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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发光的地方(三)

时间:2024-05-04

安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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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城的四个城门,都有自己的雅名:北门名曰寿门,南门名曰雍门,东门名曰丰门,西门名曰远门。北城门、南城门,与位于城中的衙门,遥相呼应,形成递进式的三点一线,放眼望去,蔚为壮观。

衙门构成了耀州城的白菜心。但白菜心之外,除过一些带有书卷气也带有官府烙印是庭院,比如文庙、学堂以及寺院等,便是市井和民居了。比起官衙的一本正经,市井无疑显得随意了一些,潦草了一些,凌乱了一些。

官衙是官吏们的舞厅,而市井,则是百姓后院的储藏间——储存着他们的生计,也储存着他们的梦想。

耀州城的商业,主要分布于四条大街。大街的枯荣,犹如潮水,有起有落,并不恒久。明清时期,最为繁华的街道是南街,其他街道则相对冷清。繁盛与冷清,是由人的多寡决定的。人众则盛,人寡则衰。南街之所以繁盛百年,在于那个时候,西塬通往城里仅有的那条土路,正好对准南城门。从西塬上进城的人,或隶属于州府管辖的富平一带来的人,毫无例外,都要从南城门进出。于是,南街的店面就密匝而喧闹了起来。卖盐的,卖醋的,卖糖的,卖纸的,卖墨的,卖火纸的,卖花圈的,卖狗皮膏药的,甚至卖春的,等等,都在此扎点设摊。每逢赶集的时日,南街人潮涌动,熙熙攘攘。

那个时期,商业尽管关乎人的生计,但商品的种类并不繁杂,只是在人生活的简单需求上有所供应。油盐酱醋茶中,盐是不可或缺之物,因此,谁能垄断某个区域里盐的销售,谁一定富得流油。然而,盐的营销权,却牢牢掌控在官府的手里。也就是说,谁想在盐中掘银,必须得到官府的许可。一番求爷爷告奶奶的奔走打点,获得一张烙有官府大印的木匾,才可以堂而皇之地开店营业。

中国民间很早就有“黑市”之说。与“黑市”对应的,就是“白市”。按字面的意思,“白市”就是白昼的集市,而“黑市”就是黑夜的集市。白昼的集市不难理解,而“黑市”则容易让人犯起嘀咕来:在那样一个没有电灯,甚至连蜡烛都没有的年代,难道黑夜里还有集市?是的,黑夜里确实有集市。黑夜里的集市就躲藏于黑夜的某个角落,每一个进行交易的人,都竖着耳朵,左顾右盼,像做贼一般,唯恐被官府的人捉拿去吃官司。黑市上的活跃分子,都是那些未取得“合法”经营身份的人;流通的商品,基本上都是些自产自销的小物件,未经官府的查验审批。官府最初对“黑市”进行严酷打压,但效果并不理想。那些黑市,今日取缔,明日复萌,像野火烧不尽的春草,总是若隐若现地浮游于城市的某个街巷。时间久了,官府也就疲惫了,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官府里的人也知道,于百姓的日常生计而言,“黑市”并非一无是处,它恰是对“白市”的补充,一旦遇到天灾,“白市”的货架上可能空空如也,但“黑市”上却是琳琅满目。原因在于,同一件商品,“黑市”的价位,明显高出“白市”两到三倍。一些“白市”店家,故意不把商品摆上自家店的货架,释放与渲染某种货物已断档的消息,引起民众的恐慌。但一到夜里,却委派店员搬出货物,到“黑市”上去售卖。商人辛苦的目的就在于逐利,哪里有利可图,他们定然会把目光投向哪里。

耀州城与其他城镇无异,“白市”与“黑市”并存,坐地贩子与游击货郎共生。坐地贩子各有各的地盘,而游击货郎则飘忽于天地间,哪里能容身,就往哪里去。作为游击货郎一个分支的“拨浪鼓货郎”,在城乡间游走了上千年,直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还能瞥见他们风尘仆仆的剪影。“拨浪鼓货郎”是城镇的多余人,但对于乡村,却不可或缺。每当“拨浪鼓货郎”出现在某个村庄,孩子们都会欢呼雀跃,并迅速地围拢过去。“拨浪鼓货郎”货担里的货物,谈不上丰富,仅为针头线脑之类,但孩子们垂涎的,却是他木匣中用麻纸包裹的豆豆糖。中国人很早就能从甘蔗等物中提炼糖果,但用的是土方法,因此,和西洋人通过机器制造出的糖果,有着显著的区别。西洋糖现在叫水果糖,但在民间,一直称其为洋糖。中国人通过压榨等,使甘蔗中的甜汁流淌出来,渐渐凝固,通过摇晃器物,让其滚动成一丸一丸的颗粒状,最后批发给商家,让其在市场上售卖。豆豆糖经过了染色,红黄蓝绿白皆备,花花绿绿的。买几颗糖,一粒一粒地填进嘴里,舌舔齿咂,甜味似乎浸润了每一条骨缝。在那样一个物质极为匮乏的年月,在那样一个荒僻的小山村,能吃到三两粒豆豆糖,甜一甜嘴,大概算得上孩子们最为幸福的享受了。

