策之人,谁又真正脱得开干系?苏轼以为阻拦自己进翰林的韩琦有古人君子之风,但不等于自己的人生也将被君子之风庇护。接下来一年不到,苏轼就猝不及防地遭遇了两次重大生活打击。

第一次打击是韩琦与英宗对话不久后的五月二十八日,苏轼二十七岁的妻子王弗病故。王弗嫁给苏轼时,尚值十六岁的碧玉年华,苏轼也才十九岁。二人少年结发,情深意笃。苏轼翌年为妻子撰写的墓志铭中,有两段话能见出二人的深厚感情和王弗的过人见识。

一是回忆二人新婚燕尔时,“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意思是苏轼与王弗结婚时,并不知妻子幼读诗书,王弗也从来不提,只是当苏轼念书时,王弗总终日相伴,似不觉书本枯燥。后来苏轼忘记一些书中之言时,王弗都能随口说出。惊讶之余,苏轼再问妻子其他书,王弗无不应答如流。苏轼对妻子的才思和安静性格极为喜爱。

二是关于自己初入官场时,“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这段话是说苏轼在凤翔为官时,每次在外办事回来,王弗一定仔细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时时提醒丈夫,在初来乍到的陌生之地,为人做事必得谨慎。另外,每当苏轼在家中会客时,王弗都立于屏风后倾听,客人走后,王弗会帮助丈夫分析与客人间的对话,并以自己深思熟虑的判断劝诫丈夫,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事后往往证明王弗的话无不正确。所以王弗去世,对苏轼来说,不仅是失去了一位贤妻良母,还失去了一位贤内助,“余永无所依怙”六字可见苏轼当时痛苦之深,连苏洵也不无感伤地说道:“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

接受父命的苏轼因初回京师,一时无法返回巴蜀,便将妻子待葬于京城之西。不料一年未满,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二十五日,时年五十八岁的苏洵也病逝于京师。无论从哪方面看,苏洵都是对苏轼产生决定性影响的第一人。当苏轼八岁入天庆观道士张易简门下就读之前,苏洵已对其亲作学问发蒙。最令苏轼无日或忘的,是父亲带自己和弟弟千里跋涉,赴开封应考。当自己与弟弟金榜题名后,父亲只被赵抃举荐为秘书省试校书郎,后为河北霸州文安县主簿,与项城令姚辟修纂《礼书》。苏轼兄弟自然知道,父亲修纂《礼书》虽一丝不苟,但笔下重心,始终是废寝忘食地撰写《易传》,今因一场“风气不和”的小疾未加留意,竟骤然加重到药石难医的地步。

面对未酬心愿,苏洵临终前交代苏轼,命他将自己未修完的《易传》完成。“泣受命”的苏轼还无从预料,当终于完成父亲遗命时,自己已年过花甲,人也被贬至天涯海角的海南儋州了。此为后话。

苏洵虽未有进士之身,其才学却早得欧阳修由衷赞赏。若以官位论,苏洵的文安县主簿不过微不足道的九品小官,与高居庙堂的欧阳修、司马光等人不可同日而语,但在后者眼里,苏洵的才学令人敬慕。在其卧病期间,欧阳修一连写来三封致候信函;当其去世,司马光不仅亲来吊唁,还在苏辙请求下,为去世八年的苏洵之妻程氏撰写墓志铭。苏洵墓志铭则由欧阳修亲撰,为其盖棺定论。当苏轼将父亡之事上奏朝廷,英宗也“闻而哀之”,于六月九日赠故去苏洵为“光禄寺丞”,同时还赐双丝细绢和白银两百两,用于安葬开支,兄弟二人谢恩,却未受细绢白银。

辞别京师,苏轼与苏辙舟载苏洵和王弗的灵柩返蜀。

万国咸通的开封,在苏轼眼中又一次变得遥远和不可见了。

四川位于开封西南,因棺需舟载,兄弟俩选走水路,船只就难免有些南辕北辙——先取东南而行,至安徽泗州(今江苏盱眙东北)后,再东行至江苏洪泽(今淮安),然后逆长江下游,取西南向穿过安徽,进湖北樊口(今鄂州市西部)。此时的苏轼当然无法预料,二十八年后,自己被贬惠州时,将以一模一样的路线穿过安徽全境,万千感慨自是难免。所谓感慨,就是世事沧桑了。

从苏轼和苏辙当时的年龄看,两人分别为三十一岁和二十八岁,都值激情之年,却遭遇父母双亡之痛,尤其苏轼,连妻子也躺在身边棺椁,心头凄楚,不免有世事无常、人生多变之叹。未料到的是,大宋一朝的变化也在发生。当兄弟船入三峡,还未进入险要的夔州云安下岩时,时间已是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初八,朝廷变化横生,正值三十六岁壮年的英宗驾崩,太子赵顼继位,是为对赵宋王朝将产生绝大影响的宋神宗。

不论苏轼对政治敏感与否,毕竟未入翰林,无权参与机要,只在给明日状元许安世的一封回信中,以“虽喜车旌之召,旋兴弓剑之悲”句表达了自己对英宗驾崩、神宗登基的臣子心理。

