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文>>>邓笛
据说,每个人在自己真正喜欢的人面前都会表现得像个孩子似的。
这个说法很有道理。
我和等灯就是这样,爱得很深,天天都要秀恩爱,已经到了水乳交融、如胶似漆的地步了。
然而,初识等灯的时候,情况并不是如此。他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微闭上眼睛,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我看着他,露出讨好的笑,但又尽力做到不卑不亢,保持着一个大学教授应有的矜持。他身边围着很多人,小心翼翼地服侍着他,其中一人告诉我,领导马上就要用餐了,不再召见任何人。我没有被邀请,只好在附近的小餐馆胡乱吃了点东西。
我第二次见到他时,他仍然被人簇拥着众星捧月般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既高冷,又帅气,魅力四射。我感到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了。我不想再装了。我爱上他了。欲罢不能,无法自拔。
他还是不爱我。
我可不能让单相思这种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
我要打动他。
我向他开展了情歌攻势,时而是《达坂城的姑娘》,活泼又清新;时而是《999朵玫瑰》,深情又缠绵;时而是《月亮代表我的心》,性感又妖娆。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注意上我了。渐渐地,他成了我的粉丝。不过,他没有给我送过鲜花。我不想在等待中失去时机。我要主动争取爱。我一有机会就贴近他,让他嗅到我的体味,感觉到我的体温,甚至我还抱过他,亲过他,这一切他都不反感,以致到后来他竟主动向我张开了双臂。
我们就这样相互爱上了。
爱的感觉真好。我这个刻板的教授,平时都是面无表情,不希望别人知道我的内心,就像波涛不兴的海面,把爱都藏在海底深处。而当我与等灯爱上了,我的表情变得丰富,我的心是敞开的,我不需要向他设防。在其他人面前,我还需要展示坚强、勇敢、独立,表现出雷厉风行、无所不能,唯独在等灯面前,我只想当一个在地上打滚的傻子,胡言乱语的疯子,逗乐搞怪的小丑。等灯也像变了一个人。他不再总是正襟危坐、正颜厉色,而是愿意陪我一起闹,愿意丢掉自己的“高冷”和深藏不露的表情,把最透明的自己拿出来给我。爱是直达内心的魔幻机器,将我们带到了人性最真纯的状态。
在认识等灯之前,我活得潇洒、自由、坚强、独立;而当与等灯相爱之后,我仿佛逆生长了一样,50 多岁的人了,却变得天真无邪、烂漫单纯、憨状可掬。我不要潇洒,我只要与等灯一起玩得疯疯傻傻;我不要自由,我只要与等灯不离不分;我不要坚强,我只要与等灯开怀大笑;我不要独立,我只要与等灯躲猫猫捉迷藏。我们活得任性、热烈,敢撒娇,会吵闹。
我虽然失去了原来的生活,却收获了一堆真实,活成了一个最纯粹的自己。我摒弃了尘世的繁杂,一心一意地与等灯相爱相守。我知道,这样的生活也是许多人的追求和向往。在真正的爱的面前,我活出了另类的自己,变得像一个孩子。
忘了告诉你,等灯是我的孙子,他现在已经一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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