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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中“道”“德”的本体认知

时间:2024-05-04

周静红

老子是让中国文化获得世界身份的最高代表,他的著作《道德经》,八十一章,五千余字,是从天地自然出发来关注社会人生的,由《道经》和《德经》两个部分组成,用其精练形象的话语构造出一个“道”与“德”的世界。“道”是什么,“德”什么,老子是如何阐述“道”的?在老子的思想中,两者是否存在内在关联呢?如果有关联,“道”是通过怎样的方式与“德”联系起来的呢?老子谈“道”,不是只从本体论和宇宙论意义上谈,更多强调的是“道法自然”。老子的思想体现为自然、无私、无为、不争、柔弱和虚空等。探究《道德经》中的思想是深刻了解中国文化的一把钥匙,从本体认知的探索,能感受到中间无比开阔的人生哲学和美学内涵。

一、天道、世道、人道相统一的“道”

(一)“道”的虚空本体

什么是“道”?“道”是《道德经》中最主要的概念,《道德经》第一章就开门见山辩证地论述“道”这个概念:“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是指宇宙最一般的规律,老子隐隐约约感受“道”的存在,但是说不清、道不明;“道”是无名朴质的,虽小却无所不在,无物在其之上,老子揭露了“朴素的自由”。“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大道是空虚无形的,但它发生作用时却永无止境,它如深渊一样广大,像是世间万物的宗主。“道”的发展从“无名”到“有名”,无影无形、无边无际,但为万物苍生主;“道”是万物的起源,所发生的个别事物是道的“显现”。方尔加教授在《如何理解老子的“道”》的演讲中解释“道冲”时说:“学者多解‘冲为‘空,但我认为,这个‘空可不是日常生活说的虚空,而是隐含着勃发生机的‘空,所以‘冲或许在一定意义上表达了‘道这种生命力的特征。”“道”可以理解为一种空、无的状态,它的本原是无,却可以生出天地万物。

“道”是万物的起源,但“道”无为、无求、不争——它仅仅产生他们,与产生自然界其他事物一样,由于“道”使得自然界按照它的方式运行,它可以称为自然之道或者自然之律。老子描述了“道”体、“道”的性质与规律:“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意思是说:怎么看也看不见,我们把它叫作“夷”;怎么听也听不到,我们把它叫作“希”;怎么摸也摸不着,我们把它叫作“微”……这是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具体物象的形象,这就叫作“惚恍”。老子用了具象的山谷、水的形象比喻“道”的虚无和柔弱状态,加以解释后再一一否定,反衬出“道”的深微奥秘;用抽象描述“道”的性质,并讲了运用“道”的规律——不轻易被感知,虚空缥缈,但又存在于宇宙中,支配着万物运转。“道”为一个整体,无大无小,无始无终,似有似无,万物生长,循环不已。

老子的“道”,又指本体意义上的存在。《道德经》二十五章写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老子看来,“道”是自然而然生成的,“道”向自然学习,效法并顺应自然。在老子的思想中,贯彻“道”的总体是“自然”。“道”的原始是空无、自然的,要想认识大道,就必须抛却所有的杂念,让自己与自然共生。

老子常用超感官存在的词来谈“道”,如“微”“希”“夷”“冲”“名”等,“目的就是以无来御有,通过掌握超感官存在来更好地掌握可感观存在,从而使人得到更丰盛、更圆满、更自由的生命”。依据上述内容可以将“道”的基本特点归结为:“道”是萬物的自然法则、“道”是永恒,它在时间与空间上都是无限的,感官状态是感受不到的。

(二)“道”的辩证思维

《道德经》中的“道”是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有机结合,蕴含了老子独特的哲学思想和精神系统。“《道德经》的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是揭示事物真谛的思维方式,是与物质同步发展的辩证规律”,剖析老子的辩证思维,可以更加完整、清晰地看到“道”的世界。

