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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数字文化馆在提升文化馆服务效能中的应用

时间:2024-05-04

摘要:数字文化馆将“互联网+”应用到文化馆的日常服务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对解决文化馆服务的短板起到重要作用。本文以东莞市文化馆为例,阐述数字文化馆的应用场景,分析数字文化馆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数字文化馆 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

近年来,我国各地文化馆积极探索,推动文化馆的数字化建设,着力将“互联网+”应用到文化馆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景中。随着数字化建设与文化馆日常工作逐渐融合,信息化、网络化的应用转化,必将推动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从而解决目前部分文化馆普遍存在的服务效能低、活动参与方式不够便捷等问题,进而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文化馆服务中,推动现代型文化馆发展。

一、传统文化馆服务存在的问题

数字文化馆的建设刚刚起步,从目前全国各地文化馆的发展现状来看,相比于数字化、网络化的高效、快捷服务,传统的文化馆的服务效能普遍不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信息发布渠道不通畅。文化馆在做好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的同时,活动信息发布也是影响活动开展实际效果的重要一环。公众是否及时有效地获取文化馆服务信息预告,不仅影响文化馆活动开展的有效受众覆盖面,还关系到群众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知情权是否得到保障。传统的信息发布方式仅限为传统的场馆公示,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的消息发布,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已不符合群众获取信息习惯,难以满足群众的多样性需求。

(二)服务手段较为单一。在文化馆服务开展的过程中,服务方式是否创新,成为影响群众参与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传统的文化馆服务项目仅限于某一时间段或某一地点,服务方式传统,服务手段单一,对不同需求的群众难以满足,特别是对青少年一代群体吸引度不高。

(三)供需关系不对称。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给与需求关系的对接,将更好地推动文化馆工作决策的准确性,提升文化馆服务的针对性。当前,文化馆对群众需求调研工作较为缺失,传统的需求调研方式准确度不高,导致对群众文化需求的把握不准,文化馆服务供给的内容和数量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诉求。

(四)评价反馈机制尚未健全。评价反馈机制的建立健全是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环节之一,群众的评价与反馈将直接反映文化馆服务的质量好坏。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价反馈机制普遍不够健全,反馈渠道不够畅通,评价反馈意见的处理不够及时。

(五)绩效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是对文化馆工作的检验和把关,也是文化馆工作决策调整优化的重要参考。当下,传统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引入第三方评价方式的例子不多,考核数据的收集方式和考核手段较为传统,人为干预的可能性较大,考核工作难以实现客观、准确。

二、数字文化馆的线上应用场景

数字文化馆是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新形态,主要通过运用数字化理念,建构数字文化空间,搭载“互联网+”服务,将数字化技术与手段应用到文化馆的日常服务中,与文化馆职能深度融合。“2015年开始,在中央财政转移地方公共数字文化的项目中,新设面向文化馆系统的数字文化馆试点和文化馆全民艺术普及特色文化资源建设项目。2015年启动10家文化馆开展数字文化馆试点。”东莞市文化馆作为该批试点之一,在数字文化馆试点建设上着力做好数字文化空间构建和线上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搭载,并同步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建设数字文化资源库,以数字文化馆建设为抓手,在提升文化馆服务效能等方面进行有效探索。

从东莞市文化馆的探索经验来看,数字文化馆的线上应用可以有如下场景:

(一)搭建数字化信息发布渠道。东莞市在推进数字文化馆试点建设中,着力打造“文化莞家”线上“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该平台主要对该馆的各类演出、讲座、文艺沙龙、培训、展览等活动在线上进行预告展示,同时结合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渠道进行推广,在微信公众号绑定移动端微网页服务,吸引用户关注并保持互动,提高用户粘性。数字化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提前、全面地了解文化馆的活动项目和服务内容起到关键作用,为文化馆工作的宣传推广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自2017年东莞市“文化莞家”平台试运行以来,已累计发布活动252个,培训212个。

(二)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预订机制。除了做好活动、培训的预告外,在数字化网络平台上,群众可通过网络应用提前进行订票、报名,建立网络预订机制。用户通过PC端、微信端,或线下查询一体机等设备,均可查询及预订当前活动、培训,并收到相关通知。在预订后,入场验票或培训上课的在线签到等均可在手机上快速完成操作。极低的使用门槛和便捷高效的服务方式,很快受到群众的欢迎。近半年来,该平台在线上平台发布活动票数近25,000张,免费学位81,000多人次,绝大多数受到群众热捧。

(三)建立基于文化云平台的总分馆服务。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之一。如何有效整合公共文化资源,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是推进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必须解决的问题。东莞市文化馆将数字化建设作为总分馆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数字文化馆试点建设中,同步推进文化馆分馆建设。除了搭载试点分馆的数字化体验空间之外,基于文化网络云平台的总分馆服务,将镇街的活动资源在一站式平台集中展示,群众通过一站式平台可以分别预订各自区域的活动或培训,或查看分馆的数字资源。

(四)数字文化资源展示及群众文化活动线上互动。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和素材化是丰富文化馆服务内容供给的重要手段之一。数字文化资源的积累和展示将打破文化馆服务的时空限制,让市民在选择接受服务方式时有更多的可能性。东莞市文化馆在数字文化馆建设中注重数字文化资源积累,打造东莞文化网络电视平台,现已积累数字资源910个,并对多场精品活动进行现场网络直播。在平台上,网上展厅、文化广场等模块实现线上文化馆的展示和互动,评论、反馈等互动机制的建立也为市民提供了表达需求和意见的渠道。

三、数字文化服务推动文化馆效能提升

数字文化服务推动了文化馆工作的变革和创新,对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更好地对接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关系。利用网络平台推广文化馆服务项目的预订机制,可做好服务供给的网络化推广宣传,将供给送达目标受众。在预订期间,提前了解群众的需求,掌握活动的受欢迎度,提前预知参与人数和人群特点,并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活动组织实施。利用新媒体及网络平台建立良好的通知机制,更好地与受众沟通。

(二)更好地建立健全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区别于传统的评价反馈意见的收集方式,基于数字网络平台的评价反馈机制具有及时性、高效性、真实性。开辟群众对于活动的评价、点赞、投诉、建议等渠道,有利于群众自发、主动地对文化馆服务进行评价和建议,畅通了群众表达意愿和诉求的渠道。

(三)更好地利用大数据分析提供决策参考。将数字化服务方式融入文化馆服务供给过程中,将有利于形成服务数据的积累。“在需求为王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可以将精细的统计、层级的划分、个性的需求等指标,直接服务于公共文化产品的研发与推送。”对服务数据闭环的利用,可形成服务数量、质量的统计结果,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结果,还可用于文化馆服务效能的考核工作中,尤其是对总分馆制下,总馆与分馆的辅导及考核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四)更好的数字化载体吸引社会化参与。数字网络平台的搭载,有可能形成汇聚公共文化服务的开放平台,可供各文化馆有选择地引入社会化力量开展公益文化活动,帮助各类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推广宣传,将更多资源投放给有需求的群众,形成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良性循环,培育和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作者简介:陈翔,广东省东莞市文化馆干部)

(责任编辑 肖英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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