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期刊杂志

在常熟

时间:2024-05-04

荆 歌

1978年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天下着蒙蒙细雨,我们手提肩扛,来到了常熟。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藏在毛玻璃后面,朦朦胧胧的,不让我们看清楚。是的,细雨的天气,就像一块巨大的毛玻璃,隔在我们和常熟之间。它的神秘,以及湿答答的拒绝,让我忐忑又兴奋。

我去苏州地区师范学校报到,母亲嘱咐哥哥送我。我们像两个乡巴佬,下了长途汽车,被学校接走。我们一路东张西望,有点儿茫然不知所措。我感觉常熟跟吴江根本不是一样的地方,它就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市,应该是跟苏州一个级别的。从长途汽车站到学校,中巴车不知道走了多久。密密的细细的雨的后面,是一座陌生而傲慢的城。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一句话都不想说,只是看着湿透了的世界,希望自己不是在梦中。

进了校园,我忘记了我们的狼狈和自卑。幸福的感觉,一下子充盈了我的胸怀。这是多么美丽的校园啊!它简直就是一座园林,有假山池沼,有亭台轩榭,既古色古香又宽广大气。它是“我的”学校,我将在这个地方住下来,学习、生活,真是让我心花怒放啊!

整个校园,都向我张开了热情的怀抱。欢迎的标语是那样醒目,一张张气质高雅而真诚友善的面孔,气球般悬浮在早春的细雨中。潮湿的空气里,蒸腾着青涩的喜悦,以及莫名的慌张。

当天晚上,在我们的教室里,我听到同学李剑平说,他要把这城市走遍,直到了如指掌。他因为兴奋,声调很高,一下子就被我听到了。他的话,像鼓槌,把我的心敲得激情震荡。是啊,是啊,要了如指掌,我不也是这么想的嘛!

班主任宓励平老师竟是一位年轻的姑娘。她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宓”字,做了自我介绍。以前我不认识这个字,但我瞬间就认识了。她为什么这么年轻,而且还这么漂亮?她不过二十几岁吧,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八虚岁,比她肯定小一些,但是,班里有比我大十来岁的同学呀,跟他们相比,她不是一个很小的小妹妹吗?

我们那一届,正逢国家恢复高考。十年没有高考了,十年的高中毕业生堆积在了一起,同时参加这一年的高考。之前的十年,我们几乎没读什么书,更不知道高考是怎么一回事。后来宓老师透露说,她看到了我的档案,我的高考数学成绩是27分。如果我数学考得稍微好一点儿,就不会被“服从”到苏州地区师范学校,我就会被南大录取,至少也会是苏州大学中文系。但我一点儿都不后悔。我庆幸自己来了这里,这里不仅有仙境般的校园,更有美丽的宓老师。

这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感受。直到四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和全衔、李剑平、詹德声等当年的同学聚会,说起宓老师,大家都觉得她绝对是一个大美人。她有秀气的身材、白皙细腻的皮肤、漂亮的五官,以及大方优雅的气质。

几年前在常熟举行过一次同学会,我因为当时在西班牙,只能在陈力克寄给我的同学会光盘中看到各位,也看到了宓老师。四十年的时光,仿佛并没有将她摧残碾压,她还是那么秀雅美丽。面对采访的镜头,她竟然还提到了我,说荆歌当年作文就写得好,她又是如何在他的一篇作文上画了很多红圈。作为老师,她感到骄傲。时光早已把我们带到了远离校园远离当年的地方,但听到宓老师夸我,我还是受宠若惊,就像还坐在教室里一样。

有这样一位老师在讲台上讲课,我想底下的学生,有很多肯定与我心情一样。我们班只有五个女生,其他都是从十八岁到三十岁的精壮男子。大家的目光牢牢地盯着美丽的老师,不想入非非才是不正常的。

对于宓老师的讲课内容,我常常充耳不闻。我看着她的身影和脸庞,内心充满隐秘的欲望。为此我自责不安,觉得自己邪恶猥琐,肮脏的想法见不得人。但是没办法,仿佛心里住着一个魔鬼,它始终不让我专心听课,它不停地絮絮叨叨,让我心猿意马,神思恍惚。

我当然不敢将这种感受与同学交流。负罪的感觉让我自轻自卑。每当宓老师走近我,或者跟我单独说话的时候,我就万分紧张。我害怕她看穿了我的内心,怕她生我的气,怕她像厌恶一只蟑螂一样厌恶我、鄙视我。当然,更怕她说穿了,然后让我好好反省,做出深刻检查。