四个月后,苏轼兄弟终于将父亲和王弗的棺椁护送到眉州故乡。

时光委实如电,自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初离开故里,已八年光阴弹指。眼前物是人非,父丧妻亡,不能不令人感到苏门不幸。是祖上不庇护后人吗?一日,苏轼兄弟在家中整理旧书时,发现父亲苏洵撰写祖父苏序事迹的几页残稿,知父亲欲留祖父言行于后世,遂决定完成父亲意愿,撰写了纪念祖父的《苏廷评行状》一文。完稿后,苏轼于翌年春天给曾巩去信,从“故轼之先人尝疏其事,盖将属铭于子,而不幸不得就其志,轼何敢废焉,子其为我铭之”句可见,苏洵生前就有意请曾巩为苏序撰写墓志铭,苏轼便函请曾巩撰文,以了父亲遗愿。

到十月时,苏轼兄弟终于将父亲安葬在眉州彭山安镇可龙里,与母亲程氏合葬,墓边有苏轼兄弟亲手种下的密密青松。从苏轼当时写给眉州通判贾讷的“老翁山下玉渊回,手植青松三万栽”来看,为营建父母坟茔,苏轼兄弟付出的精力和心血都难以想象,三万棵青松虽非确数,也绝非三五天就能种完。这大概也是他们四月扶柩回乡,十月才正式将父亲下葬的原因。

依苏洵生前之言,王弗也葬在苏洵夫妇墓地西北侧。

第二年,即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七月,苏轼兄弟守丧结束,但他们到除服四个月后的初冬十月才动身返京。其间缘由,是苏轼续娶了王弗的堂妹王闰之。婚后,兄弟二人将父母坟墓的照管事宜委托给堂兄苏不危及好友杨济甫,才第三次踏上了从故乡往京师的长途。翌年,即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苏轼兄弟风尘仆仆,再抵开封。恰在此时——具体日期是二月三日,神宗任命四十九岁的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使之正式步入大权在握的宰执行列。一场将影响大宋未来命运的“熙宁变法”终于紧锣密鼓地拉开序幕。苏轼也理所当然,在天下震荡的变法激流中,将劈面遇见自己从未预见过的人生剧变。

作为一个名词,“王安石变法”早已进入中学历史课本。但课本终究缺失将事情来龙去脉说清楚的篇幅和必要,这里有两点不能不谈:

第一是赵匡胤从后周的孤儿寡母手上夺得皇位后,心知掌兵权的武将一旦心生异志,势必再引天下动荡。于是,赵匡胤一方面“杯酒释兵权”,一方面定下“与士大夫治天下”的国策。他或许能察觉、却又无法消除的隐患是,重文轻武的策略定下后,始终对中原虎视眈眈的辽国与西夏武力方遒,自己的后世子孙有没有能力对付就得打上一个问号。果然,宋太宗为一劳永逸地解决难题,不惜两次御驾亲征,北上征辽。结果不仅军事失败,自己臀部还挨了两箭,伤势年年复发,不得不收住“削平天下之志”。到宋真宗即位后,辽国入侵,同样御驾亲征的真宗畏惧辽人兵势,在军势未落下风的情况下,不顾寇准之谏,与辽国签订了“澶渊之盟”,以每年“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的岁币支付换来宋辽间的马放南山。当知人善用的仁宗登基后,以“庆历和议”再息大宋与西夏兵戈,国家得到彻底的休养生息,经济发展至顶峰。但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仁宗逐渐奉行“恩逮于百官者惟恐其不足”的笼络政策,导致官员贪权恋位,淬厉奋进之心渐失。面对土地兼并、庆历增币、兵变相继、贫弱已成的不安局面,时为参知政事的范仲淹于庆历三年(1043年)九月上书《答手诏条陈十事》,明确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推恩信、重命令、减徭役”的主张,以达节省钱财的改革目的。仁宗准奏,诏令范仲淹、富弼、韩琦为三执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为四谏官,主导实施新政。但仅过一年,新政触犯官僚利益,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先后被排斥出朝廷,新政彻底失败,时为庆历五年(1045年)八月。

第二是神宗登位后,先朝未能根除的问题愈加严重。日益加剧的财政亏空、饥民暴动,尤其每年供给辽国和西夏的岁币虽换来和平,却不等于强悍异族会真的任刀枪生锈——当西夏李元昊称帝,与宋爆发战争后,辽兴宗乘机大兵压境,迫使宋每年对辽再增岁币十万两。

是时,心知“政事之先,理财为急”的神宗涌起改除弊政之意。善窥圣意的礼部尚书曾公亮将韩琦排挤为永兴军兼陕府西路经略安抚使后,向神宗举荐素有“矫世变俗之志”的王安石为相。韩琦离京时虽以“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的诤言劝谏神宗,但王安石以一篇《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对神宗亲问“祖宗守天下,能百年无大变,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的问题作出了颇得天子之心的回答。王安石在文中称赞过几位先皇仁德后,痛感今日“精神之运,有所不加;名实之间,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见贵,然小人亦得厕其间”,因此力谏神宗,“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王安石的上书,既挠到神宗痒处,也的确说到点子上。亟盼富国强兵的神宗字字读完后,对王安石竟立有李世民得魏征、刘备得诸葛亮的振奋之感。该事发生在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苏轼尚于眉州守孝。当他与苏辙翌年返京时,变法的雷声已在天边隐约作响。朝中人人皆知,自己的命运将在变法带来的狂风暴雨中改变。苏轼和苏辙算是首当其冲,作出反应的第一批。

