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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里的名词

时间:2024-05-04

巴音博罗

身体里的玫瑰

性是生长于我们体内的玫瑰,幽香隐秘,摇曳多姿。透过那枝叶纷披的枝杈,我们会窥探到它娇羞的、含露的花蕊。性是人之七情六欲中最绚烂的部分,它那具有规律性和时序性的花蕾,闪烁着血液一般的原初的色泽,并且被锐利的尖刺紧紧围护。劳伦斯说:“生命之所在,使用权是性欲之所在。”可见性绝非沿袭至今的传统或习惯,而是诸如吃喝拉撒睡一样不可或缺的生之本能。

然而在中国,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性一直是作为丑陋、肮脏的字眼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对性与欲的理解与探究一直是讳莫如深的事情,甚至到了谈性色变的程度。好象每一个成年男女对性都漠然置之,或者淡然处之,有时竟然公开嗤之以鼻,唯此方显英雄本色,才是君子风度,才是节妇烈女……可见性是与蝇营狗苟划等号的。对性的追求就是不顾廉耻!历史上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和潘金莲,刻在骨牌上的春宫图,流传在民歌野调中的偷情欢爱荤段子下三滥等等……人们在嬉笑怒骂中充分体会到了无拘无束的性的欢娱和快活。这是千百年来隐觅在正史下最真实的那部分,也是对板着面孔的道德说教的最有趣的调侃。

雄孔雀展开那身美丽的羽毛迷醉雌孔雀,以满足它繁殖的欲望:然而为什么雌孔雀不展开它那身美丽羽毛,迷醉雄孔雀,来满足“她”那繁殖的欲望呢?这是自然界的秘密,也是性的秘密。按照经典的说法,当今世界主要有三种性观念:其一是以生殖为惟一合法理由的规范,持此观点的人大都有较深的宗教信仰,把性欲看作自我放纵和罪恶。其二是认为性乃爱的需要,二者是紧密相联的统一体,而无爱之性则是不道德的。其三认为性是一种娱乐,性仅仅是人生其它快乐的来源之一。(这是20世纪70年代发生在西方世界中规模宏大、影响深刻的革命的硕果。)但无论如何,性是人类最根本的,不可或缺的那部分。“虽然那隐藏在他羽翼中的剑刃会伤害你们……虽然他的声音会击碎你们的梦魂,如北风吹荒了你们的花园……爱……也将钉你们在十字架上,栽培你们,修剪你们……”(纪伯伦)

从理论上讲,性欲与爱是浑然一体的,宛如火堆与火。这是人类做为人本身构成的完美性学,亦是我们对性爱的梦想。但是性之需求往往起出了爱的限界,致使性成为纯感官刺激,成为享乐主义的游戏。这是罪孽在肉体上的肆虐,是私欲的膨胀,是对爱的公然践踏。当玩火者得到了灰烬,当灵魂因为背叛上了沉重的十字架,那个脸色苍白的可怜虫就会一边自虐一边忏悔:上天,宽恕我吧!我老了,饶了我吧……于是,一切又恢复到从前。

所以在民间,性是性生活的轴心,爱则成为阳春白雪。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是某领导到乡村视察村民们的业余生活,当领导问那村长,业余你们都有搞些什么娱乐活动时,村长正儿八经地回答:除了打打麻将,就是跑跑破鞋。足见在布衣百姓眼里,娱乐即性。而到上世纪了八十年代末,随着西方性文化观念的“侵入”,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步提高和精神生活的极度匮乏,古老的东方古国的人们对性生活的“开放搞活”达到了白热化程度,公开嫖娼和卖淫成为可能,性成为生意最火爆的卖点,对性欲的享受也成为最轻易与寻常的游戏。连花龄少女也在谈论性,连花甲老妇也在做性器修补术,一时间这种猩红娇艳的玫瑰汹涌开放,几致泛滥。

国人的性观念需要调整与规范,需要上升到新型的,能够适应新世纪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理念的道德范畴,这是需要时间的,也是需要一个引导过程。但性学专家们不能不承认,当下人们的性观念有了一个认识上的飞跃,这是一种进步。对于某些家庭和某些人来说,他们必将领受那玫瑰之刺的锐痛。

