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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歌声共不回

时间:2024-05-04

◎ 叶 隽

研究者关注更多的,一般都是那些大人物,不是帝王将相,就是名公钜卿,或者是那些所谓的英模大家,耀眼明星;但作为人类社会演进中的大多数,我会在关注杰出人物的同时,却情不自禁地总是“眼光向下”,希望能更多地关注到普罗大众,尤其是那些在艰难时世中的芸芸众生,或在滚滚红尘里苦苦挣扎,或在烟波浩渺中孑然独立,世事难料,命运多舛!生命对他们而言,又究竟意味着什么?他们作为个体,作为国民,作为大写的人,又呈现出何种意义和价值?可这些构想,说起来简单,但如何措手,却是一个很费思量和考验耐心与功力的大题目。最近刚读《北京的人力车夫》,这自然是很符合我们想象中的下里巴人,尤其是老舍笔下祥子的经典形象,让我们生出多少“感事忧时之泪”?但其实要论及对细节的发掘和扩展,仍似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开拓。像朱叔叔这样的平凡人,却也未尝不可视作这种“平常镜像”的之一,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悲欢离合,他们的阴晴圆缺,其实也是这个民族史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虽然可能是渺小与微不足道的。譬如他们所亲历的上山下乡,就实在是一个过于沉重的话题,对于史家来说可能不过是一种“历史现场”,但就当事人而言则是“惨痛记忆”,是必须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巨大代价去交换的那种“经验”!叶辛的那部《孽债》,可以说是道尽了其中的辛酸苦辣!

写下上面这段文字,我想起了朱叔叔。

转眼间,朱叔叔去了已经多年,想起了陶渊明的那首诗:“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难道不是吗?在亲人们,或许能记起逝者的也不多了罢!

其实按照亲属关系而言,我应称朱叔叔为三姨父,他是我三姨的爱人。我之所以不按亲属关系称呼,实在是因为习惯成自然,他们在谈恋爱的时候,我就已经是见证人了。那时我还很小,大致是在上学未上学之间吧,在南京外公家里寄居,我的三姨自下乡归来就与朱叔叔谈上了恋爱。我便遵命称呼“朱叔叔”,从此也就没有改过来。

朱叔叔的名字叫做朱宏(1949-1990),他曾是下乡的知青,返城后在南京化工厂工作,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但却是技术上的“骨干”,有苦活累活难活总是挺在最前面的那种。他是属于那种很敦厚的人,戴一副眼镜,前额光光的,显得有些油亮,他很早就谢顶的。我记得好像他带我到玄武湖去玩过,不知是应我的要求,还是他的兴致所至。总之这是我们两人的出游,故此记忆还是颇为清楚的,游玩的细节已经不复呈现,只记得那是我童年时代少有的极为开心的一次记忆。朱叔叔是很有童心的人,似乎从来都是很好的脾气,和他在一起感觉到一种极淳朴的快乐。如果说,童年的记忆还是依然模糊的话,那么有幸的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与他有过一段相处。

那是在1989年的春节吧,我那时刚升入高中不久,对数理化说不出的排斥,第一学期就挂了一门物理的红灯,不知为了什么缘故,是怕见父母,或是其他心理的作用,我决定到南京外公家去过年,并在那里好好补习读书。那个时期的少年,可能都对父母存在着一种说不出的逆反心理吧。好在我也不是第一次出走,父母可能也有了心理准备,并未大惊小怪,甚至到公安局报案之类,那时电话也尚未普及。我至今犹记得我的好友董灵龙是如何抄小路骑车将我送到火车站的。那个年纪的少年真是胆大妄为。在外公家我自然不会说自己是逃跑出来的,我只是说早点过来想找个清静地方好好读书。外公家人多事杂,闹腾得很。这时是三姨接纳了我,她说我平时要加班反正也不回去,你就到燕子矶和你三姨父住一块吧。

这是我长大后第一次有机会较长时间与朱叔叔相处,虽谈不上朝夕相处,但毕竟时间比较长,能够有比较多的了解。朱叔叔在化工厂上班,由于污染的缘故自然不能在市中心安营扎寨,所以在这昔日曾为古战场的燕子矶摆开了阵势。他们的家属区离厂区不远,基本上是连着的,我记得以前放假来的时候他们还住在农民出租的平房里,现在已经是厂里分的新房,大致是两室一厅的格局。把一间小些的房间拨给我专用,已经记不得那时都说了些什么了。只记得巴金的《家》《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好些书是在他的那个小书架上找到并阅读的,那时还是非常奇异他这里居然还有这样的一些书,他笑笑说,那时读过的还要多呢,这都是剩下的,不过现在也读得少了。我摩挲着那略显得古旧的封面,那多年以前的版本,心中忽然生起一种异样的感觉。

