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一、刑事判决书
(79)五法字第54号
本院于一九五八年十月三十日以(58)法刑字第33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反革命犯王竹心有期徒刑陆年。院长发现适用法律不当,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经重新审查:
王竹心,男,现年五十九岁,汉族,家庭出身中农。初中文化,捕前系五原县运输站会计。
王系“基督教聚会处”负责人,解放后参加革命,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因包庇反革命,在一九五五年被我公安局扣捕,一九五六年宽大处理,教育释放,又给其安排了工作。在一九五七年乘右派向党猖狂进攻之际,被告到处伸冤告状,散布其是无罪释放的,政府冤枉了他,并给原河套区检察院数次写信说:“我的问题起初当事人任意鼓吹把我的问题扩大,作为扣捕我的理由。扣捕时十几个人在我家中翻箱倒柜,大肆搜查,这是我有生以来没有遭到的耻辱。”等等,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在运输站评模会上说:“评模是根据工作条件,不是讲马列主义。”五八年五月十七日又在运输站办公室说:“美国第三个人造卫星已经发射成功了,他(它)算是世界先进工业国家,他(它)的商场是否算垄断?”又说:“世界上两个阵营,那(哪)个对?”等。
综上所述:前罪已做过处理,后来的言论虽有错误,但不具备反革命目的,构不成反革命罪,划为右派,已予改正。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按照“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依法判决:撤消原判,对王竹心宣告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上诉于巴彦淖尔中级人民法院。
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内蒙古五原县人民法院公章)
二、关于改正王竹心右派问题的决定
五党运办发(79)137号人事局:
王竹心同志于一九五八年在运输站工作时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并定为反革命分子,依法判刑六年,本人于六三年已故。
根据中共中央(1978)n号、55号,(1978)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二月二十七号会议研究决定:王竹心属于错划右派,现予改正。原反革命及依法判刑六年的决定经五原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给予撤消,宣告无罪,恢复名誉,恢复公职。其亲属由此而受株连的同时给予纠正。原县委整风领导小组的划右决定从即日起撤消。
一九七九年四月一日
(中国共产党五原县委员会运动办公室盖章)
抄报:盟委摘帽办
抄送:县委组织部、办公室、革委人事局、公安局、粮食局、盟运输公司
附录一:关于父亲历史情况给哥哥的信
三哥:信收到了,我们现在也很忙,因为四清正在进行,除了上课就要开会,有时星期日也要(工)作。
我们全家均好,勿念。爸爸的历史如下:
小时候跟咱爷爷在乡下念书,初级毕业。隔了几年又去登州府(离蓬莱60里)念中学。当时家境贫寒,是由他祖父王义(据说是个秀才)教书节省下来的钱供他读书。念至初二由于经济实在支持不了而失学。于1918年离家在北京一个粮店扛粮食。1919年又回故乡教了一年书。1920年春开始在家种地二年多。1923年冬去营口一家杂货店(商号名记不清)当学徒。1924年秋因杂货店关倒,由张友才介绍去恒昌德商号当小伙计。当时恒昌德工资极低,一年只挣20大洋,穿的还得家中负担,维持不了生活,于1927年春由一个姓黄的人介绍他在美孚石油公司当学徒。1928年冬公司中裁人就把他裁下去了,在家闲待一个月,自己到处联系职业,就在大连一家名叫合记(的)烟卷公司贴印花。在这工作了三年多,于1931年夏又离开合记(原因是由于他信了耶稣)。1931年秋去烟台开文具店,1935年春文具店关闭了,又去葡萄山会当了一年左右小学教师。1937年秋由赵静怀弟兄介绍他到他柜上当会计四年光景,1941年秋因买卖倒闭而失业。1942年春去包头。去包头以后的情况我想你记得,我就不写了。
(1)关于父亲参加五原县政府工作是由刘惠芝县长介绍进去的,因刘惠芝县长之父母在教会信基督,听说父亲当时生活困难就向他儿介绍。
(2)父亲在临河退职是在1949年刚解放时,因为害重病,坚持不了工作,身体恢复后摆铁器摊。铁器摊没有一点资本,从晏日新那里取货,取货不给钱,把货卖了再给钱。
(3)父亲在1958年秋天反右后(被)扣(帽)的,是否是右派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在世时二哥也问过他,他说他也不知道是否给他带(戴)上右派帽子。第一次被扣是以“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扣的,十个月后释放,据说释放证上写着“无罪释放”。父对此不满,给检察院写了三封信(信的内容我们不明),在信上谈到政府扣错了人,侵犯了人权,在反右中检察院把信转到五原运输站。
关于(父亲的)家庭情况:
(1)大爷叫王复为,去世有三十多年了。
(2)三叔叫王复信,去世前在营口一家商号当学徒的。每天的工作是抹桌子扫地。
时间关系就此结束,不明之处再来信!
