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刘与欣
词与音乐是不同的艺术样式,分属不同的艺术学科。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和共同点,但又各有特殊性。如何以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对这两种不同的艺术样式,进行比较研究,从而探寻其艺术特质及特殊的艺术发展规律,是摆在词学研究工作者及音乐研究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词与音乐关系研究》上卷对于词体的产生、发展及演化,进行一番历史的考察。中卷对词与音乐这两种不同的艺术样式进行比较研究。下卷在前两卷“纵向”及“横向”研究的基础上,提高一个层次,站在“今天”的历史制高点,对唐宋词合乐的利弊得失,成功与失败,进行科学的评判。就内容看,这是一部“浸入科学与哲学的词史”。就体例看,这部书打破了“作家作品论”的固定模式,使用交叉研究的方法,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与透视,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研究》论词与音乐的关系,力图“言前人之所未能言,发前人之所未敢发”,大胆标新立异,自觉选作难题,解决了词史上若干悬而未决的问题,对于当前及今后的研究工作,颇有启发作用。例如,关于词的起源问题,千百年来争论不休,直至近几年,才有人将词体的产生定于隋代,并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但是,《研究》对此持有异议。认为,必须以“两个标志”、“一个长过程”,对词体的产生进行综合考察,才能得出较为接近实际的结论。《研究》指出:近代治文学发展史者,探究词的起源,往往仅注重一个标志,即形式格律标志,而忽视另一个标志,即合乐应歌标志。因此,判断词体产生的时代,或上推,以为早在六朝时代,或下移,以为晚至中唐以后。这是不妥当的。长短句的出现,仅是词体成立的一个标志,考察词体产生的时代,不可离开歌词合乐的历史背景。《研究》以梁武帝《江南弄》七曲为例,说明,从格式上看,此调虽已形成了固定的长短句句式和固定的韵位,但这一些仅仅是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歌词的某些条件,就歌法上看,此调乃由西曲民歌改造而成,依然是先有诗而后配乐,停留在歌诗阶段,不能说“与唐末之倚声新词无异”。用两个标志加以衡量,词兴起于六朝一说,不攻自破。同样,中晚唐说,也不能成立。对于隋代说,《研究》也认为证据还不甚充足、有力。《研究》指出:“《泛龙舟》等七调,皆为隋曲,这是事实,而且,当时也可能兼带歌词。但是,应该说,这仅仅是偶然的尝试。以歌词之法代替歌诗之法,由歌诗到歌词的转变,这是我国诗歌史上的一个重大变革。在隋代的诗坛、乐坛上,尚未具备这一变革的条件”。《研究》不同意隋代说,而将词体产生的时代定于初盛唐之间。指出,初盛唐之间,民间对于歌诗与歌词进行广泛的尝试,词体的产生,不仅因其具有固定的长短句格式,还因其开始了由歌诗向歌词的转变。书中以敦煌传辞《苏莫遮》为例,证实这一问题。同时,《研究》还指出,词之由“滥觞”到“定体”是一个长过程。认为:初盛唐之间民间歌词创作,仅是草创阶段。中唐以后,文人才士踊跃参加创作,对此新兴诗体进行一番改造、利用,这一新兴诗体才逐渐在格式上趋于定型,并在意境创造及艺术表现手法上形成一整套独特的“法则”。因此,关于词的起源问题,《研究》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词体兴起于初盛唐,至中晚唐时期,进一步发展成熟。这一结论,我以为当是切合历史事实的。
近代以来,有关研究工作还处于拓荒阶段,刘尧民的《词与音乐》是第一部将词与音乐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的专门著作。但此书毕竟是三、四十年前的作品,在观点、材料乃至研究方法上,都有“更新”的必要。《研究》论词与音乐,注重宏观的透视,兼顾微观的体验;研究艺术特质,探寻艺术发展规律,同时接触到许多实际问题。例如词的体制问题,词的乐曲形式问题以及词体演变等问题,书中都有专门章节进行深入探讨。两部专著相比较,将不能不承认“后来居上”。
(《词与音乐关系研究》,施议对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八五年七月第一版,〔平〕2.60元,〔精〕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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