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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如开芝麻门

时间:2024-05-04

余光中

在知识爆炸的现代,书,是绝对读不完的。如果读书不得其法,则一味多读也并无意义。古人矜博,常说什么“于学无所不窥”,什么“一物不知,君子之耻”。西方在文艺复兴的时代,也多通人,即所谓Renaissance Man。十六世纪末年,培根在给伯利勋爵的信中竟说:“天下学问皆吾本分。”现代的学者,谁敢讲这种话呢?学问的专业化与日俱进,书愈出愈多,知识愈积愈厚,所以愈到后代,愈不容易做学问世界的亚历山大了。

不过,知识爆炸不一定就是智慧增高。我相信,今人的知识一定胜过古人,但智慧则未必。新知识往往比旧知识丰富、正确,但是真正的智慧却难分新旧。知识,只要收到就行了,智慧却需要再三玩味,反复咀嚼,不断印证。如果一本书愈读愈有味,而所获也愈丰,大概就是智慧之书了。据说《天路历程》的作者班扬,生平只熟读一部书:《圣经》。弥尔顿是基督教的大诗人,当然也熟读《圣经》,不过他更博览群书。其结果,班扬的成就也不比弥尔顿逊色多少。真能善读一本智慧之书的读者,离真理总不会太远,无论知识怎么爆炸,也会得鱼忘筌的吧。

叔本华说:“只要是重要的书,就应该立刻再读一遍。”他所谓的重要的书,正是我所谓的智慧之书。要考验一本书是否不朽,最可靠的试金石当然是时间。古人的经典之作已经有时间为我们鉴定过了;今人的呢,可以看看是否经得起一读再读。一切创作之中,最耐读的恐怕是诗了。就我而言,“峨眉山月半轮秋”和“岐王宅里寻常见”,我读了几十年,几百遍了,却并未读厌;所以赵翼的话“至今已觉不新鲜”,是说错了。其次,散文、小说、戏剧甚至各种知性文章等等,只要是杰作,自然也都耐读。奇怪的是,诗最短,应该一览无遗,却时常一览不尽。相反地,卷帙浩繁、令人读来废寝忘食的许多侦探故事和武侠小说,往往不能引人看第二遍。凡以情节取胜的作品,真相大白之后也就完了。真正好的小说,很少依赖情节。诗最少情节,就连叙事诗的情节,也比小说稀薄,所以诗最耐读。

朱光潜说他拿到一本新书,往往选翻一两页,如果发现文字不好,就不读下去了。我要买书时,也是如此。这种态度,不能斥为形式主义,因为一个人必须想得清楚,才能写得清楚;反之,文字夹杂不清的人,思想一定也混乱。所以文字不好的书,不读也罢。有人立刻会说,文字清楚的书,也有一些浅薄得不值一读。当然不错,可是文字既然清楚,浅薄的内容也就一目了然,无可久遁。倒是偶尔有一些书,文字虽然不够清楚,内容却有其分量,未可一概抹杀。某些哲学家之言便是如此。不过这样的哲学家,我也只能称为有分量的哲学家,无法称为清晰动人的作家。如果有一位哲学家的哲学与唐君毅的相当或相近,而文字却比较清畅,我宁可读他的书,不读唐书。一位作家如果在文字表达上不为读者着想,那就有一点“目无读者”,也就不能怪读者可能“目无作家”了。朱光潜的试金法,颇有道理。

凡是值得读的智慧之书,都值得精读,而且再三诵读。古人所谓的“一目十行”,只是修辞上的夸张。“一目十行”只有两种情形:一是那本书不值得读,二是那个人不会读书。精读一本书或一篇作品,也有两种情形:一是主动精读,那当然自由得很;二是被迫精读,那就是以该书或该文为评论、翻译或教课的对象。要把一本书论好、译好、教好,怎能不加精读?所以评论家(包括编者、选家、注家)、翻译家、教师等等都是很特殊的读者,被迫的精读者。这种读者一方面为势所迫,只许读通,不许读错,一方面较有专业训练,当然读得更精。经得起这批特殊读者再三精读的书,想必是佳作。经得起他们读上几十年几百年的书,一定成为经典了。普通的读者呢,当然也有他们的影响力,但是往往接受特殊读者的“意见领导”。

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就算是智慧之书也读不完,何况愈到后代,书的累积也愈大。一个人没有读过的书永远多于读过的书,浅尝之作也一定多于精读之作。

限于时间和机缘,许许多多的好书只能略加翻阅,不能深交。不过这种点头之交十分重要,因为一旦需要深交,你知道该去哪里找他。很多深交都是这么从初交变成的。略读之网撒得愈广愈好。真正会读书的人,一定深谙略读之道,即使面对千百好书,也知道远近缓急之分。要点在于:妄人把略读当成深交,智者才知道那不过是点头浅笑。

(胡大圣摘自江苏文艺出版社《左手的掌纹》,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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