承真(19)66.4.21
写信人:王承真(1937-1974),生前是内蒙古磴口县第三完小教师。收信人王光洪生于1930年,为内蒙古杭锦后旗商业局副局长,已退休。写信人的父亲名叫王竹心(1900-1963),山东蓬莱人,去世前为内蒙古五原县运输公司会计。
附录二:王竹心之子王光洪自述
解放后我父亲仍在五原县居住,先是摆了个小摊,就是卖一些铁器用品,给别人代销,从中挣一点。后来到五原县汽车运输站当会计,仍然信奉耶稣教,可能是教会长,或者年龄大,被推举为五原县耶稣教会的负责人之一(白尽义务,不挣钱)。此时的生活比解放前是好多了,前面四个大的孩子均已工作,有的已经成家。家中只剩下最小的妹妹、弟弟,也已先后念到初中和高中。当时社会稳定,生活有保障,人人心情愉快。但哪里知道,父亲的灾难却刚开始。
一、父亲不幸遭受挫折
1955年12月27日,我父亲以“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并包庇反革命”等罪名被扣押,直到1956年10月23日释放,被扣押了大约三百多天,也就是说十个多月的时间。其间的过程,在何处关押,怎样审查,一概不知,其间(和)谁也没有见面,可能也不让见面,总之一点消息也没有,情况一概不知。
我的老母亲当年已56岁了,当时父亲是在家中还是单位扣押的至今我也不知,后来听我母亲倾诉:“当天你爸被抓后,来了十多个警察,持枪实弹,房上站岗,门口放哨,如临大敌一般,家
中翻箱倒柜。”想从突然袭击中,查出一批反革命罪证,可能很使他们失望,据我母亲说,只拿走了一张父亲早年在营口一家恒昌德杂货店当店员时全体店员在店前照的一张照片,还有母亲夹鞋样等针线用品的一本厚厚的外语杂志册,(杂志册)纸好,又厚又结实,可能这些搜查的人不识外文而当成反动书籍一并拿走,还有什么东西被拿走记不清了。我的母亲当时一个人在家,自出生五十多年来一个小脚女人哪里经过这样惊天动地的场面,当时就吓得头昏眼花,几乎晕倒,搜查完毕,一片狼籍(藉),这时的母亲,目瞪口呆,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当时查抄的东西可以肯定地说,就是一件反革命物证也没有,后来一件也没有返还。
因为我们当时都有工作,谁也没有专门回家探望,不知母亲如何熬过这三百多天的艰难时光,可能是每日担惊受怕,整日以泪洗面,吃不进,喝不进,身体大不如前,从此闹下一身病,和我见面时说:“你爸爸一辈子是好人,从不干坏事,为什么好人不得好报呢?”我也无言以对,只有好言相劝,默默流泪。
直到1956年10月23日父亲从看守所放出来,由河套行政区检察院开了一封介绍信,是寄给五原县检察院的,见了父亲面黄肌瘦,我的眼泪夺眶而出,父亲将信给我,我拆开一看,主要内容大致是:“无罪释放,仍回原单位工作。”不久我回五原,父亲对这次扣押十分气愤,和我说:“扣押我十个月,无罪释放,就这样不声不响的白押了十个月,既然无罪释放,就应把扣押期间的十个月工资给我补发,这个要求不算多余吧?”又说,“我现在在人面前连头也抬不起来,好像是个罪人,人人见了躲着走,我想给检察院写信,要求补发工资和恢复名誉,我也能在同事面前抬起头来。”父亲对我比较信任,所以征求我的意见,我当时考虑,党的政策是“有反必肃,有错必纠”。我也同意向河套检察院反映情况,解决问题,这也是一个公民的权利啊。大约写了两三封信,一直未得到答复,直到反右前夕,1957年8月2日,河套检察院才回了一封很长的信,主要内容是:(1)扣押是正确的,是有根据的;(2)到家搜查是合法的,并不侵犯人权;(3)有轻微犯罪,已宽大处理,安排工作,应感谢才对;(4)今后好好做人之类数百言,对补发在押(期间)工资,恢复名誉等根本不提。自收到复信后,父亲再未写信,一次曾对我说:“把我放出来就不错了,还能要求政府向我们认错吗?”