就变法目的而言,王安石是为扭转国家积弱积贫的现状,谈不上个人私欲。但穷究“变法”乃从根本上进行权力洗牌。王安石虽从二十多年前的“庆历新政”失败中汲取了不少教训,还是因过于急切和自视太高,尤其在不无乌托邦理想的驱动下,不惜以“虽有能者在职,亦无以异于庸人”的桀骜之言,将朝廷百官置于自己的对立面。以范纯仁一针见血的话来说,王安石简单粗暴地将朝廷大臣分为“弃公论为流俗,异己者为不肖,合意者为贤人”三类。这是王安石刚愎独断性格的体现,后果是既为派系提供了倾轧工具,更为宋廷从此陷入党争泥沼埋下悲剧的伏笔。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回京后,苏轼以殿中丞、直史馆之位,再被授以判官告院兼尚书祠部的闲职,苏辙则在三月十六日被任命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所谓“制置三司条例司”,乃王安石特地于二月请设,负责国家经济筹划,制定并颁布新法,为实施新政的最高权力机构,主管人为王安石和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得入该司,倒不是王安石觉得苏辙才适其位而举荐,而是苏轼兄弟返京后,自然面对朝廷步入变法前的激烈气氛。三月九日,苏辙上书神宗说道:“臣所谓丰财者,非求财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财者而已矣……事之害财者三,一曰冗吏,二曰冗兵,三曰冗费。”

苏辙看到的“害财者三”并不新鲜,它也是当年“庆历新政”想解决的核心难题之一。苏辙今日再提,无非仁宗和英宗朝积弊之事,到神宗朝愈加凸显。从神宗亲批“颇得其要”四字来看,苏辙点出了朝廷至为尖锐的国库空虚问题。

当日御览苏辙奏疏后,神宗即将苏辙召至延和殿亲询,也就有了七天后命苏辙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的诏令。

见弟弟身为王安石下属,苏轼颇感不安。王安石性格原本“狷狭少容”,没把哪个大臣放在眼里。而且,苏洵生前与王安石芥蒂颇深,苏轼兄弟自也与其不睦。所以苏轼能预见,在王安石手下,弟弟的日子不会好过。当苏辙履职刚过十日,苏轼就忧心忡忡地给堂兄苏不疑去信写道:“诸事措置,虽在王安石、陈升之二公,然检详官不可不协力讲求也。”

但即便苏辙愿意“协力”,王安石也不会对“素与己异”的人加以使用和信任。朝中官员看不上,王安石就从新人入手。其时,一个叫吕惠卿的真州(今江苏仪征市)推官正期满返京,经王安石器重的曾巩之弟曾布推荐入制置三司条例司。顺便说一句,吕惠卿与苏轼兄弟同为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算师出同门。与吕惠卿交谈后,王安石极为振奋地认为“惠卿之贤,岂特今人,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

冷眼旁观的苏辙却看得清楚,“惠卿怀张汤之辨诈,有卢杞之奸邪,诡变多端,敢行非度。”但在苦寻人才的王安石那里,立视吕惠卿为第一心腹,事无大小,必与相商,至于建请章奏,更没哪篇不出自吕惠卿手笔。苏辙痛感自己“虽日夜勉强,而才性朴拙,议论迂疏,每于本司商量公事,动皆不合”,到后来不得不自请离职。该事稍后再述。

堪称大刀阔斧的王安石变法进行不到三个月,朝廷已震荡不止,御史中丞吕诲和知谏院范纯仁都因王安石“将败国事”的谏言而被迫外任知州。苏轼与王安石的冲突也终于在五月间爆发了出来。

王安石的变法内容覆盖了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名目繁多,主要划分为“富国”“强兵”和“取士”三大部分。当年四月,“取士之法”揭幕,神宗下诏,议更学校贡举之法,限令两制、两省、待制以上、御史台、三司、三馆处的臣僚在一个月内出具议状闻奏。在王安石看来,大宋百年来以诗赋、明经诸科为核心的取士之法应改为以经义与论策为主的取士之法,目的是选拔出具有经纶济世和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仁宗朝时,苏轼就反对因循苟且,力主改革,但前提是求稳勿乱和缓进渐变。如今王安石的新法推进堪称雷厉风行,不仅苏轼,连最初并不完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也受不了,于翌年上书神宗,要求取消“青苗法”,时王安石正得专宠,还以一篇措辞强硬的《答司马谏议书》作答,事情自然未果。

