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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保持纯洁性的坚固防线——党的十七大以来辽宁省党的建设成就综述之四

时间:2024-04-23

为政之要,重在得人。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这一目标要求,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待。

针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省委一直高度重视,惩防并举,多次做出重大部署。

2009年7月,我省召开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0年5月,召开全省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会议,研究建立健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2011年、2012年初,两次召开全省严肃换届纪律视频会议,把正风肃纪做在歪风泛起之前。

省委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取得显著成效,科学民主、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健全。有一升一降的两组数字可以佐证:

反映全省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量:由2008年的388件下降为2011年的338件;

中组部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辽宁省选人用人公信度从2008年的69.02分提高到2011年的75.80分。

完善制度 全程监督

“你在那提拔我儿子,我在这提拔你姑娘”,广大群众对一些干部相互交换提拔亲属现象十分不满。

针对用人当中出现的近亲繁殖现象,2009年4月,省委下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暂行规定》,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制度。

规定要求凡涉及主要领导成员职务变动时研究干部、破格提拔、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受过党政纪处分或被问责干部提拔、任期不满3年的党政主要领导调整等事项,都要事前向上一级组织部门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为狠刹用人中出现的“说情风”,2009年10月,省里在铁岭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推行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县(市、区)委讨论研究任用干部常委会议的制度,各市委共派人列席县(市、区)委常委会议887次,对23078名干部的任用进行了现场监督,其中建议县(市、区)委取消了149人的调整提拔动议。

为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带病提拔等问题,严把选人用人观,各级党委在每次研究干部之前,组织部门都要就拟提拔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和是否有举报以及调查核实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为保证招录考试中的公正公平,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面试中,纪检监察部门也都派员现场监督,面试评委和考生都要临时抽签决定。

为加强事中监督,大连市、抚顺市率先探索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详细记载有关工作内容和妥善保管原始资料。目前,这项制度已逐步在全省推开。

为加强事后监督,从2010年开始,我省在市县党委和省直、市直单位普遍开展了“一报告三评议”制度,即市县党委和省直、市直单位党组每年向全委会或干部大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与会人员范围内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提拔的党政领导干部、“一把手”履行用人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为加强对离任干部的监督,从2010年开始,我省开展了市、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省直、市直单位“一把手”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离任检查,其中市县委书记59人,省市直单位党组书记277人。阜新市一名基层干部对记者说,“这种用人审计,检查的是离任者,约束的是在任者,教育的是大多数”。

我省密集出台的这一系列规章制度增加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落实了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一位县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以往我们研究干部时,总有说情的,搞歪门邪道的,现在研究干部时,市委组织部都派人来监督,一些说情、打招呼的都不见了,我们的工作也超脱多了。”

拓宽渠道 强化督查

对外接受群众监督,对内加强检查指导,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为方便群众监督,我省各级党委(党组)采取了多项措施。

2004年,在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开通了“12380”专用举报电话,近年逐步开通到县(市、区)。

2010年,在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又开通了“12380”举报网站。2011年,在市、县、乡党委换届和今年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中,各地普遍开通了换届专用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与传统的信访举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畅通了举报渠道,深受群众欢迎。就在省委组织部举报网站开通当天,有网友发信息说,“看来组织部门动真的了,这是在动员群众监督检举用人上的问题”。

据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的同志介绍,由于“12380”电话和举报网站方便快捷,目前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2010年以来,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共受理涉及用人问题的举报787件。

为了消除干部工作“神秘面纱”,全省积极推进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建立于2000年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在省、市、县、乡党委换届中,举办新闻发布会,将中央和省委有关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向社会公布,让百姓知情。

为让出台的监管政策真正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近年来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地区和单位普遍进行了一次《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2008年以来,省委巡视组结合巡视对14个市、57个县(市、区)、22个省直机关、7所高校和6家国有企业的用人情况进行了检查。2010年,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国资委首次对5家省管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省委组织部委托省统计局连续三年对100个县(市、区)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了民意调查,由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价,形成了规范用人行为的“倒逼”机制。

加强教育 惩防并举

“我向组织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请干部群众监督评议。如有违诺行为,愿意接受调查处理”。在去年的县乡党委换届过程中,一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在“承诺书”中这样写道。

换届时期,往往是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规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干部群众对换届工作极为关注。

为保证换届纪律执行到位,省委提出换届纪律知晓率不高、签署严守纪律承诺书的干部没达到95%以上、未设立换届专用举报电话、上级督查组未到位,不能正式启动换届工作的“四条硬杠杠”。这项措施被中组部评为严肃换届纪律的特色工作。曾有两个县因测评时换届纪律知晓率不达标而被“叫停”,3名干部因涉嫌存在买官卖官问题,被取消换届提名和提拔任用资格。

近年来,针对干部群众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我省开展了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某单位领导干部短信拉票问题,4名领导干部分别受到免职、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和相应党纪处分;严肃查处了某单位“一把手”违规提拔任用自己儿子的问题,父子俩均被免职;对有关案件涉及的11名买官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铁拳”整治在干部中产生了强有力的震慑,有的提名人选提醒自己亲属,“千万不要帮着做工作,自己宁愿被选下来,也不能因违纪被撤下来”。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是为了防范。近年来,各级党委(党组)普遍把干部政策法规的教育纳入党校主体培训中,通过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干部教育。仅今年就培训市县党委组织部长、省直单位人事处长、新任职干部以及其他组织人事干部1370多人次。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全省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将继续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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