此事后时间不长,反右运动在全国展开,当时五原县粮食局与汽车运输站,是一个支部,书记由粮食局的领导同志担任,(他)一次在大会上说:“粮食系统已经反出三个右派啦,你们运输站难道就一个也没有吗?”运输站的人员大约有二十多人,此时听说给运输站暗示必须完成一个右派指标,大家人人自危,不知这个指标最终落到谁的头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正在寻找这个右派指标,人人自危的当口,河套行政区检察院将父亲要求补发在押期间十个月欠发工资和恢复名誉的申诉信(其中难免有些说得过头的气话如十几个警察到家搜查,侵犯人权,老伴惊吓而得病,这是我一生受到的莫大污辱等。)转到了原单位,并在反右大会上向群众公布,按照当时的反右形势,这不是一个右派出现在大家的眼前吗?这时运输公司的员工如释重负,在支部领导下,斗争的矛头对准了我的父亲,此时就是混(浑)身是嘴也说不清道不明了。况且我父亲是山东人的性格,生性倔强,认死理,不承认自己的申诉信有什么错误,当然更不会承认自己是什么右派或是什么反革命、反党反社会主义等莫须有的罪名。因为他认为自己没干过什么违法的事情,更何况为儿女们着想,如轻易承认,自己的儿女等数十人都要受到牵连和影响,所以态度生硬。哪知由于拒不承认,被打成极右,并按反革命处理。与我父亲工作过的老职工冯聚德同志说:“你父亲工作踏实,一天就知道爬(趴)在桌子上记账办公,从不说一句多余话,从来未见与人高声说过一句话。”我说我记得在原判决书上,引用群众揭发的话如:“因买不上合适的鞋,对社会主义不满。”还有所谓崇洋媚外议论过美国发射卫星等。老冯说,反正他没听过这些话,即便就是说过这些话,也是报上登的,不至于上纲上线,打成反革命。当时组织反右批斗大会,会前都要组织积极分子批斗发言,做好部署和准备,不能冷场,必须一个接一个发言。老冯说自己当时是老保守,参加不了积极分子会,不过说实在话,即使是经过精心部署,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你父亲态度好一点,低头认个错,好汉不吃眼前亏,顶多打成右派,也能闹个仍在原单位工作,这样的“右派”占大多数,(你父亲)最后发展到判刑是极个别的,说实在的,我们都为你父亲担心,都捏着一把汗。有心悄悄传个话,让他认个错,争取从轻处理,仍能留在原单位工作。可是在这个当口上,谁敢在背后向他传话,这不是自寻倒霉吗?后来想起这些事,一些老职工都很内疚,苦了他老人家,不过实在没有办法,大概过程就是这样。
1958年8月29日至1958年11月12日父亲在五原县公安局扣押大约两个多月的时间,1958年11月13日动身到西山咀劳改农场劳改。当时如何审判定罪的,我们的亲人没有一个人参加,一点信息也没有。因为当时就没有通知亲人去参加,后来只见到一份判决书,其内容大体上和前面列举的内容相同,只是批判性的内容更重一些,帽子更大一些,这份判决书我们弟兄几个通过信件传看(过),现在传到哪里我也记不清,早已找不到了。大约在1960年,老家八十多岁的爷爷用毛笔字写了一封很工整的信,意思主要是让我们向政府请求释放他的儿子,信上说:“我儿子没有罪,没干过坏事。”不久就传来爷爷的死讯,有说上吊死的,有说饿死的,后来听大哥说,老家来人证实是上吊死的,因上吊死名声不好听,所以就说是饿死的,至于为什么上吊而死,永远是个谜。
