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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与妻吵的理由

时间:2024-05-04

晓晓

回首牵妻之手走上红地毯之后的岁月,和平虽为主题,硝烟却也见缝扎针,弥漫在不经意间的某些晨昏。待到那一個“七年之痒”如日历翻过,痛定思痛也好,幡然醒悟也好,我下定决心,从此不再与妻争吵。理由如下:

正经篇

1.妻嫁我时,我是无钱无权无房的三无人员,她不顾父母亲人的一致反对,而凤凰落在梧桐树上。

2.妻不反对我从事艰辛而又与贫穷相伴的文学创作。

3.结婚七年来,我仍没给妻方寸立足之地和三两遮雨之瓦,连凡女人皆有的金饰也无。

4.妻待我父母如她父母一样。

5.妻由初相识时的不会砍价买菜煮饭烧菜洗衣叠被织毛衣,已进化为如今的样样会门门精。

6.平息战争比引发战争更艰难。

7.女人遍地有,妻子独一个。

8.容不下女人的男人,也容不了天下。

9.与其给孩子锦衣玉食,不如给孩子一个和睦安宁的家。

10.家庭无真理。

谐趣篇

1.当今世界,和平才是主题。

2.咱是男人,而且还是好男人,好男不与女斗。

3.与掌权者好勇斗狠,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4.领导者永远是对的,不对也对。

5.女人宜哄不宜狠。

6.咱家实行的是多数服从少数的办事原则。

7.妻属龙,我属猴,儿属牛。

8.妻历经流血牺牲,为我氏血脉之遗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9.平生最怕者,莫过于女人的眼泪。

10.在外奋斗之日,尚指望妻稳固好后方阵地。

有人将婚姻比喻为鞋子,我认为,实在是经典论断,苦辣酸甜咸自知也哉!我之理由,不正是五味凝聚之结晶?又会有几多人士深有同感?庄重自有庄重之理,诙谐自有诙谐之由也!

郭旺启荐自《济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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