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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敌对势力对我国“颜色革命”的互联网布局

时间:2024-04-23

文/周兵

警惕敌对势力对我国“颜色革命”的互联网布局

文/周兵

21世纪初期在苏联和中东北非地区发生的以颜色命名,以和平的非暴力方式进行的政权更迭运动被冠以“颜色革命”(Color revolution)。如,2003年格鲁吉亚的“玫瑰革命”,2004年乌克兰的“橙色革命”,2005年吉尔吉斯的“郁金香革命”,2011年突尼斯的“茉莉花革命”及其所引发 “阿拉伯之春”等。“颜色革命”的背后都有少数西方势力的操控和支持,已经成为干涉、颠覆他国政权的工具。

当前,中国正处在由大向强发展的社会变革关键时期,少数西方国家为遏制我国或谋求霸权利益,不愿看到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与其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中国赶上和超越他们,不断加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力度,加紧策划“颜色革命”,千方百计进行战略遏制和围堵。境内外敌对势力在互联网的布局,已经成为对我国策动“颜色革命”的重要平台和突破口。为境内外敌对势力策动“颜色革命”的主战场。

一是垄断互联网基础设施,做好“颜色革命”的前期准备。当前全球网络空间秩序处于极不平衡的状态,80%以上的网上信息和95%以上的服务信息都是由美国提供的。在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流量中,超过2/3来自美国,而我国在整个互联网的信息输入、输出流量中仅占0.1%和0.05%。②国际互联网13台根服务器中,其中1台主根服务器和9台副根服务器在美国,其它3台副根服务器英国、瑞典、日本各一台。

西方一些政治家公开宣称,互联网将终结中国共产主义政权,他们视互联网为“中国和平演变的源泉”。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说过:“中国将随着信息流通而民主化,我们要利用互联网把美国的价值观送到中国去。”2002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发布第16号“国家安全总统令”,组建美军“网络战联合职能司令部”,这是世界上第一支网络黑客部队。“该部队由世界顶级电脑专家和黑客组成,其人员组成包括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联邦调查局以及其他部门的专家,甚至还可能包括盟国的顶级电脑天才。”③这支部队利用所垄断的互联网资源,充当全球互联网警察,推销美国的价值观和利益,大肆对外搞颠覆活动。众多发生“颜色革命”的国家背后,都充斥着他们的身影。

二是将互联网作为发动“颜色革命”的主要“孵化器”。西方敌对势力把互联网作为向我国渗透西方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文化思想的“演兵场”“角力场”,逐步演变成为策动中国“颜色革命”

互联网成为策动“颜色革命”重要平台

我国自1994年4月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经过20年发展,截至2015年6月,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8.8%。网络用户数量于2008年超越美国,至今保持全球网络用户第一大国。①国内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已经成为当前信息传播与思想交流的重要工具,并且因为具有传播迅捷、全民参与、社会热点与共识快速聚拢、社会动员力强等特点,使网络空间变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战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成的“孵化器”。这当中值得关注的是,某些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借助互联网不断扩大在华影响。2010年5月28日奥巴马政府首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提到:“美国价值观和利益的最佳代表就是……我们的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美国及西方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大都担负推行西方价值观的使命,实际上充当着西方政府的喉舌和代理人。

这些所谓的非政府组织,利用互联网及其他方式进行宣传、组织,在东欧和中亚各国帮助反对派政党、公民和政治领袖参与政治和选举改革,培养大量亲美的反政府人士,为他们上台做好物质上和舆论上的准备,营造“街头政治”的氛围,最终实现颠覆现政权的目的。这些组织或机构在相关国家每年“资助”数亿美元,“资助”行为甚至无需“中间人”或“间谍”来进行,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在其官方网站自由获取。在“阿拉伯之春”前仅埃及一国,被各类非政府组织及机构通过互联网“资助”的人员就超过1万人,这些人在埃及“颜色革命”中成为颠覆政府的骨干分子。