父亲在劳改农场,由于人老多病,只能干一些轻活如纳鞋底子,不过心灵上的创伤是无法抹去的,再加气愤压抑、远离亲人,孤独忧愤,遭此不幸,生理上、心理上都受着沉重的打击,再加当时国家正处在经济困难时期,饮食条件很差,一般市民还吃不好,更何况劳改犯人。长期的心理折磨,人的免疫力降低,一个六十岁的老人不知何时就得了肺结核病,在劳改农场是否治疗,如何治疗,我们不得而知。直到1961年9月份劳改农场来了一封信,主要内容大概是,王竹心在农场生了病(也未说何病),农场的意见让保外就医,回家养病,并征求家属的意见,是否同意。弟兄们和母亲一商议,当然一致同意,很
快给农场回了信,父亲终于在1961年10月8日回到陕坝,在劳改农场共待了不到三年,加上在原公安局关押的两个月就是三年多的时光。
经医生检查,(父亲患的)是肺结核,说是保外就医,说白了就是把这个包袱卸掉。按当时的条件,哪有看病的钱?大哥(家)七口人,二哥五口人,我也五口人,四弟四口人,妹妹四口人,本人还有病,就小弟是单身但还没有固定的工作,因1958年大精简,没有招工的地方,既便有工作政审也难过关。我的爱人当时也精简在家,全家都是靠微薄的工资来养家糊口,还有两个一点收入也没有的老人,全靠我们抚养,不能吃好,也得吃饱吧?抚养老人当然是我们的义务,如果治疗肺结核,谈何容易。父亲保外就医,劳改农场还订了一条,必须每月写一封信给农场,汇报自己的改造情况。平时父亲很少谈论劳改农场的情况,直到1963年12月26日病故,我仅记住他曾说过一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在病重时,医生告诉我们赶快准备后事,通知外地子女回来,人全来齐后已是(父亲)去世前的晚上。问父亲有什么话要说,我们全到齐了,父亲推说今天已经晚了,明天再说吧,不想第二天凌晨前,父亲就只管大口大口喘粗气,已经不省人事了。天明后请来大夫,准备打几针强心针,清醒过来,有什么遗言要说的都说出来。但(父亲)只是长出气,始终再未醒过来,抱着满腹的委屈,一生的遗憾,连一句话也未留下,就离开了人间,去了耶稣教他梦寐以求的天堂。当时还时兴土葬,买了一口棺木,还有穿的衣物等,并请教会的教友举行了简单的仪式,(下葬后)按照耶稣教的规矩在坟前立了一个木制的十字架,作为标志。由于父亲当时是保外就医的反革命分子劳改犯,也不能声张,所以单位的同志包括领导,没有一个人到场,更不要说帮忙了。全家包括帮忙的教友们连一顿好饭也没有吃,就这样草草安葬啦,当时大家在心灵上的创痛、苦楚,是难以言表的。面对含冤死去的父亲,面对历尽沧桑、受了一辈子苦、恸哭欲绝的63岁的老母亲,我们人人心中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只能咽下泪去,商议今后的生活,面对前面的路。
二、父亲的平反
在打倒“四人帮”后的1978年,听说中央对“右派”平反,正当我们也在忙着替父亲平反之际,中共五原县委运动办公室文件出了个文件,就是五党运办发<79>137号“关于改正王竹心右派问题的决定”,上说,经县委二月二十七日会议研究决定:王竹心属于错划右派,现给予改正,原反革命分子及依法判刑六年的决定经五原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给予撤销,宣告无罪,恢复名誉,恢复公职,其亲属由此而受株连的,同时给予纠正。五原县委整风领导小组的划右决定,从即日起撤销。当时由于找不到我们的通信地址,我们到五原县联系时,实际上已经作出了平反的决定。
