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姚泽卿
对于新时期中国文坛来说,1993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最后一个匈奴》率先出版,之后陈忠实的《白鹿原》、贾平凹的《废都》、京夫的《八里情仇》和程海的《热爱命运》几部长篇小说相继问世,形成“陕军东征”的奇特文学现象。因为学历史的原因,我曾经多次读过《最后一个匈奴》,对小说有了进一步认识,对陕北历史、文化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最后一个匈奴》展现了三个家族两代人波澜壮阔的人生传奇,是一部陕北大文化背景下的英雄史诗。陕北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清廷御史王培棻来到这片风沙弥漫的高原后,在奏折中写道:“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高建群多次讲道,这句话是解读这块神秘高原的一把钥匙。陕北高原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结合带,数千年来,以汉民族为代表的农耕民族与周边游牧民族展开了长久而惨烈的争夺战,民族冲突、融合成了这块高原上的主旋律。高建群在一篇文章中说,陕北这个地方,“三分之一的时间为汉民族统治着,三分之一的时间为少数民族统治着,三分之一的时间处于民族战争的拉锯战状态。”公元二世纪,匈奴部落一部分自陕北高原和鄂尔多斯高原接壤地带起程,经过中亚西亞、黑海、里海,直到五世纪时来到欧罗巴。一部分内迁到长城以内定居,从而也完成了这块高原上最大的一次民族融合。所以,这块高原上的人们骨子里分别流淌着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的血液,两种血液融合激荡,造就了他们迥乎不同的性格特征。这里没有儒家传统文化的熏陶和束缚,而更多的是粗犷、悲怆与野性。高建群说:“我的《最后一个匈奴》的主旨从大的方面讲,是试图揭示我们这个民族的发生之谜,存在之谜。”这应该就是这部小说之所以大气磅礴、之所以为广大读者喜爱的内在原因。
小说描绘的,是一个陕北历史文化背景下发生的大故事,是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交融的大故事。其起因,却源于一次小小的交谈。据作家本人讲,1979年4月陕西作家创作会上,他听一位女知青臧若华讲陕北民间剪纸,说是具有“毕加索的立体艺术风格”,深受感动。高建群说:“创意是她提出来的,她提供了两个情节,一个是毕加索式的陕北剪纸,一个是高粱面饸饹羊腥汤事件。”这个有关陕北艺术之美的独特的凄美故事启发了高建群,引发了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的创作。
作品描写的唢呐、信天游、剪纸和酸曲等民俗具有浓厚的陕北特色。作者引用了大量的陕北高原的典故传说、风俗民情、民歌酸曲,让这部小说充满了浓郁的陕北地域文化特色。他以沉郁的笔触,描写了一个美丽的传说:最后一个丢了马的匈奴人滞留陕北,与吴儿堡中一个美丽的红衫女子结为夫妇,繁衍血脉。故事在最后一个匈奴的后人中展开,以杨作新、黑大头两家的世代纠葛,串起二十世纪中国社会急剧更迭的风云历史。杨黑两家这两条叙事线索贯穿全书,生动展现了两个家族、三代人命运的荣辱沉浮。高建群说:“陕北的地域文化中,隐藏着许多大奥秘。毕加索式的剪纸和民间画,令美国研究者赞叹的绝不同于温良、敦厚、歌乐升平、媚俗的中国民间舞蹈的那个安塞腰鼓,以赤裸裸的语言和热烈的激情唱出来的陕北民歌,响遏行云的唢呐。”小说引用了“五谷子田苗子唯有高粱高,一十三省的女儿哟唯有蓝花花好”,就是脍炙人口的陕北民歌《蓝花花》里的一句歌词。还有“酸曲”,如作品中娥子对伤兵唱的《大女子要汉》,作者写道,婆姨们站在硷畔上,歌唱着,用这种假想的情节自娱,安抚自己孤独的灵魂。唢呐在陕北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小说多次给予浓墨重彩的描绘。如杨岸乡过满月时吹起了唢呐,黑大头与黑白氏结婚时吹起了唢呐。为杨作新迁坟时吹起了唢呐,还有,作者也饱含深情地描写了灯草的剪纸。《最后一个匈奴》正是通过诱人的传说、鲜活的民谣、神秘的自然现象、复杂的革命形势、嘹亮的唢呐、特异的剪纸等,让陕北这块贫瘠又丰饶的土地焕发出迷人的光彩!可以说,这部鸿篇巨制,是对陕北大文化的献礼之作,是对这一支人类族群庄严行程的诠释和解构之作。