三是指使代理人通过互联网争夺民心,侵蚀意识形态阵地。“颜色革命”之所以在一些国家能够得逞,这些国家的宣传机构在关键时间点被收买、叛变起了重要作用。2003年格鲁吉亚“玫瑰革命”中,西方某基金会专门拿出100多万美元资助在格鲁吉亚电视台的代理人,使其掌控的电视台进行赤裸裸的反政府宣传,“妖魔化”执政者,给他们贴上“独裁”“反民主”“违反人权”等标签。2005年吉尔吉斯斯坦“郁金香革命”中,西方国家不但投入金钱在传媒领域培植代理人,还资助反对派的头号杂志《MSN》的印刷和发行,这些政治色彩浓厚的反政府杂志在所谓的“自由之家”印刷之后,迅速免费投递给民众,起到强烈的煽动作用,最终导致该国政局失控。在我国,随着传媒业改革的持续进行,一些老牌资本主义传媒企业也纷纷参股国有媒体,例如在国内传媒领域非常活跃的Naspers公司就是一家有近百年历史的老牌资本主义媒体集团,在南非拥有超过60家报刊,它不但是腾讯公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33.52%),④还参股号称“中国最大同时也是赢利能力最强的媒体公司之一”的某国有传媒集团。⑤还有一些国有媒体领导在改制过程中动摇理想信念,忘记共产党员身份,彻底沦落成金融资本的奴隶,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是当前少数西方国家通过互联网及其代理人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步伐明显提速。美国情报机构每年拨出数亿美元资助大批写手在网上散布政治谣言、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等负面思潮,恶意攻击我国各个领域,同时为一些传播西方思潮的学者、记者和律师提供资金支援,或通过授予荣誉、高规格接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他们充当反共“异见人士”、网络“大V”,经常就时政、经济话题和热点问题在网上发表言论,质疑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制度,煽动社会负面情绪,向政府决策和公共事务施加压力。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将此概括为:“有组织地运用新闻、辩解和呼吁等方式散布信息或某种教义,以影响特定人群的思想和行为。……一个国家有计划地运用宣传和其他非战斗活动传播思想和信息,以影响其他国家人民的观点、态度、情绪和行为,使之有利于本国目标的实现”。⑥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曾直白地表述:“进入21世纪,采用武力侵略的代价将会更加高昂,而经济力量和意识形态的号召力,将成为决定性的因素。”通过文化扩张和渗透,“播下思想的种子,这些种子有朝一日会结成和平演变的花蕾”。

五是大力推销地下宗教,瓦解基层群众信仰。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网上传教提供了十分快捷而又很难控制的便利条件。据统计,当前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中文网站已经多达上万,美《外交政策》刊文对中国的微博状况进行了分析。作者在微博上搜索“圣经”这一关键词得到了1700万个搜索结果,搜索“耶稣”一词得到了1800万个搜索结果;搜索“基督教徒”得到了4100多万个搜索结果。互联网已经成为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的重要渠道之一。

互联网改变以往教徒参与的途径,并促使教会和信徒之间形成新的互动模式,使许多危害社会、反人类的地下宗教派别和宗教思想有了重新露面的机会。他们用复杂精致的官方网站来吸引信徒,秘密的互联网通信平台来控制教徒。地下宗教通过网络向信徒灌输西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文化理念,诋毁我们自己的优秀民族道德文化传统,淡化民众的民族意识,动摇人们的思想和信仰。更有甚者,一些人受不良信息或反华言论的煽动,造成思想偏激、行为极端、心理畸形,打着宗教旗号进行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犯罪活动。

互联网战略资源成为敌对势力渗透的重要目标

《中国互联网外资控制调查报告(2009版)》指出:“当前几乎整个中国互联网产业,基本上都是外资控制的或者他们的代理人控制的”。该调查报告还显示:虽然国家有相关的政策,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外资也有规定。但实际上,外资通过对公司结构进行复杂而巧妙的设计,绕开国内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障碍,这样既能保证在实际上控制国内互联网,又能避开我国法律及政策的有效监管,可谓一石二鸟。外资全面控制我国互联网企业对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一是谋划动摇互联网战略资源地位。国际金融资本在我国已经从单一的互联网民营企业向国家的通信、传媒、金融、教育等多方向、全方位渗透,逐步从资本层面控制中国互联网产业各个领域。外资控制的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国内大型互联网企业,而是全面投向有一定市场地位和影响力的成长性网站。全球最大的信息技术输出、研究与风险投资公司的美国国际数据集团(简称IDG)参与投资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就有近300余家,这些公司很多是各个领域的领头羊。

境外资本不断渗透互联网的各个领域,动摇我国互联网战略资源地位,实质是利用互联网影响中国的政治生态、经济秩序、社会稳定,乃至逐步蚕食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互联网产业,尤其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性产业,若长久地被境外资本控制,不亚于一个国家的网络疆域被境外势力占领,潜在危害十分严重。同时,我国众多互联网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绝大多数使用VIE架构的商业模式,而该模式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仍处于“灰色”地带,国内法律政策尚无对该模式合法性的明确规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很可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些国际资本入股和控制中国的互联网领域的方法和方式,已经严重威胁中国经济安全,触犯了中国的法律。