朱叔叔每天早上给我做好饭,自己先吃了去上班,好像是叮嘱我不用和他一样早起的。每天中午又回来给我做饭,或者是从食堂带饭回来的。总之我是不用为自己的一日三餐发愁的,虽然寒假并不长,其实我心里满怀感激。我还记得他带我到厂里的澡堂去洗澡,一路上给我讲些厂里的故事。给别人介绍我说:“这是我连襟的孩子。”过年似乎还给了我一个红包的,记不得是多少钱了,肯定是被我买书了的。大年初二的时候一起到我外公家去拜年,记得我们在大风中骑车往回走,那段路非常的长,现在想想都有些后怕,从燕子矶骑车到南京市?不过那时的劲头真的是很大,而且一点都不觉得累的。回来以后还和我表妹一起在外面放焰火,记得有一条龙什么的,在夜晚的星空上升腾,真是很漂亮的。

当然,我的“胜利大逃亡”很快就被揭穿了出来。好在离外公家很远,所以也没有面临严重的训斥。三姨只轻描淡写说了几句,朱叔叔更是私下里对我表示无所谓,男孩子嘛,这个年纪冲冲撞撞,是正常的,我们像你们这个年龄,什么不敢干?那个时候他好像已经有病,在检查。但他那样的乐观豁达,外人根本就不会想到他会有什么病。那个寒假,时间虽然不长,是我最为惬意的一段时光,可以自由自在地读书,做自己想做的事,当然,也没忘了补习功课,譬如说那时苦啃一套《趣味英语》,就是自己很用功,而不用任何人来督促的。青春期的逆反心理或许就是如此,那时满脑子是自己读书的愿望,而不想死啃学校里布置的那些功课,自己知道有些“离经叛道”,但却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有一大堆的读书计划,诸如《中国哲学史》《孙子兵法》《毛泽东选集》等都在范围之内,但却断断续续,无法实现。经此逃亡之后,似乎父母也明白了什么,回去倒也没有任何体罚之类的措施,只是颇为正经地谈了一次话,指出不得不面对的人生与高考现实而已。

正当我满怀着对高中时代第一个寒假的幸福记忆开始新的学期时,不幸的消息就传来了,说朱叔叔患的是“肾病”。什么是“肾病”,就是肾坏掉了,需要重新移植。之前需要做大量的“血液透析”,即将新鲜的血液输入体内,这是很痛苦的事,据说人这样就渐渐不行了。这主要与他从事的化工职业有关,毒性是逐渐地积少成多的,而且他又是有名的“积极分子”,不争名利,而苦活累活重活总是抢在前面。

厂里似乎还是不错的,医药费都承担了。肾移植手术倒还算成功,但当所有的家人都诚挚地盼望着他逐渐地康复如初,并轮流值班、辛苦侍奉之时,他竟然“走”了。具体的病况我不太清楚,据说好像是被病毒感染,诸症并发,终于不治。我还记得我当时一到南京就骑车赶往医院的情形,说他不行了,真的就是不行了,我居然也未看到他。据说他的父亲回去通知家人,老人白发沧桑,一脸辛酸:“朱宏走的了。”这是南京方言,意思是他去了另一个世界。老人老年丧子的悲痛,可想而知,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是人生凄凉情境之最。所谓“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可悲可恸。此时的朱叔叔,正当壮年,孩子还很小,也就十岁左右,可就没有了父亲;妻子正在中年,就失去了亲爱的丈夫。此种辛酸悲凉,又岂一言能尽?

我没有赶上参加他的葬礼就赶回学校上学了。我戴了黑纱,虽然按照通俗的做法,是不需要的,我似乎是坚持着戴了一个星期,我以我自己的方式保持了哀悼。这是一个我真正感觉到敬重的人,虽然我说不出他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业绩,或者宏通博富的学识,但我真的很敬重这样的“市民之范”。貌不惊人,极为普通,有时很幽默,但他的身上真的有很多非常美好、非常优秀的品格,那种忠厚、那种豁达、那种宽容、那种正直与善良,都是这个时代与这个社会极为需要的。之所以需要,不在于他能登高一呼,转移风气;而在于他们能够在日常生活的“市民阶层”中沉默行动,行为表率。记得朱叔叔走了以后,多少人谈起他,总是说一声:“可惜,那真是个好人!”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虽然中年夭亡,但能如此深刻地将生命锲入他周围人的生活之中,那么,他的经历此世,就算没有白活。而他的匆促生命,也使我对人生的无常与意义有了更多更深的省思。