除了孩子们对“拨浪鼓货郎”的喜爱,村妇们对“拨浪鼓货郎”也是一往情深。这种情,不含有男女间的那种非分之念,而是对纯粹源于“拨浪鼓货郎”货物的钟情。“货郎”来到村里,摇一摇手中的拨浪鼓,男人是很少趋前的,但女人和孩子们,却能将他围拢得水泄不通。豆豆糖吸引着孩子,针线勾引着妇女。“拨浪鼓货郎”肩挑的担子,披红挂绿,那一缕缕彩色的丝线,在风中抖动飘拂。丝线在村妇的日常缝制中,有着重要的位置。埋首灯下缝补,一针一线,好不容易给孩子做好一双新鞋,却并不满意就此罢休,而要煞费苦心地对新鞋进行装点和美容。如此,既能让孩子走到人前脸上有光彩,又能向人炫耀自己高超的刺绣手艺。妇女们不把刺绣叫刺绣,而叫扎花。她们把孩子的小鞋当成了画布,眼珠贴住布面,不厌其烦地穿针引线,以求画布的五彩斑斓。小鞋上绣着各种动物或植物,一只可爱的小猫,一只翩跹的蝴蝶,几束盛开的莲花,几片摇曳的竹叶……栩栩如生,憨态毕现。每一根丝线,都像母亲的牵挂,浸透着母性的暖意和慈爱。

在鞋子上绣花的同时,妇女们还时不时地要制作各种各样的动物鞋。动物鞋不是给动物穿的,只是鞋子的形状,更酷似动物。猪娃鞋耷拉着一双耳朵,兔娃鞋黑豆状的眼珠子贼里贼气,猫娃鞋的胡须支支翘立,狮子鞋的毛发金光闪闪。猪耳朵、猫耳朵、狐狸尾巴、狮子毛发等,大多都是用丝线勾勒的。在绣花,村妇们的巧手得以展现,价值得以彰显。一个女人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茶饭烹饪的精良和针线活儿的娴熟缜密……除了绣花鞋,还有绣花枕头、绣花门帘、绣花棉袄等。村民们一议论起某个妇女,总说那个人“手巧得很”。所谓的“巧”,就是她在刺绣方面胜人一筹。

“拨浪鼓货郎”的游村串乡,丰饶了乡村孩子寂寥的梦。城里在乡村人的眼里,是遥远的,也是芜杂的。遥远,不是地理上的距离,而是心理上的距离。城里不少人身着绫罗绸缎,骑枣红大马,甚至坐轿子,戴银饰,吃的是油炸饼,喝的是银耳汤,高高在上,难以接近。芜杂,那是乡村人遥望城里后,所得出的另一个负面结论:偷鸡摸狗的,逢場作戏的,尔虞我诈的,卖春卖笑的,赌博抽烟的,等等,应有尽有。当然,这样的看法,不乏蕴含着吃不上葡萄就说葡萄酸的自我安慰。

比起乡村,城里的确是躁动的,杂乱的,声音鼎沸的。杂七杂八的人在街道上游荡,有达官,也有乞丐,有满腹经纶的君子,也有搔首弄姿的暗娼。商人们以街道为依托,谋取利益的最大化;小贩们以街道为水池,捞取小鱼小虾。街道是一座舞台,各色人等,都施展着自己的百般武艺;街道也是一座不是金矿的金矿,每个人都想从中攫取到金色的颗粒。

耀州城里,从南到北,散落着多家私塾与多家武馆。一文一武,一软一硬,相映成趣,供家长们选择取舍。孩子长到六七岁时,家长便挠起了头,不知把孩子往哪个路口送。一脚踏错,就有可能抱憾终生。

