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河南省周口市日前出台《公务餐饮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在乡镇“公务灶”接待每人每餐不得超过25元,在城区机关“公务灶”或社会营业性接待场所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5元,一律不得上酒;没有《公务餐饮接待登记单》的,其开支费用不予报销。
周口市、县纪委还组织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69次,对13部涉嫌违规的公务车辆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和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13人,追究领导班子7个。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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