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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富豪“慨捐”需制度导向

时间:2024-04-23

文/李昌森

让富豪“慨捐”需制度导向

文/李昌森

几乎在扎克伯格公开宣布将自己99%的股份(市值450亿美元)全部捐给和妻子共同创立的慈善项目的同时,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5年中国企业家公益行为研究报告》称,我国财富排名前100名企业家中,有74位未有捐赠行为,超七成捐赠额为零,可谓是“一毛不拔”。(新华网2015年12月10日)

而在美国,前20名大富豪捐赠总数占了美国全部善款的三分之二,呈现越富有越大方的态势。中国大富豪们的“惜捐”与美国大富豪的“慨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按理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富豪应比资本主义的富豪大方,因为社会主义强调大公无私,资本主义宣扬自私自利,可我们这儿的富豪咋就成了“铁公鸡”呢?到底问题出现在哪里,恐怕不是一句“缺乏社会责任感”所能解释的。“铁公鸡”不能说没有,但说有“超七成”,打击面似乎大了点。对“一毛不拔”应进行科学分析,找准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一是从税收制度设计上看,面对大富豪们的巨额财富,美国的税制设计采取“一抑一扬”的办法:乐于捐赠的,采取税收减免鼓励政策;不愿捐赠的,采取征收高额遗产税的政策。这个“削富济贫”、防止社会财富过于向寡头集中的制度,相当有效。在这种制度下,令吝啬鬼做不成,你不慷慨解囊,我就高额征税。家财万贯与其被高额遗产税征走了,还不如主动捐出来,这样做既成功避税,又利于慈善事业,还落个名利双收的好结果,何乐而不为?而我国的税制设计正好缺了这“一抑一扬”的机制,不但没有类似倒逼富豪们自捐的高额遗产税制度和鼓励自捐的优惠政策,反而对于巨额的非货币捐赠,捐赠方和接收方都要上缴不菲的税费,一捐两税,三头破费。而货币捐赠虽然能抵扣部分税款,数额却十分有限,且手续十分繁琐,起不到激励的作用。2011年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捐出家族持有的3亿股份,应缴的税费竟然高达7.557亿元,几经周旋,仍需缴纳5亿元。这种“捐只蛋要缴只鸡”的制度设计,不但不利于鼓励富豪们主动捐赠,反而会打击捐赠的积极性。“不捐的挨骂,捐赠的挨宰”,谁还会往这种套里钻?

二是从善款运作机制上看,对慈善机构监督不完善,善款运作不透明、不规范,导致一些善款成为掌管人自由挥霍、以钱谋私的工具,违背了捐赠人的初衷。善款不善用屡见不鲜,有被截留、被挪用、被贪污、被私分的;有被拆借私下做生意、赚了归自己、亏了归公家的;有借资助残疾人为名,推销自己的产品从中渔利的。这些腐败现象严重透支了慈善机构的公信力,谁还会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交给不值得信任的人去打理?谁还会乐意做“鱼落猫儿口,钱落孬人手”的傻事?2011年一个“郭美美”闹得慈善机关地动山摇,有媒体就“郭美美事件后你还会向慈善机构捐款吗”进行调查,20万有效票中77.7%的人表示“不会”,这一结果也正好应合了社科院“超七成”的结果。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平民们会这样想,富豪们也会这样想。

强扭的瓜不甜。捐赠全靠自愿,来不得半点强求。要人家乐意捐,就要有乐意捐的办法和渠道。真想让我们的富豪们像比尔·盖茨、扎克伯格那样慷慨解囊,热心于慈善事业,就必须建立起有利于慨捐的制度导向和保障慈善机构在阳光下运作的管理制度。对慨捐有慨捐的办法,对惜捐有惜捐的办法,对赖捐有赖捐的办法,有了应对的路数,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俗话说得好,锅不热,饼不贴,制度热起来,慈善机构热起来,不愁我们的慈善事业热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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