面对各机构臣僚都觉新法可行的赞同声,苏轼在“限令一月”后的五月呈上《议学校贡举状》疏议,认为“今之学校,特可因循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至于贡举之法,行之百年,治乱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视祖宗之世,贡举之法,与今为孰精?言语文章,与今为孰优?所得人才,与今为孰多?天下之事,与今为孰办?较此四者之长短,其议决矣”。

神宗阅后,醍醐灌顶般说了句“吾固疑此,得苏轼议,意释然矣”。当日便召苏轼,开门见山问道:“方今政令得失安在?虽朕过失,指陈可也。”意思是你觉得今日政令有哪些不足?哪怕是我的过失,也直言无妨。苏轼的回答堪为一语中的:“陛下生知之性,天纵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断,但患求治太速,进人太锐,听言太广。”神宗听得悚然一惊,点头说道:“卿所献三言,朕当熟思之。”

听闻神宗召见苏轼,王安石心中惊疑不定。过得几天,神宗召王安石问“轼为人如何”时,王安石担心神宗会重用苏轼,忍不住反问:“陛下何以召见轼?”神宗回答得极为痛快,说苏轼是唯一与群臣意见相左之人,所以特地召询。王安石对苏轼怀有颇深成见,如何受得了苏轼受宠于神宗和反对自己?哪怕受宠还只是一个信号苗头,也必须立刻扑灭,当即严肃说道:“陛下如此错矣!”其理由冠冕堂皇,认为做臣子的,都以被皇帝召见为荣,神宗在还不知“轼为人如何”的前提下,就因一封上书而立刻召见,恐怕其他臣子会依样画葫芦,以获进身之利。

神宗倒认为自己的天子身份与朝臣距离太远:“后或无状,不能始终,此说何如?”王安石却以为,皇帝与官员间,“患不考实,虽与何害”?随后,君臣商定,对苏轼“当以事试之”。神宗的想法是,“欲用轼修中书条例”。王安石哪里肯让如此重要之职落入苏轼之手?当即称苏轼所学与自己推崇的王道政治截然不同,修出的条例必与新法冲突,可用其他事来“试之”,最后说道:“今陛下但见轼之言,其言又未见可用,恐不宜轻用。”

就这样,王安石将苏轼排除在自己的变法行列之外。在后人眼里,王安石的理想虽说远大,但其刚愎自用的性格决定了范纯仁所说“倘欲事功急就,必为奸佞所乘”的预言成为现实。在今天回顾当时的大宋朝廷,实为人才济济。且不说对王安石有举荐之恩的欧阳修、富弼尚在,同辈中的司马光、苏氏兄弟等俱为才华横溢之人,都被王安石弃而不用,乃至司农丞黄廉后来扼腕发出“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的叹息。

神宗虽专信王安石,却不等于对苏轼的才华视而不见。三个月后的八月十四日,神宗颁布诏令,命苏轼为国子监举人考试官,同为考官的还有集贤校理王汾、胡宗愈、王益柔,秘阁校理钱藻,馆阁校勘顾临,监察御史里行张戬,比部郎中张吉等人。明知王安石与苏轼不和,神宗仍命此次考试由苏轼出题,可见神宗对“取士之法”尚抱试探之心。

苏轼对变法既心存抵触,又对王安石只知称颂神宗而独断大权的行为极为反感,有此机会,考题就出得有些冷嘲热讽——当然,题目非诗赋,而是策问——“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灭。事同功异,何也?”

王安石得知题目,如何不知字字句句在讥讽自己?自是心下震怒,但他也不敢公开称苏轼将当今天子比作苻坚和燕哙,那样的话,只怕神宗反对己生隙,但苏辙在自己手下,自得好好整治一番。果然,早不堪排挤的苏辙在两天后上疏说道:“臣已有状本司,具述所议不同事,乞除一合入差遣。”意思是自己在制置三司条例司难以发挥己长,请求另任适合自己的职位。

接疏后,神宗召来吏部尚书曾公亮相询。后者自知苏辙窘境,便以“欲与堂除差遣”作答,以为可应允苏辙的去职要求,神宗便授苏辙为河南府留守推官。今从《苏颖滨年表》看,苏辙并未赴任,到第二年——即熙宁三年(1070年)正月九日,又被任命为“省试点检试卷官”,这次苏辙履职两个月不到,又发生一事,二月二十六日,曾于嘉祐元年(1056年)有恩于苏氏父子的观文殿学士张方平就任河南府知陈州(今周口市淮阳县)之职。张方平奏请将苏辙改任为陈州教授。神宗准奏,苏辙遂与张方平同赴陈州,离开京师。