私塾的兴起,与鲁迅所言与“中国人的官瘾实在太深”不无关系。鲁迅说:“汉重孝廉有埋儿刻木……总而言之:那魂灵就有做官——行官势,摆官腔,打官话。”

鲁迅举出的是汉朝时期的例子,但这些例证,不孤不独,每个朝代比比皆是,只是在行头与形式上,有所变化而已。汉朝时,做官要靠“举孝廉”,即由地方长官出面举荐那些“孝顺亲长、廉能正直”之人。于是乎,有人为了显示自己孝顺,将自己的亲生幼儿活埋,声称拿省下来的粮食奉养老母;还有人父母健在,就用木头刻块灵牌,每天对着牌位供奉磕头。凡此种种,其用意所指,都不过是希望自己被举荐为官。隋朝起始的科举制度,废除了“举孝廉”,转而将“学而优则仕”,奉为迈入仕途的唯一门票。伴随科举的愈发兴隆,私塾随之遍地开花,每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子,皆憧憬于“步步高升”,做“人上之人”。

私塾并不灌输谋生的技艺,只教“四书五经”。学“四书”,背“五经”,天天早上被父母拧着耳朵摸黑起床,伴随公鸡的鸣叫,躲在某个墙根或树下,摇头晃脑,念念有词,来一番“之乎者也”。过路的人如果未入过学堂,不明就里,还以为这个孩子被鬼活生生地缠住了,神经偏离了轨道,脑子里出现了幻觉。“头悬梁锥刺股”的故事,就像一面镜子,高悬在每个孩子的心中,在老师咄咄逼人的凌厉目光里,在老师高举的随时都能落下的板子下,每个学童皆战战兢兢,规规矩矩。老师反倒是不怎么讲解课文的,更像是监狱里的看守,以管教为主业。

中国的私塾,有其值得称道的一面,但也有其非常不人道的地方。老师从不会尊重学生的个性,更不会顾及孩子的尊严。体罚是家常便饭,习以为常,而且还要美之名曰是“对孩子负责任”。每个教员,必备的刑具之一,就是一个用以打人的板子。板子是从工匠铺里专门定做的,质料为木材,呈长扁形。老师上课时,不立于讲台,而是手持板子,在过道里来回巡视,喝令一个一个的同学站起来背诵课文,教室里总是弥漫着阴森恐怖的气氛。谁若在背诵时卡壳,或背得不那么滚瓜烂熟,老师就会让其伸出双手,自己则挥动板子,朝那双稚嫩的小手重重地猛抽下去。一下,两下,三下……总共打多少下,那要看学生违抗程度的轻重。每一项违抗所受到的惩罚,都有言在先,提前予以约定。

然而,并非老师对所有的学生都横眉冷对。老师不是黑包公,只是谋生者。我曾聆听过一位就读过私塾的老人,对我讲述私塾内的景况,听得我忍不住地感慨万千。社会的尘埃,早已污染了本该洁净的学堂,让同坐一条板凳的同学,宛若荒野里的草木,高低不等,粗细有别。老人说别看老师高举着板子,但老师的心里,关于学生,却横着一道清晰的鸿沟。一部分学生归于鸿沟这边,一部分学生则归于鸿沟那边。鸿沟这边的学生,家长有权有势,老师对这些学生,表面上很严厉,骨子里却很客气。他们打这些学生,板子高高地举起,轻轻地落下,绝对有尺度,有分寸,不会导致这些学生真正受伤的。或者,这些学生即使犯了大错,老师也装聋作哑,故意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比如,衙门里进出的孩子,大户人家的孩子,老师敢动他们一根毫毛吗?还有,私塾老板,俗称掌柜的,他们开办学堂的目的,大多不为赚钱,只为营造一个学习的氛围,让自己的孩子居于其中,稳扎稳打学业根底,为将来的成龙成凤而未雨绸缪。基于此,老师对掌柜的儿子,格外上心,偏吃偏喝,白天多关注,多督促,夜里还要挑灯捻须,手把手地辅导。掌柜的儿子再厌学,再撒泼,老师都不会抽其一板子的。