对这份(文件)我们是满意的,但有些问题尚需落实。如对父亲宣告无罪恢复名誉,恢复公职,既然父亲恢复公职,父亲病故对其遗属,也就是我的母亲应按规定按月发放抚恤金,这是她应得的。我们同时向(巴彦淖尔)盟统战部和交通局写信要求给母亲按月发放抚恤金。但谈何容易,只一次性给补助了958元,其中包括300元的棺木款,其实就是补助当时看病钱,至于应享受的遗属抚恤金问题,虽多次催问,始终无有下文,只好不了了之。
至于五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79>五法刑字第54号,文件虽然最后判决:“撤销原判宣告无罪”,但前面用很大篇幅仍举出好多不实之词为其原判决书的判决错误进行辩解。仅举几例:(1)“判有期徒刑六年,院长发现运用法律不当。”仅是运用法律不当?还是错判?(2)按照这个判决书,我父亲“反革命活动,包庇反革命”都是事实,只是政府宽大处理了。(3)所谓“被告到处伸冤告状”,难道一个公民连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都没有吗?更不能认为是“到处告状”。(4)向政府伸冤是公民的权利,不应与“右派”向党“猖狂进攻”混为一谈。(5)按照判决书的逻辑,十几名警察到家搜查既不侵犯人权,也不应感到愤怒、耻辱,相反应感谢政府宽大处理才对,岂非为那些办错案的人推卸责任、给自己脸上贴金?(6)文件引用批斗会上的不实之词,如:“评模是根据工作条件,不是讲马列主义”、“美国发射地球卫星还算不算先进国家”,又如“世界上两上阵营,哪个对”等,不是断章取义,就是无中生有。当时批斗会上不敢不发言,人们只好随便说些无关痛痒、断章取义或胡编乱造之词,发言后连自己说了些什么都不知道,为什么仍然拿这些不实之词在平反的判决书上引用呢?何须在平反判决书上对一个故去十多年的老人伤口上再撒上一把盐呢?对这样的平反判决书,(我们)虽然不太满意,但最终对“撤销原判,对王竹心宣告无罪”这两句话还是满意的,我们认为再一步追究也毫无意义,见好就收算了吧。三、父亲被错打成反革命对家庭的影响
1、对我们唯一的妹妹的影响。在我的印象中,妹妹承真和我们兄弟差不多,也是性格比较内向。她写的一笔好字,学习成绩向来优秀。我后来的同事李风梧和妹妹原来在五原中学是同学,据他说:“你妹妹是当时五原中学的校花,青春靓丽,争强好胜,同学们都以羡慕的眼光看着她。”可老天捉弄人啊,妹妹去世时年龄最小——是父亲六个子女里最早离开人世的。至今我对妹妹的早逝仍然找不出一个准确的答案。我猜想,原因有多方面,得病肯定与父亲事情的打击有最直接的关系。精神状态和疾病密切相关。父亲突然被打成反革命,一夜之间,自己成了反革命子女,一个人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对她这样的女性的巨大打击我想是不言而喻的。当时我和四弟单身,我负责妹妹念书所需费用,四弟负责小弟的,后来他们都考入包头中学念高中。因此我和妹妹的联系多一些,比较了解她。由于妹妹比我们小,承受力自然也必然低,再加上是女性。心灵上的创伤、长期的压抑,使免疫功能急剧降低,病菌乘虚而入,终于在差半年高中毕业的时候得了肺结核,只好半路退学,升考大学的美梦彻底破灭。病好后,结婚生子,病也时好时坏。在内蒙古磴口县三完小教书,还曾到呼市红山口结核病疗养院疗养了一段,仍旧在磴口县三完小教书,但病情还是时好时坏,终于躺倒不起,于1974年(1月11日)不治夭折,年仅38岁,抱着抑郁的心情,撇下一双年幼的儿女撒手而去,难道她能心甘情愿?
