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文/高梁
让广大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文/高梁
***总书记在2015年11月23日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入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同志还强调了两点:第一,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各种所有制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第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健全体制机制和具体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缩小收入差距。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决定因素,在资本主义制度中,雇佣劳动和资本之间不可能有“公平”的分配关系。这和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要素”论是根本对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雇佣关系,是泾渭分明的两种所有制-分配关系。脱离基本的生产关系谈分配,只能是就事论事,不可能触及分配问题的根本。
近20年,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1990~2014年,名义国民收入增长了30倍。与此同时,社会收入差距也急剧拉大。收入基尼系数1980年代不到0.3,现己达0.47左右,财富分配的不均更严重。
理论界很多人将分配不公平的原因主要归结为:政府越位或腐败;国企“垄断”和国企职工高收入;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和区域差距,等等。其政策主张是进一步限制政府权力,破除国企“垄断”,用“进一步市场化改革”解决问题。到目前,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实际步骤,也仅限于调整国有企业领导的收入。很显然,这对改善全社会收入分配格局不会有什么显著成效。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唯物主义者,要勇于正视社会现实。近10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已超过了公有制经济,劳动和资本的关系和矛盾,是分析我国总体分配问题中绝不能忽视的第一个重点因素。
当然,我国还处于从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经济过渡的历史进程,城乡差别有其必然性,腐败问题也不可忽视。但如果忽视“劳资矛盾”,那么就无法触及问题的根本。过分强调政府腐败,甚至拿“国企职工收入”说事,这是回避现实存在的大量资本因素,将社会舆论导向否定国有经济,否定政府领导经济工作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当前,国内各类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在全部就业人数中的比重,均占到80% 或80%以上。必须看到,在国有企业大规模“改制”过程中,大量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这是用极不公平的方式造出了一个富人群体,强行加速生产关系的“公退资进”趋势,导致财富分布和收入分配差距急剧扩大。这是我国初次分配中资本份额上升、劳动份额下降的一个根本原因。
***同志所说“公有制……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据劳动部门提供的数据,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中职工平均收入的差距,是10:6的关系;而私营,外资企业中高管和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远远高于国有企业。这从经验数据上,证实了私有制生产关系是导致职工收入跟不上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
几年前,有学者用“综合权重”方法,经调查研究,测算出影响基尼系数的各种因素所占比重:私有经济占58.9%,地区差距23.4%,城乡差距8.5%,其它高收入6.3%,垄断2.9%。这和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感受基本吻合。
二、随着资源资本化的趋势,房地产市场兴旺;资本市场的开设,资产价格的大幅波动,导致了财富集中的趋势,如房地产商和股市的少数大户暴富和广大股民的损失。这导致多数群众收入的增长必然落后于经济增长。法国学者皮凯蒂在他所著的《21世纪资本论》中,通过大量历史数据证明了这一点。
从全世界的角度看,美国经济因产业外移和美元超发,资本市场变成自我循环的独立部门,“资产价格”的上涨必然带动资产所有和普通大众之间分配不均的加剧。
三、看待分配问题,也要有全球化的视角。近20年我国形成了庞大的出口加工业,另一方面中国的“世界工厂”以外资主导的出口加工型为基本特征。2.5亿农民进城做工,以极低的工资受雇于国际资本及其代理人,他们的工资水平成为广大职工的基准参照系;另一方面,跨国公司派驻在华企业高管或聘用国内人员充任管理人员遵循自己的工薪标准,其薪酬远远高于国内一般工资水平。外资企业内工薪的差异,影响了国内广大企业,造成“企业高管向外资看齐、广大职工向农民工看齐”的局面,这就是今天我国“劳动市场”的基本现实,这应该是造成当今企业高管与普通职工收入的巨大差距的决定性因素。
四、这一分配格局,也是今天中国经济结构的基本特征的外部表现。正是“依赖外资的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业”的拉动,形成了今天以中低档技术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它曾支持了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今天已临近终点。再循着这条路走下去,结构将会极度扭曲,未来将被迫进行代价更大的调整,也就是中等收入陷阱。
有些学者回避劳动与资本的矛盾,把批评矛头指向“国企工资高于非公企业”,这是罔顾常识。如上所述,国企内部分配的差距小于私企,工人和管理层的对立程度较轻,员工收入、社保、福利待遇较好。而且国企照章纳税(2013年,国企的百元产值税负为8.5元,民营和外资3.02元),足额交纳社保基金。让广大职工的收入稳步提高(竞争领域国企工资并不很高)。让发展成果惠及大众,是发展经济的本意,国有企业较好的劳动待遇,本应成为其他所有制学习的榜样。这才是“提低”。如果“调高”的结果是砍下劳动收入而不是调节资本收入,这样的分配主张,实质上是为资本利益服务。
有人把分配不公主要归结为腐败问题,主张尽量限制政府干预,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来解决问题。腐败是分配不公的次要因素,市场化本身是造成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目前党和政府正在大力整治腐败,在制度层面实现监督常态化是治本之策。城乡、地区和行业之间,劳动者收入的不合理差距需要调整。
综合以上分析,如果忽视决定分配格局的主要因素,硬指“政府权力、国企垄断”为贫富分化的原因,由此得出要“进一步降低国有企业比重才能缩小贫富差距”,其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尤其是在我们目前二次分配调解力度非常有限的情况之下,进一步私有化的结果必然是拉大贫富分化。
学习***同志讲话精神,笔者认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首要条件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根本保证.通过促发展,深化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遏制“国退民进”势头。其次,在现有经济成分格局下,要考虑对各类型的企业公平税负,开征收入税和财产税用于社保和各项民生开支,而非一味向国有经济开刀。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成分多元化的条件下,实施有效的二次分配政策调节社会分配和调整社会关系,乃是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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