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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的“修养要则”

时间:2024-04-23

汪金友

1943年3月18日,时任中共中央南方局书记的周恩来,配合全党整风运动,在重庆红岩村组织南方局同志进行党风学习和讨论。这天恰逢周恩来45岁生日,会后同志们特意准备了茶点,想要为他庆生。周恩来却坚决地拒绝,他只向厨房要了一碗面,以满足同志们为他过生日的心愿。

回到房间,周恩来提笔写下了《我的修养要则》。这份提纲式 “要则”的影印件,如今展陈在重庆红岩革命纪念馆里。透过它,我们能感受到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一位真正的共产党人的精神境界。

这个“修养要则”有7条,内容涵盖工作方法、自律自省、群众路线、党性修养各个方面:

一、加紧学习,抓住中心,宁精勿杂,宁专勿多。

二、努力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条理。

三、习作合一,要注意时间、空间和条件,使之配合适当,要注意检讨和整理,要有发现和创造。

四、要与自己的他人的一切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作原则上坚决的斗争。

五、适当地发扬自己的长处,具体地纠正自己的短处。

六、永远不与群众脱离,向群众学习,并帮助他们。过集体生活,注意调研,遵守纪律。

七、健全自己身体,保持合理的规律生活,这是自我修养的物质基础。

把这个“修养要则”摆在面前,就好像早晨刚刚打开了一扇窗子,令人顿时豁然开朗。是的,有了这样的心灵,这样的胸怀,这样的道德,这样的情操,还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还有什么工作不能做好?

“修养要则”是周恩来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基本准则,也是共产党人要具备的共性准则。有什么样的决心,才会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什么样的思想,才会有什么样的作风。许多人都非常敬仰周恩来,但却不知他的精神升华,与这样的“修养要则”密切相关。如“习作合一,使之配合适当”,“要注意检讨和整理,要有发现和创造”,“要与自己的他人的一切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作原则上坚决的斗争”,以及“适当地发扬自己的长处,具体地纠正自己的短处”等等,哪一条都是那样地博大精深,都蕴涵着极为丰富的人生哲理。

“修养要则”是一个人的自觉约束。不像组织纪律,主要是依靠组织的限制和相互的监督。所以说,修养者追求的是一种更高的人生境界。这种自觉,是需要极大的克制力的。在很多情形下,思想稍一放松,就会产生动摇。

当别人对你产生误解,甚至恶语相加的时候,你还能不能善待对方?别人都在挥霍浪费的时候,你还能不能艰苦朴素?自觉者的可贵,就在于到任何时候,都能在自己的心里,保存一种清清楚楚的是非观念。知道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对于一个党的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自身的修养不仅仅是个人的品德积累和素质提高的问题,而是整个党的事业的需要。因为每个干部都是党的窗口,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着党的形象。

我们的很多同志,也都制定了这样的“修养要则”。但不能仅是写在纸上,更要谨记更要遵守。

可喜的是,有修养、守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正在不断成长,一位30多岁便担任了副县级领导职务的青年干部,当有人问他有没有信心做好本职工作时,他说:“虽然我的能力和经验有限,但我能够保证要求自己做到‘六不’,即:不教一日闲过,不教一事拖拉,不教一样恶习上身,不教一笔赃款进家,不教一个和自己接触过的群众不满,不教一个亲属子女让人说出闲话。”这个“六不”体现了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自我修养的自律标准,读来也让人很有感悟。

职务,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胜任职务,用好权力,都离不開自身的修养。修养,不仅可以出威信、出团结,而且可以出创造力、出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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