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文/张 闳
何为“中国”,怎样“模式”
文/张 闳
据称,所谓“中国模式”概念最初由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乔舒亚·库珀·雷默于2004年提出。在北京召开的一次学术会议上,雷默发表见解认为中国的发展模式是一种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需要的发展途径,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艰苦努力、主动创新和大胆实验;二是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利益;三是循序渐进、积聚能量。这些说法后来又被称之为“北京共识”。据称,所谓“北京共识”乃是对“中国模式”的一次总结的尝试,并认为可以替代“华盛顿共识”而成为后发现代性国家的共同模式。
我不知道这位雷默专家究竟为何方神圣,但据我所知,所谓“中国模式”实际上并不是他的发明,这一概念在更早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上个世纪中期,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在其学术巨著《历史研究》中,使用了“中国模式”的说法。汤因比的著作旨在探讨历史上不同的文化模式下文明的兴衰。他认为,世界各民族古典文明的生成和发展各有不同,东方文明的“中国模式”与西方文明的“希腊模式”差别就很大。但各民族文化在价值上是同等的,应该达到同等程度的尊重和理解。
汤因比是历史学家,他的文明平等观念并不能无条件地扩展到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他的“模式论”与经济成功和国家实力增长等方面的问题无关。历史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与政治和经济意义上的现实中国,是两个不同范畴和价值的概念。乔舒亚·库珀·雷默所关注的是当下中国,而且,首先是现代主权国家意义上的中国。这一点与汤因比所谈到的“中国”并非同一概念。
在众说纷纭的中国模式的讨论中,人们所谈到的“中国”,也常常不是同一个概念。并非所有中国的,都是模式。在古典时代,秦皇的方式与汉武的就不同,隋朝的与唐朝的则差别更大。究竟哪一个才是“中国的”呢?即使是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属于同一个“模式”吗?前三十年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式与其说是中国的,不如说是苏联的。
社会发展总是在不断地与过去的方式告别。如果说,二战后德国重新崛起,可以称之为一种“德国模式”的话,那么,这种“德国模式”肯定跟纳粹德国无关。新德国的崛起,不能表达为对纳粹德国发展方式的肯定和继承,相反,它是对纳粹主义彻底否定和弃绝的结果。这是两个德国道路之间的较量。这两个德国的界限的混淆,显然不可能成为今日德国人的共识。
既然“中国”概念难以统一,“模式”概念也各有不同,那么,“中国模式”概念也必然限于模棱两可和似是而非。“北京共识”中的基本原理之一,是不以GDP为社会进步唯一衡量标准,经济可持续性和财富平等分配更重要。但悖谬的是,提出“北京共识”和“中国模式”的前提条件,又恰恰是因为从GDP增长上所得出的中国经济进步的结论。“模式论者”在这里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可见,所谓“北京共识”,也就无非是概念游戏。
当代中国在近三十多年来所赢得的持续性的经济增长,被认为是“中国模式”的根本依据。在我看来,这种社会进步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文革结束后改革开放对生产力的解放,二是上世纪末年进一步的经济开放,并迅速融入全球化进程。在今天,在经济上逐步走向市场化,这一事务至今依然还是一个未完成的任务,如果当下中国的经济是一个充分完成式,那么,也就不存在仍在向经济发达国家要求承认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政治上渐进的民主化,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大进步的体现,而且同样也仍是一个未完成的任务。
由此看来,近几十年来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恰恰是放弃传统的“中国模式”的结果,放弃曾经的计划经济体制,修正法治不完善的政治体制,破除社会生活上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并不断融入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才是当今中国社会巨大进步的根本。如果这样的进步在未来依然需要持续,只能证明当下中国生产力解放程度和改革开放程度还不够,而不是相反。
所谓“中国模式”,将一个尚未完成现代化转型的社会看作是一个已经成熟的发展模式而加以推广,这实际上掩盖了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所面临的困难。“模式论者”对当下中国社会所面临的那些尚未完全解决的和即将呈现的发展难题视而不见,反而将它们在“模式化”中一笔勾销。这既背叛了“实事求是”,也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将良莠并存的“成功”,简单化地归结为一种普泛的价值模式,这是“思想懒汉”的惯用伎俩。“模式论者”还将这种投机取巧的标签四处张贴,弄出各种各样的“模式”来——“南街模式”、“重庆模式”、“深圳模式”,等等。“模式”四处泛滥,等同儿戏,最终只能证明它们根本不成其为“模式”。对于处于社会转型十字路口的中国来说,如果听信那些投机取巧的“专家”闭门造车的胡言乱语,恐怕只能将改革开放事业引入死胡同。
张闳 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批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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