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苏北
我十八岁参加工作,曾在一个古镇工作过几年。这个名叫半塔的古镇,历史上似乎是有一座古塔的,可惜叫雷给劈了。区政府设在镇子上,小镇就显得十分繁荣。商铺、机关、各种派驻机构……总之是人来人往,热闹得很。特别是到了节日,更是人山人海,猪羊狗兔,各种小吃,买卖十分火热。我们的银行营业所就设在小镇的北头,迎街是一个二层小楼,后面一个大院子,住着职工们的家属。每家三四个孩子,因此院中就显得很有生气,妇人的呼叫,孩子的打闹。我在办公楼二楼一间顶头的屋子里居住了下来,朝西的窗子正好对着这个院子。于是每天就能看到院子里的一切活动的情景。
我是出纳员。出纳员每天面对着一大堆钱数来数去。银行说起来是高大上的行业,里面的人好像都西装革履,其实所干的事是极其琐碎的。比如我,就是每天面对着一大堆花花绿绿的票子。还不是我的。这样的行业,都有个师带徒的传统,或者说有一个师带徒的过程。我刚干出纳,要求我跟一个女同事学习点票子。她比我大不了多少,而且长得比较好看,我便很同意拜她为师。她主要教我如何点钞,单指单张,多指多张,说白了,单指单张就是一张一张的点,多指多张就是好几张一点,有三张的,有五张的。你别小看数钱,它也是一个行业的手艺,点好了照样出名。我的师傅就是县里的冠军。我们邻县还有一个省里的冠军。点出名了,还能当省里的“三八红旗手”呢!拿了奖金不说,就是工资还长了两级。那个获得省冠军的年龄较大,长得一般,但之后找对象就好找得多了。你说,这数钱有没有用?
师傅抓住我的手教我,如何压掌,如何划挠。压要压紧,划要划稳、划准。她一抓我的手,我立即面红耳赤。那时我还脸红,后来不红了。她对我说:“你还脸红,我还没红呢!”
说着她放下手,脸却就红了。
下班之后,我在宿舍里猛读我的那些书,我记得最初读《前夜》和《父与子》,读不下去,读几页就爬起来瞎转转,喝点水啊,抽支烟啊,总之是“磨洋工”,这样一本书要猴年马月才能看完。我一气之下,发明了一种读书方法:那时我还练功(是玩吊环,还有在地上鲤鱼打挺),我便将一根练功的功带钉在椅子上,每每坐下,先泡上一杯茶,之后将功带往腰上一扎,规定读了五十页才能站起来。这样一来,效果就好多了。有时下意识又想站起来,一抬屁股,椅子也跟上了,只好又坐下。
营业所的院子里有几棵高大的梧桐树,我来不久,即在一棵梧桐树上扣了吊环。有时我五十页读完,也感到累了,就走下楼在吊环上,跟自己玩命,翻上翻下,有时还想做个十字水平,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便把自己倒挂在吊环上,看天上云来云去。这样看云也比较奇特。你别说,换一个角度看风景,就有别样的效果。
那个夏天的法国梧桐的叶子很大。我有时中午,也在那很大很密的树荫下读《包法利夫人》。那个夏天我有时会忽然陷入一种无聊的冥思之中,仿佛一种青春躁动般的冥思。那无边的幻想像那个夏天的云朵一般飘渺不定,变幻无常。
在这个镇上,我进行了我的第一场恋爱。我的师傅看我好学,执意要给我介绍对象,她说要把镇上最美丽的少女介绍给我做老婆。于是在一个黄昏,她给我拿来一张照片,是那个时代的一张不大的黑白照片。刚开始我不敢看,先揣在兜里,回到宿舍,再偷偷一个人看。照片的构图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一个年轻的女子,坐在小船的一侧,照片的一角还飘着几缕杨柳丝条。我知道那是南京的玄武湖,可给我印象深的,是那一头长发。那是那个时代的一头长发,那个时代的长发特别黑亮,不知道是不是与那个时代的风气有点关联。
女孩是镇上拖拉机站站长的女儿,也算是镇上中层干部的子女。她高中毕业被安排在镇食品站工作,也是好单位。在看完照片之后,我和师傅还专门到食品站去考察真人。当然我可能也是被考察对象。那个时候的恋爱就是这样的。介绍的人很有耐心,这可能也与小镇的风气有关,当然也可能与空气和水有某种神秘的勾连。
我们去时是假装买鸡蛋。这也是那时的介绍人惯用的伎俩。既然做假也要跟真的一样,于是鸡蛋当然要真买一些。女孩叫什么来着?就叫她小琴吧。小琴的工作就是管鸡蛋。那可不是几十个、几百个鸡蛋,而是整整一屋子鸡蛋,一层一层码着,有一种能升降的铲车,铲着鸡蛋篓子一层一层去码,还是相当机械化的。我们去时小琴在假装捡蛋,就是将一篓子蛋用手过一遍,把有瘪子的坏蛋从好蛋中挑出。
见了之后小琴就站起来,拍拍两只手,其实手上也没有东西,于是脸跟着就红了起来。我师傅大方,她圆场说,我们来买点鸡蛋,小陈晚上读书累了煮煮吃,增加营养。师傅说完也拍拍手,仿佛就要捡蛋的样子。
小琴说,不用,我来。于是就开始给我们捡。她捡那又大又红的。她捡一个,砸一下,鸡蛋就砸出一个瘪子,再捡一个砸一下,鸡蛋又是一个瘪子。我们知道,这一下就是坏蛋了。坏蛋就便宜了,几乎不值什么钱。
后来我们就拎着坏蛋往回走,我显得很兴奋,因为小琴的脸实在很好看。她掼鸡蛋的样子,也十分娇美,仿佛鸡蛋这样轻轻一掼,这个动作,是上帝专门为她设计的。
小琴对我印象估计也不坏,因为她后来还专门到我宿舍来玩过一次。如果对我印象不好,她肯定不来玩。这个是常识,我还是懂的。
那天她来是黄昏,应该是夏天,因为我记得蝉在死命地叫。我这个人非常讨厌蝉,我觉得这是一种很丑陋的昆虫,而且叫起来没完没了,是个很不懂得节制的家伙。
她来时穿得很单薄,夏天嘛。为了制造气氛,也為了表示诚意,她来之前我特地到街上买了几个苹果。她来之后坐在我床沿上,我削了个苹果给她吃。她用手拿着,只咬了一小口,就放下了,之后她一直没吃。我桌上放了几本世界名著,就是《父与子》和《包法利夫人》。我当然是故意放的,作为道具吧,和苹果一样,是为了配合气氛。
她只坐一会儿,我们并没有多说什么,我只感到自己头硕大无比,快要爆炸了一般。我平时不是这样,而且我这个人不好,嗅觉特别灵敏。她那种特有的气息一直在我的房间。我晕头晕脑,并没有说出什么有趣的话来。
她走之后,我还处在晕头晕脑之中,似乎都没能感觉到她的走。于是我看看那只苹果,苹果都有点锈了,可也不太锈。我都没有用水冲一下,就把那只苹果吃掉了。她咬过的那个地方,我还特别注意了一下。虽然我的嗅觉特别好,可也没吃出什么特别的感觉。
但是,从此之后,一个残缺的苹果的记忆,留在了我的心上。它不是别的苹果(如流行歌曲《小苹果》),而是我自己的、一个藏在心中的“青涩苹果”。
选自“笔会”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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