“无”中有“有”,“有”中有“无”,“有”和“无”相生相存、对立统一。“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从哲学的、抽象的、辩证的去论述“有”与“无”;“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道德经》第十一章,老子通过车轮、制陶、造屋三个例子来论证“有”和“无”的辩证关系,“道”的有无是一体的。面对事物时,人们常处于“有”的视角而忽略“无”的重要性,所以在看待问题时,以无为本,以有为末。

对于“仁义”这一命题,孔子的最高理想就是“仁义”,是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和价值取向,但是老子创造性地给“仁义”找到了根源。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八章辩证地阐述了“仁义”的相对概念:大道盛行时,万物遵循“道”,世人感受不到“仁义”的存在;但当“大道废”时,才彰显出“仁义”。老子用辩证的思维,反其道而行之,用不同的视角来剖析周围的事物,从而可以更接近事物的真相和真实的世界。在《道德经》第二十四章中,老子同样以辩证理论讨论“道”的规律,即自然的道理,以“自见”“自是”“自伐”“自矜”来形容“余食”的表现,进而来揭示“无为而治”的思想,“老子认为,自我彰显不是自然的天性,事物发展到极致就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

老子的辩证思维是源于对实践的发现,又应用于实践的,具有教育价值。在《道德经》第二十六章,老子以“轻”与“重”、“静”与“躁”两组对立的矛盾现象的辩证关系来阐述清静无为、致虚守静的修身观点。在《道德经》第四十五章中,同样用辩证的观点观察事物,“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体现了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强调物极必反,万事万物自身都包含在内部矛盾中,此种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与斗争,又相互统一与转化,推动着事物自身的运动变化、演变发展。“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体现了辩证法中的质变量变规律,由量变到质变再到量变的发展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无为而无不为。“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体现辩证法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是曲折性与前进性的统一,在事物演化的周期性、上升性、无限性中,从喧嚣走向清静,从绚丽走向平淡,清静阳生得万物。其中,用“缺”“冲”“屈”“拙”“讷”这些形容词进一步提出清静无为的大道思想,看似不足的东西,实际上是有用的,因而要辩证地看待万物,知足知止。0F42E0FD-5CE0-4789-8969-FED884934AB0

以上是对老子“道”的辩证思维的具体表述,运用辩证法的思维将物质世界的概念进行阐述并揭示“道”循环反复、对立统一的运动规律,具有普遍深刻的意义。

二、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合二为一的“德”

“道”和“德”是老子思想中最重要的两个范畴。“道”体现着他的整个宇宙万物思想,“德”则观照着个体的人生和社会。胡哲敷在《老庄哲学》中提出:“《老子》书中凡言道字都属自然,凡言德字都属人事,故言道则曰‘道常,言德则曰‘常德。意谓天道原来是常往不变,人事则必须做‘袭常的工夫,始能常德不离,常德不忒。知此然后才明白他‘知常曰明、‘知常容的真义。”在《道德经》中,“道”与“德”的特殊关系,使老子在阐发“道”时始终不脱离对“德”的观照。

(一)以“德”观物

“德”关注着“道”滋养、养育万物的过程。“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老子认为,“道”与“德”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但是两者也有区别。“德”可以分为上德和下德,只有上德才合乎“道”的精神。“德”是“道”在人类社会的具体体现。“道”指的是客观规律,而“德”指的是人们把“道”运用于人类社会产生的社会功能。天道和人道一起构成了老子哲学的思想体系,以大道来承载万物,以无名来镇住万物,让万物各自处于合适的位置,表现出的真实感情。接着《道德经》第五十一章中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与“德”联系在一起,顺应大自然的发展,“德”在“道”生万物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德”彰显着“道”的内涵本质。老子所关注的对象“不再是脱离个体感官的形而上的‘道,而是生养滋养万物的‘道”。“孔德之容,唯道是从”,开宗明义地阐述了“德”与“道”的关系,观察“德”的形态和变化,是遵循“道”来运行的,“德”是博大和无所不包的,也是由“道”衍生而成,“德”为“道”的物质本性,也是“道”的内在品质。“道生之,德畜之”,“道”与“德”总是紧密相连的,“‘德要体现‘道的精神,也就是体现自然原则,体现自然原则(道)的人类品格和行为规范就是‘德,因此说,‘德是‘道的人格化”。《道德经》第五十一章云:“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大道生养了万物,但是不把万物据为己有;抚育了万物,但是不自恃有功;引导了万物,但是不强加干涉,不成万物的主宰自居。这里重点讲述了“德”的作用,“道”生成万物,“德”养育万物,顺其自然,不加干预;“玄德”展现了“道”的自然品质,彰显了“道”的本质特性。

