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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人物悲剧

时间:2024-05-04

周帆

李雪莲的悲剧既是自身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她悲剧的原因不仅与她自身有关,与社会更是密不可分。

2012年8月,刘震云发表了《我不是潘金莲》,这是他首部把女性当作第一主人公的作品。刘震云在这部小说中仍然把目光放在底层小人物的生存境遇上,用客观冷静的笔调写出他们的精神孤独。小说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李雪莲为了证明离婚的真假和洗脱自己前夫污蔑自己是“潘金莲”的冤名,她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上访,从镇到县,从市到省,再到首都,不断和各色各样的官员做斗争,虽然没有洗白自己,但还是把法院庭长、院长、县长乃至市长一举拖下马,以至于每到“两会”时她所在的省市县都要上演围追堵截的一幕,竟持续了二十年。其实,这个女人只是想拥有自己的话语权,能够做自己真正的李雪莲。最终二十年的光阴过去了,她青春耗尽,众叛亲离,却依然什么都没有得到,只能孤独终老。

一、潘金莲的人物形象分析

(一)拧巴固执

二十年前,为了说清离婚的真假和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她坚持上访,甚至到了固执的地步。表面看来,李雪莲的要求有些无理,她所做的都是无用功,即使告赢了又能怎么样呢?折腾了一番还是要和秦玉河离婚,而且即使她不是潘金莲又有什么意义呢?有谁会在意她到底是谁呢?但是,李玉莲不这样认为,她只是想给自己讨一个说法,一个属于自己的话语权。所以,当王公道劝她不要上诉时,她严厉拒绝。面对前夫的背叛和污蔑,李雪莲替自己伸冤的方式就是要把秦玉河闹得天翻地覆。但是,二十年的上诉道路兜兜转转,虽然她告倒了一批官员,但还是没有人证明她的离婚是假离婚,没有人证明她不是真的潘金莲,也没有人能够替她伸冤,她的青春、美貌、家庭等都烟消云散。可是,李雪莲固执地相信人间自有公理在,她想把拧巴的理再拧巴回来,并为之奔跑了一生。

(二)敢于反叛、坚持自我

首先是反叛传统婚姻,李雪莲在婚姻上并不依靠秦玉河,她有自己独立的一面,她有自己的事业,她也可以自主决定肚子里孩子的去留。其次是对“潘金莲”形象的反叛。赵大头因为自己的利益而选择和李雪莲在一起,劝说她放弃上诉,并对李雪莲百般殷勤,但是当他的阴谋被李雪莲识破之后,她没有选择回头,坚决离开。她这种反抗是对历史上道德败坏的潘金莲巨大的反抗。最后是对社会制度的反叛。为了上诉,她不畏权贵,不屈服他们的威严,不管他们是实行监禁、威逼等违法行为,还是实行利诱、软磨硬泡的方法,她依然坚持自我。因为她这种性格,最终一批官员落马了。虽然最后她还是失败了,但是她坚持了真理,坚持了自己的原则。

(三)有勇有谋

李雪莲虽然是农村妇女,但是她上访的过程中仍然不缺乏智慧和谋略。李雪莲找王公道,不白天找,而选择在夜里找他,就图在家里能堵着他。为了让董宪法帮她解决案子,她提前做了工作,给他家背了两包袱棉花,拎了两只大母鸡。在基层上访无门之后,她选择去首都,去人民大会堂,让芝麻变成西瓜。在去往北京的路上,遇到警察例行检查的时候,她随机应变,应对自如,让自己顺利地进入北京。在赵大头帮助她逃跑的时候,她为了摆脱可能出现的围追堵截,她指挥赵大头骑车往东不往北,给警察摆一个迷魂阵。二十年的上访光阴,如果李雪莲没有足够的智慧的话,她早就被权贵

打倒了。

(四)保守落后

作为一个农村妇女,李雪莲仍然会受到封建文化的影响,思想上仍然有着保守落后的一面。比如,她用身体作为自己和屠户老胡帮她杀人的交易;在打官司前去庙里烧香拜佛,把希望寄托于神灵之上;自己主观臆想老牛能够懂得自己的苦衷,并且听老牛的话而选择告和不告。