所以我是尽量回避与她面对面的。单独接触的机会,按理说对我来说应该是求之不得,我却会因此紧张得发抖。

有一次她把我叫到她的宿舍,那是一个空气中飘荡着淡雅香气的地方。我的紧张不安、自惭形秽可想而知。宓老师给了我一颗糖,然后亲切地对我说,她的一位同事认识我的妈妈,她同事向她转达了我妈妈的托付,希望老师多多关心督促,要我在学校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你能做到的,让妈妈放心,是吗?”她微笑着对我说。

我甚至都不敢抬起头来看她。

很多年以后,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无限美丽之地》,在文章中,我用诗意的笔调赞美了常熟,也赞美了宓老师。这篇文章发表后,在网络上传播,被一些人读到。

也就是五六年前吧,我的微博突然收到一封陌生人的私信,他自称是我的粉丝,读过我许多作品。但他留言不是为了说他的读后感,更不是向我致敬,而是问我,《无限美丽之地》中写到的宓老师,是不是叫宓励平?他接着写道,他在美国底特律捡到了一本宓励平的护照,这个姓氏让他想起了我的那篇文章,因此猜测护照可能是我文中提到的宓老师的。他说,宓老师丢了护照一定很着急,他希望通过我转告宓老师,如果护照果然是她的,那就赶快联系他。他留下了他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我打电话给宓老师,她的声音还是那样悦耳,“哎呀,真是太神奇了,怎么有这么巧的事情的呀!”她说。我想象她说这个话的时候,脸上是多么惊喜的表情。

能为宓老师做一件好事,我感到非常荣幸。能得到她的一句“谢谢”,能被她表扬,我是多么受宠若惊啊!

她确实是在作文课上表扬过我的。其实我一向都不是一个好学生,那时候,我跟全衔、詹德声经常逃课。我们带了一包散糖,去书台公园喝茶。那儿极其风雅安静,游人寥寥,相传曾是昭明太子萧统读书的地方。一眼清泉,有叶圣陶先生题写的“焦尾泉”三字篆书。我们总是要一杯红茶,加入带去的红糖,喝着茶,享受着公园的宁静,享受着逃课的乐趣。方塔公园也是我们常去的地方,登塔可以俯瞰常熟城全景。有一天上午,雾还没有散去,我们登上宝塔的最高层,眼前所展现的,宛若仙境。常熟城里高高低低的建筑,都在这虚无缥缈之间。这一幕令人难忘。后来我把它写进了作文,将那天的所见大肆渲染了一番。宓老师在一些她认为好的句子下面加了铁丝网一样的红色圈圈。她还在课堂上表扬了我,夸赞这个作文对景物的描写淋漓尽致,有神来之笔。

我大胆猜测,在当年,我们班里肯定有人会斗胆追求宓老师,直接向她表白,或者给她写灼热的情书。我是不敢,也不配。我在她眼里,一定是个小屁孩。但是我们班上是有成熟男人的,有人已经结了婚,有人虽然尚未婚配,却已经是在社会上混过,年龄与宓老师相仿,甚至比她大,人生的经验,跟我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问过全衔,你有没有追过宓老师?因为在我看来,全衔又帅又成熟,他是有这个资格的。当然,我问他这个话时,我们都已经是年逾半百的老头了,问和不问,追没追过,都没有太大意义,只是一种“话桑麻”罢了。

我在班里的年龄是倒数第二位。最小的是江阴的李剑平同学,他戴了一副眼镜,老是在我面前闪着两道白光。他身上当然也是有着天真烂漫的孩子气,却又常常背着手,像老夫子一样说话。他很幽默,也擅长朗诵和表演。我还跟他合作在班上表演过相声的。但是天晓得那有多么不好笑!年届六十的时候,我们相聚,说起那次的相声表演,剑平说,当年他是在台上忘了一段词的,结果,我不仅埋怨了他,还有好几天不理他。我倒是忘得一干二净了,他却还记得,可见当年有多么委屈。

前年,我的少儿小说《诗巷不忧伤》出版,承蒙毛天鸿同学安排,在常熟新华书店搞了一次新书分享活动。李剑平和陈力克都来捧场,他俩还合作朗诵了书里的一段。陈力克普通话好,剑平则绘声绘色地模仿书中的陶老师弯腰说话,逗得孩子们乐不可支。

