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韩浩月
词典里对于“陌生”的解释很简单,只有“生疏”“不熟悉”这两个释义,远远不能够满足人对陌生的想象。
有一段时间,每每心头有“陌生”这个词出现,脑海便会弥漫出一处场景,或一种意境,这种场景或意境,往往又是庞大而模糊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当那种陌生感像黄昏的凉意在身体里弥漫的时候,无论手头在做什么,脑海里在想什么,都会暂时地停顿,静静地感受那份陌生感,或者等待它缓慢地消失。
陌生是一个舶来词吗,来自日本?或是来自别的什么地方?我在古诗词里面寻找“陌生”,发现有不少句子容易让人联想到这个词,比如“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人生交契无老少,论交何必先同调”,但仔细想想,这些诗句其实讲的不是陌生,而是如何消除陌生。
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仿佛是比较抗拒“陌生”的,那些对未知事物、陌生人、生疏关系的描写,无不带着一种强烈的交流和拥抱意图。用现代的观念看,这种情感,未免有点黏糊糊的,陌生这个词的本义,也包裹得严严实实,让陌生没了距离感,有了温度感,陌生所天然携带的孤独、新奇、戒备、紧张、后退、躲避、奔逃等成分,多被这温度感给蒸发了。
当然能理解古人的好意,他们不愿意放大“陌生”这个词,反而更愿意用网络上推崇的“社牛”方式那樣,来消化“陌生”,这可以当作是一种格局,一种胸怀。但熟悉中国历史的人也知道,不晓得保持社交距离,过于快速地对感情进行升温加工,会导致不少悲剧,比如“引狼入室”这个成语,以及“升米恩,斗米仇”这句俗语背后,随手就能牵出一连串熟人之间发生的令人心酸心寒的故事。据传宋代有个和尚叫释印肃,他说了一句“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人”,倒是这句话其中的意味,颇为符合“陌生”的含义,但即便是这句,多读几遍,会发现它主要说的是孤独。
对比之下,“陌生”的英文词strange,好像既贴近本义又含义丰富,这个英文词除了可以被译作“奇怪的、陌生的、不熟悉的”之外,作词根时的strange还可译为“奇怪地、奇妙地、不可思议地”,再搭配一些短语,还会衍生出“古怪、感到不舒服、奇异的吸引”等说法。我觉得真正的“陌生”就是这样的,陌生必须要超出个体熟悉的认知体验,陌生必须要像老虎的胡须那样,让人在好奇的同时因为危险又不敢去触碰,陌生必须像穿过一条长长的黑洞之后一脚踏入一个万花筒那样,瞬间自己被抛入旋转的、眼花缭乱的、未知的空间当中,不知道坠入何处。
我喜欢这样的陌生。
今年初夏,下午两点多的样子,窗外的热浪,还是不断亲吻着真空玻璃的外表面,房间里的冷气仍然在作着徒劳的抵抗,头顶的吊扇已经打开了,用最慢的速度旋转着。
电视里,一列长长的火车行驶在欧洲某国的山野中,火车穿过一个山洞之后,车厢内顿时被注满了下午的光线。车厢里没有多少人,显得空荡荡的。镜头对准了一名中年男性,他有点儿消瘦,虽然左右无人,但他还是有点儿局促不安,眼神不能安定下来。
一位漂亮的女性走了过来。这个演员我知道,看过不少她主演的电影,她是苏菲·玛索。她在火车过道里犹豫了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就开口对那位消瘦男人说了一句话:“请问您对面的座位有人坐吗?”当这样的台词被说出后,电影的戏剧性便开始了,你会非常好奇接下来发生什么,哪怕潜意识里已经知道,这是无数编剧曾经使用过的手法。
情节在继续。当苏菲·玛索发现对面的消瘦男人,手在翻着书,眼睛却根本没法在纸页上停留的时候,她提出了一个希望帮忙的请求:“我的外套拉链锁死了,可以帮个忙把它拉开吗?”那个男人放下书,带着点迟疑,伸出两只手,一只手控制住拉链的基座,一只手紧握拉链的链头,随着链齿的向下翻滚,外套之下的苏菲·玛索真正地显现了出来。
我好奇编剧会怎么编下去,已经差不多半年没有看电视的我,被这个俗套但却有效的设定吸引了,我把在沙发上的平躺姿势调整成了侧卧,饶有兴趣地想知道剧情怎么发展。接下来,是苏菲·玛索问那个男人,在看什么书?这是位聪明的编剧,没有过多地絮叨有关书的内容的讨论,继而将话题向危险的方向继续引导,消瘦男人警惕地问她:“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很显然,他的社会经验告诉他正面临一个可能存在的陷阱,是啊,一百个观众,恐怕差不多得有九十个以上意识到了这是个陷阱,如果它发生在现实中,或许陷阱被设置得不会怎么太深,但它发生在屏幕上,就必须是个巨大的陷阱,有生命之虞的那种,否则怎么可能会让一名在下午十分昏昏欲睡的观众打起精神来继续观看?