“德”孕育着治国之策。第一,人为本,民为本。“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的爱民之道,倡导要顺民心民意,为民服务,在这样的治国策略之下,老百姓如同回到婴孩般的纯朴状态。第二,反暴力、反战争、以和为贵。老子反对统治者为一己私欲,或是发动战争,或是施以严刑,以暴力的方式来维持政治,主张以柔弱胜刚强,以谦和卑下的态度采取宽容的治国之策,领会生命本真的认识。第三,无为之治。“以无事取天下”的执政纲领,通过“有为”和“无为”的对比来凸显“无为”的意义,倡导“无为而治”、大公无私的贞正态度治国,老子眼中以“德”观物的治国之策体现在以民为本、以和为贵、无为之治,让民族和人民自然生息。

(二)表人生之“道”的“德”

人生之道的“德”,“德”教化目标,而是万物的自然属性,包括人的自然属性。“德”是一种天然的秩序,人的品德也由此而来。人生之德不是从学习而来,而是来自回归,回归天真未凿、生命本源的状态,“德”和“道”是同体合一。现代讲“德”,往往是在教育层面,但老子所谈的“德”是宇宙间的一种平衡所出现的一种需求,包括人的品德,也是人与自然所要求的素养、素质。换言之,符合自然,一定是符合“德”的。

另外,在老子的思想中,“道”是空无的,万事万物的性来源于“德”。“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论述了“德”的强大功能,“德”是天地万物兴衰的关键。老子之所以用“赤子”来与厚德相比,源于对“道”母体的理解,刚出生的婴儿是至纯至真、阴阳互动之和谐的,这样的状态才能积累出厚德。又如《道德经》第五十六章:“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和光明同行,和尘埃同行,走向“玄同”境界,探寻人生走向和谐的“大道”。其中,“玄同”二字折射修德的方法,即做人不要夸夸其谈,要放下主观成见,收敛锋芒。然而,当今社会出现了“德”的异化,“德”被小人用来作为文饰的工具,为了竞争刻意显露自己的才能,为了获利刻意与人保持亲近的距离,逐渐遗失了为人之德。在老子看来,真正的“德”不需要形式。《道德经》第五十七章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无为而法,无为就是法则。从“道”的宏观角度讲,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的本性指人最初的状态,老子主张无为、无知、无欲的人生观就是为了保持本性的善。

依据上述内容可以将“道”和“德”的基本特点归结为两方面:其一,“道”是万物的本质,它通过自己的属性(“德”)而显现;其二,“道”和“德”是人们的感官所不能感知的,但在逻辑思维中,它是可以认识的,作为一种自然规律客观存在着。

三、结语

《道德經》的思想形成了中国独特的品性,老子找到了天地万物的根本,对天地自然的发展有辩证的认识。老子之“道”“德”,使人们认识自身,善建自身,善抱自然。老子以“下”为其法,以“弱”为其用,以“反”为其动,“道”的存在形态是时实时虚、时有时无、时明时暗,所以大道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自然法则是亘古不变的。“道”与“德”是老子思想的主要理论,老子的思想以物质世界为中心进行抽象、概括,描绘着朴素自然的大道之境、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

(赣南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0F42E0FD-5CE0-4789-8969-FED884934A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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