当年班上有三四十号人,分别后的四十年间,我只跟全衔、陈力克、李剑平、毛天鸿、詹德声等有限的几位同学见过面,所以当年的那些人那些事,就像一本记忆深刻却积满了尘灰的旧书,读过之后,再也没有拿下来翻一翻。十年前丁晓原兄邀我去母校讲课,见到了宓老师。那也是我们毕业之后仅有的一次相见。

同学的时候,我几乎是全衔的跟屁虫。我就是喜欢跟他一起玩,不仅为他英俊的外表所吸引,更折服于他的多才多艺和渊博。他虽然只大我四岁,却无论是在文学上还是为人处世上,都堪称我的导师。

进地师之前,我读过的书实在少得可怜,根本没想到世界上还有如此浩如烟海的名家名作。走进图书馆,任何一本书对我来说都是陌生而新鲜的。我一本本借阅,不求甚解。我还做过很缺德的事,悄悄把书里的作者肖像撕了下来。我觉得海涅、济慈、拜伦这些人长得特别帅气,他们的肖像让我深深着迷。不过,偷了几次,我就后悔了,终于管住自己,再也没有继续下去。并且,还把原先借阅的书再次借来,撕下来的那页,又悄悄夹了回去。

无论我在全衔面前说起哪位作家,他仿佛都能说出他们的作品,好像世界上所有的书,他都已经读过。我对他的崇拜敬仰,真的如滔滔江水。跟他一起看电影,一开始,凡我看不明白的时候,就会问他。后来便再也不问。因为他很不耐烦地对我说:“看下去你不就知道了吗!”

我想那时候我肯定不是他理想的玩伴。但是,他可能也没有更好的人,并且对我的热情,也觉得却之不恭。我们便经常在一起,如影随形,当然,我是影子。

他父亲是位干部,家里条件好。所以全衔身上总是有比别人多一点儿的零花钱。我要感谢母亲,她差不多每次给我写信,都在信内夹上一张一元或者两元的纸币。有时候,打开母亲的来信没有发现纸币,我会感到特别失落。我和全衔最奢侈的享受,就是去常熟城里的美味斋餐厅吃一份大排炒年糕。那种美食,在今天已经绝迹。今天的餐厅,无论大小,都不再做得出那时候的味道。味道是和时光纠缠在一起的,味道也和记忆连在一起。味道里不仅有好的食材、有好的烹饪,还有饥饿和荷尔蒙。美味斋的炒年糕好吃,店里的收银员美若天仙。全衔因此得出结论:常熟姑娘长得好看!后来有一天,他神秘地对我说:“去不去常熟人民医院?”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去医院?是你病了吗?他说没病,还说,去了你就知道了。

他去人民医院,是要见一位姑娘。不知道是哪门亲戚为他介绍了这个对象。我跟着他去相亲,一路上两个人却都沉默着。我不敢多问,他也没有多说。但从他的表情来看,他的内心是充满了期待的。因为他说过,常熟姑娘是漂亮的。常熟人民医院的那位护士,也像美味斋的收银员一样美吗?

我今天已经完全想不起来那个护士小姐的长相了。如果不是因为写这篇文章而陷入回忆,我差不多已经将这件事情彻底遗忘。“姑娘姑娘长得漂亮,警察警察拿着手枪——”何勇高亢得凄凉的歌声,此刻在我耳边响起,成了我这段回忆的背景音乐。那一天,在常熟人民医院,我看到了全衔要见的姑娘,同时也确实看到在医院门口还站着一名警察。也许,美味斋收银员的美丽,成了一种阻碍,是她拔高了全衔对相亲对象的要求,甚至是对一切适龄姑娘的想象。他在医院门口见了她一面之后,便没有了下文,也许正印证了我的分析。

学校却是严格禁止谈恋爱的。那时候校方明文规定,在校学生必须恪守“三不准”,即不准抽烟,不准喝酒,不准谈恋爱。校长在每次大会上发言的主要内容,似乎都是老生常谈约法三章,不准不准不准,至关重要的就是不准谈恋爱。虽然,上文已经说过,我们这一届学生,年龄差甚至超过十岁。也就是说,像我和李剑平这样的小毛毛虫,却跟有家有室甚至有儿女的人坐在同一个教室里。不准谈恋爱的规定,当然只能约束尚无婚配的人。对于已经成家的同学,这条规定又有什么意义呢?不准合法夫妻谈恋爱吗?当然不能,除非他们自愿不谈。尽管这样,已经成婚的同学毕竟还是少数,所以恋爱对绝大多数同学来说,就是森然的禁区。

全衔的行为,当然违规。但我不会出卖他,除了他和我,谁也不知道。何况去医院见了一面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并且,“三不准”的执行,也许只局限于校内吧?同学之间,恋爱肯定是在禁止之列。但是出了校园,谁又管得着呢?

