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肖瑶
农历新年刚过,2024年就“荣获”“屏摄元年”之称。
事缘歌手薛之谦一次屏摄行为及后续舆论的发酵。为支持好友韩寒的电影《飞驰人生2》,薛之谦在观影后发了一篇长文,文中附上了几张自己在观影时拍摄的电影画面。
暂且不讨论薛的行为本身之正误,因为无论从明文法规还是从道德法则两个不同维度,对这件事的定性和评判,本不该存在争议。
关键在于此事随之产生的连锁反应:不仅本人拒不道歉,甚至理直气壮地宣称屏摄不违法。其粉丝跟风大呼“屏摄无错”,甚至为了支持偶像纷纷效仿。
随后,人们发现,相当一部分观众、网友认为,在影院拍摄电影画面,自行发布在社交平台,只要不用于商业传播,就完全属于个人自由。
在一些规模颇大的线上社群平台,甚至有人将从不知何处泄露的完整影片上传分享,美其名曰“发福利”。我还在自己的朋友圈里,看见一位常驻一线城市、经验丰富的律师,因为自己身在不便观影的乡镇,便发朋友圈求问“谁有春节档资源”。
我国对于电影行业版权保护的相关法规,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的确生效较晚。根据2017年3月生效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这是对动态录像做出的规定,但对于静态照片,目前仍无明确释法。
不仅在电影行业,图书、音乐、绘画等各文艺创作领域,社会的版权法律意识和教育意识历来欠缺。而若将消费者视为拥有某些阶层共性的共同体,这当中只要有人站出来严词反对“盗版”,恐怕还会被“多数”抨击为精英主义的傲慢。
作为疫情结束后首个不“瞻前顾后”的春节档,总计逾80亿票房的2024年春节档可谓势如猛虎。可即便在如此强大的观众购买力面前,春节开端上映的八部电影,到春节结束前竟有四部顶不住竞争压力,纷纷撤档,只剩下一半“优胜者”仍然坚挺。
春节档成了一块战场,血雨腥风,硝烟弥漫。最后活下来的,未必是质量最高的,但必定是最适合全家人一起观看的,价值观覆盖老中青幼。譬如百分百圆满的亲情、励志和热血,其中又以喜剧为佼佼者。
在远超平常的竞争强度下,影片本身质量并不差的《红毯先生》《我们一起摇太阳》等影片迫于生存压力撤退。留意网上的评论,会发现用心去看这两部片的观众其实并不多,有观众将一部对艺术圈层生态的讽刺幽默理解为导演的“自恋”,也有人批评绝症题材不该在合家欢时期上映,哪怕影片故事其实真诚而动人。
以强度最大的春节档为代表,国产片假期档越来越呈现出一种趋势:艺术让位给话题、營销噱头。文艺欣赏不再是百花齐放的盛宴,而是竞相角逐的单向赛道。谁能满足观众嗷嗷待哺的短视频胃口,谁能在保守价值的框架内演一个好笑的小品,谁就是艺术之王。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我们需要戏剧,因为有限的人生可以被延展,因为人类有创作和接收故事的本能。在故事里,真相和情理才会穿越时空,被永恒流传。
当戏剧变成热闹,和着电视机、烟花与饭菜服用,电影院也的确没什么存在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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