《最后一个匈奴》呈现出的是一幅波澜壮阔的陕北历史画卷,在这块焦土里,在北斗七星照耀下的这块苍凉的北方原野。作家在他的创作谈中说:在这个地球偏僻的一域,生活着一群有些奇特的人们,他们固执,他们天真善良,他们自命不凡以至目空天下,他们大约有些神经质。他们世世代代做着英雄梦想,并且用自身去创造传说,他们是斯巴达克和堂吉诃德的奇妙结合,他们是生活在高原的最后的骑士,尽管胯下的坐骑已经在两千年前走失。他们把死亡叫做“上山”,把出生叫作“落草”,把生存过程本身叫作“受苦”。这就是陕北,也是三十年代中叶,当这个民族到了生死存亡关头时,造物主何以历史地将民族再造的任务,放在这块金色高原的缘由所在,这同样也是二十世纪的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在这里取得决定意义的成功缘故所在,接纳中央红军成为两万五千里长征落脚点,接着又成为抗战、解放的出发点。这是发生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事迹,而在二十世纪的下半叶,它又完成了一次史诗意义上的接纳。1969年冬天,28000名北京知青来陕北插队,这里成为他们的第二故乡,成为他们了解中国社会和接受人生磨炼的熔炉,成为他们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舞台。这里有为民造福的初心,有追求真理的精神,有埋头苦干的作风,有攻坚克难的意志,有中华复兴的梦想。正因为有了这些,才造就了新时代共和国的脊梁。高建群在《最后一个匈奴》中笔锋所向,为我们亦记载了这个事件,并塑造了几位性格鲜明的北京知青形象。
《最后一个匈奴》作为一部小说,最为成功的是塑造了陕北大文化背景下的一群鲜活的人物形象。“父亲”杨作新是从黄土地上走出的小文人。他虽是一介儒生,戴眼镜,着长衫,但是关键时刻仍有西北汉子的豪气,他外柔内刚,在读书中接受了新思想,投身革命。他偶然解救了被土匪绑票的黑氏家族的黑大头,从此两个家族亲如兄弟。在黑大头被国民党特派员诱杀后,他扛起大旗集结陕北高原的各种武装势力攻打县城,施巧计为黑大头和妹妹报仇。拿吴儿堡百姓的话说,杨作新是“要文文得去,要武武得来,肤施城里杀秃子,丹州城里取人头”。我认为,杨作新身上最吸引人的,是他的胆略、智识、忍辱负重的品格和顾全大局的胸襟。
小说下部的主角是杨岸乡,虽然有着和父亲杨作新完全不同的人生际遇,但他在某种程度上,依然是父亲这位小文人的重生,二者都不是匡扶天下的大人物,但杨岸乡活出了小文人的境界。他经历了那么多风浪,怀想着父辈的遭遇,他有过思索、犹疑、纠结,最终他选择了一如既往地,坚持在自己营造的文学城堡中安身立命。
书中的几个次要人物性格也非常鲜明,命运也感人至深:黑大头有胆有谋,一身匪气但不乏仁心;白玉娥敢爱敢恨、有情有义、风骚泼辣;一生稳健的黑寿山却在真爱来临时完全失控;洒脱不羁的丹华最终还是原谅了她的父亲黑寿山。
无庸置疑的,《最后一个匈奴》是一部厚重的伟大的作品。读完此书,我们不能不惊叹于作家知识面的广阔,惊叹于作者对陕北文化的深邃的洞察力,惊叹于作家激情四溢的创作才华。作家为我们奉献了一场文字盛宴。他通过讲叙掉队在陕北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匈奴的后人的悲欢离合,在探寻陕北历史文化的同时,关注人物浮沉命运,着力探察人性人生,视野开阔,格调厚重,给人以持久的思索与启迪。
责任编辑:侯波 薛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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