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依民
维特根斯坦是现代哲学史上的“怪杰”。读他的弟子兼朋友诺尔曼·马尔康姆著的《回忆维特根斯坦》(附有冯·赖特写的《传略》)(商务版)一书,可以使我们对这位“怪杰”的风范获得真切的了解,从而消除隔膜,更深切地体会他的哲学思想。
维特根斯坦是位严肃而执着的思想家。他的两部代表作《逻辑哲学论》和《哲学研究》都是对当代哲学产生巨大影响的、各具高度独创性的思想体系,而后一部著作的相当篇幅却是批评和驳斥第一部著作的,这种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战的精神,“在哲学史上也许是独一无二的”(第113页)。这是他执着地探寻真理的最好证明。这种热忱、严肃、执着是始终贯穿于他的一生的。马尔康姆对维特根斯坦上课、讨论、思考时的神情风韵的生动记录,使我们感同身受,认识到维特根斯坦的精神境界。
按照马尔康姆的描写,维特根斯坦不尚礼节,显得略无城府;反对一切虚假,有时近于粗鲁;不善交际,择友过严,经常处于忱郁的孤独之中;不苟言笑,听不得半句不同意见……这就是人们说他?怪”的主要内容。要说怪,是有那么一点儿,但从骨子里看,是个坦诚至真的人。我以为这是可信的。这不但因为他的自白:“在做任何事情之前,我必须成为纯真的。”(第93页)更可以从他评摩尔的“孩子气”的话中推知,他认为有两种孩子气:“一个人为之努力争取的天真”和“自然绝不受诱惑的天真”,后一种只是孩子的光荣(第71页);前一种看来就是他的人格理想。他的“怪”,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由此得到解释。我国古代大哲学家庄子也“怪”得可以,他的“卫生之经”就是“能儿子”(《庄子·庚桑楚》,说本《老子》 一○章),钱锺书先生尝释之曰:“婴儿固‘能之而不足称‘玄德;‘玄德者,反成人之道以学婴儿之所不学而自能也。”并引《五灯会元》卷五石室善道禅师云:“十六行中,婴儿行为最;哆哆和和时喻学道之人离分别取舍心故。赞叹婴儿,可况喻取之;若谓婴儿是道,今时人错会”(《管锥编》420—1)。中西贤哲,此心遥同。所以维氏那种“纯真”、“天真”是返朴求真,在常人眼里自然不免是“怪”了。
作为维特根斯坦的学生和朋友,马尔康姆披露了一些信件或谈话记录,很有参考价值。比如维特根斯坦有一个观点:“‘我知道有一种日常用法,那时并没有任何确信。”他举例说:“人们在教小孩说话时,既不说‘我相信那是红的,也不说‘我知道那是红的,而只是说‘那是红的。”一方面,说“我相信”、“我知道”是一种主观的心理信仰,而“那是红的”是一客观陈述,前者的真实性是有怀疑余地的。另一方面,从逻辑上说,“一切确定皆否定”(斯宾诺莎)、“可定者乃有限者”(普洛丁),强调一个判断或陈述隐含着一个相反判断或陈述的可能性;一个直接的判断隐含相反判断的可能性就比较小。虽然维特根斯坦的例子还不足以把底蕴揭示无遗,但这段细微的辨析无疑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他关于语言整体性的合理部分,特别是关于“逻辑空间”的思想(第113—114页)。尽管《哲学研究》批驳了语言整体性,我还是认为不宜一笔抹倒这个早期观点(关于“我知道”的谈话是在晚年),要扬弃的只是其中的“命题本质”思想。
维特根斯坦总怕人家误解他,尤其怕亲近他的人或内行人误解他。不幸的是这样的事常常发生。维也纳学派的卡尔纳普就曾以嘲讽的口气说《逻辑哲学论》的最后命题是“凡是不可以说的,对之必须缄默”,可是维特根斯坦却写了一大本书(转引自M·怀特《分析的时代》中译本第226页)。这类话未免过于轻率了。
赖特曾指出“他的语句的含意往往深藏在语言外表的后面。”(第18页)对于一个“语言批判”哲学家来说,这是理解他的钥匙之一。何况,他之所谓“缄默”,并不是“圣默然”之类的老生常谈。比如他认为“能够说的东西只有用语句来说,所以关于理解一切语句所必需的东西,就什么也说不出来”(第101页)。确实,不跳出本系统的圈子,就不可能理解该系统。加之维特根斯坦认为,那个“理解一切语句所必需的东西”,虽然不能成为思想的对象,也不能说出,但却“绝非无足轻重的,它是全部语言和全部思想的基础”(第103页)。语言“显示”它,我们用“某种方式领会”它(第110页)——之所以区别“显示”与“说”,之所以用“某种方式”,就是意味着我们既使用语言但又不能滞着于语言来“显示”或“领会”。他曾说“不能说出的东西确实是存在的”这样的话能够带来哲学的洞见,但终究必须被抛弃(《逻辑哲学论》6.54),也就是要登楼撤梯(毛特纳《语言批判论稿》),即中国哲人所说的得鱼忘筌、得意志言、到岸舍筏、见月忽指。正因为进行了彻底的“语言批判”,他才运用语言来研究语言逻辑哲学而不至于滞执。嘲讽他只能说明没有看到这一点而误解了,就象历史上有些人对老子等哲人的嘲讽一样。海德格尔说:“默不言非暗不言。真谈说中方能著静默。为言之有物,庶能无言”(用钱锺书《谈艺录》增补本第414页译文)。《刘子新论·审名》:“言以绎理,理为言本;名以订实,实为名源。有理无言,则理不可明;有实无名,则实不可辨。理由言明,而言非理也;实由名辨,而名非实也。”《五灯会元》卷三松山和尚回答庞居士所问:“‘人人尽有分,为甚么道不得?师曰:‘只为人人尽有,所以道不得。士曰:‘阿兄为甚么却道得?师曰:‘不可无言。”均可为维特根斯坦解嘲破难。刘昼语尤辨析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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