总之,李雪莲作为一个农村女性,她既敢于反抗、拧巴固执、有勇有谋,又因为封建文化的浸染而落后保守。

二、悲剧命運的原因

(一)传统文化的残害

一直以来,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在人类几千年的演变中一直通过各种教化手段渗入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

首先,李雪莲受传统“家”文化影响很深,认为女性主要的义务还是回归家庭,生儿育女。她之所以假离婚,就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多生一个孩子,以此来维系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其次是李雪莲受男权社会这种价值观的影响。因为秦玉河的一句“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李雪莲毅然决然地走上了上诉的道路,二十年的孤独和波折只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可见潘金莲的污名对李雪莲的影响之深。在中国传统社会,潘金莲作为通奸弑夫的形象一直被后人诟病,她的形象早已内化为一种文化符号,而这样一个形象正是在男权社会下凭借男权社会的威力深入人们的观念里面,对女性形成一种有力的制约。然而,跳出固定的思维模式,潘金莲的十恶不赦只是她违背了传统男性对于女性贤妻良母形象的定义。武大郎和潘金莲的结合是建立在商品买卖与赠与的过程之中,是对女性的压抑和囚禁。李雪莲之所以在乎自己不是潘金莲这个事实,只是因为她并没有摆脱男权社会用以衡量女性的标准。最后是李雪莲受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在为打官司做准备工作的时候,她进庙拜了菩萨。李雪莲虽然打算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她仍然摆脱不了传统社会人们将一切寄住于神灵的主观臆想,她也希望

得到神灵的庇护。

(二)现实生存的困境

首先是官场的不作为。因为和秦玉河私了的无疾而终,李雪莲只能将自己的希望寄托于官方的力量。其间,李雪莲层层上告,但是都受尽白眼。法院审判长王公道认为李雪莲“瞎折腾”,法院专职委员董宪法称她为“刁民”;法院院长荀正义骂李雪莲“刁民”,并恶狠狠地让她“滚”;县长史为民因公事在身,将上访的李雪莲丢给信访局长一走了之;市长蔡富邦为了不影响精神文明城市创建,下令将在市政府门口静坐的李雪莲弄走。二十年后,李雪莲不想上诉了,但是没有一个人相信她。为此,新一届政府官员先后进行造访,采取了各种手段阻止李雪莲上诉,包括贿赂、恐吓、感化等。这些卑劣的手段让李雪莲的尊严尽失。这些代表着官方思维的男性官员,他们以不作为或作为不正确的方式伤害了李雪莲,却没有一个官员能够认真帮助李雪莲解决难处。

其次是现实女性话语权的丧失。李雪莲的存在不过是为了寻找她存在的权利——话语权。为了证明自己是假离婚和自己不是潘金莲的事实,李雪莲二十年来始终是一个人在这个世上独行。但是,二十年的光阴转瞬即逝,李雪莲并没有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话语权。在这个男权当道的社会和官不作为的社会,没有人同情她,没有人理解她,更没有人支持她,支持她的只有她主观臆想的能够懂她的牛。她不断地上访,目的只是为了能够证明自己是假离婚,自己不是潘金莲,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为此李雪莲一生都在寻找。

(三)性格决定命运

李雪莲对告状的执着,说起来也是因为她拧巴固执的性格决定的。为出一口气,她把一切都抛在脑后,她的大半生都在为上访而上访,最终落得家园荒芜、青春不在、亲人远离的悲

惨结局。

李雪莲告状的时候二十九岁,长得眉清目秀,身材姣好,风韵十足。但是长达二十年的告状,奔波、劳累、饥饿、生病等磨难使四十九岁的她头发白了一半,满脸皱纹,身材走样,未老先衰。她将二十多年的时光全部用在了与各级官员的周旋以及处理路上各种各样的突发情况上。正是因为她太执着于那一份属于自己的真实和名誉,她放弃了一切可以属于自己的美好和幸福,最终奉献了自己的健康、美丽、闲暇、爱情和亲情。

三、结语

刘震云笔下的李雪莲虽然敢于反叛、坚持自我、坚持真理,并且不服输、固执执拗,但是她仍然没有摆脱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束缚和控制,没有逃离男权社会下男性对女性的符号化定义,没有远离这个荒诞化的处境。这也正是李雪莲的生存悖论所在。

(青岛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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