二是加大对互联网高新企业的拉拢、收买。西方金融资本通过为我国中小互联网高新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境外上市等商业伪装来达到政治图谋。美国学者约翰·珀金斯在《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中曾指出:“在美国出现的‘经济杀手’披着经济学家、银行家、国际金融顾问之类的合法外衣,其实却肩负着建立美国全球霸权的战略任务。他们通过伪造财政报告、操纵选举、敲诈、贿赂、色诱乃至谋杀等手段,拉拢、腐蚀和控制他国的政治与经济精英,向他们蓄意提出错误的宏观经济分析和产业投资建议,诱骗发展中国家落入预设的经济陷阱,从而控制这些国家的经济命脉和自然资源,并通过欺骗手段让成千亿的美元源源不断地流入美国,为巩固、扩大美国在全球的经济、政治和军事霸权服务。”

三是鼓动互联网企业政治化。少数被西方敌对势力拉拢收买的互联网企业,已经出现政治化倾向。这些企业凭借自身影响力、传播力,在网络空间有意边缘主流思想,不遗余力地为西方资本主义制度辩护,恶意炒作国内负面新闻,攻击党的执政地位,捏造、传播“民主”“法治”“宪政”“垄断”“国企改革”等煽动网民的议题,刻意造成“打开电视机,形势一片大好,打开网页,民不聊生”等不正常现象。同时他们不断研发新型传媒工具,用科技工具升级领先法规制定的策略来规避法律制裁。西方Skype、Facebook、Twitter等互联网公司在“颜色革命”中起了很关键作用,这些公司所研发的新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使煽动民众效率大大提高,一些“颜色革命”骨干分子甚至被称为“Facebook战士”,这类互联网公司已经彻底沦为西方政客推行“颜色革命”的工具。西方学者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MalcolmGladwell)曾暗讽道:“以前都通过其追求的事业来评价激进分子,现在却需要通过其使用的工具来评价”。当前我国一些在商业领域获取巨大财富的商人借助亲西方互联网公司平台频频挑起意识形态争端,比如诋毁开国领袖、抹黑抗日英雄等事件屡屡发生。

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网下组织活动

当前境外敌对势力借助网络平台在国内各个领域不断培植、发展、组织代理人。这些长期接受西方灌输、崇尚西方价值观及各种学术理论的亲西方人员队伍日渐庞大。他们接受西方政府和资金资助,极力引导中国走全盘西化道路。他们不但在网络空间建立起话语霸权,而且借助网络开始在线下积极图谋发动“颜色革命”。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曾说过,如果因特网以在其他国家发展的那种方式进入中国,那么自由将迅速在那片土地上站稳脚跟。

一是网上宣传与网下组织已经常态化。敌对势力在境外互联网建立了大量反动网站,上面充斥着各种攻击我国党和政府的政治谣言、负面新闻和虚假信息,境内一些“第五纵队”则积极将这些信息巧妙包装、改头换面,利用网络大肆炒作。同时,积极在线下策划各类群体性事件,2015年6月,浙江一家外资企业的部分司机和警察发生冲突,引发规模性骚乱,该公司迅速通过网络平台群发煽动短信,使用煽情的语言、隐形的口号,公然在网下组织煽动民众与政府对抗,企图制造混乱。

二是网下联动出现极端化、暴恐化倾向。西方势力在一些国家酝酿“颜色革命”时,最常用的伎俩就是对民众进行暴力威胁,搞“精确打击”、定点清除,让大多数人沉默。文登“候聚森爱国被殴打”事件中暴露的极端思潮平台“纳吧”,聚集着各类不良青年竟达数万人,这些人员对党和国家、社会制度、文化历史充满仇视,公开发布大量偏激言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肆意曝光近千名爱国青少年的家庭地址、电话、户籍信息等在内的大量个人隐私信息,并以此作要挟,威胁青少年公开写下“保证书”放弃发布“爱国言论”,里面一些活跃分子通过网下联动,组织、策划对发表爱国言论的人员暴力殴打,已经显现出暴恐化雏形。2015年11月,南方某高校师生发起抵制某些网络“大V”的讲座后,马上有人将师生资料公布到网上,并迅速被热炒,一些不法分子迅速组织力量对这些师生进行暴力恐吓。