海始终是一块颤抖不已的布。而天空之中,则是一小块飘扬拂动的旗帜。当土地以其斑斓、厚重的尺幅铺展在人们的脚下,是广阔无边的布匹献出了它的恩赐。阳光,花色,质地……最开初的棉花和麻的气息青涩而湿润,特别类似于汗的咸碱与镰的锋刃。但布无贵贱。布的精致与粗糙来源于人的内心,是人对肉体的负担,所以一架纺车和一台机器的区别绝非频率或速度的差异,也不是阶级与时代的划分。布是线的集结,是文明的光芒。更多的时候,布亦是美对大众的打量。当鸟儿的羽衣划过天空,或野兽的斑纹闪现于山谷岩林,对布的奢求就带有一丝残忍的血腥味了。但布总归是仁慈的,相对于人类的身体而言,布大面积的包裹使我们的羞耻心乃至罪恶感得以缓解与救赦。我们不说,抑或我们惊讶、感叹、赞赏、捣毁……我们看到了一个用布包装起来的皇帝和帝国成为历史的画卷,这是布对真实的嘲讽,是线篡改过的寓言,是一个赤身裸体者对往昔的眺望。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讲,再深的河也无法把一匹布漂洗得容颜尽失面目全非。

而剪刀则能使布成就自己,就像被皮尺丈量过的布已不再是布(人们称之为衣裳)。我们看到一个人在路上行走,其实是欣赏一块布在半空中的飘移,这种情景特别类似于云彩在湖泊中投下的美妙倒影,也类似于花孔雀展示它那斑烂耀眼的羽毛……因此,布的格言依然是——模仿,是身体的雏形,是对性和自然的百般约束。当它以唯美的形式出现在我们身边,当布用印染的图案使心灵陷入迷乱,什么也不能把躲在布里的苟且偷安者从睡梦中唤醒。相对于一个爱布成癖者来讲,布是他的另一种皮肤。对布的梦想,挑剔,渴望拥有与炫耀卖弄,使一部分人成为布的奴仆。

棺材

棺材是死者的房舍,活人的记忆,是亡魂遨游天穹的航船。在数千年流传下来的民间墓葬文明的传统中,它是盛殓死亡的唯一,是形式与方法的金缕玉衣。但如今它是化饰在死者脸上的一抹晨曦,一道月影,几段干柴烈火式的唢呐悲调。而在北方丘陵群中的村落或幻觉乡镇里,它仍然是逶迤地行进在荒凉原野上的送葬队列——披麻戴孝的亲子们手执灵幡儿,满目疲倦,与阴阳先生空洞的叮嘱形成对比,只是他们的眼瞳中浮现着同样茫然而不知所措的神色。但杠夫们的脚步是沉重的,棺柩板材的厚实标志着未亡人的家境之殷实和孝道之虔诚,这是不能有稍许怠慢的。古人对棺材赋予种种神秘色彩的规则和说法,在今天仍然使普通百姓们奉若神明,以至于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口中喃喃呼唤的仅仅是:儿呵,给我准备一口材吧……是的,连伟人都不能免俗的长眠之物,在倡导火化的焚尸炉前,势必更为通灵,所以在古人千奇百怪的墓穴中,不仅把那遨游之舟——棺材埋入地下,还往往也把它们置于悬崖绝壁的高处(“谁把死举得那么高?”《悬棺》汤养宗诗句),来承受风霜雪雨和高天风云的激赏。这是更加接近自然的死亡观,也是将易朽的肉体竭力追随四散飞扬的灵魂的努力。而地下墓室的阴冷仍在持续,暗藏的机关和殡葬的俑器旁的奴隶们仍在窒息前的夜色中闪露星光——从始皇到孙中山,从恺撒到林肯,从古老的黄河文明到雅典神庙、尼罗河畔的大金字塔、法老的木乃伊,化做尘土的残垣断壁,阳光下无比明亮的塔碑以及最后一座皇家陵园前那石像上的阴影与气息……它们是地下石棺的光线的折射,是那位长寿的哲学家的

一句箴言的翻版,是一座存在过几千年的伟大,瑰丽的城市的缩影,也是一本散发着霉味的史书的封底部分——生活在科技时代的人们的惊讶与赞叹。不是吗?大多数正在生活的人对生的要求何其简单、将就,而对死则极尽其奢华,这是人对生命理念的一种悖论。生的麻木和死的警醒,往往又被更加荒谬的生存麻木所替代。所以生命会愈加被漠视,而死亡则愈加被推崇、通灵,成为凌驾于鲜活肉体之上的神兆。“不可抓住生命不放,不要把生命视为财产”。这是佛祖、耶稣等已经反复指点给人们的途经,可惜大部分人并不能懂得和理解。正如西方哲人所说:死亡就是不在,而死亡在时,我们就不在了(《向死而生》,贝克勒编著)。也诉人们畏惧的根本原因是垂死之前的苦难与疼痛,抑或是我的朋友西川在一次演讲中所说的——害怕暴露那丑陋的尸体。但火焰和棺柩解决了这一切,时间将在漫漫无期中使一切恢复原样。当你在树丛中看到枝头一只破壳而出的丑陋的虫子慢慢抖索开身体,在微风与阳光下慢慢长出一双美丽的翅膀,然后快意地一闪,就变作一只追花摄粉的蝴蝶,你的心就会蓦然轻松起来。

