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金国泉
人是一个悖论,甚至就是一个悖论的产物,我甚至还认为,人是因证明悖论的存在而存在的。他终日撕扯着自己,左冲右突,左顾右盼,至而合纵连横。
但人类总是撕扯得恰到好处,冲突得左右逢源,或者说不左不右,就像地球上那些因造山运动、板块碰撞所造就的丹霞地貌、雅丹地貌、喀斯特地貌……它是那样的圣洁那样的人见人爱那样的悠然自得。于是人一直生存着,人类一直存在着,世界一直存在着。
那些陶罐也是。每一口精心打制的陶罐在被打碎,又在被复活,且复活后更加精粹,即便是人工的修复,我们也仍然能窥见到,甚至能体悟到折射的力量,那些由陶罐一次次装满的水从远古一路泼洒一路沉淀,一路叹息一路欢歌。这叹息里有浪涌,这欢歌中有泪滴。人类因此在这秘辛深含的水声中从来不曾成为伪命题。
这样一种恰到好处就是中庸之道吗?不一定。当然这个“不一定”也是中庸的。中庸不是折中,不是百分之五十,或者各打五十大板。孔子曰:“乡愿,德之贼也!”中庸因而也是由撕扯所致。
“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但孔子还是在学生的保护下离开了宋国。我在想,孔子的这种撕扯,不论其与桓魋还是其他人物进行,其结果不是左边多一些,肯定就是右边多一些,中庸之道因而需要不断地纠或者匡。我数学学得不咋的,不知道这个纠或者匡概率怎样计算,但我仍然认为这个左右对称的概率一定是很小的。人体左右细究就不对称,何况加上了各种力量的不均匀,材质的不均等,撕扯当然也就无法正中下怀。
不对称便会寻求对称,正如失去平衡便会寻求新的平衡,而新的平衡仍然是不平衡的,正如我们走路,我们迈出的每一步都是在打破平衡,寻求平衡、建立平衡,然后又打破,如此不断循环,人因此走完小路,拐个弯便能走上大路。人的一生不过就是走走而已,路走到头了,人生也就到头了。我走到头了,你便接着走,人类社会因此不断前行,不断更迭,不断草蛇灰线,从未止息。
人一个人时才是自己。谁说的?不记得了,但我非常喜欢。喜欢它的真实性。但真实性不矛盾吗?答曰真实性与悖论并不相互否定,甚至在相当的时候会画上等号,也就是说真实性与悖论经常携手挽袖。
但人一个人时就不撕扯不左冲右突吗?一般情况下,人一个人时是相对安静的。他在喧嚣的处心积虑的世界里抽身走了出来,作为矛盾的一方暂时性地离开了另一方,成功地盖上了那个潘多拉魔盒,尽管是暂时的,但他开始想一个人的事情了,甚至在做他一个人时才能做的事情。不过他的内里仍然是五味杂陈、翻江倒海,他敢于哭泣,敢于大笑、敢于窃窃私语,敢于怒发冲冠地面对某人某事,甚至可以骂得对方体无完肤。
有静如止水的人或人的内心吗?我敢肯定没有,除非那潭水是死水,死水一般容易成为腐水。腐草化萤,估计腐水也能生蛆。家乡有句俗语:水无百日孤。所以静如止水只是一个渴望、一份寄托。
坐地日行八万里,人类何以能止?即便是大德高僧,打坐时也仍然心心念念不忘自己怎样才能修成正果。正果当然是除了枝蔓,剪了旁斜的结果,这样的正果我想是不是有些光秃秃呢?光秃秃的正果肯定像石头。石头不是果子,无法吃进人的肚子。
人类十分渴望静下心来,其实人类又是十分害怕静止的。多年前就听说,微软总部有一处负20.3 分贝的房间,被吉尼斯纪录评为世界上最静的地方。任何人进入这个房间之后,没有办法熬过一个小时,外界的声音无法传进去,房间里面也没有任何回音。人在这样的环境中,适应一会后,就可以听见心脏跳动的声音,连走路时骨头摩擦的声音都可以听到,让进入这个房间的人感到异常恐怖。
人类一直是被自己反对的,所谓自我革命。我唯一不理解的是人类在自己的反对声中居然一次次脱离窠臼,一次次更加旺盛,一次次有了自己更趋完善的编码。像老家湖滩、田坝上的青蒿、白茅根、益母草、车前草……这些一年年枯萎一年年茂盛的草根们。我不知它们是在刮骨疗伤还是在韬光养晦,但它们从不止息,石缝中、沙滩上、瓦砾处、峭壁处、大路旁……人类的践踏也因此从不止息,真正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再次长出来的它们仍然初衷不改,以它们的前辈为宗范,向着人类的脚印出发,向着枯萎之处挺进。
这是世界的悖论还是人类的悖论?被世间万物浸润并浸透了的人类用尽全力飞蛾扑火,前仆后继。
每一次前仆后继、飞蛾扑火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纪念品,也是一次性消费品,像炸弹只能炸一次。只要能炸的炸弹,不是哑弹,之于炸弹便都是成功的逃离,没有遗憾。
一岁年纪一岁人,或者说一步一风景讲的无疑也是这么个理。它们总是一次次成功地勘探、剪辑,一次次成功地放弃。
那么,走向悖论也是一次放弃?