在地师读书的第二年,我和全衔经常跟文艺班低我们一级的两名女生在一起玩。花元瑜和王微微都是吴江人,最初我与她们相识,也是因为老乡吧。全衔加入之后,四个人就经常混在一起。在校园里见面聊天,也会去校外逛逛。最远的一次,是去兴福禅寺游览。因为接触频繁,自然引起了一些关注。但是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只是像两小无猜的玩伴,只是觉得在一起说说笑笑很开心,彼此之间并未产生男女情愫。同学们一定非常不解,为什么这四个人如此要好,却又不发生点儿什么?宓老师对此不置一词,可能她并不知道。倒是小花她们的班主任,据说很有些不满。她不止一次说,这四个人,谈恋爱不像谈恋爱,看老乡又不像看老乡!她这样说很有分寸,既表达了她的疑惑与不满,又没有草率定性。

毛天鸿是班上的学习委员,他大我七八岁。我因为觉得他的长相与当时的电影明星达式常很像,所以对他充满好感。而他对我,也像对自己的弟弟一样友善。在校期间,我俩还交换过一条围巾。前几天在黎里古镇“荆歌会客厅”聚会,他还提到了这件往事。并且说,他的围巾较长,但是质地不好;而我换给他的,却是一条羊毛围巾。真的如他所说吗?那时候就有羊毛围巾吗?我是再也回忆不起那两条围巾长什么样了。那时候在闲谈之中我了解到,他在老家唐市镇上,是有一个对象的。其实他即使公开这一信息,也不算违反校规。因为他有这个对象,是在考入地师之前。任何法律都不会追究立法之前的事情吧!总不见得为了遵守学校规定,立刻终止已经确立的恋爱关系吧?总不见得已经结了婚的人,也要为了校规而离婚吧?

我和太仓同学居翔凌做过一件很不应该的事,我们私拆了毛天鸿的一封信。那封信是他对象寄来的,我们去传达室取来,实在难以抑制内心的好奇,悄悄将它拆开读了。很快我们就既害怕又后悔。我们小心地将信封重新粘上,但是此信被拆过,却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怎么办?我们都很紧张。最后不知是我还是他,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我们拿着信,兴冲冲走到天鸿面前,做出要撕开的动作,嘴里一边说着:“拆了!真的要拆了!”天鸿不让我们拆,上前来抢,我们便动作夸张地把信封撕开了。天鸿完全不知道,这只是我们的计策,他以为我们只是当着他面拆了此信,没想到两个卑鄙小人之前已经把信看了。

常熟有两棵几百岁的红豆树,一棵在兴福禅寺,另一棵就在我们校园内。我们的校园十分美丽,它的前身是曾园,就是大名鼎鼎的曾朴,写《孽海花》的那位。红豆树高大招展,还有着些许神秘。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可是常熟的红豆树,并不是每年结籽。它是神秘而任性的树。幸运的是,我们在校的时候,有一天传来消息,位于英语班女生宿舍边上的红豆树,已经悄悄长出了红豆!大家是多么兴奋,谁不想获得一粒寓意相思的红豆呢?

但是等我跑去英语班女生宿舍那边,红豆已经没有了。掉在地上的被捡干净了,树上的被采光了,一粒都没有了。彼时还有一个人猴子一样从树上爬下来,失望地摇着头,什么话都没有说。他从树上下来,都没有采到一粒红豆,我还能指望什么呢?

据说这种才是正宗的红豆,才是王维诗中写到的红豆,它扁扁的、大大的,甚至有人的小手指甲那么大,颜色并非鲜艳的红色,而是红得微微发紫发暗。我站在红豆树下,抬起头,呆呆地仰望遮天蔽日的浓荫。红豆树长得这么高大,经历了比人生更漫长的时光,许多在世上活过的人,曾经采撷了它的果实,当作信物送给自己的爱人。爱人渐渐老去、死去,红豆树却依然生存在世界上。它已经很老,但看上去却还这样年轻。