但鸿沟那边的孩子就不一样了,他们无一例外,皆为寒门子弟。对待他们,老师抡起板子来,眼不眨,心不慈,手不软,能打多重就打多重。他们是老师的出气筒,是老师的泄愤池。老师挨了掌柜的责骂或拳脚,满腹怨气,恰好可以拿惩罚这些学生,来舒缓自己的情绪。然而,说这些孩子是寒门子弟,只是相对而言。能把孩子送到学堂读书的,至少都是吃穿无忧的殷实之家。这些人大多读过书,明白读书对孩子的未来意味着什么。他们或许有钱无势,或许有田无钱,或许小富即安,或许自给自足。比起那些腰粗口气也粗的大户,他们只是老虎群里的田鼠,大象群中的兔子。

好在那个年代,上学的多为男孩,女子是鲜有上学的。女子五六岁后,面临着两样东西要学习:一是学做针线活儿,一是学烧锅做饭。女子的成功,主要体现于缝纫和厨艺上。而男孩,家长则对其给予了特别的厚望,也对他们的人生赋予了更为庞杂的内容:要传宗接代,要掌门立业,要功成名就。送孩子去学堂,那是望子成龙,挨点儿打,受点儿委屈,根本不算什么。受这种远景的引诱,一个一个学生,或因打盹儿,或因走神,或因背诵不流畅,而受到老师板子的重敲却不敢吱声。于是,他们的手总是红滋滋的,肿得像烤焦的面包,捉不住筷子,握不住毛笔,更别提撩水洗脸了。手一伸进水里,准会发炎,那是确凿无疑的。在诊疗所坐诊的大夫,窃喜于老师的惨无人道,他们销量最好的药,竟是跌打损伤膏。这种往伤口上一敷足以让人痛不欲生的药,有一大半,都是卖给了受伤的学生。更可怕的是,旧伤未去,新伤又添。前些日子烙下的伤情还在隐隐作痛,老师的板子又砸夯一般地砸落了下来。一年四季,很多学生的双手,硬是伤痕累累。

私塾的老师,用现在的目光打量,个个都像暴徒。然而事实上,这些打人的老师,也都是被打的“过来人”,都经历过挨打的生涯,也都是在老师板子的不断抽打下,才完成学业的。他们受之于暴虐,传之于暴虐,于是最应该温文尔雅的学堂,却异化成了暴戾横行的场所。暴力是可以因袭与传承的,以暴力的方式传播诸子百家的仁爱,的确带有几分讽刺的意味,但隐现的,却是整个社会拔苗助长的急功近利之风。那时候的家长,决然不会因孩子遭受到老师的暴虐对待,而前去讨要说法的,那是因为他们也都信奉着“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一古旧的信条。他们一边说“成材的树不用剪”,一边又牙齿咬得咯嘣响,大有将树拦腰砍断的冲动。平日里,家长教育孩子的方式,与老师并无二致,也是粗暴式的,非打即骂,于是乎,家长不以老师对孩子的惩罚为罪,却以老师的板子能落到自己的孩子身上为功。在这样的夹击下,孩子就像一只被缚住翅膀也缚住双腿的小鹰,挣扎无用,哭号也无用。不少孩子因伤势过重而丧命,家长在悲痛之余,却将孩子的死亡看作是孩子顽劣的自食其果。每當孩子放学归来,手上体无完肤,家长总会如此慰藉孩子:老师打你,那是对你好!你现在受点儿罪,将来就能享福;现在想着享福,将来就要受罪。

将来是什么?孩子们懵懂无知,但家长们却早已心里有谱:将来,就是考取功名,攀升至数人之下,万人之上。而要抵达高处,衣锦还乡,荣耀故里,读书就是在山崖上,给自己凿刻攀登的梯子。登上山巅,中榜中第,是家长的殷殷期盼,也是孩子的努力方向。叩开一扇通向功名的大门:门内,绫罗绸缎,锦衣玉食;门外,荒枝凋敝,寒霜满地。

私塾残忍的背面,掩映的,也正是私塾的慈祥。私塾改变了很多学子的命运,使他们踏上了一条铺满红地毯的金光大道。据史料记载,自隋科举考试诞生,至明朝的覆灭,耀州境内考取进士的,多达数百人。我推测,孙思邈、柳公权、范宽、傅玄、令狐德芬等,这些从耀州大地上冉冉升起的历史巨星,毫无例外地都受益于耀州私塾的滋养与哺育。那时候,他们也像其他孩子一样,不但披星戴月地诵读经典,而且手掌也被老师的板子一次次地打得红肿。