对于消瘦男人的问题,苏菲·玛索的回答是:“你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听到这句台词之后,我的大脑里仿佛轰然响了一下,当然,脑海里的这声“巨响”,不是因为苏菲·玛索刚刚说出的这句明显很直接的台词,它之所以能让观众脑海里发出声响,就是因为这句话突破了中国人对“陌生”的认知与想象,我们极少会使用这样的方式表达情感,尤其是女性在表达情感的时候,比男性更会婉约、含蓄许多。
中国的编剧,在类似的情节中,不会使用这样的台词,他们会绕着圈子用更多的话语来表达,比如像王家卫,在表达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选择写这样的台词:“我已经很久没有坐过摩托车了,也很久未试过这么接近一个人了,虽然我知道这条路不是很远。我知道不久我就会下车。可是,这一分钟,我觉得好暖……”只是,王家卫式的台词,可能会让我当场按下关机键的按钮。相比之下,虽然苏菲·玛索说出的那句台词简单粗暴,但是却能够让人感觉到一种力量感。
苏菲·玛索的那句台词在客厅里飘荡着,向窗外和门缝那里飘去,我觉得电视中、故事里、车厢内的光线,也在那一刻向我的客厅弥漫开来,和我沙发周边的光线融合在了一起,我感觉某种巨大的陌生在铺天盖地涌来。在几个月的时间里,我有大量的时间停留在这间客厅当中,我对这个房间的熟悉程度,已经近乎于鱼对鱼缸的熟悉程度,我并未意识到,自己对于陌生的渴望,会被一部电影的情节和画面激发出来。
这有些荒诞,但却是已经发生了的事实。
二〇〇八年,上海,我在那里生活了三个月。是春天。
这是我第一次在南方城市生活这么久。此前和之后,从未在南方城市待超过七天的时间。这使得当时我有足够的时间来感受和体会南方生活。对于一个北方佬来说,南方的诸多地方,是陌生的也是新鲜的,足以吸引我。
跑到上海,不仅把我从北方气候与生活习惯中生生地切断,也把我从熟悉了十多年的婚姻与家庭生活中拔了出来。我刻意地与上海公司的同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没有选择扎堆租住在一起,而是租了离公司更远一些的公寓,这样的话,下班出电梯互相道别转弯走入街道后,我像一滴水被扔进了大海——一滴淡水被扔进了满是咸味的海水里。
没有人认识我。这个时候就算我不慎脚滑摔倒,或者走神不幸撞上了电线杆,也不会感到尴尬。我唯一感觉到熟悉的,是看不见的手机信号,它还紧紧地追随着我,不停地在向整个世界同步传输我所在的位置,每个知道我号码的人,都能够在几秒钟之内迅速地找到我。所以有时候我会把手机关掉,来体会那种彻彻底底的陌生。
我像一名初中生那样,经常在街边吃点东西后,进入一个台球厅,在那里和陌生人打几盘台球。没有对手或者累了的时候,会在边侧的一排游戏机那里玩水果机,就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流行的那种游戏机。我会去用十元纸币换十枚一元硬币,然后去水果机那里押香蕉、西瓜、苹果,或者双星、77。这是一个相当简单的游戏,我会不停地和机器里藏着的电脑芯片玩智力游戏,战胜机器的快乐让人雀跃,同时,硬币叮叮当当跌落出来的声音悦耳又迷人。我经常把剩下的硬币或者赢来的硬币放在牛仔裤后面的裤兜里,边走边用手去搅动它们,听着硬币互相撞击发出的声音,错觉自己很富有。
更多漫长的夜,我在上海的市井街巷里穿行。不会走那些灯火辉煌的大街,而是专挑黑黢黢的巷弄行走。被阴影占满的上海巷弄有种特别的诗意,那阴影仿佛是透明的,发着薄而晶莹的光。晾衣服的竹竿架在头顶上。每一扇窗户都小小的,同样小小的阳台上有夜来香的气息传来。可以看见孩子在亮灯的窗户后面写作业。永远有阿姨用我听不懂的上海话在拉家常。我用快而匀速的步伐走着,整个五官都在捕捉着巷道里的各种声音、味道、气息,皮肤上的毛孔仿佛全部打开。偶尔会一脚踩到一个浅而又浅的小水坑里,那是带有洗衣液泡沫的水坑,我觉察到了那泡沫在脚底下二次“爆炸”的触感,觉得莫名其妙地开心。
在巷弄里的夜游,通常会在二十三点前后结束。这样一通乱七八糟地走下来,完全会走迷路,再回住所的时候,要依赖手机地图导航才能找得回去。但我对迷路这回事乐此不疲。我的方向感太好,一般不会迷路,就跟酒量好的人怎么都喝不醉一样,不太好玩。所以,人为制造出来的迷路,会刷新我对自己身份、精神、内心的认知。当一不小心从黑暗的巷子走进一个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时,闪烁的红绿灯与霓虹灯,高大的建筑,刺耳的胎噪等等构成的信息,会让我产生天旋地转的晕眩感,我觉得这是陌生的一个很高的境界,它把人拔高,也把人压低,在高与低之间不停地摔打。在这种晕眩感消失之后,整个人如同从高空回到地面,经历这个过程之后,身体里的细胞,仿佛被整体更换过一遍一样。