每一处风景都是一个“知面”。罗兰·巴特在他最后一篇著作《明室》中告诉我们,“知面”就是照片显示的基本文化背景与知识框架,我们借此可以读懂照片的内容。你没有走到那一步,或者你还处于你看不到那个风景及其所在的位置上,你怎么会去想呢?所以我常常感到我的初衷不可靠、不着调。那最初的风景或枯萎或凋零或被人为破坏成为一处残垣断壁。有了残垣断壁便有了罗兰·巴特的另一个概念:刺点。“刺点”总能穿越“知面”,通过残垣断壁蕴藏着的复杂而多样的潜流直接刺痛人心,直接到达另一个“知面”,看到另一处风景,正如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正如这只猴子一路降妖捉怪。
没有不知道结果的,没有知道结果后不一意孤行的。前途渺茫呀,但我们一直坚决地认为前途无量!始终知道人与这个世界“相看两不厌”。
暖风熏得游人醉。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是游人,每一个人都陶醉在这无处不在的春光里,每一剂药方都在春天里游览人生,游览世界。我常常想为什么人类一直都喜欢赞美春天,抖音里、公众号里……桃花红、李花白、菜花黄……那么多果实都在秋天成熟,那么多的张扬都在冬天收敛。但人类不管不顾。
人类的这种嘴里吃着果子眼里手中摸着花的偏爱与执着让我感到怪怪的。我在想到这个悖论时我眼里正存在一朵鲜艳而摇曳之花,甚至我想到“薰莸不同器,尧桀不共国”的极限里去了。
我花创造我世界。但每一朵花都不是精密仪器,都不严丝合缝,正如罗兰·巴特的那个刺点。相反,它总是慢慢张开,越开越大,张开的花当然瓣与瓣之间基本分开,漏洞百出,甚至就不是漏洞,而是漏掉了日月山水。像那段相声里说的:上嘴唇碰到天,下嘴唇碰到地。对方问:你的脸呢?答曰:吹牛人不要脸。花的张开是不是花在吹牛,不好说,但它的确最后因张开而凋零而走向自己的背面。
从这方面讲,每一朵花的开放都是混沌的,所谓混沌初开,似一朵朵皆没准备好。但那些果实就准备好了吗?也没有,所以每一颗果实,苦的、酸的、甜的、涩的……也都在走向自己的反面,它以它的苦酸甜涩坚定地否定自己,坚定地认为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从而自杀式撕毁合同。
本来无一物?有物的,且何止一物!乃万物。万物有根系有源头活水,但万物都有不着调的地方与不着调的时候,于是,万物均不断地在那个不着调的地方与不着调的时候,走向自己的未来。未来就是背面?背面又很快成为正面,光鉴照人。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话听着有着真理性的辨识度,但仔细一想也是有问题的。一方人靠一方水土养着生存着,依水而居,依土而行。但人给了那方水土什么呢?至今我没找到,且我的祖祖辈辈除了回归到一方土地之中而外似也没给予那方水土任何物什,是个单方面支付合同,甚至现代人一不高兴,还经常单方面撕毁这份合同。这是真理吗?规范的合同文本都不是。所以,那方水土终究会将它养育的那方人吞下去的。吞下去便吐不出来了,世界也就因此从一个悖论进入到新的悖论之中。
这是劫难吗?但这肯定是忠告。悖论其实就是忠告,它解构一切,又被一切解构。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这里的诗不是狭义的诗歌,而是诗意,或许也不仅是诗意,而是一种诗一样的美好与情愫,它远远超出了作为文本的诗歌本身。但不管怎样,它无论如何都与诗这个大家庭脱不了干系。