回到熙宁二年(1069年)八月,苏轼虽因出考题一事惹怒王安石,但当时朝中,毕竟还不是王安石一手遮天。苏辙刚离制置三司条例司,王安石就提请皇祐五年(1053年)进士孙立节补苏辙之位,不料孙立节直接拒绝,后果是被调离京师。这也是朝廷派系渐分的结果,变法派以王安石为首,保守派则以司马光为尊。在神宗那里,虽宠信王安石,对司马光等人也觉大才可用,但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就是谏官太缺。在命苏轼为考官前的六月二十七日,神宗就已下诏令,命举荐谏官,当时尚在朝中的张方平推选尚书刑部郎中李大临和苏轼二人。在张方平眼里,李大临“识蕴纯深,风局冲远”,苏轼则“文学通博,议论精正”。但苏轼知神宗重视变法,自己若多进谏言,实为天子不喜,便说了句“吾知举堪谏官者,不知其他也”,直接拒绝了。到考试后的十月六日,神宗又命司马光举荐谏官,并嘱咐后者:“谏官难得,卿更为择其人。”司马光不敢怠慢,于翌日“密具姓名闻奏”,推举了陈荐、苏轼、王元规、赵彦若四人,并强调苏轼“制策入优等,文学富赡,晓达时务,劲直敢言”,在奏章最后,还特别补充了“此四人者,臣所素知”八字。

即便如此,苏轼的谏官之位,仍未被准奏。但神宗终觉苏轼文才出众,到十一月初时,又想命他和右正言、直集贤院孙觉为“修起居注”——当年英宗便想授苏轼此职,被韩琦谏阻。今日神宗像当年英宗召韩琦相商一样,也在下诏前召王安石相商。王安石当即说道:“轼岂是可奖之人?”神宗素喜苏轼文章,也就摆出理由:“轼有文学,朕见似为人平静,司马光、韩维、王存俱称之。”王安石立刻回答——还是翻译成白话文方便阅读——不是我非要说苏轼是奸邪之徒,他以前写《贾谊论》,就能看出对天下之权有觊觎之心。为了依附欧阳修,更是不择手段,当年他父亲去世,他表面上不接受韩琦等人赠送的金帛,却贩运数船苏木,入川倒卖。司马光称吕惠卿受贿,却说苏轼为人磊落,实乃对吕惠卿行诬陷之举。今朝廷正值变法,也就是易风俗、息邪说,今贸然用苏轼做记录陛下言行的高官,则天下必不知陛下好恶所在。当然,苏轼有才不假,人望也高,自不能废置不用,命他到哪个省府做推官就算尽其才了,怎么能让他成为陛下身边的近臣呢?

王安石这番话说得颇为恶毒,尤其指责苏轼返蜀守孝时私运苏木,更是无中生有的诽谤之词。神宗听完王安石的话后,打消了擢用苏轼的念头。诏令于十一月六日颁布,司封员外郎、直史馆蔡延庆和孙觉同为“修起居注”,苏轼则被任命为开封府推官。

苏轼走马上任时,距熙宁三年(1070年)元夕已然不远。在关于节气的诗词中,欧阳修笔下的《生查子·元夕》是其中出类拔萃的一阕:

先撇开欧阳修在该词中托出的细致情感,就描写的场景看,元夕之夜不仅人多,还有无数花灯耀眼。当开封府接到减价购买浙江四千余枝花灯的旨令后,苏轼给神宗上疏,直截了当地说道:“陛下游心经术,动法尧舜。穷天下之嗜欲,不足以易其乐;尽天下之玩好,不足以解其忧,而岂以灯为悦者哉!此不过以二宫之欢而极天下之养耳。且卖灯皆细民,安可贱售其值!故臣愿急罢之。”

过得十余日,朝廷下旨,果然停止购买花灯。

神宗从善纳谏,对苏轼鼓舞不小,尤其那句胆量颇大的“此不过以二宫之欢而极天下之养耳”的话能被神宗接受,已说明神宗算得上开明英主。苏轼不禁又想起从九月开始颁布的“青苗法”。所谓“青苗法”,乃王安石变法的举措核心之一。从出发初衷看,该法是为抑制兼并,在收成青黄不接时,以买进粮食的本钱借给百姓,用作救济。法令还特别强调,不许均配和抑勒,但到实际执行时,大量地方官却对白纸黑字的“取民情愿”四字视而不见,甚至为了邀功,不仅订立额度,还强令百姓向官府借贷,并随意提高利息,竟致“青苗法”蜕变为对百姓的重利盘剥之法,政府成为百姓的合法高利贷者。国库虽因此丰盈,民间却苦不堪言,竟至逃亡者和自杀者不计其数。

因神宗同意了自己罢买花灯之奏,苏轼精神一振,又上一疏,从“臣近者不度愚贱,辄上封章言买灯事,自知渎犯天威,罪不在赦”开始后,笔锋一转,将心头块垒尽数倾吐,“臣所欲言者三,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而已。”从这里开始,苏轼指向今日新法,他先以商鞅变法为鉴,称商鞅“不顾人言,虽能骤致富强,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义,见刑而不见德,虽得天下,旋踵而失也”,随即以为王安石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乃“求利之名也”,认为朝廷欲“消谗慝以召和气、复人心而安国本”的最好办法就是“罢制置三司条例司”。

在苏轼看来,“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并尖锐地指出现状,“今民无以为生,去为商贾,事势当尔,何名役之?……若民所不悦,俗所不安,纵有经典明文,无补于怨。”与此同时,苏轼提出了变法虽是必须之举,却不能操之过急的建言,“陛下诚欲富国,择三司官属与漕运使副,而陛下与二三大臣,孜孜讲求,磨以岁月,则积弊自去而人不知……若有始有卒,自可徐徐,十年之后,何事不立?”