上大学后,又来到南京。我请小舅专门陪我去他的墓地看过,那是很荒凉的地方,虽然那天阳光明媚,但乌鸦仍不时地起落着,呱呱地烦扰人的心情,而蚊虫飞蚁之类估计也不少,我身上反正是受害不浅,或许还不习惯这样的阵势吧。在坟前默立良久,我是不行一般人的祭奠叩拜的礼节的,我只是想在墓前站一站,看一看。其实来之前浮想联翩,觉得自己定会有很多的感慨和回忆,然而到了墓前,却是说不出的一种茫然,心里真是苍茫一片,无言无思,耳边回荡的仍然是陶潜的那首诗:“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人终究是要死的,死却并非由人自己来选择,人的死虽然可以“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但我想大多数人的死其实都属平平淡淡,谈不上多少轰轰烈烈,因为生命的本意就是平凡的。我想,其实人活着的时候,努力去工作,去爱人,去善待自己的孩子和亲人,去真诚地对待生活,也就是最好的人生了吧,所以,这样想着,朱叔叔的离去虽然并不完美,但或许在他应是并无遗憾的吧。人终究是要死的,既然生死并不能由我们自己去选择,那我们就更应当备加珍惜“生”的时候。

流水如逝,漫声当歌。逝者如斯,延绵不息。对于生者而言,面对的,仍是匆匆的人流,车水马龙、昼夜相继,霓虹灯下是朱门酒肉还是冻死尸骨,似乎已经并不重要。物质财富的极大繁荣,似乎并不能改变一切都以金钱为中心的社会价值观逆转带来的精神伤害,所以难怪有人要疾呼:“我们走得太快,是该停下来等等自己的灵魂了。”对于我们的民族来说,“中国心灵”(Die Seele Chinas)究竟停留在了哪里?卫礼贤以异国传教士的身份当初充满敬畏之心书写下的这个概念,或许也是一种让国人“重识中国”的尝试!我想说的是,或许这样伟大的心灵,首先当然是属于中华民族的伟大贤哲,如老子、孔子、韩愈、朱熹等,但可能也不仅存在于此,还有那些千千万万的平民百姓,就是易经所谓的“百姓日用而不知”!

而对于逝者来说,往生或许已是最好的归宿。若是健在,朱叔叔如今已是古稀老翁了,他未曾经历过的未来(对我们而言已是历史),真的会是一帆风顺、灿烂似锦吗?1990年代以来的这三十年,当然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可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这也是国人曾为此付出巨大努力乃至高昂代价的过程,也是有一部背后的惨痛之血泪史的,譬如他避过了国企改革的风潮,像这样的工厂和工人,恐怕很难避免下岗潮的袭击,甚至是被(廉价)买断的命运。就身体而言,他也避免了终身为伴的病魔的折磨,“肾病”是会使人倾家荡产的,“透析”让人体所遭受的痛苦是极大的……就此而言,也是“塞翁失马”了,所以作为好人的朱叔叔,他又何尝是没有些许“幸运”的呢?能够相对平和地迈向死亡,有时也未尝不是一种“圆满”。说到底,在大时代的大刀阔斧中,个体生命的力量真的是极其有限,说人如蝼蚁,真是形象,只有曾经历过那人潮人海的山呼海啸般的场景,才会理解为什么勒庞要说是“乌合之众”。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历史,都有自己的前世今生、因果缘法,即便在佛家的大千世界里,个体仍是有意义的,就像大树的每一片叶子,虽然微小,都有其不可忽略的生命史价值,是它们构成了参天大树的根基叶脉;每个人的生命何尝不是如此呢?在浩瀚的历史长河里个体似乎微不足道,但也正是每个个体构成了伟大民族的巍巍大厦,他们虽未必都有凌烟阁里图画的挺拔伟岸之姿,却同样曾为了这伟大文明添砖加瓦、呕心沥血。虽然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韩愈《师说》),每人的家世学养不同,职志贡献有异,但就人之为人,美美与共而言,则大道元一。

瑞典歌手艾维奇(Avicii)在那首著名的《夜晚》(The Nights)里是这样唱的:“他说既然总有一天你将会离开人世,那么就要活出值得你记忆的人生。” 我想,像朱叔叔这样的平凡人,在偌大的中国,不知凡几,他们默默而来,寂静而去,但却同样在有限的生命里盛放出生命之花,也可以说是为了国家的建设“鞠躬尽瘁”了!更重要的是,他以自己的方式见证了历史,书写了一个平凡人的不平凡的生命史!他也就有了不仅属于个体的意义,而铭记上了代表那个时代的工人们的符号性。是啊,我们曾共处的八十年代,其实还是很美好的,正如那首歌所唱的:“年轻的朋友们,美妙的春光属于谁?属于我,属于你,属于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那时候寄望:“再过二十年,我们重相会,伟大的祖国该有多么美?”(张枚同作词、谷建芬作曲:《年轻的朋友来相会》)如今已是四十年弹指而过,不但告别了旧世纪,而且新世纪也已过二十年,这是一个多么惊人而高光的历史时刻。朦胧中,朱叔叔的身影仿佛昨日重来,多年以后,他的笑容是否依然敦厚?他的手劲是否依然坚实?他的话语是否依然淳朴?这时代,是否如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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