为什么大家都乐意,或者认同把诗与远方齿合起来。诗在远方吗?远方就是诗的大本营吗?有件事我记忆深刻:某次在高速路上驱车,一辆货车从我车旁超过,别的没看清,但我看清了那车身上赫然写着“诗和远方”。灰色车厢,当然那字就是灰背景了,字是红字,波浪式的。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这位车主的与众不同,他有怎样的目标?遂想追上看个究竟。我记得清楚,妻子当时严厉地冷笑了一声:“诗在远方,车祸可能就在你脚下。”妻子简单地把远方与车祸结合起来后,我一下子毛骨悚然,立马放弃了追逐那个已然远去且正在飞奔着的一车“诗”,且行且珍惜起来。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苟且时分,苟且地偷生,苟且地行事,苟且地笑一程、哭一程。我常常由此想到了那些自杀者,他们为何在那一刻不愿意“苟且”一下呢?果真如此,便逃过了心中自动生成的那一劫——真正是一劫生存,则万劫不复——下一步也许会生活得美妙,并诗意起来。这样一“苟且”,似乎诗真就在远方了。比如那个刘邦,“苟且”地“籍吏民,封府库,还军霸上”,便成就了一首四百年的帝王之诗,而项羽不愿意苟且,于是乎自刎乌江,自成逻辑,并出了车祸似的,让自己的血与团队的血一起在历史的碾轧中自我荡涤,独寻寂廖。
自刎也充满诗意吗?也有相当多的仁人志士十分欣赏这样的浊醪妙理,写下“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李清照便是一例,她诗意的定盘星是“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但这个定盘星现代很多年轻人并不认同,“鬼雄”谁见过呢!过于虚无。他们是过于当下的那一族,于是,他们只欣赏说出那句“嗟呼,大丈夫当如是也”的刘邦以及处在这个段位上刘邦们。
我在想,刘邦所云“大丈夫当如是也”这话本身并无诗意,但它充满着远方,甚至就是一个直指远方的道统。不是诗人的刘邦遵循并铆定他自己与他一手组建起来的团队共同策划的远方,一步一奋斗,既不超速,也不越界,也不违反其他交通法规,甚至在他的那辆车上也没标个“诗与远方”的标识,最终修成了正果,并一代著名诗人似的写下流传至今的《大风歌》。我感觉刘邦一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将诗与远方完美分离并完美结合起来的那个人,有头有尾,头尾相连,形成闭环。与刘邦相比,项羽那充满着诗意的自刎是后人欣赏出来的,说真话,我对此感受到的是脊梁骨发冷。“彼可取而代之”,他说的这句话虽与刘邦那句一样并不具诗意,似异曲同工,但终究不是一曲,工因此也就不同了。“太刚易折,太柔则卷。圣人正在刚柔之间,乃得道之本。”我不知道刘邦的后代刘安在《淮南子》中说的这句话,是在总结刘邦还是总结项羽?我只知道项羽一路斩杀,一路奋斗,违规违法地坑秦焚宫,最后也就出了交通事故,历史这个交警自会一次性扣除他十二分,没收驾照,永不录用。刘邦刚柔并用,遂将远方收入囊中,并演奏出一曲“大风起兮云飞扬”的时代强音,一路飙车。
结局就在远方,它总是图穷匕见地暴露一切、揭示一切。刘邦创立四百年刘氏帝业,我老想着,这个被历史学家奉为高祖的刘季,当他从那个“远方”回到出发点时,他胸中怎么突然就有了《大风歌》呢?“满则溢”,我还是肯定这个句子。刘邦的诗被他自己溢了出来。也就是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首诗。刘邦的诗溢出来后,他一定还会偷偷一乐,认为自己当时不过随口一慨,甚至他可能还在心中问自己:我当时有没有惊出一身冷汗,吓没吓着自己?历史过往中这样随口一慨的例子应该不仅刘季一人。项羽的话却是大大地惊着了他叔: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由于系随口一慨,肯定就有些浮飘,诗意或许就藏在这浮飘之中,大多数人在行走的道路上可能忘记了自己曾做下的那个有些浮飘的标记。连标记都找不到了,结局中的那个匕首暴露出来时,可能已经锈迹斑斑。
在这锈迹斑斑中,我不知道诗是否还有存在的可能?
