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韩 笑
一、以读者为中心的理论建构
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学理论研究的重点转向了读者接受研究,以姚斯和伊瑟尔为代表的联邦德国康斯坦茨学派是接受美学的肇始者。继康斯坦茨学派之后,70年代在美国出现了以读者接受为研究对象的批评流派,也就是读者反应批评学派。美国的“读者反应批评”和康斯坦茨学派相比,更注重的是读者的主观活动。其代表人物费什、霍兰德从接受的不同角度论述了读者在文学活动中的决定性地位。
但是,即使将关注点都放在读者方面的接受美学各家,他们的理论还是存在着很大分歧。作为接受美学的代表人物,姚斯在《文学史作为向文学理论的挑战》中,提出了“期待视野”概念。他说:“从类型的先在理解,从已经熟识作品的形式与主题,从诗歌语言和实践语言的对立中产生了期待的系统。如果在对象化的期待系统中描述一部作品的接受和影响的话,那么,在每一部作品出现的历史瞬间,读者文学经验的分析就避免了心理学的可怕陷阱。”他将“期待视野”分为两大形态:其一是在既往的审美经验(对文学作品主题、风格和语言的阅读经验),接受者的知识背景基础上形成的较为固定的文学期待视野;其二是在既往的生活经验(对社会、历史、人生的生活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更为广阔的生活期待视野,这两大视野相互交融构成具体阅读视野。而接受美学的另一名奠基人伊瑟尔则认为,一部优秀的作品文本在其意象结构中总是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和“意义空白”,从而形成一种潜在的“召唤结构”,促使接受者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审美理想等去将其确认、补充和丰富。文学(艺术)作品的意义和永恒的魅力,正是在这种文本与接受者的相互作用中呈现、形成的。姚斯和伊瑟尔的这些理论在读者反应批评学派那里得到了部分继承,他们继续秉持读者在阅读活动中的接受过程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本的意义是开放的,读者对文本的解释是各异的,但这些不同的释义都具有合理性。同时他们的观点也表现出了与接受美学极大的差异性,这个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对文本的看法和文本与读者的关系上。首先,在读者反应批评学派那里,他们否认了文本的客观存在性,费什认为:“阅读并非寻求文本的意义,而是对文本的体验过程,文本对我们做了什么就是我们对文本做了什么,这实际上是一个解释的问题。批评的对象并非探寻作品中的客观结构,而是读者的经验结构。”由此可见,在费什看来,文本不是客观的,而是随不同读者的视野而表现出相异性的。其次,在读者与文本的关系方面,伊瑟尔认为,读者对文本的释义是受到文本客观性制约的,费什却认为,“文本中的一切,诸如语法、意义、形式单位等,都是解释的结果”,“作品中什么也不存在,把意义看成是由文本语言构成,有待于读者解释的自足体,其实是客观主义的幻觉”。综上,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出,在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批评那里,对于文本、读者以及文本和读者的关系都产生了较大的分歧。虽然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批评的各家都认为读者对文本的释义是作品意义实现的决定性环节,但这些纷杂的论述始终忽略了一个问题,即读者对文本的释义与作者赋予文本的意义是否有关联,如果有关联,那么这种关系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通过对先学者们的理论进行梳理,我们可以看出,在对文学的研究过程中忽略作者和读者间的关系是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批评的最大缺陷,即使赫施曾经提出应当区分作者赋予文本的“意义”和读者赋予文本的“意思”,但也并没有就着两者的关系展开论述。因此,仅就考察作者创作时赋予文本的含义和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给予文本的释义这两种意义,笔者认为,任何意义上的阅读都是一种误读。
二、阅读即误读
由于误读一词在各种批评论述中不断地被提到,人们便以为这个词是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但是实际上,这个词多数时候表达的概念始终是模棱两可的,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个词义给予定义才能消除误会,也便于笔者将上述观点继续阐述下去。说到误读,就必然会牵扯到“误”与“读”两个字的含义,首先来看“误”这个字,它所包含的意义中有两个意思是与误读相关的,那就是“错误的”或者“使其受损的”。通过对“误”的理解,我们就得到了误读的第一层含义:任何不能正确解读(释义)或者完全解读(释义)的阅读过程都是误读,这种“误”的状态包含了自觉和不自觉两种可能。但是这个定义并不完全,“读”这个字的本身即为“阅读,看”的意思,阅读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对象,也就是说指向一个对象是完成阅读活动的先决条件,没有这个对象的存在是无法进行阅读活动的。笔者这里探讨的阅读的客观对象是已经生成的文本,由此我们可以得到误读的第二层含义:任何面向文本的不正确解读(释义)或者不完全解读(释义)的阅读过程都是误读。由上述两层含义所规定的误读定义仍然不能消除这一概念的使用会引起的误会,读者对于文本的释义实际上存在两种误读,一种是对文本自身意义的误读,一种是经由文本对作者的意图产生的误读。正如费什所说,作品的意义只是读者解释的结果,没有读者参与解释的过程,作品本身是不具有意义的,因此,文本自身只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客体,它只是作为激起读者反应的反应物存在,没有读者的参与,文本就不会参与到阅读活动中来,也就更无法实现自身的意义。反过来,倘若我们丢开读者的参与单纯地考察文本与作者的关系,同样也可以发现,这时所谓的文本的意义是作者在创作时赋予作品的意义。因此,文本自身是无法赋予自己意义的,通常所谓文本的意义只能是由作者或读者赋予的。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误读是读者以文本为媒介,自觉或者不自觉的偏离(包括了不正确和不完全两种情况)作者意图的阅读过程。