鹦鹉之死

夜半小解时,一开灯,看见紧贴暖气边的鸟笼里,那只娇小的虎皮鹦鹉的尸体,硬梆梆泊在笼角,心下不免一紧,麻溜撒完尿,回到卧室,见妻子睡得正酣,便悄悄躺下了。

我不忍这时候惊动妻子。还是让她做个好梦罢。而我,却在颠来倒去之后,异常艰难地睡死,并且做起乱七八糟的噩梦。梦中一只肮脏的死鹦鹉用一只空洞洞的白眼珠慑住我,又扬起尖利的喙狠命向我啄来,我一惊,大叫一声醒了过来。

死去的鹦鹉生病已然有几日了。先是寂寂的不吃食儿,后来便扎撒着翅膀蹲在那儿,浑身颤抖,一忽儿一忽儿地打蔫儿。同笼子里的那只老鹦鹉见到主人过来探望,便用可怜兮兮的凄切的眼神,瞅瞅主人,又瞅瞅小鹦鹉,意思是说:你快救救它吧,瞧它多可怜……

我妻子便张罗着给它喂药,这是源于多年的喂鸟经验的。她判定它是患了感冒,就打算喂它安乃近,先把药片用纸包上,然后用铁锤砸成粉末。我给她打下手,待她把药粉研好了,我便胆战心惊地打开笼门,小心翼翼伸手去捉生病的鹦鹉。

鹦鹉的嘴巴确实厉害,锋利,有劲,如果不小心被它啄一下,轻则青紫,重则流血。因为我有过这种痛苦的经历,所以手一挨近这个绿毛小妖怪,便心慌胆寒,抖抖索索起来。

幸亏它正在病中,劲儿小,即便也毫不留情地啄了我一口,却因我皮老筋硬,幸未受伤。

我扒开它的坚喙,妻子赶紧喂进苦味的白色药粉,我们都觉得它羽毛不整,且轻了许多。

但愿它能挺过这一劫,妻子默默祈祷。

生病的是只年青小鹦鹉,养了大约二年多。而跟它配对的老鹦鹉,我们养了至少十余年了。

它像只老精灵,很懂事,喂它青菜、水果时,它会快乐地颔首致意,有时还会在横杆上跳起令人眼花缭乱的碎步舞曲,那姿势简直优美极啦。

我喜欢把手贴着铁笼的缝隙探进去,让老鹦鹉轻轻地以嘴“嗑”那么一两下,那种美妙——那种人与动物之间情感交融的美妙真是难以言表,难以描述,像一首美丽的田园谣曲,像清亮亮的溪水淌过干净的心房……

我以为这必是世界上最圣洁最和谐的图画。

我不知道一只鸟的寿命有多长,但这只伴随了我们一家十年的鹦鹉,必然属于我们家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朝朝暮暮,风风雨雨,我们经历过的它也见证过,它所歌唱过的我们也都聆听过,这就够了。

算起来,我们在十年之间共给这只老鹦鹉匹配过三位伴侣,都因各种病疾先后故去。我说,这老家伙命硬,克夫,像我大舅(我大舅先后娶过三个老婆,都不同症状病死,村里人说他命硬,当然是一种迷信说法了。)但这只老鹦鹉越老越懂事,越老吟唱得越动听,确是生命中一道独特的光彩。

有好几次,我看到老鹦鹉并排站在生病的小鹦鹉身边,尽力用一只翅膀顶扶住那只身子发热,打蔫儿颤抖的伴侣,它是生怕体弱发虚的小鹦鹉头昏掉下横杆摔伤死去呵……

我惊诧于一只小小生命的灵性,我也被动物之间的这种天性悲悯的感情所震动,我觉得自然界中的万物皆有神灵,而动物们之间的这种灵魂依托,比之于人,更令我们感动和敬畏。

我悄悄地埋葬了死去鹦鹉的尸体。我想,等开春时,冰消雪融,百花吐艳,万物都欣欣然生获阳光般的青春时,我将再去鸟市,为那只丧失爱侣的老鹦鹉娶回一只漂亮可爱的小小新娘,以便使它黯淡的生活,生获光辉。这也是我的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在与那只老鹦鹉相伴相依的漫漶岁月里,我不止一次写下诗篇来感念上苍赐我的福分,下面我录取一首,来做为这篇拙文的结尾罢。

绿鹦鹉

这翠绿色的鹦鹉多么像

口吃的灯盏!看呵

它咕咕咕咕地叫出了它的光芒

——婉转的华彩的断章

在阴影里,在更加漫长的白昼中

它叫着叫着,它叫来了盛装自由的

囚牢,来妆点我们的生活

吹熄这盏灯!趁鹦鹉沉睡时

……

责任编辑:陈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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