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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庭的惩罚标准

时间:2024-05-04

押沙龙

在《封神榜》里,妖精和神仙没本质区别,都是修行者,比如兔子精修炼好了就是“长耳定光仙”,级别非常高。而在《西游记》里,江湖上的妖精和经过认证的神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种属。天上的神可以到人间冒充妖精,但是妖精除非有特殊际遇,否则是不可能获得上天认证的。

当神仙并不自由。玉皇大帝早朝,旌阳真人这种神仙就要随班启奏;王母娘娘开蟠桃宴,“五方五老,五斗星君,上八洞三清四帝、太乙天仙,中八洞玉皇、九垒、海岳神仙”就要到瑶池演礼谢恩。至于普通的神,更是各有各的掌管,小心翼翼的不能出差错,一旦出错就会受到严惩。

说到严惩,这里就要多说几句。

《西游记》里对神的惩罚很奇怪,有时极严,有时又极松,初看起来似乎难以捉摸。比如猪八戒,一个掌管水军的天蓬元帅,酒醉调戏嫦娥,用现在的话说属于性骚扰,虽然很恶劣,但毕竟不是要死的罪过,但是按照天庭的规矩,就要“依律问成该处决”,后来还是太白金星求情,才打了两千锤,撵到凡间当猪去了。这真是很严格了。

沙和尚更冤枉。他身为凌霄殿卷帘大将,失手打碎了一个玻璃盏,无非是损坏公物,结果也要杀头,后来赤脚大仙求情,赶到流沙河当妖精,还要“七日一次,将飞剑来穿胸胁百余下方回”,这就实在有点太过分了。

但跟泾河龙王比起来,他们俩还算好的了。玉帝让下三尺三寸零四十八点的雨,泾河龙王推迟了一个时辰,又少下了三寸八点,这点出入能算多大的事儿?你干工作没出过错儿?可是居然真要被捆到剐龙台上砍头。

龍王位于基层,平时攒不下人脉,结果也没人求情,说砍就给砍了。

如此看来,《西游记》里的天庭真是天条森严,触目惊心。但有时又完全不是这个样子。

比如在车迟国斗法的时候,虎力大仙焚符求雨,玉皇大帝批准了,龙王、雷公、电母他们奉着旨意来下雨,孙悟空说:“不许下!”然后就不下了。

谁也没提什么天条的严肃性,但最后也没听说玉帝有什么惩罚。两相比较,泾河龙王死得多冤?说到底,还是得看人。不是天条森严,而是天条对泾河龙王森严,碰上孙悟空就不森严了。

当然,这还可以说是孙悟空神通广大,天庭拿他没办法。

那奎木狼又是怎么回事呢?他思凡下界,跑到人间当了妖精,不光霸占宝象国的公主,酒醉后还把弹琵琶的宫女抓来吃了,“喝一盏,扳过人来,血淋淋的啃上两口”。照此推想,奎木狼占山为王的十三年里,不知吃了多少人。

按照我们的看法,这可比性骚扰、毁坏公物要严重恶劣得多,但在天庭看来却并非如此。奎木狼上天以后,玉皇大帝对霸占公主啊、吃人啊并不在意,只是嫌他擅离职守,略施薄惩。

“贬他去兜率宫与太上老君烧火,带俸差操,有功复职,无功重加其罪。”换句话说就是短期降职,工资待遇不变。然后没过多久,孙悟空在青龙山斗犀牛精的时候,奎木狼已经官复原职,带兵帮忙来了。

擅离职守下界吃人的,留薪停职;性骚扰的做猪;损坏公物的拿剑扎;下雨少了点儿的,砍头。看上去惩罚标准是不是有点混乱啊?其实也不是。关键是天庭的标准和我们读者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天蓬元帅和卷帘大将的过错都发生在天庭。性骚扰扫的是天庭的面子,打碎玻璃瓶损坏的是玉帝的财产,当然要严惩。至于奎木狼吃人,相比之下就不叫个事儿。宝象国人烟鼎盛,吃几个怕什么?而且奎木狼还很识大体,明明喜欢上了披香殿侍香的玉女,但不肯在天庭放肆,睡觉也是下凡后再睡觉,留住了天庭的面子,所以处理得就轻。

所以说,天庭的事儿再小也是大事,人间的事儿再大也是小事。这就是《西游记》里面的神仙逻辑。一旦提纲挈领,明白这个逻辑,读《西游记》的时候就不会觉得困惑了。

(星月摘自《智族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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