风吹得树叶沙沙地响,细碎的叶子从天上摇下一些金币,在地上跳跃。

后来,英语班的一位女生送了一颗红豆给我。她因为近水楼台,那天有幸捡到了一颗。她特别强调,把它送给我,只是因为知道我特别想要,并不代表有其他意思。

那你呢,你自己不是没有了吗?我受之有愧,便这么对她说。她无所谓地扭了扭脖子说,我可以再捡。

得了她的红豆,我竟牵挂起她来。走在校园里,我的目光到处搜寻,希望可以见到她的身影。后来我要到了一张她的照片,那已经是我们临近毕业的时候了。毕业后同学们四散飘零,我和她之间通过几封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也就中断了联系。

在学校的时候,有好几位同学做着作家梦,他们除了上课,就是在本子上写啊写。受了他们的影响,我也写了一篇小说,题目是《秋叶沙沙地响》。那是一个我虚构的爱情故事,肯定与红豆有关。我几易其稿,把它工工整整抄写在方格稿纸上,准备投给《雨花》杂志。寄出去之前,我请全衔看看。因为在我看来,他的文学修养比任何人都高。本以为他会称赞几句,可他读了之后却对我说,杂志不可能录取你的!我很受打击,有点儿后悔给他看。虽然如此,我还是把稿子寄了出去,结果当然被他不幸而言中,很快就被退了回来。

自从得到那颗红豆,我就一直把它放在衣袋里。不知是谁对我说,将来可以把它剖成两半,镶在两只戒指上,跟爱人各执其一。可我不想这么做,因为这颗红豆是一位女生送我的,我把它做成戒指,只有跟她各执其一才有道理。把她送给我的红豆,做成两枚戒指,却是跟另外一个姑娘成为一对,这是什么意思呢?所以我根本不做如此打算,只是将红豆放在口袋里,没事的时候掏出来,打量它,把玩把玩。

常熟的特产是叫花鸡和桂花酒。放寒假回吴江老家,我买了两瓶桂花酒带回去。那时候交通不便,常熟到芦墟还没有直达车,须到平望转车,路上几乎要颠簸一整天。我背着一只军用黄书包,里面装着两瓶桂花酒。旅途中突然口渴难当,又找不到水,便决定打开一瓶桂花酒,喝上两口解渴。那是我第一次喝桂花酒,没想到它竟如此芳香甘甜,真是名不虚传。喝了两口,觉得特别舒畅,却似乎更渴了,于是又来两口。就这样一口一口,居然把一瓶都喝了下去。汽车快到芦墟的时候,我醉了,肚子里翻江倒海,一下车就哇哇呕吐起来。从汽车上下来的人,都嫌弃地绕开我。我听到有人说,晕车了,还好没有吐在汽车上。

回到家,才发现衣袋里的红豆不见了。它是落在了汽车上,还是下车呕吐的时候滑了出来?如果它是掉在了泥土里,那么来年春天,那个地方会长出一株红豆树苗吗?它会不断生长,直到像地师英语班女生宿舍边上的那棵一样高大吗?要长成那样的大树,需要多少年啊,至少也要两百年吧!两百年后我肯定已经不在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以及所有我认识的人,也都不在人间了。而红豆树依然枝繁叶茂,结出扁扁的红豆,被世人采撷馈赠,寄托相思。

我始终觉得,很多人向红豆树蜂拥而去,趴在地上捡拾,爬上树枝采摘,这个场景十分荒诞。倒是可以把它看作是那个时代的某种象征的。那时候,大家思想上的探索和对情感或者说情欲的追求,既饥渴,又慌张盲目。尽管不免有几分幼稚可笑,但似乎又是生机勃勃的。

另外一个荒诞的事件,发生得也是那样突然而迅猛,似乎一下子将整个校园变成了一次化装舞会。是的,几乎所有的男生,以及少部分的女生,不管是哪个系科的,脑袋上都变魔术似的有了一顶甚至两三顶帽子。帽子的形状十分奇特,颜色也极度鲜艳浮夸。这是为什么?原来镇上一夜之间冒出了很多销售帽子的店铺和摊位,数量之多,价格之便宜,都是惊人的。这些帽子原本是要销往越南的,但是因为战争打响,所有的订单都作废了。于是废物利用,厂家就把它们拿出来贱卖了。到处都是帽子,人人头上都顶着帽子。我们只要一走出校门,就能随便买到帽子,甚至还有人想把帽子搬进学校里卖。只须花上很少的一点儿钱,就可以买到一顶滑稽的帽子,甚至两顶三顶。这是一种廉价的狂欢,所有人的热情都被鼓动起来了,帽子下面,嬉笑的面容就像漫画一样夸张变形。帽子改变了大家的形象,把原本健康风雅的校园,一下子变成了荒诞戏剧的舞台。集体的狂欢,是浮夸的、张扬的、无节制的、非理性的、玩世不恭的。