将这封长达六千余言的奏疏呈上后,苏轼并未如前次“谏买浙灯”那样得到回应。在今日朝廷,王安石因变法使国库大增,自得神宗信任。今见苏轼竟然劝神宗取消自己一手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恼怒非常,当即更进一步,劝说神宗应以“独断”之姿面对反对意见,这就使朝廷形成一股自请外任和依附新贵入朝的政治漩涡,苏轼也无可避免地卷入其中,直到一场始料不及的诽谤使他终于做出改变人生的决定。

前文谈过,熙宁二年(1069年)六月,张方平曾举荐李大临和苏轼任谏官。事虽未果,神宗仍想擢升张方平为宣徽使,但在王安石眼里,张方平为人“奸邪,人孰不知”,做此提拔,“无补圣政”。

张方平原本反对新法,听到王安石的攻击言辞后,坚决向神宗请求外任,才有了前往河南任知陈州一事。今人读王安石诗文,自是钦服其才,但在政治斗争中,历来就是你死我活。当年曾公亮举荐王安石时,张方平曾提出反对,从“怀怨在心”的王安石与神宗这番对话看,倒还真应了韩琦那句“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之言,司马光则说得更加客观:“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执拗之人往往气量不够。从这件事能够看出,宣称“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王安石为了不让人阻挠新法,已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张方平的自请外任是朝廷大量官员反对变法而为之的一个缩影,就连时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的司马光也向神宗提出外任请求。当时神宗正打算擢司马光为枢密副使,司马光断然请辞,其理由是:“今条例司所为,独安石、韩绛、惠卿以为是耳,陛下岂能独与此三人共为天下邪?”神宗颇为不安,问到王安石,后者冷冷答道:“光外托劘上之名,内怀附下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预国论,此消长之机也。”所谓“附下”,乃指司马光与刘攽、刘恕及苏轼兄弟等反对变法的下级官员往来颇深。

面对身边一连串变动,苏轼再次给神宗上书。与上封措辞相比,这一次堪称无所顾忌,“陛下自去岁以来,所行新政,皆不与治同道。立条例司,遣青苗使,敛助役钱,行均输法,四海骚动,行路怨咨。”司马光则不仅劝神宗取消青苗法,还给王安石接连写去三信,指后者犯有“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端,导致“天下怨谤”。王安石的回答却是“固前知其如此也”,意思很明确,我一开始就知道会是这样,其理由是自己“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并将自己的理想主义姿态付诸笔端,“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

见王安石一意孤行,神宗也为其撑腰,司马光除了自请外任,已无路可走。

在神宗那里,则将苏轼的第二封上书交王安石过目。王安石读后,恼怒非常,索性对神宗说道,“轼才亦高,但所学不正,今又以不得逞之故,其言遂跌荡至此”,请黜之。竟是劝神宗将苏轼削去官职,幸好曾公亮说了句“轼但异论耳,无可罪者”,才使苏轼免去灾祸。

但王安石对苏轼已到不可忍耐的程度,过得几天,又在觐见神宗时加重言辞力度:“陛下何以不黜轼?岂为其才可惜乎!譬如调恶马,须减刍秣,加棰扑,使其贴服乃可用。如轼者,不困之使自悔而绌其不逞之心,安肯为陛下用!且如轼辈者,其才为世用甚少,为世患甚大,陛下不可不察也。”

今天读王安石这番话,仍不免心惊肉跳。在未读历史,又想当然以为同时代文学巨匠必惺惺相惜的人那里,如何想得到王安石竟会将苏轼比作“恶马”,不仅要减少食料,还应以暴力使其屈服?从中足见王安石对苏轼反对新法之举已怒火填膺。在王安石看来,自己为朝廷殚精竭虑,使国库充盈,竟招致一片反对之声,如何不恼?纵观中国历史,不被理解的才士,要么如嵇康那样愤世嫉俗,要么如王安石那样一意孤行。无论在哪种人那里,都自觉不自觉地以孟子“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自认,视所有阻拦者为敌。今王安石见神宗对苏轼不肯削官,便拟在其他地方对苏轼等人再次发起攻击。

时机转眼就来了。

当年,即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朝廷设春榜之考。神宗原想命苏轼再为考官,王安石仍对苏轼去年的考题耿耿于怀,当即称苏轼“所学乖异,不可考策”。神宗遂改命李大临与苏轼为殿试编排官,初考官为王安石的头号心腹吕惠卿,复考官为编修《新唐书》之一的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宋敏求。

朝廷有何风向,自有工于心计的考生迎合。吕惠卿阅卷时,见一叫叶祖洽的考生通篇力颂新法,便定为第三等中,位列甲科。当考卷到宋敏求手中后,改为第五等中,便是落第之卷了。吕惠卿仍坚持列甲科三等,以使叶祖洽有殿试之机。叶祖洽也颇为圆滑,在殿试时写有“祖宗多因循苟简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句。这一大拍马屁的句子使吕惠卿欲将叶祖洽列为第一,李大临、苏轼自然反对。神宗命陈升之面读《均等策》后,亲赐叶祖洽进士及第第一,这便是状元了。苏轼愤而上疏:“祖洽诋祖宗以媚时君,而魁多士,何以正风化!”

