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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圭与《法国公民教育》

时间:2024-05-04

毕苑

民国建立,公民教育成为“发展共和精神”的重要议题。一九二二年“壬戌学制”确立,次年《新学制小学课程纲要》公布,“公民”作为一门独立科目正式进入课程体系,开启了中国公民教育的热潮。其实在公民科进入学堂之前,一些学者已经开始编写公民教育读本,而在更早时候,中国学者翻译的欧美公民教育读本已经出现。尽管数量寥寥,但它们在中国教育史上的意义不容忽视。其中,华南圭翻译的《法国公民教育》是笔者所见最早的公民教育译著。

华南圭(一八七七—一九 六一)是一位历经清朝、北洋、民国和共和国四个时代的人物,在近代史上贡献颇著。留法学习土木工程的他,回国后编写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土木工程教材,开创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博物馆,协助朱启钤建设北京第一个公园—中央公园(即中山公园),协助詹天佑创办和主持中华工程师学会等,还主持对北京郊区水源的系统调查。他是中国近代土木工程和水利工程的开拓者、建设者,被誉为中国铁路建设第二代英才,还是园林建设和市政建设的开拓者。

民国元年,华南圭译《法国公民教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该著是华南圭选译法国著名政治家,同时也是生理学家、航空医学和潜水医学先驱保罗·勃特(Paul Bert)所著《公民教育》(Instruction Civique)一书。原作者保罗·勃特的政治倾向是支持法国资产阶级共和派的温和派,支持甘必大(Leon Gambetta,1838-1882)领导的共和联盟在巩固和完善共和制度方面采取的诸多措施,比如强化议会权力,实行国家政权和社会生活的世俗化、民主化,恢复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实行教育改革,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共和制,推动法国成为真正的议会制共和国。保罗·勃特此著写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法国在德意志帝国兴起威压之下,民族情绪激发,教育改革成为当时法国民族国家意识形成的鼓手,学校承担着灌输共和思想和民族意识的使命。如他所说:“一国人民需要有崇高的情感,统一的思想,共同的信仰。我们要将对祖国热烈而理智的信仰、崇拜和爱戴灌输到孩子们的精神和心灵中,渗透到他们的血液里。公民教育的使命正在于此。”结合法国历史背景和保罗·勃特本人的政治倾向,可以理解此书的大致意旨和华南圭选择此书的深意。

华南圭在“绪言”中介绍说,该书是法国全国小学校通行的教本。此书之善在于,可以培养爱国思想,增长政治知识,使人富道德、守法律,使人备社会之资格,假若国人具备了这些素养,中国就可以成为一个优良的立宪国家。所以,他推荐这部书不仅可做小学教本,也可看作共和立宪之大纲来学习。他还说明,书中凡有括弧,括弧内的话皆出自译者本人。所以从这部书中可以见到华南圭的直接见解。

就笔者所见,《法国公民教育》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所见最早以“公民教育”为主题的著作。它较为完整地介绍了法国公民社会制度架构和公民精神,总结了法国公民教育的诸多方面。对中国读者而言,它最突出的意义在于第一次对“公民教育”包括什么知识内容提出了一个可借鉴的框架,读者会对法国基本政治结构、行政运作方式、政治改革的历史,权力制衡原理,以及公民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有所把握。

如:“尚武”篇以共和国民基本精神为主题,归结到“爱国”精神上。“纳税”篇讲纳税的重要性及预算诸事。很多知识对于当时的中国人是非常新鲜、启蒙性的。“下议院 法律 政府”篇讲“投票”,说明法律的重要性;对比现代政府与帝制,指出“帝者,最有害于国民者也”;评述帝制问题之所在,认为现在的普通选举法让国民自理,把国民的志愿形成法律,这是最正当的。

原著又如“自由、平等、亲爱”,专门突出对专制、民主的对比和评判。不过华南圭较为重视的是对权利的阐释,他在括弧中表达对“主权”的见解:

主权即财产之主权,如田主房主等是也。

在“人权之文告”章,他注解说:

人权者,言人人应有之权利也。此权利系天赋者也。既为人、既为国民,皆有此权利也。

这既是对法国大革命精神的解释,又强调了“人权”观念的重要性,表达了他对几千年来中国传统压制个人权利的反对和对近代人权观的赞同。

华南圭对这部书给予“无以誉之”、“为人之第一要书”的高度评价,放置于教育思想史上,是一个重要的突破。这个思想第一次将公民教育提升至学校教育即“育人”的首要位置。可以说,华南圭译《法国公民教育》为中国人编写公民教本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知识体系,帮助中国学者从“修身”向“公民”教育转化做出了范例。

整个传统教育尤其晚清新教育实施以来,教学生“做人”的科目,首要仍属“修身”。不过在官方和很多精英人士看来,修身教育不过是对“陈义过高”的经学的阐释和应用,经学与修身“盖前者所以严古尊圣,而后者所以达用适时”,二者本质相通。以初等小学堂为例,一九零四年清学部制定《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修身科目“摘讲朱子《小学》,刘忠介《人谱》,各种养蒙图说,读有益风化之极短古诗歌”。可以看出“修身”科目是以经学教育为基本,不脱“修齐治平”道统价值观。不过在民间一些思想开阔的学士编写的修身教科书中,开始有零星初浅的国家、社会观念和世界知识,比如一九零三年文明书局出版李嘉毂编写的《蒙学教科书》有守法、纳税、财产和政治等课文;一九一零年陆费逵编写的《修身讲义》论述“立宪政体”和“专制政体”的区别,介绍三权分立知识。但总的来说这些知识是很少的、不完善的,新式、系统的公民知识体系尚未建立。华南圭这部译著适时引入了一个参照系,呈现了一个较为完整有机的公民教育知识体系,推动中国道德教育从“严古尊圣”、“修齐治平”转向近代“公民道德”。华南圭译著出版当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蔡元培发表《关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指出“公民道德”加上“美育”就是他所倡导的“德育”。华南圭与蔡元培提倡的“公民道德”教育同是具有前瞻性的英雄之见。

我们知道,公民教育的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现代政治结构和社会运行机制等,其实晚清这些知识就有不少引入中国。正如政治学家赵宝煦先生指出,西方政治学的大规模引介是在二十世纪初新政和预备立宪期间。这些近代政治学译著必然包含国家架构、法制知识、权利义务及自由平等的观念和常识,启发中国人对中西政治之异的深刻认识。一八九九年梁启超发表《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慨叹“欧洲自希腊罗马以来,即有民选代议之政体,而我中国绝无闻焉”,他称此为“最异之点而绝奇之事”,并开始思考“学理上之文明”与“事实上文明”之间的关系,这些都是公民教育的前奏。而公民教育正是从“学理文明”向“事实文明”推进的重要方式,它是以“人”为指向的—培养具有现代国家知识、社会常识和道德观念的人;它立足于个人在推动社会转型中的作用,展现了作为现代社会细胞的“人”的定位,是近代化的重要一步。

在华南圭这部译著出版之时,“公民”尚未成为中小学课程,华南圭和此后的中国知识分子一道把“公民教育”一词越来越多介绍给国人。教育界人士日益认同,为了建成“共和立宪之国”,教育方针“非实施公民教育不可”。几年间公民教育几成为“教育界一唱百和”、流行一时的思潮。在这股潮流推动下,一九二三年《新学制小学课程纲要》中设置“公民科”,“公民”正式成为普通中小学教育的必修科目。回望二十世纪中国公民教育短暂、辉煌而经验和教训并存的历史,我们必须深深感谢它的一位重要的开创者、引介者—华南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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