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赵卡
这篇小说写完后我放了很长一段时间,一直犹豫要不要拿出来,怕被读到的人感受到(作为一个正常人,甚至很难理解)里面的黑暗而不寒而栗。还有就是,我在下面会多次说到,作者的身份意图在这篇小说中尝试了转换:如何从一个旁观者变成了感受者,甚至亲历者,然后又变回到旁观者。
《大声喘气》这篇小说,线索来自我们当地的一则旧闻。我曾在当地做过一阵子纸媒的新闻记者,听说过这件事,一个离我老家不远的乡村少年进城,大概是因房租的事把一个女房东杀了,然后他逃遁到外乡隐姓埋名躲了起来,多年以后,在公安机关在一次集中追逃行动中,他被抓获了。这种案子并不新鲜,我在各种新闻媒体上能经常见到,从司法教育的角度上看,这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感兴趣的不是这个少年杀人,而是他为什么杀人以及逃走后他到底做过什么,可惜媒体上寥寥文字提供的信息少得难看。其实,就算媒体真的能提供出什么信息,也是共性化的东西,有时还语焉不详,而小说家需要的却是从共性化的东西中提炼出个性化的东西来。在我看来,新闻处理事件,小说处理本质和发现,这就是新闻和小说的根本区别之处。
说奇怪也不奇怪,我从那则旧闻里发现了我的影子,或我家乡人的影子——这是我所要面对的某种题材,它诱惑并启发了我,我决定将这个故事重新设计出来。这个故事一点儿都不复杂,但变成小说就复杂了,从技艺的角度上讲,小说的完成要调动作者的情绪和控制能力。作为常识,不得不说,小说是虚构现实的艺术,但要比现实还真实。什么是小说的真实?我有一种偏执的观念,小说要对现实阳奉阴违,小说必须曲解现实。弗莱在《批评的剖析》中就认为文学作品是内指的“假设性的语辞结构”——内中人物的行为和命运,只有在虚构世界中才合乎逻辑,才具有意义。
如果我就是小说里的那个薛嵩呢?我又何尝不是小说里的那个薛嵩——被某种隐密的力量所控制和引导着,这就是方法论上的小说的设计技艺。我动笔之前就清楚地明白了我的写作意图,我要写的是一个行走的故事——薛嵩艰难地兜了一个人生的圈子,他一直“在路上”。我个人的一个经验,对一篇小说而言,我觉得“行走”从时间和空间上能够完成其一种存在结构。但很显然这不是一篇漫游小说,也不是一篇公路小说,尽管从叙述上看起来有“漫游”和“公路”的元素,我觉得这是一篇关于逃离或逃亡的小说——被作者的叙事眼睛紧紧地监视着,从小说的开头就设计出了这种调子,薛嵩必将是一个逃亡者。
需要在此提示一下的是,小说中薛嵩这个名字想必大家不会陌生,对,你们肯定猜到了,“他”来自王小波的小说,意味感和形式感特别强烈,我就是喜欢这个名字,没有其他意图,也没隐含着什么寓意,为了省劲儿,我只是用了而已。
在我的家乡,近二十年来,薛嵩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了,他们是村里的后闲人——手头拮据,内心茫然,无所事事,却又不甘心将别人过了半辈子的平庸生活在自己身上再过一遍。其实即使在今天,我也会时不时返回头审视自己,我曾经就是薛嵩这样的人,梦想着不劳而获。所以他们想逃离农村(我成功地逃离了),那么,我就不能把我这篇小说当农村题材来写,这就是我对要写下的东西的一个事先设想——薛嵩被动(被逼)地进城了。
和我当初进城一样,一进城薛嵩就陷入了困境,城市的洞穴生态令一个头脑空空的乡下人脑洞大开,他被逼无奈却又很残忍地做下了第一起案子。写到此处时我竟被自己震惊到了,我将作者的经验内容毫不费力地转化为小说主人公的经历和遭遇,清晰的个人历史处境和暴力意识开始剧烈地呈现出来了,于是按我事先的故事设计,此种心态我觉得人人皆有——薛嵩走上了他的逃亡之旅。成都之旅太过真实,因为那是作者本人曾现实经历过的,所以薛嵩的方向感看似弥漫实则目的明确,因为素材构成了我的表达如此坚实,人物的原型效果我自认为在局部完成了作者的本意。这是主人公(被逼)出逃的部分,也是小说的前半部分,应该说达到了我最初的设想目标。