王安石听闻,对苏轼更为恼怒。但恰恰这次开科取士,王安石也对自己颁布的新法首次涌上疑窦。当年中进士第五名的,是曾列王安石门下的陆佃,此次京师高中,自当登门拜见,以谢师恩。王安石虽新法连颁,终未亲入民间,今朝廷反对声此起彼伏,尤其已外任河北安抚使的老臣韩琦也上奏称青苗法“欲民信服,不可得也”后,神宗有所动摇,王安石心下也不无疑惑。见陆佃登门,便问新政在外情形。

陆佃回答得很老实:“法非不善,但推行不能如初意,还为扰民。”王安石吃了一惊,又问百姓如何看待自己。陆佃回答说,我看您谦虚异常,民间却说您不听他人意见。王安石闻言一笑,说道:“吾岂拒谏者!但邪说营营,顾无足听。”陆佃走后,王安石虽嘴上称他人谏言为“邪说”,心下仍自不安,遂召吕惠卿询问,后者轻描淡写地说道:“私家取债,亦须一鸡半豚。已遣李承之使淮南质究矣。”过不多久,李承之回京,谎称百姓对新法均无异议。王安石放下心来,也就将陆佃之言抛诸脑后了。

到六月时,又发生一件令王安石不悦之事。《太平治迹统类》说得清楚,总想与群臣拉近距离的神宗又一次“会诏两制举谏官”。朝廷的议论颇为统一:“当今宜为谏官者,无若苏轼。”时年六十三岁的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礼部侍郎范镇也果然再举苏轼及孔文仲二人,结果从范镇事后请求辞官的上疏中可见:“臣言青苗不见听,一宜去;荐苏轼、孔文仲不见用,二宜去。”

范镇举荐落空,原因是任御史知杂事的谢景温担心苏轼若为谏官,必然对新法有所攻击,遂对苏轼行诽谤之事,致使阻挠生效。谢景温的妹妹是王安石弟弟王安礼之妻,既与王安石为联姻亲家,自当为新法摇旗呐喊。为阻止苏轼为谏官,王安石还不惜亲自出面,召苏轼的程姓外弟入问。早在十多年前,苏轼姐姐嫁至程家,年纪轻轻竟被虐致死,苏洵盛怒不已,令苏门断绝与程家的任何往来。王安石召来的程家人具体是谁,史乘未载,从《苏轼立朝大概》中可见,听到王安石对苏轼过失的询问后,程姓人说了句“向丁忧,贩私盐苏木”,意思是苏轼当年送父亲棺椁回乡时,载了不少私盐和苏木。王安石闻言大喜,随后的上奏一事就由谢景温出马了。

八月五日,谢景温字斟句酌地写好奏疏,称苏轼“丁忧归蜀,乘舟商贩,朝廷下六路捕逮篙工,水师穷其事,讫无一实”等等。神宗接奏,顿时龙颜震怒。他还记得两年前王安石说苏轼返蜀时私运苏木,当时未做追究,如今得知运送的不止苏木,竟还有私盐,这便是触犯死刑之法了。神宗即召司马光入见,直接说苏轼非良臣,你一直推崇和举荐他,看来是走眼了,当年他父亲去世时,我赐绢赠银,韩琦也赠银三百两,欧阳修赠银二百两,苏轼均未接受,天下人还以为他是磊落君子,没想到暗中却干贩卖私盐的不法勾当。

司马光当即回答,苏轼连多达七百两的赠银都不肯接受,怎么会去贩卖获利更少的私盐?并不客气地指向事情核心:“安石素恶轼,陛下岂不知以姻家谢景温为鹰犬使攻之!臣岂能自保不可不去也。且轼能虽不佳,岂不贤于李定不服母丧禽兽之不如!安石喜之,乃欲用为台官。”

司马光说到的李定也就是十年后炮制“乌台诗案”,诬奏苏轼“无尊君之义,亏大忠之节”,导致苏轼被贬黄州的主谋者之一。司马光称他“禽兽之不如”,是因李定当时恰逢母逝,却匿不服丧,引来满朝非议,但他早年受学王安石门下,原有师徒之名,入京后又对王安石说青苗法“人民称便,皆大欢喜”,使王安石心花怒放,将其引荐给神宗,现欲用其为监察御史,司马光说的就是此事。

苏轼第三次被荐为谏官不成尚是其次,最主要是虽有司马光辩护,贩卖私盐终是大罪,神宗当即命人调查。对苏轼来说,无法提供自明证据,就只能苦候调查结果了。从他十月二十八日写给堂兄苏不疑的信中可见,此时的苏轼,已深感“孤危”。