深夜躺在公寓房间里的时候,常会想一些东西。是想,不是思考。思考是严肃、认真、仔细、有逻辑的,但想不是,想是随意、感性、空洞、斑斓的。想为什么此刻会在这儿,想下一个季节会在哪儿,想过去在人生的关键几步上自己走得对不对,想明天早晨吃点啥,想生命究竟是有意义、无意义……
在陌生之地的胡思乱想中,想到的问题或者事情没有大小高低之分,它们都是天上的云朵,在大脑构造出来的一个宏大天空中漂来漂去,偶尔碰撞也不会制造雷雨。想这些东西没有任何的压力,相反,假若白天也有一些压力的话,也会在夜晚统统消失。这样的状况,在我熟悉的地方,是没法实现的。
陌生与孤独,总是如影相随。一个人喜欢陌生的时候,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喜欢孤独呢?如若感到孤独,那便是陌生过于庞大,越了界。排解孤独也是很简单的事情,比如可以去离家很近的那家大型连锁超市,在各大城市,都能看到它那硕大的商业招牌,单单是看见那几个字,熟悉感便慢慢浸出了。走上它的扶手电梯,把自己送入一个商品世界的时候,那个熟悉的自己,便彻底回来了。
现在有些孩子,可能在几岁的时候,就已经飞行过不少国家,有了数以几万公里计算的旅程记录。即便没有飞行过,也有机会跟随家长一起,借助发达的交通工具,大大延展了自己的活动空间。不像过去那样,许多年轻人,直到满十八岁,还没离开过自己生活的县城。也不像更早一些年代那样,有的老人,一辈子也没走出过自己的村庄。
我在这样的环境长大,童年以为村庄就是整个世界,少年以为县城就是整个宇宙,每一次生存环境的变化,都会带来发烧般的体温变化,那是对于陌生的恐惧。我记得十二岁第一次到县城,就被四五层高的楼房震撼到晕眩。有个朋友曾描绘过类似的经历,他随父母进入县城定居之后,大病了一场。这种病,大概可以被命名为“陌生病”。
有一段沉没的记忆,在我的心海深处已经生锈。现在想起来,那段记忆,竟然是我人生第一次出门远行。那是我十五歲时,决定坐公交车去隔壁县城看一个朋友。那是一个女孩,我们是互相写信的朋友。那一年暑假她写信给我,邀请我去她的县城玩,但出于对距离与陌生环境的恐惧,我思虑了许久才决定冒险。那个县城距离我当时生活的县城,现在开车走高速半个小时就可以到达,但在当时坐客车需要两三个小时甚至更长,路上有可能被“卖掉”——一辆客车如果载客人数太少,就会在半路把客人卖给另外一辆客车,凑满一整车人之后继续前行。
记忆慢慢浮现了出来。那次我幸运地坐上了一辆中途没有卖掉客人的客车。客车出了县城不到十分钟之后,某种不安便从关不严实的车门缝隙中钻了进来,车窗外陌生的景物(主要是一些挂了不同牌子的建筑物)让我目不暇接,随后大片的田地和视野里不断后移的树木,取代了城市的痕迹,眼球主要聚焦在植物身上,会让人放松。
那辆客车上坐的什么人,售票员长得什么样子,司机抽不抽烟,乘客有没有大声说话等等,这些都没有留存在我的记忆里。能想起来的唯一一名乘客,是一位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的女孩子,对于那时的我来说,年龄大十岁,已经是大许多了,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她多次回头看我,在很短暂的眼神交流中,虽然我们各自没有吐出过一个字,但却完成了一场完整的交谈——
“你是去XX县城的吗?”她问我。
当然是,客车的通行名牌上,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但我的回答却是含糊的,“是,哦,不是,我可能中途下车,不,我还是到终点站再下车吧。”
她流露出一丝带着点轻蔑的微笑,对我的担忧不以为然。“去看朋友?”她继续问我。
“不是,是去走亲戚,我的小姨住在那里。”我的神色告诉她我在说谎。
而她也看破了我在说谎,“胆子这么小,还男孩子呢。”她说,“你就应该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不应该出远门。”
我有些生气,觉得她多管闲事,摆出一副拒绝再交谈的样子,但她却不善罢甘休地说:“能找得到你亲戚家吗?下车后要不要跟着我走,我给你指指路?”