私塾的教育方式,和新式学堂很不一样。新式学堂最初是照搬日本的,而日本又是移植西方的,因此,新式学堂的根系在西方。新式学堂侧重于老师的讲解,而旧式私塾只一味地偏向于督促学生完成背诵。在旧式的教学中,老师将课文里每个字的读音告诉孩子,就算万事大吉,至于课文的内容,句子的构造,词语的组合,老师基本上不管不问,只是一个劲儿逼迫孩子死记硬背。孩子不知其意,不明就里,就将课文生吞活剥进肚子。这样的注入方式,类似于在吃羊肉——新式教育是将羊宰杀,剥皮剔骨,切成肉丝或肉块,炖成肉汤或炒成肉片,让人享用;旧式教育则是将一头活羊,赶进人的肚子,让肠胃的蠕动,促使羊渐渐糜烂,化为肉汁,再转化为人的营养。但人的胃是参差不齐的,有人吞了活羊,经过胃的分解,将羊很快地予以了消化,并品尝到了羊的肉香;有人却硬是食羊不化,那只活羊就那样完整地蜷缩在他的胃里,让他既没受之于羊肉的滋补,也全然不知肉香为何物。

旧式教育与新式教育,何优何劣?作为一名曾经的国文教师,我个人的看法是,各有优长,又各有弊端。前者看到的是肉,却看不到羊;后者看到的是羊,却不一定真的将羊化为了肉。两种教育模式,皆滑向了两个极端。新式教育是对旧式教育的反动,但却未能吸收旧式教育本有的优点。旧式教育以“四书五经”为主课,辅之以算术之类,其他课程均无涉。相较而言,旧式教育讲授的“四书五经”,和新式教育里的语文课最为接近,将两者进行对比,就能看出各自的症结。

四书五经最早发轫于春秋时期,其书面语言,正是那个时期人们的口语,但及至隋唐,以及之后的宋元明清,文人们一直延续着古旧古板的书写体例。奇异之处在于,这一文体,不但未能伴随日月的演进而宽衣松带,而且似乎将其越捆扎越紧绷。后世的文人们为显示自己的博学,从而置自己于公众之上,故意使用一些冷僻的辞藻,拗口的句式,以及鲜为人知的典故,乃至于让人读起明代人谈天说地的文章,远比读春秋时期诸子百家的著作,还为晦涩难懂。带有酸腐气息的书面语言,在一条荒僻的小径上,腿越走越硬,与人们的日常口语,日益背离,几近于天书。而要一个初来乍到,刚学会说日常用语的孩子,一头钻入“四书五经”中,靠硬着头皮的背诵来汲取内容,显然是勉为其难。孩子稚嫩的牙齿,不足以啃动一块巨石;孩子脆弱的小胃,尚不具备融化一只全羊的能力。这样的教育,是填鸭式的,灌输式的,完全不顾及接受者本身的承载量。但有一点值得肯定,就是孩子在似懂非懂中,先行把这些经典烙印进脑子里,可供终生反刍,便于终生取舍。牛先吃进很多草,之后再一点一滴地消化。孩子的学习,颇像牛吃草,只是比牛吃得更多,知識比起草来,更有韧劲,更难消化。

单从语文的角度,新式教育之下,孩子的学习似乎更为轻松了一些。新式教育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更能体恤和关照孩子的接受程度,因此,它的课程设计,是循序渐进式的,是沿着台阶缓行式的。不同的年龄段,不同的年级,就提供与其相应的精神食粮,以使孩子能啃得动,咬得烂,咽得下。与此同时,教师的讲解,代替了孩子的阅读与背诵,以至于孩子记住的,是老师讲解的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老师依据统一编纂的教参书照本宣科,学生听得无滋无味昏昏欲睡。讲解是对课文的阐释,类似于产品广告,并非产品本身。一篇课文学完,学生装了满脑子的广告语,却对文章所蕴含的精髓,不甚了了。这种教学方式,无异于本末倒置。也就是说,本来是冲着酒去的,因为味道与营养,全浓缩在酒液中,但受之于老师的煽动和误导,赴宴者竟把一页页有关酒的产品说明书,当成宝贝装回了家。新式语文教育的缺陷,在于与课文的疏离。用如此的方式教学,学生纵然考取了高分,却依旧脑内空空,腹内亦空空。