到十二月时,苏轼贩卖私盐案还未有结果,朝廷下诏,罢免其开封府推官一职,仍然回告院履判官旧职。两个月后,已至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朝廷经两年不以诗赋为考题的尝试后,正式颁下《更科举法》,其核心是“进士罢诗赋、贴经、墨义,令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之学,试以大义,殿试策一道。诸科稍令改应进士科业”,并“欲举唐室故事,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所谓“封弥”,是为防止考场舞弊,将试卷中的考生姓名和籍贯糊好,加以编号和钤印,考官也就不知考生为谁。如今王安石竟欲取消此法,身为疑罪待查的苏轼仍抑制不住,上疏反对。二月五日,对朝事彻底失望的司马光终于在数次请辞后获准,离京任知许州一职。临行前,司马光上章,称赞苏轼敢言。

但即便敢言,又有什么结果呢?苏轼回顾自己自嘉祐六年(1061年)凤翔初仕始,到熙宁四年(1071年)的今天,恰好经不折不扣的十年宦海生涯,委实感慨万千。当年金榜题名时,原本以为可大展拳脚,尽施匡时济世的抱负,不料十年下来,仕途竟走得越来越步步惊心,连从未想过的诽谤之事也会从天而降,心中自苦闷异常;再看今日朝廷,但凡反对新法的大臣已一个个离京,从御史中丞吕诲和知谏院范纯仁开始,逐年离京的还有张方平、苏辙、钱藻、刘攽、吕希道、文同、蔡冠卿、刘恕、胡允中、范镇、司马光等等。每走一个,苏轼就送一个。这几年的开封生涯,苏轼心情抑郁,写诗极少,后人统计出的,只有寥寥可数的十九首,且多为送别之作。从他“子行得所愿,怆悢居者情”“年年送人作太守,坐受尘土堆胸肠”等苦闷诗句看,苏轼对京师已无丝毫留恋。

终于,经半年多调查,苏轼贩卖私盐之事因无实据,便不了了之。当年六月十一日,人在蔡州的欧阳修以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的身份退休,迁居颍州(今安徽阜阳市)。苏轼虽致贺函,心中却惘然若失。自欧阳修离京后,苏轼就觉京师空荡,今知其不再返京,愈觉新党把控的朝廷非久留之地,如今连贩卖私盐的死罪也可炮制出来,下一次真不知还有什么罪名会横空而来,再继续待下去,只怕凶多吉少,遂上疏请求外任,直言是受诽谤贩私盐导致“臣缘此惧祸乞出”。已认为苏轼“非佳士”的神宗准奏,授其杭州通判之职。苏轼遂于七月携家眷前往杭州赴任。

杭州距开封将近两千里。苏轼一家舟往南行。途中,苏轼心感张方平对自己兄弟恩重,决定先至陈州拜见张方平,也与一年多未见的弟弟苏辙见面。张方平和苏辙接得苏轼一行,极为欣喜。历三载不得志的苦闷生涯后,苏轼此时方觉心中别开洞天。见识过朝廷种种和人心种种后,重新面对“蛙鸣青草泊,蝉噪垂杨浦”的自然景色时,一种“何必择所安,滔滔天下是”的释然油然而生。此刻张方平在眼前,弟弟在眼前,自己终于远离京师,可以回到有山水田园的生活中去了。

释然的心情令人留恋。苏轼竟在陈州停留七十余日——与新交崔度饮月下,与故友柳瑾晤湖中,苏辙陪同游柳湖、铁墓、厄台寺,苏轼又开始有了考证古庙遗迹的勃勃兴致。当他待到九月,已不得不启程了。万分不舍的苏辙竟将苏轼一路送至欧阳修退老居住的颍州,后者见苏轼兄弟登门拜谒,极为欣悦。令苏轼印象深刻的是,历三朝风雨的欧阳修始终只赞人贤德,生怕有才之人不闻名于世,至于对自己有过伤害的政敌,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罪在我,非其过”,令苏轼颇为感佩和震动。

相聚多日,看看时间又至九月底了,兄弟二人辞别欧阳修,苏轼东南赴杭,苏辙西北归陈。诗情重启的苏轼给弟弟写下《颍州初别子由二首》相赠。其中“咫尺不相见,实与千里同。人生无离别,谁知恩爱重。始我来宛丘,牵衣舞儿童”等句,令人体会到苏轼已从冷酷的政治肉搏回到手足情深的伦常深处。

在今天,将情感极度丰富的苏轼与同列“唐宋八大家”的王安石相比,前者确是真正的诗人,后者更像手腕老辣的政治家。在任何一个真诗人那里,无论多么陌生的远地,无论自己将展开何种新的人生,都将带来意想不到的内心感受和随感受结下的丰富果实。对杭州而言,因苏轼的到来,将有更为深厚的人文润泽。这是冥冥中的安排,苏轼与杭州,注定将彼此吸引、彼此成就。所谓历史,就是不需要任何准备和姿态,人与事的恰逢其时,才有后人眼里的水到渠成。彼时站立舟前的苏轼,正迎风展望自己的下一个人生驿站。“长淮忽迷天远近,青山久与船低昂”,就是他出颍口、见淮山、至寿州的一路舟行所见,也是他逐渐摆脱苦闷心情的体现。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能与天堂媲美的城市,会理所当然地等待大地上最伟大的诗人。现在,它等待的诗人已经不远了……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