三是境外敌对势力遥控指挥更为迅捷。境外敌对势力针对我国封堵措施,投入大量资金组织研发破网软件,并将这些软件传播到境内。同时利用网络上广泛应用的电子邮件、网络论坛、即时通讯工具、BT软件等,积极传播反动信息,指挥、部署境内人员。2015年11月,巴黎遭受暴恐袭击,疑犯使用游戏机PS4进行通信联络,导致无法监控。2009年6月,伊朗总统大选,时任总统内贾德获胜,美国便频频向反对派提供“技术支持”,Facebook、翻墙软件“自由门”不约而同地增加了波斯语服务,美国国务院还要求Twitter公司务必推迟系统升级计划,确保伊朗反对派与西方能够保持通讯畅通。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美国政府正投入7000万美元,以期打造一个“地下互联网”和“移动电话通信网”,来帮助伊朗、叙利亚、利比亚等国反对派避开本国的网络监控或封锁,实现彼此之间和与外界的“自由联络”“直接指挥”。⑦

筑牢网络疆域的安全屏障

我国的网络空间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复杂,境内外敌对势力依托互联网平台,煽动民众不满情绪,继而达到颠覆政权的目的,并不是危言耸听,必须高度警惕。***同志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⑧只有极端重视互联网安全力量建设,在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斗争中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才能从根本杜绝“颜色革命”隐患,筑牢网络空间的边疆。

一是各级党委要提高对网络空间“颜色革命”的警惕性。各级党委要正确引导网络民意表达,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汇集网络“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使网络民意成为推动社会和谐的一股重要力量,成为抵御“颜色革命”的屏障。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要加强体制内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摸排,对于那些“吃党的饭砸党的锅”的行为严肃纪律;要强化意识形态审核制度,重点对在传媒领域窃据一定位置的“两面人”要扫地出门。这样才能彻底肃清敌对势力的内应,让网络空间晴朗起来。

相关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管理重点。当前管理体制主要是基于各政府职能部门在现实社会的监管职能向互联网的延伸,互联网监管主体几乎遍及所有政府部门,多头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一旦出现问题,容易产生推诿,造成内耗、效能降低,难以有效应对互联网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必须克服权责不够明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监管,宣传、安全、网信、工信、运营商、教育等职能部门要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同一步骤,聚成合力。

二是加大国有资本对网络企业的控股。要以国有互联网产业为主、民族互联网产业为辅,构建集平台、终端、服务和内容于一体的产业生态系统,为产业发展搭建良好平台。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互联网行业在国家安全、保障民生等领域具有重大战略影响,必须加大国有资本对互联网企业的参股控股,以国有资本强势控制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建设,探索投资融资、股权运作、资本整合、价值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与方式。对那些被西方势力渗透、收买,触犯“党管媒体”原则,触犯中国的法律的企业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取缔。

三是完善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⑨***同志说:“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和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要明晰互联网各个参与主体的权责。目前,相关法规规定互联网服务商对有害信息发现、停止传输的责任较笼统,应区分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商以及信息服务中传播主体的不同作用和不同的法律责任。明确网络运营商在建设、经营和提供互联网通信服务时,对用户网络通信日志进行同步备份留存建立数据库,向公安机关、安全部门等提供接口,以便追查犯罪行为。强化互联网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只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持证上岗,如可参考俄罗斯的做法,立法要求网站编辑人员须持有政府颁发的执照方能上岗,执照实行年检制度。

注释:

①惠志斌 唐涛:《中国网络空间安全报告》(201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2页。

② 时伟:《努力推动我国网络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红旗文稿》,2014年第23期。

③冬南:《揭开美国网军的神秘面纱》,《深圳特区报》,2010-01-31。

④投资者信息简介,腾讯公司官网,http://www.tencent. com/zh-cn/ir/factsheet.shtml,2015-12-6。

⑤李硕: 《海外资本Naspers相中北青传媒》,中国网 ,2004-12-14,http://www.china.com.cn/chinese/FI-c/728074.htm。

⑥ 王岳川:《大国文化安全与新世纪中国文化的世界化》,《大国软实力》,唐晋主编,华文出版社2009年版。

⑦ 陈一鸣:《美国暗中打造“影子互联网”发动“颜色革命”》,《人民日报》,2011-6-15。

⑧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新华网,2014-02-27。

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 》,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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