2022年夏天,李剑平在一个小群里发出一张我和他从前的合影:四十多年前,我俩蹲在地师宿舍楼顶的平台上,各自手上拿着一个羽毛球拍。我们的头上都戴着帽子。不了解当时背景的人,一定不会理解,我俩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头顶帽子,帽子的式样又是如此之怪诞。我们的表情比较严肃,但是因为头上的帽子,这份严肃倒像是故意在逗乐。

校方很快做出指示,希望大家不要在校园里戴这样的帽子。校方认为,戴这种奇形怪状的帽子是不严肃的,甚至是流里流气的,不仅影响校风,也会不利于学习。虽然没有像“三不准”那样严格禁止,但校方的态度,让帽子在校园里很快越来越少。帽子从许多人的头上取了下来。最后,就很难再看到有人戴这样的帽子了。仿佛一阵飓风,把所有的帽子都刮走了。

我们这一届有点儿倒霉,恢复高考第一年,我们简直就是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考上了各种各样的学校。有些在这一年没能考上的,第二年再考,很多都进了很好的大学。当然,也有人还是考进地区师范。但是他们远比我们幸运,因为我们这一届已经定局,学历就是中师,而比我们低半级和一级的,以及以后所有级的,都将获得大专学历。这显然很不公平。但是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要想改变谈何容易。记得当时不仅有人在校内贴出抗议书,还有意见领袖代表大家去省教育部门请愿,却是无功而返。

因此临近毕业的时候,校园里弥漫着一种悲凉的气氛。许多人都觉得自己是背负着不公,走向渺茫的明天。我们毕业以后,大多被分配到偏僻的乡村学校任教。最初几年我就在八都中学教语文,那所学校的前身是一座庵堂。每到夜晚,整个学校几乎只有我一个人。因为其他都是民办教师,一放学他们就回自己的家去了。晚上还经常停电,昔日的庵堂,陷入无边的黑暗和孤独。我只能抱着一把吉他,在夜的深处独自弹唱。或者就是在油灯下读书,以此排遣孤独,打发漫漫长夜。

不过我要说,从师范毕业起往后的四十年,一定是我们人生最好的时光,也应该是中国三千年来最好的岁月。我很快就调到震泽二中,摆脱了石坊庵里比和尚更寂寞的日子。特别是进入新千年,我调入省作协当了一名专业作家,从此不用上班,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蜗居在家,读书,写作,是最能够自我满足的。把写作作为自己一辈子的工作,这无疑是我最正确的人生选择。往事如烟,却并未在生命的天空中飘散,它就是生命的一部分。生命就是由层层叠叠的往事堆积起来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往事也并非凝固不动的,它植物一样生长着,根系在黑暗的地下汲取时光的养料,让生命日渐丰富而厚重。

那天几位同学来黎里古镇“荆歌会客厅”聚会,都是过了花甲之年的人了,但是大家真心觉得谁都看上去并不老,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很多,仿佛也跟古镇的风景一样,画片一般凝固了。全衔说,这是因为我们的记忆里,刻着大家年轻时候的样子,现在的面容里,顽强地重叠着往昔的模样,所以怎么看也不会觉得老得不堪。除此之外,我想,也许这几十年的日子,大家过得也还算不错吧。

上一次同学会的时候,我在西班牙没法儿回来。陈力克当时不无遗憾地对我说,这也许是我们的最后一次同学会了。她的话让我心头一颤。因为在我印象中,她一直都是个乐天派,遇到什么事都不会愁,也不会伤感,简直是没心没肺的典型,又为什么会说出这个话来呢?聚一次有那么难吗?后来听她解释说,之后再要聚会,人就会越来越少了,只会越来越少。

她说得对,我们都老了,慢慢就走不动了,吃不动了,也聚不动了。其实我们的第一次同学会,人就不是齐全的。班长陈汉汉四十来岁就因病去世了。还有一位老兄,白天教课,晚上打个手电去荒山野岭捕蛇,想卖钱贴补家用,不幸被毒蛇咬死了。陈力克说得对,人只会越来越少。但是,多少才算少呢?也许每少一个,都会让人伤感。人越来越少,也越来越老,那倒确实还是相见不如怀念。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