我说:“不用,我能找得到,又不是第一次来。”
这一次,她笑得有些不能自抑,笑完之后就不再转过头来了。这场虚拟的对话到此结束。
到达县城汽车站,下车的时候,那可恶的陌生感,让我完全暴露出了自己的紧张与不安,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一时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这让我手足无措。我本能地跟在车上的那个女孩子的背后走,她目前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熟悉”的人。
她走在前面,看着跟在后面的我,莞尔一笑。我分辨不出这笑的含义。在走出汽车站大门的时候,迅速选择了一个和她相反的方向,以小跑的速度跑开。
我在一个空无一人的午后巷子里,展开笔友写来的邀请信,那里面半清楚半含混地写出了她家的地址,以及从汽车站出来之后,怎么拐弯怎么走的文字路线图。
在经历了漫游式的两个多小时的寻找之后,终于找到了她家的门牌号,小心翼翼地敲门,一个有点胖的大婶打开门后用狐疑的眼光看着我,她问我:“你找谁?”
我说出了她女儿的名字,然而并未得到她的信任,她又问:“你从哪里来?找她做什么?”
我忘了怎么回答她的,但记得她的回答:“她去她小姨家了,昨天就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午后的光线刺眼,天色仍显漫长,但我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到汽车站,很可能当天回不了家了。于是狼狈地往汽车站跑去。
那个女孩,有可能在家里,她妈妈说谎了。也有可能真的去了小姨家——毕竟那个年代,每个人都会有小姨。我相信第二个可能,也宁愿是第二个可能。对她来说,我是个一次也没见过面的陌生人。出于对陌生的恐惧,她提前出逃了。而我也如释重负,甚至觉得很开心。我完成了一次任务,然而没有任何危险发生。我到达了一个陌生之地,并成功地返回了家园。
这样的经验,也带来了两个可能:一种可能,是会更加牢牢地把我按在原地,不再尝试远行;另一种可能是,不停地“远走高飞”,像一只不愿落脚的鸟那样。
近些年,每到一个新的、以前从没来过的城市,都会争取早些起床,晨跑。
我常把一些城市搞混,在桂林醒来的时候,以为在合肥,在成都醒来的时候,以为在长沙。早些时候还会花费一点时间,去搞清楚自己究竟在哪里,后来类似的迷惑多了,就不再努力去分辨。睡在哪里都是睡在夜里,醒在哪里都是醒在梦醒之后。
跑步是摆脱这种迷惑的最好办法,在耳机的音乐声里,越跑心里越宁静,头脑里思路也越清晰,哪怕等红绿灯的时候,也不再东张西望,而是专注地看着前边。
坐着飞机跑,坐着动车跑,把外套缠在腰间跑,穿着皮鞋也跑。
记得有一年在合肥,早晨我在酒店附近的街头跑步,温度适宜,心情很好,不由加快速度,猛跑了几步,忽闻背后警笛声大作,我并不慌张,把它当作了音乐的一部分,继续加速跑。
两辆警车在我前面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四五名警察前后包抄,让我前无出路,后无退路。
这一情形,把“陌生”所有定义、含义当中,最容易夸张、变形的那一部分都撕扯了出来,危险、刺激、紧张、失控、对抗……都有。
可我已经学会了在每一个陌生之地把自己变成大大咧咧的、一切都自来熟的人。
“警察叔叔,怎么了?”我问那几位全副武装,年龄明显比我小不少的年轻人。
故事很简单,有人报警手机被偷了,警察看见我在跑,于是……
他们让我拿出自己的手机,念出号码,还有通讯录排在前面几个人的名字。确定认错人之后,他们非常友好地道了歉,但还有一位警察好奇地問了一句话,“没事你跑啥?”
“我跑步啊,跑步违法吗?”我说。
警车熄了警笛,各自狠踩了一脚油门扬长而去。
我在街头,把刚经历的这一幕打电话告诉朋友,两个人在电话里哈哈大笑了好大一会。
当时笑完之后,在街头蹲了一会,双手抱头,心里竟然有些怅然若失。现在想来,那或许是真正进入中年的标志,那些属于年轻人才拥有的由青涩、孤独、逃避等构成的陌生之地,已经在我心灵的田野中彻底地荒芜。
那时我宛若拥有了山和大海,宛若拥有了真正的自由,但我知道,这一切,都比不过陌生之地曾带给我的丰富与旷远。自由是可以言说的,但陌生,永远言说不尽。
责任编辑:胡汀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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