基于上述对误读的定义,笔者认为,任何意义上的阅读都是一种误读。误读产生于读者对任何文本的释义都是无法正确或者完全达到作者的本意。这里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论证这个观点,一方面是现实的客观层面,一方面是读者自身的意识层面。
首先来考察客观层面,也就是说考察阅读这个精神活动的行为,阅读活动是指从读者接触文本到完成释义的整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出,阅读是一种交流式的对话事件,也就是姚斯所说的“意义发生于文本和历史性阐释者之间的对话事件中”,因此,阅读活动便有着其自身的一些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阅读活动是以文本为中介的;其二,在阅读的交流对话过程中存在复杂的背景问题。就第一个问题而言,阅读以文本为中介使它在根本上同对话这种交流式的活动区别了开来,文本作为媒介的存在意味着作者在作品完成的时候就已经退出了对话活动,读者要与其交流只能是通过文本这个客观的载体来实现。这就说明阅读作为一种交流活动,它的对话关系是间接的,这种间接性特征使得作者本意的传播过程变得极为复杂,也就导致了读者对作品的解释永远无法达到作者的本意,误读由此产生。同时,以文本为载体的交流活动使得双方的对话具有滞后性,即读者的反馈对于作者赋予作品的意义是滞后的。也就是说,读者对文学作品的释义即使可以反馈到作者那里,这个反馈的信息已经无法影响作者在完成作品时就赋予作品的意义。借用赫施的术语来说就是读者赋予作品的意思(significance)对于作者赋予作品的意义(meaning)的反馈是滞后的。因此,阅读活动的间接性和滞后性使得误读的产生成为一种必然。接下来我们就来考察这个交流活动中复杂的背景问题。基于不同个体的生活环境对其思想意识层面都会产生影响的前提下,误读更是成为一种必然。从作者方面来看,作者在创作文学作品的整个过程中都受着他自身先验性背景的影响,这个先验性的背景,借用德福勒在《大众传播理论》中的分类来说包括四个方面,即:个人差异、社会分类、社会关系和文化规范。 这种先验性的背景同时也影响了读者,读者的经验结构使他在接触文学作品之前就已经先验的决定了他的接受条件和接受限度。从现实层面来说,由于时间和空间的不可重复性,也就是历史的不可重复性,使得读者要正确或者完全理解作者的意义是完全不可能的,读者的释义对于作者本意最多只是达到部分的契合,这也使得误读成为一种必然。
其次,我们再来考察阅读活动的意识层面。众所周知,精神分析学派的诞生使得人们在解释文学现象时关注到了人类的精神层面,而读者反应批评的霍兰德更是将读者反应置于精神分析的框架之中,认为文学的本质即是一种读者的体验活动,阅读作品使得读者的潜在欲望转换成社会可以接受的合理内容,因而读者可以通过阅读作品获得释放和快乐。但是,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意识活动,人在心理机制上的一些特殊性也决定了阅读即为一种误读。由于阅读活动紧紧关联着人们的意识,我们可以说,阅读是个人自由意志的一种延伸,这种延伸的状态包括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作为一种精神活动,笔者认为人的意志有着三个显著的特征,它们分别是:1.意识活动具有延续性,是一个流动的过程;2.意志的强度只有在生活的体验过程中才能被定义;3.自由是自我意志的表现,但始终会收到束缚。诚然,人的意识具有流动性是指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的意识是不会固定在某一点的,这就决定了人在此刻的意志活动是受到之前意志活动影响的,而第二个特征正是第一个特征的表现,就是说,如果我们不把此刻的意志活动放在整个意志活动的过程中,我们是无法定义这些意志,即各种感情状态的强度的。例如,我们可以依据数学常识很清楚的辨别出7比5大,但是要说悲伤,很悲伤或者不大悲伤,这种情感的强度是必须放在意志的流动过程中通过比较才可以被定义的。因为意识的这种特征,读者在阅读过程就不可避免的要接受自己之前意识的影响,也就是说,前文所述的先验的背景在意识层面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在阅读的过程中,人们会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受到先验意志的影响。这种影响决定了读者只能按照自我意志的影响来释义文本,而不是按照作者的意志来释义文本。因此在意识层面上,任何阅读都是一种误读。
三、误读作为意义的引发
既然所有的阅读都是对作者本意的一种误读,那么读者对于文学作品的释义是否还存在意义呢?回答是肯定的。虽然读者对作品的释义都是对作者意义的一种误读,但是并不意味着误读不存在意义,甚至,我们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误读,读者的阅读才有了意义。这种意义是广泛的,笔者在这里认为其中最主要的意义主要是两个方面,对于社会历史方面的意义集中体现在文学史作为文学接受史而存在,从文学史的编写方式来看,文学史实质也是编写者对不同文本的释义,只是这种释义相对普通读者的释义要更加的系统化、理性化,这种以误读为前提的阅读,一旦编写成为文学史并得以流传,就会在文学接受的历史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导向性作用。因为误读不等于错读,在某些时候,误读甚至可以超越出作者的意义,这些时候,文学史对于后来者的导向性作用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次,误读对于读者个人的意义是更重要的,因为误读的必然存在,读者对作者的意思存在三种可能性,即妥协、矫正和反叛。这三种可能存在的对读者经验结构的修复其实都指向了个体自由意志的实现。正如柏格森所说,我们存在两种不同的自我,“一个是基本的自我,一个是基本的自我在空间和社会的表现。只有前者才是自由的。”“我们掌握自己的时候是非常稀少的,我们所以只在很少的时候才是自由的,就是这个缘故。”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任何面对文本的阅读都是一种误读,都无法达到作者的本意,但这样的误读却也对社会导向和个人意志的补偿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阅读的过程就是在误读的过程中体验读者的价值实现,阅读的快感就是这样在误读中不断平衡自我而得到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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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韩笑,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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