如此往下推,远方当然地具有随意性,但这种随意性被说出来后,它便具有不可更改的历史指向性。刘邦不可更改,项羽亦不可更改,远方因而始终不渝地蹲守在远方,它随时准备与那个不忘记标记的人结合成一首诗,甚至是一首脍炙人口的那首。要实现这个根本,我想起码要建立一条通道,要安装一个与之对话的装置,有了这个对话装置,并建立一个定期对话的机制体系,我们便不至于走偏。就像那道地平线,我们每每凭着那缕光亮,为其凝神静气,为其策马扬鞭,为其风尘仆仆。如此的随意岂是一个“随意”了得?地平线每每消失或者消解,我们必须在它露出的光亮没消失或者消解之前一步一个台阶或者一步一个脚印地抵达。这个抵达亦不可更改,哪怕吹乱一头白发。
一个美学常识:距离产生美。但是如果距离有些离谱,连一个点都看不到的情况下,比如遥远的星系,连想象都无法抵达,那它还美吗?我想应该也不是丑了。所以美有另一个常识,那就是必须有所呈现,呈现成就美。有了这样一个常识便有了诗与远方相连并产生出对此的向往与追求。有了向往与追求就会有“青山着意”的成色。我常常又想,项羽是成色不足吗?刚性进行到了颟顸阶段当然就起了化学反应。化学反应在我看来具有颠覆性,它已经不仅是成色的问题了,它可能践踏一切诗性物质,甚至能让项羽们的远方与诗擦肩而过,并戛然而止,黯然宵遁。经年后,那宵遁之处自是荒草丛生、瓦砾成片。有多少人从此打马路过?现代人,甚至也不仅是现代人,他们在打马路过时仍然能从这荒草丛生、瓦砾成片中找出诗意的存在。我在想,却原来,项羽们的诗被践踏进了泥土,也就是说,诗是永恒与不死的,泥土始终不忘与诗结合,与诗一起生长。
常常有人问,远方有多远?我不知道此人问的是地理学概念不是心理学概念?但我知道,他的下一个问题是:我们什么时候能到达。我家乡有句俗语说的是另一个理:心急吃不上热豆腐。俗语就是彝伦。豆腐趁热吃比冷的吃当然要香得多。但你一旦着急,那滚烫的豆腐包含着的豆汁就会咬你,咬你一嘴泡,于是你就没法吃了,你甚至可能连那顿饭都没法吃了。所以,我执意认为远方是自然敲定的,而非人工设置,不可问及,不可言传,不可胡乱激活。这样的远方当然地具有诗意与诗情,也只有这样的远方才配得上让你为之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走、吟唱,并最终独自欣赏秋水长天。
如此,远方便是深一脚浅一脚的组合体,诗意也就分别撒落在每一个近处、每一个网格,。应该说,每一脚印都是为着远方前行,踩下去后从那深深的脚印里绽放出来的花朵,充满诗意与诗性。正是它悄悄地消解了远方的浓度与酸碱度,让远方咸淡合适、酸辣恰当、苦甜饴心。所以远方是一种心性,它是审美的,也是审丑的。
诗意与诗性到底是什么?现代社会许多人一直仰望、追问与追赶,我一直郁闷,尽管我写诗写了很长时间,对此我仍旧有夏虫语冰的感觉。那些诗意与诗性总像那些花朵,总像从花朵里释放出来的花香。它们或者很快凋谢,或者很快被风吹走。没有人能真正抓住花香,并将之藏匿,独自品尝。我如此,大家亦如此。那诗意与诗性难道是一个伪存在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但我想说,只有果实留了下来,不为一切所动地被我们抓在手上,“桃子压枝垂”呀!所有的果实都可能压弯其所处的枝禾。这些不应该就是“苟且”吧?如若是,那有且只有通过这些“苟且”才能让人类看到来年的枝禾上,再次绽放诱人的花香。
其实,花香不必抓住,将之藏匿,也并不在远方。从这方面来说,那些花瓣中的芳香油或配糖体也是“苟且”的,它只能释放于身边的一小段路程,并为之照耀。我亦不敢肯定这是认知真理还是客观真理。但无论是哪一种,它们一定是饱满的,充满着无尽的表达。也只有这样的表达才能标配上那存在于每一个人胸中的诗意与诗性。而这时,远方已然就在近处,就在脚下——我欣然感到,我们均拥有或曾经拥有。
我一直在用我的脚步丈量我的人生,一步一步,一寸一寸,从少不更事到成家立家再到现在的太阳开始偏西。我用双脚丈量丘岗,那些黄土岗总有不断的酸甜苦辣,我用双手抚摸草木,那些草木中总有不尽的蝶舞莺飞。我一直在前行,如果这世界真有苦行僧,那我们便都身处其中了。这是不是海德格尔所言“诗意的栖居”呢?
“诗意的栖居”与苟且地栖居有什么不同吗?道在屎溺,或者说屎溺中有道。这也就不可否认“苟且”中存在着诗性。
印象中我一直没有过如刘邦项羽那般随口一慨,所以我的远方之于我不仅一直模糊,而且常常要么占线要么信号弱无法接通,因而也就无法在模糊中将处于我心中的那首诗与远方结合。当然随口一慨本身也是模糊的。但我要说的是:我们似乎只有那个“苟且”的近处,近处当然应该是清晰的,就像小时候大晴天看到的那个清晰的湖的对岸。我那会好像还从没到达过湖对岸,我惊讶于那对岸的村庄与我的庄子居然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人一模一样地日出日落,荷锄带笠,我甚至有了“岂有此理”的冲动。
每一生命都是清晰的,清晰得足以让每一个生命最终成为一幅坚毅的剪影。我感觉我们的每一步前行都充满着诗性。任何生命也都充满着诗性。生命的一次性决定着生命必须全过程在诗性中展开、在诗性中表达。
表达即绽放,绽放即为诗性。
它不一定或不必在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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