旧式教育有一点很是令接受过新式教育的我们羡慕,那就是古人无比精湛的软笔书写技能。铅笔与钢笔,出现于十八世纪。在此之前,西方人用鸡翎写字,而中国人用毛笔写字。西方人从鸡的身上拔毛,中国人则从狼的身上拔毛。从鸡身上拔下鸡翎,给翎管里注入墨水,就是一支水笔了。从狼身上拔下一撮撮的毛,经过炮制,将其固定于竹管或木管的顶端,则为毛笔。狼毛用于毛笔,不叫狼毛,而叫狼毫。但要从狼身上拔毛,远没有从鸡身上拔鸡翎那么简单,必须把狼打死。为拥有狼毫,不知多少头野狼,命丧于猎人的土枪之下。

念私塾的孩子,除了背诵,还要“写仿”。“写仿”,就是仿照别人的书法来写毛笔字。把范本铺在桌上,把白纸铺在范本上,利用纸张本有的透明,照着人家的笔画,一撇一捺地慢慢进行描摹。写得好的字,老师就给“吃丸”;写得差的字,老师不给“吃丸”。所谓的“吃丸”,就是老师用毛笔蘸着红墨汁,在学生写得较好的字上,画出一个个的圆圈,以示赞赏。圆圈套圆圈,纸面上一片红艳艳,说明这张仿写得很是令老师满意。

一日三习,久习功深。凡读书识字的古人,软笔字皆写得非同一般,原因无他,皆因从小就开始研磨,并反反复复地临摹书写。相比于现代人生活的复杂,古人的生活要单纯许多。他们眼里的风景,无非是天上的星月,地上的草木,既无各种蛊惑,亦无各种引诱,于是他们的笔端,一派宁静,一脉祥和,如旭阳染黄山川,如微风枝头轻撩。

心静笔才静,心正笔亦正。现代人置身于电子乐器无处不在的环境,那些狂躁的音乐,让人无处逃遁。耳根不净,心草杂生,横欲奔流,贪念燃烧,何以能靠近古人的书艺之境?泥古,即拟古,但所能拟的,只剩下了古人的笔画,却无法回到从前,回到古人所背倚的那个环境中去。

8

大户人家,以及殷实人家的孩子,都进了学堂,奔着科举而去,但那毕竟是少数。多数人家的孩子,降生于寒门陋室,却没有这等幸运——即使想让老师拿板子抽打手掌,却没有机会——他们的父母既没有这样的远见,也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那么,他们的出路何在?

寒门出身的男孩子,大多未跨进过学堂之门,他们对琅琅的读书声,充满了好奇和羡慕。等待他们的,大约有八种选择:一是被送进武馆,习武练武;二是被送进戏班,拔筋练嗓;三是被送进铁匠铺或木工铺等,拜师学艺;四是跟随父母做买卖,从小就识秤练摊;五是跟随父母到城外包地耕种,父亲犁地自己牵牛缰;六是跟随某个大哥当土匪;七是出家当和尚;八是啥都不学,像荒草一样长成怎样就怎样。

一个社会,需要文,也需要武。文是社会安逸的产物,而武则是社会动荡的衍生品。在某些特殊时期,社会对武的渴求,更为迫切——文在这个时候充其量是鲜花,而武俨然就是能止饿的粮食。

一个人一旦需要医生,这个人一定是生病了;一个社会一旦需要武力,这个社会一定是出了问题。

中国社会的历史,是一个需要武多于需要文的历史。沿着历史的河道,追溯而上,就会发现,不论朝代更替,还是民间纠葛,其选用的解决之策,多为力量的较劲和伎俩的运筹。拳头的软硬,算计的叵测,就成了取胜的法宝。圣贤的忠告与箴言,可以悬于墙上,却不曾挂于心上。君子一转身,一扭头,就变成了小人。武则天为了上位,可以掐死自己的亲生女儿,毫无哀伤之悲;唐太宗为了继位,可以致兄长与兄弟于死地,毫无忏悔之意。

屠城,是多么恐怖的字眼,然而,掩映于这等字眼背后的血腥惨剧,才真正地令人不寒而栗。这样的惨剧,在中国历史的舞台,早已是一出让人复复看厌了的老版本。远的如“五胡乱华”——北方与西域各胡族势力,趁司马氏篡夺曹魏,建立西晋王朝历经八年战乱,终被匈奴人灭国之天下大乱之际,入侵中原,大肆屠虐汉民,史书记载“北地苍凉,衣冠南迁,胡狄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数屠殆尽”,近的如明清交替时的“嘉定三屠”“扬州十日”以及“四川大屠杀”等。嘉定城与扬州城,百街废墟,万户寂灭,男女老少,一个活口都未被饶恕。而川蜀大地,尸横遍野,千里荒芜,及至于朝廷不得不颁布“湖广填四川”的法令,来填充蜀地民众被大批量屠戮后所留下的空白。有关“四川大屠杀”,至今都是一个争论的话题。清政府将其罪责归之于李自成的同伙张献忠——张献忠也的确是一位杀人不眨眼的血债累累的屠夫——但后世之人经过考证,却发现造成这场悲剧的最大嫌疑犯,恰是清军。