前面我已经交代过了,《大声喘气》这篇小说的线索来自我们当地的一则旧闻,案犯少年时因杀人而逃遁到外乡隐姓埋名若干年,但我这是小说,必须将时间和空间的存在张力显豁出来,所以,薛嵩在做下又一桩案子后,这回要主动原途返回了。如果真的让他在外地隐姓埋名若干年或更久,小說的书写张力就会弱掉许多。
不得不说,薛嵩有他心思缜密的一面,但也有他很愚蠢的一面——我再次强调一下,那个薛嵩就是我的一个影子,有那么几年我来往于呼和浩特市和成都之间,我在成都做过的事就是小说里薛嵩经历过的,除了杀人越货,货运物流、贩酒计划都是真的,谁发现了商机后不想着发大财和出人头地呀!但这个梦想并不那么现实,需要放在阳光下晾晒,也就是我在结尾时处理的那个结果,一种意外发生了,我很满意结尾的这个形式效果。
这篇小说里的三个女人,依出场顺序为中年的女房东、年轻的老板娘和街上的老太婆,她们都是和薛嵩偶然遭遇的(尤其是街上那个撞人的老太婆,老实说我被南京“彭宇案”启发的),然后薛嵩的命运似乎被她们决定了。不过,我需要在此说明的是,这应该是个巧合,我事先并没有这么刻意设计,我事先设计的是仿佛薛嵩一个人在与世界剧烈的对立着,现在看来,与薛嵩尖锐对立的不是世界,只能是他自己。
“班车”这个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我在小说里用过三次,第一次是从镇里进城,短途;第二次是从当地到成都;第三次是从成都返回当地,这后两次都是长途。这个交通工具的选择,是它本身摇晃的速度和节奏启发了我要在小说里充斥不断移动的视点。这些年来我写了不少小说和诗,一开始我没注意到,后来才发现,绝大多数是“在路上”的题材,“长途汽车”的道具用过多次,我思索了一下,估计和我的某种心态有关,比如说,我可能有“救赎”的情结。顺便提一下,当代诗人孙文波是一个多次写过“长途汽车”的诗人,我注意到,在他的诗中,身体的位置感和视线的空间感特别强烈,那是一种经验主义方法的运用,一种能够改变人们对时间、空间感受力的伟大存在。
事实上,我一开始是对黑暗内容质疑的,我几乎要把这个小说处理成喜剧,我觉得用一种喜剧效果描述他人的具体生活会更恰当一些,但写着写着连自己都知道不可能了,形式和内容若不对称,细节的密度再不够,一定是小说的内部本身出问题了,我不能让喜剧的目的遮蔽、抹去了如弗洛伊德评论布莱希特时提到的那种“无赖的冷漠”。
正如本文标题所言,小说中的薛嵩艰难地兜了一个人生的圈子,而不是流浪,流浪具有治愈和救赎功能的,且做一个流浪者应有一颗孤独的心,薛嵩没有,我需要在此强调出来,我发现了无数个薛嵩,都是过着狼狈不堪生活的乌合之众。所以说这个小说抛弃了希望,企图把人们(首先是作者自己)带到一个粗鄙、模糊的现实世界来,就像卡夫卡为他虚假或隐晦的故事——那些故事使他哭泣一样,我也为我这个小说确切传达出来的残忍的因果性而感到窒息。
讲一个融入自己的经验兼具细密叙述风格的故事,别人一定乐于转述给更多的别人,我就是这样一个作者。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不管达没达到目的,我敢保证,这是一篇好小说,一篇有向传统致敬意图的好小说,我和别人的区别是,别人向经典致敬的方式是靠某一段或某一个场景,而我写下的每一句都是向经典致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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