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回国党员如何恢复组织生活

时间:2024-04-23

我是一名党员,两年前自费出国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在刚回国工作。请问,我如何恢复组织生活?

【大连】 吴征

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出国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国外党组织、在国外期间参加组织生活的留学人员党员,回国后本人凭国外我党组织的鉴定及我驻外使领馆党组织对鉴定的审核意见,向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到即可。

2.出国时未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国外党组织、在国外期间与国内党组织保持联系的留学人员党员,本人回国后及时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汇报在国外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是否加入过外国国籍或取得过外国长期居住权等情况,党组织经过了解和讨论,认定其在国外期间无损害党和国家利益行为、在我驻外使领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可以直接恢复组织生活。

3.出国时未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国外党组织、在国外期间未能与国内党组织保持联系的留学人员党员,回国后恢复组织生活,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一是申请人回原所在单位工作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向组织关系原所在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到新单位工作的,应向现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现工作单位如无党组织,可向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二是申请人向党组织如实汇报本人在国外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提交书面报告并提供两名证明人。三是党组织审核有关情况和材料,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恢复申请人组织生活。四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手续,应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按管理权限审批。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