不要说战乱年代,即使是相对平和的时期,打家劫舍也是社会的一种常态。成群结队的土匪,隐没于山林,也隐现于市井。很多大户人家,尽管家财万贯,却如履薄冰。大户人家真正忧心的,还不是财产随时可能被洗劫,而是家人,尤其是儿女的身家性命。“破财免灾”这句话,很早就在民间盛行,自我安慰的意味不言自明,与此同时,其中折射出的无奈,也昭然若揭。破财不是大事,免灾才是核心。破财若能换来免灾的结果,不算最好,也不算最差。最怕的是财破了,灾却未能得以免除。免谁的灾呢?答案是:免除家人的灾难。破财本就是一场灾难,但它比起家人的生命,无疑要轻飘许多。

大户人家惶惶不可终日,小户人家也难以睡个安稳觉。于是,有实力的户族,看到官府靠不住,只有自己想办法来捍卫自己。他们招募一些练过武术的年轻男丁,组建起属于自家的半武装组织,用于看家护院。这些类似于保安的人,被称作家丁。一户人家,家丁多则十数个,少则三五个。家丁就是被父母送到武馆的那些孩子,他们经过数年的捶打历练,不敢说个个都身怀绝技,但一拳撂倒一个壮汉,并非難事。家丁的作用,主要体现于夜里。土匪再胆大妄为,白天还是有所顾忌和收敛的,而夜色,是蝙蝠的最爱,也是他们的最爱。

家丁们拎起马刀是战士,放下马刀是苦力。他们以看家护院为业,但其职责,并不限于看家护院。他们夜里巡视,与狼狗为伴,白天则帮着主家干其他活计,手脚一刻都闲不住。推磨子,劈柴火,喂牲口,接送孩子上下学堂,等等,哪里需要,就出现在哪里。如果心懒身懒,总想投机取巧,主家就会将其解雇;如果很有眼色,且老实听话,主家不但随时会多塞给他一个夹有鸡蛋饼的馒头,以示嘉奖,还会对他的人生进行大包大揽,比如给他出钱娶妻,给他出资盖房,等等。久而久之,他和主家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形若血脉之亲。他不再喊主家为大掌柜的,而是呼其为干爸或叔伯。有的主家看到家丁脑袋灵光,筹划有度,且吃苦耐劳,干脆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家丁,于是今天的家丁,很有可能成为明天的掌柜。

被开除的家丁,则很有可能成为主家的心头大患。由于武功高强,家丁已不屑于在街道里充当贩夫走卒,于是他们要么钻入深山,加入某一个土匪团伙;要么自立门户,拉起一群游手好闲之徒,组为闯荡江湖的另一个匪帮。这些人一旦横行于街巷,首要打劫的目标,就是自己曾效劳又结怨的主家。

主家被报复数回,招架不住了,便会打探该人曾习武于哪家武馆,师傅为谁。摸清了底细,主家便会拎着条子肉,带着烟和酒,去叩击其师傅的大门。一头野兽,全世界唯有一根缰绳能拴住他,那就是他的师傅。这些习武之人,不论走得多远,蹦得多高,却都很在意于江湖义气。他们在师傅面前行过三叩首之礼,且曾赌咒发誓要效忠师傅,岂能不对师傅俯首帖耳?师傅一旦耳闻某个徒弟为非作歹,辱其武门,就禁不住地怒火中烧。师傅托人把那个兴风作浪的徒弟叫来,怒斥一番,并鞭笞数下,徒弟跪于地上,指天起誓,承诺将永不再在昔日主家的门前滋事。

开设武馆的,大都是武艺高强之人。他们招收学员,挑三拣四,并非谁报名就录取谁。武馆常常开设在自己的院子里,晴天给学员们在庭院里比比画画,翻墙栽跟斗,雨天在楼下教习,踢腿打沙袋。一会儿练硬拳,和石桩硬碰硬;一会儿练软拳,抱住一棵树欲死欲活。太极、洪拳、沙林功,朱砂掌等,挨个挨个地练。学员有时头疼,有时肚子疼,但师傅却丝毫都不宽谅,反而污其“装洋蒜”,怒冲冲地一掌劈来,学员便昏倒在地,不省人事。武馆里不时有人被一页门板抬了出来。这些人被送往春岚堂医治,但十之八九,最终还是魂断习武之路。

