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文/方丽 保虎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党内法规不断发展完善。历史启示当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致力于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党内法规作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制度实践,自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日就已经存在,在之后的历史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深化党内法规改革,把党内法规建设融入党的各项事业之中。当前,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加剧变化,挑战和矛盾愈发突出,这就需要充分认识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坚持和完善党内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党内法规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内法规作为政治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体党员的意志体现,是与实际工作需要的完美融合,在党内具有可推广的普遍性和重要性。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拥有100多年历史、在新中国执政70多年的大党,其所设立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始终代表着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民族的利益。***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的原则,就是“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也就是说我们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根本任务,把制度建设贯彻到党的各项建设之中”,更好更强更有力地深入推进党的法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严格党的章程,从而使得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党内法规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政治优势。在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百年历史征程中,中国共产党总结出了许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历史经验。早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外,还需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根据国内外发展形势明确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这就说明了党规党法和国法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我们应当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个巨大政治优势。
党内法规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关键内容。法治是治国的根本遵循,是治国的根本原则。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推进建设法治国家,就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心骨和定盘星,只有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我们才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健全民主集中制。党内法规作为把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各级执行单位的重要制度安排,只有不断发展和完善,加强其政治性建设,才能保证国家治理方向不动摇、保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保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才能始终确保党的各项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正确性,在实践中开出新路、在发展中亮出奇迹、在复兴中走出辉煌。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服务于党的历史使命和中心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多年来,党内法规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在这四个历史时期,党内法规逐渐从不完善到趋于完善。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党内法规建设。据统计,由中央档案馆编辑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18卷) 共收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央各类文件2585份,其中属于党内法规的文件131份。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了党员发展的条件,初步阐明了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开创了党内法规建设的起点。1938年,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首次提出“党规”一词,并且做了全面的解释,明确指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在革命形势还危急的情况下,必须制定一部完整的政治体系来统一全党的行动,为后续党内法规的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已经形成一定的整体框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得到丰富和发展,对党内法规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建设一个纪律严明的无产阶级政党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由于革命战争环境的限制,这一时期的党内法规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处于不断探索阶段。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党内法规建设。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赋予“党内法规”(原先称为“党规”)一个更全面的定义,从此“党内法规”就被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固定下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稳步发展推进并逐步改革。据统计,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20卷)共收录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夕的重要文献有1244份,其中属于党内法规的文件有57份,这一阶段党内法规总体呈现的是发展趋势。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并加以实施,为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凝聚党的政治共识,增强党的民主团结发挥了巨大作用。1956年党的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党的建设的新认识、新规定和新突破,突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这一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民主科学的执政环境下对党内法规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制定出一批关于巩固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制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使得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进步,也为以后党内法规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党内法规建设。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在此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党和人民事业的领导核心,首先必须解决好的就是党自身的建设规律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各项法律的准确实施。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对党章进行了修改,会议决定正式将“党内法规”一词写入党章,使党内法规制度更加健全,确立了党内法规的地位。经过党和人民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经验总结,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逐渐丰富发展,仅从条例上来看,就先后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1995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 试行 ) 》(2006年)等31个条例。总体上看,这一历史时期是党内法规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党内法规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并不断趋于完善,初步建成了相应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和党员干部工作条例。201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在党的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强化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求,对党内法规立规权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13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13-2017 年) 》,对以后五年内党内法规的制定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划和实施方案,使党内法规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集中讨论了关于依法治国等重要问题,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发展和完善。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了统一部署,明确党内法规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即“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这三大体系相互联系又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形成党内法规三大体系的耦合结构,共同推动党内法规体系更加规范和完整。2018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 (2018-2022年)》,为后来五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是一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成功促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发展,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截至2018年8月底,针对“面”上重大问题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已超过220部,针对“条”上重要问题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约240部,针对“块”上重要问题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约3700部。这一数据表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同程度的丰富和完善党内法规建设。与以往历史时期相比,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被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逐渐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回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百年发展历程,总结以往的历史经验,我们要更好地把握其客观规律,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向更高阶段迈进、更高水平发展。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回顾党的法规建设历程,从党的一大党内法规的初步建设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的逐步完善,我们党总是根据实际和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已经形成了科学有效、行之有效、用之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生活有法可依,党内工作有章可循,党内事业有规可守,完善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我们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内法规建设中去,全面贯彻落实好党对党内法规形成发展完善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断积聚力量、创造力量、发挥力量。
坚持以党的章程为统领,不断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严党的总规矩、总章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对党员干部在培养教育、考核衡量、问责处分等一系列重要方面的整顿和治理。针对人民最关心、社会最关注、国家最关键的各项事业对党员干部作出明确规定,完善和加强了党内政治生态建设,解决了党政干部治理工作的大难题、大问题,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大事件、大矛盾,解决了中华民族最核心、最致命的内部风险问题。党内法规作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执政兴国、实现复兴的重要政治工具和政治手段,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其不断发展完善,不断推进其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其提质飞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更加精准精确地提升党内法规建设水平,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以具体实践为导向,不断提高党内法规的规范性整体性。从党的百年奋斗征程和党的百年法规建设可以看出,党的法规建设一直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党在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个历史时期,党的时代任务不同,具体实践不同,最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核心问题、时代问题也不同,因此党的法规建设也有不同的侧重点和中心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不断完善、不断丰富、不断提升。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不仅要解决数量问题,更要注重解决质量问题。因此,党内法规建设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实际为准绳,以实践为根本,进而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建设,不断清理一些不符合时代需要、不符合文字规范、不符合整体逻辑、不符合实际实践的党内法规,提高党内法规建设的规范性和整体性。
坚持与依法治国相结合,不断创新完善治国理政思路。党的法规建设必然也必须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坚决维法。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法规体系与宪法法律相结合,既是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实现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坚实根基。要形成多层次、多方面、多渠道的综合法规法律建设,形成常态化、时态化、定态化的协调立法机制,使得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党内法规体系与依法治国基本国策同步协调、同步推进、同步完善、同步辉煌,进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