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贵州为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专门针对全省部门处长工作作风效能,出台了一项“处长禁令”,其中规定无法定事由拖延或拒绝办理职责范围内事项者,一律停职查处,此举据称是全国首个针对处长级干部的专项禁令。
贵州省出台的这一“处长禁令”,重点是对政府部门处长的工作作风进行监察,该禁令严禁各部门处长插手基层权限范围内的政务、事务,严禁无法定事由拖延或拒绝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严禁利用职权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
该禁令还明确规定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评标评审劳务费用,在上班时间、会议期间、下基层检查和考察调研期间打麻将,对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2个不准”的将一律停职查处,政府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此“处长禁令”执行。
此外,贵州还将对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加强监察,对政府部门将实行行政效能排位制度,对连续两年排位后三名的部门,将由省监察厅牵头组成工作组,进驻部门帮助整改。把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收支等统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对违规行为实行网上警示和问责。
同时,贵州还将对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进行效能问责,重点对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法定程序乱决策、乱作为,在发生重大事件时拖延懈怠、推诿塞责,瞒报、虚报、迟报重要情况、重要数据,治政不严、管理不力等渎职失职行为,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损害政府形象和基层、群众、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反映强烈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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