孩子死了,家长至多捶胸顿足地哭一哭,叫喊几句“我咋这么命苦的”之类,然后就将尸骨一葬了之。家长绝对不会追究武馆责任的,因为当初把孩子送进武馆时,他们就和武馆签订了生死状,其中赫然列着这一条:若在武馆丧命,责任自负,武馆概不担责。

每一家武馆的大门上,左右各插两面蓝色的布旌,右旌上用白布条缝制一个“武”字,左旌上用白布条缝制一个“德”字。左为上,右为下,意思是习武先修德,德为上,武为下。一跨进武馆的大门,迎面的照壁上,又是一个大大的“德”字。师傅训话,先讲德,后讲武,并常常以“三从四德”的故事来劝谕学员要忠悌兼顾。

武馆里的师傅,叫拳师;习武之人,叫拳客。拳师和拳客,一字之差,却差别巨大。师者,范也。能被人称作拳师,那一定得德武皆具之人,非一般武夫能够比肩。

清末时期的耀州城里,武馆时多时少。多时,竟达四五十家,以至于民间流传起了这样的段子:北街的拳客比驴多,南街的拳客多如驴,西街的拳客骑驴走,东街的拳客驴骑人。驴骑人,讲的是一个典故:某个拳客家的驴死了,拳客扛着那头三百斤重的驴,步行四五华里的坡路,送到西塬上的屠宰场去宰杀。他扛着驴从街上经过,被人看见,引得路人啧啧惊叹。于是,就有好事者将他的故事编进了段子里,让整个东街的拳客,都觉得脸上无光。

武馆少时,仅缩至三两家,且处于偏僻的背巷里。武馆的多寡,与当时的民风有关,也与时局不无关系。义和团在京都作威作福之时,耀州城里的武馆,就像遍地开花的包子铺一样,开了一家又一家。民间传闻,宫廷将派陕西巡抚来耀州选拔拳客,选中者,将进京入宫当侍卫。表现优良者,也许还能荣升一格,做老佛爷的贴身侍官,为老佛爷端茶倒水。选拔入宫的小道消息,尽管纯属空穴来风,却也一石激起了千层浪,习武者欢呼雀跃,未习武者亦跃跃欲试。

潮起,必有潮落。应验了一句历史的魔咒,“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阴晴转化,常常就在一瞬间。随着义和团的分崩离析,耀州武馆在鼎盛一时之后,接踵而来的则是崩塌式的衰落。

朝廷对义和团的通缉与追捕,波及耀州城乡。所有的拳客都成了被怀疑的对象,个个惶惶不可终日,宛若惊弓之鸟。拳客的拳頭再厉害,也难以与官府的铁拳对垒。于是,武馆纷纷关闭,拳客纷纷转行,但肃清义和团运动的扩大化,还是让不少人蒙受了不白之冤。

耀州城里,靠武艺光耀门厅的,当属安氏家族。明末清初,安氏家族从四川省的丹陵县迁徙至耀州,以习武立身,以习武传家。据传,安家人人习武,个个身兼十八般武艺,以至于拳师安自立,竟接连中第武科举和武进士。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说的是文章犹如女人,只能赞其美,不能赞其最美。因为美,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同一个女人,这个可能视其为天仙,那个可能视其为糟糠。美与不美,没有硬性标准。但武就不一样了,两人对阵,只能当第一,不能当第二。当第二,就意味着输,意味着出局。武进士,那只能是靠拳脚打出来的,不断地取胜,再取胜,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攀至中国武术的山巅。安自立面对的对手,皆为各地拳界的顶级选手,无一不是难啃的硬骨头。在高手如林的态势下,不知他要打败多少对手,打够多少个回合,才能摘取到武界的桂冠?

不论怎么说,安自立都是耀州城里安家人的荣耀,也是整个耀州人乃至陕西人的荣耀。靠打拳也能荣华富贵,这大概是出乎很多人预想的,于是安家的后人以先辈为标杆和榜样,以高家拳为修炼之本,前赴后继地投身于武功的修炼当中。至清末,安自立的后裔安崇正和安老六,因武功非凡,在耀州内外名噪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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