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王禹力 张泽钰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 昆明 650500)
试论缅甸佛教和印度教的共生关系
王禹力 张泽钰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 昆明 650500)
缅甸是一个传统的,信仰小乘佛教的国家,也是印度教传入东南亚国家中最早的国家,然而,由于佛教更加深入人心,使得印度教在缅甸历史进程中基本处于佛教的附庸地位。本文将重点探讨缅甸佛教是如何与印度教共生并存的。
缅甸佛教;印度教;共生发展
缅甸是一个传统的佛教国家,信仰来自斯里兰卡的小乘佛教,也称作南传上座部佛教。佛教是缅甸的国教,在缅甸已有上千年的传播历史。
缅甸早期的佛教,于公元3世纪传入孟族地区,3-4世纪时,沿伊洛瓦底江北上,传入骠国。这是从现有的碑铭记载中得知的。
1044年,阿奴律陀统一缅甸,改革教派,定佛教为国教。11-13世纪的蒲甘王朝,是缅甸佛教发展的黄金时期。上座部佛教经过蒲甘王朝辉煌之后,在东吁王朝,贡榜王朝时期继续蓬勃发展,几乎可以说,13世纪后期至19世纪中叶,是缅甸佛教的大发展时期。这段漫长的时间里,足够让佛教深入缅甸人民的心中。
然而,英国通过3次英缅战争吞并了整个缅甸,佛教地位大大降低,遭受到极大的压制和排挤,逐步失去国教的地位,影响和作用也大为减弱。殖民时期,在帝国主义的打压下,失去国家扶持的佛教,无可奈何的衰落了。
1948年1月4日,缅甸取得独立,佛教又成为传统文化的核心标志。缅甸人民通过反对殖民统治,维护民族尊严,争取民族独立的抗英斗争,取得了胜利,挽救了国家,人民与佛教。独立后的缅甸,将国家政治发展,社会进步,与佛教思想相结合,推动了佛教从理论到实践的全新发展。
“印度教”一词有广、狭两种含义。广义的印度教不仅包括前此的婆罗门教,甚至可以包括吠陀教。狭义的印度教则仅指婆罗门教发展的最近一千五百年左右的阶段。为了区别,以下提到的“印度教”一词采用其狭义。
印度教是公元4世纪前后由婆罗门教吸收佛教、耆那教等宗教的教义和民间信仰演化而成。因为是经过改革的婆罗门教,所以也称“新婆罗门教”。
缅甸在东南亚国家中是最邻近印度的,深受印度文化的影响。大约公元初南印度商人来到缅甸直通进行贸易,随之也带来了佛教和婆罗门教,起初婆罗门教比佛教更加盛行,信奉毗湿奴神,并且更多是在缅甸的上层统治者中盛行。伴随着生意往来的开展、印度移民的增加,以及娶当地妇女为妻这些方式,扩大了印度教在缅甸的影响。之后,印度人又在当地修建婆罗门教庙宇,聘请婆罗门教僧侣传教,由此印度的婆罗门教便传播开来,对国家文化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进入近现代以后,印缅两国关系比古代更加密切。这个时期印度教对缅甸的影响除文化上之外,更加突出地表现在印度教移民对缅甸政治、经济的影响。
经过1852年的第二次英缅战争之后,英国占领了整个下缅甸。为了开发下缅甸,英国大量从印度移民。由于当时下缅甸地广人稀,印度的劳动力过剩,印度邻近缅甸,两国之间的海上交通也比较方便,因此大批的印度教徒来到缅甸做工,印度教也随之发展开来。
印度教对缅甸文化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首先是使缅甸的宗教信仰呈现出明显的混合性。
佛教之于印度教:在佛教兴盛时期,暂时失势,但仍具有潜在势力、富有生命力的印度教吸收了许多佛教的习惯和信仰,如果没有佛教,印度教永远不会有当前的状态,诚如圣雄甘地所说,佛教给予印度教新的生命、新的意义、新的解释。譬如印度教过去认为杀羊宰马,甚至杀人做为祭神供养的牺牲品,自己便可以获得幸福,后来由于佛教业力思想的主张,使他们以不杀生为第一美德。
印度教之于佛教:印度教和佛教在缅甸互相渗透,最主要的是毗湿奴神被作为佛教的保护神而引入了佛教的范围。《毗湿奴往事书》中记载,佛陀即是毗湿奴大神著名的十大化身之第九化身。其名为:Buddha。乔达摩·悉达多是国王的儿子,其童年时期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和疼爱,但当他观察到社会贫富悬殊,四姓阶级的不平等,以及众生间的弱肉强食,有感于生老病死,人生无常的无奈与痛苦时,他离开了贵族优裕而舒适的生活,在一棵菩提树下顿悟参禅。这个化身的目的在于传播慈悲,爱与和平。慈悲的佛陀主要宣扬对众生无微不至的爱护,不分贵贱贫富、种族信仰,对所教化的对象一律平等,总而言之,佛陀的弘化是以慈摄众,以法领众,以智教众,以法养众。
博大、灵活的印度教与具有包容性的佛教都吸收了对方宗教的教义,在其根深枝茂的传统宗教的基础上,吸引着其他宗教的归附。
缅甸佛教与印度教的共生现象,其目的在于巩固王权服务,促进社会适应新变,进步发展。
在说到二者共生发展的问题上,可用“宽容”一词来概括。也就是说,在同样的空间和时间中,要相互理解自己和他者的存在是同等的,即使互不关心,不承认 ,但最起码有最小限度的孤立的共存。
从公元1044年蒲甘王朝建立以后,佛教被定为国教,从此小乘佛教在缅甸迅速发展起来,成为缅甸人主要信仰的宗教。佛教的发展影响和限制了印度教在缅甸的发展,使印度教从此在缅甸逐渐走向衰落。然而,即使走向衰落,它仍然与佛教共生并存于缅甸社会中。
蒲甘王朝时期,阿奴律陀为限制印度教三大神在缅甸的发展,曾下令建立一个大型神庙,将所有神像集中在庙内,同时让人把神像挂在瑞喜宫佛塔外,让神明来保护佛祖,以提高佛教的威望。蒲甘统治者将印度教三大神,梵天,湿婆,毗湿奴作为佛祖的保护神,说明印度教并没有被彻底压制,而是具有一种辅助功能,扮演着配角的角色,伴于主角佛祖的周围。
另外,婆罗门教的圣典中,记载种姓制度中的婆罗门是由梵天的口生出,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分别由梵天的双臂、两腿及足下生出。种族之间不能通婚,而且只有前三种姓才有资格加入婆罗门教。这种在种姓制度下形成的种族歧视,直到佛祖释迦牟尼佛提出“四姓平等”的主张,才给数千年来被奴役的印度人民带来光明。
佛教为人民带来平等,印度教带来守护,如此相伴相伴,正是体现了二者相融,共存于世的理念。
总结
缅甸佛教与印度教超越了现实世界在表面上的差异 ,也超越了教条主义的差异,在缅甸社会中平等与融合。
王禹力(1994-),女,汉族,云南昆明人,硕士,云南民族大学,东南亚历史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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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5832(2016)12-02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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