2、对我的影响。父亲的问题对我的影响一直伴随到他平反。我解放前就参加革命工作,1951年加入共青团,次年就写了入党申请书,无人理睬,直到1954年县组织
部长找谈话,怀疑我受过教育是因为家庭非地主即资本家,此后我便由重要位置上调到次要单位和岗位。婚姻问题屡受波折,直至28岁才结婚,而且婚后没几天便被下放郊区劳动,心情郁闷落下了胃溃疡和胃痛。后来运动一个接一个,哪次都是战战兢兢。单说一件事情。1955年我在河套行政区百货分公司批发部遇到审干,一个人事干部找我谈话说:“有人揭发你参加过三青团,有的人高小就入了三青团,而你是初中生,难道就没有参加三青团吗?”真是晴天霹雳!是否真有人揭发,不得而知,但入不入三青团我自己最清楚,只能一口否定道:“别人入不入我不知道,反正我从未入过。”而这个问题本来很好解决,绥远省是和平解放,各种档案齐全,只要派人查一查就明白,但我这个三青团问题,多年未有结论,我经常心里想,我含辛茹苦,多念了几年书,难道是罪过吗?入党的问题解决不了,现在又背上三青团这个黑锅。眼看着那些没什么文化的一个个都入了党,我却饱受冤屈。这个三青团大黑锅,直到“文革”后期,组织上重新派人调查,才予以否定。原来,我在归绥中学念书时,有一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但音同字不同,他是托(克托)县人,我是山东人,我在三年级,他在二年级,他是三青团,而我不是,从参加工作起背了20年的黑锅终于搞清楚,我于1979年,在父亲平反后才终于入党。
3、对其他人的影响。父亲的命运对母亲影响自然不小。我的母亲柳德琴原籍山东蓬莱县蒋家庄,幼年丧母,未读过书,是个典型的家庭妇女,与父亲结婚后在教会识字班学了几年,再加上平时自己看经书,也能对付着读书看报。父亲被抓,十几个人上门搜查,母亲惊吓不浅;父亲被抓去劳改,母亲更是受到巨大打击,身心摧残都难以尽述。大哥王光荣也受过挫折,据大嫂说,大哥“文革”在单位被关押在北京某公园劳动半年,也不知是反动权威、臭老九,反正父亲的问题也影响了他的一生。二哥王光耀一辈子干会计,但父亲的问题使他在“文革”后期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在“文革”后期由地区财政局调到地区机井队当会计。我的四弟王光恩六十年代困难时期摘除了脾脏,“文革”中仍从林业部综合调查队被下放到大兴安岭的加格达其工作,夫妻两地分居多年。我的五弟王光理考大学时政审不过关,当时高中生并不多见,后到包钢当一名技术员,还到鞍钢学习过,但大约1965年后就回了家,因父亲问题,连中学老师也当不上,一辈子不如意。
好在那个噩梦般的时代已离我们远去,我们和后代们珍惜,好好生活吧。
资料提供者:梁鸿鹰,公务员,现居北京。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各大过期杂志,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