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我究竟该不该和他在一起
叶倾城:
你好!
作为一个19岁的理工科院校的大二学妹,自恋一点讲,我应该算是女生中的沈佳宜。凭着父母赐予的好皮囊和小小天赋,我从小到大一直在重点班,身边也从不乏追求者。
整个中学时代我专心学习,却在高考之战落马。内心太多的委屈和不甘在陌生的城市发生畸变,变成了整个大一学年的痴迷社团,奔波玩乐。
每天都新鲜而快乐,直到我看到自己期末考试居然挂科……
这时我遇到了一个人。
他长相难看但能看过眼,整日在酒肉中逍遥,挂科数目多到让人瞠目结舌,抽烟、喝酒、泡吧、逃课、有前任……原谅我做此赘述,实在是从小到大的朋友圈里从来没有这样一个角色。
就是这样一个人,他通过递纸条搭讪,以我不下楼就在宿舍楼下喊到我下来、在我带家教的路上突然出现拉我看电影之类的无赖方法,让我习惯了这个异类的存在。
慢慢地,我发现习惯真的是一个可怕的事物。它让一个个温柔体贴、品学兼优的男生都败给了这个又傻又坏的公子哥。
可能是因为纯调戏和缄默瞪眼的戏份渐渐变成愉快地对谈,可能他放荡不羁的求偶行为多了些温情和真心,可能这座总是烟雨迷蒙的城市太美丽……我渐渐觉得,他很特别。
19年来似乎都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怎样的感受,但我想如果我喜欢过什么人,那一定是他了。
认识不过3个月,除了觉得这么快就被追到好没有面子,就是担心他会喜欢我多久。我很晚熟,我怕被骗、被伤害,我会受不了。
可我又相信,至少他现在对我的疯狂喜欢让我心动。
他也说过:“我们的确很不搭,你要的一切我都无能为力,只能带你堕落,但等你发现了这点以后,就一定会想要离开的。可就算那样,我还是忍不住想缠着你。”
这让我觉得委实心痛又无言以对。
我究竟该不该和他在一起?
咕咕
亲爱的咕咕:
到这个年纪,我得承认:堕落很有趣,放纵自己很快乐。规矩平淡的人生是乏味的,吃什么穿什么玩什么,都在一个很狭小的范围内。是,早睡早起身体好,但,好又如何?想那么久远的事有什么意义?
所以我能理解你的痴迷:这个男人,他坏,却给你打开通往另一个世界的门,楼梯一路向下,你能看到灯红酒绿、鬼影幢幢,哪怕仅仅为了好奇,很多人都忍不住想去看一眼。更何况,这很好玩。
烟、酒、电子游戏、野性难驯的男男女女……这一切会被称为“刺激”的事物,对少男少女来说,都是极大的诱惑。我想我明白。
可是,还有一些东西,我明白,你不明白。比如说,开始新鲜热辣的感情最后会变成“始乱终弃”。爱的时候,你会说他很特别;如梦方醒后,你会发现,在人渣的世界里,他很普通。
无数故事就在我们周围上演:被劈腿、被小三、被家暴、堕胎、流产……又傻又坏的他是否聪明到知道用保护措施,善良到不打算伤害你?而你,是否会成为故事的女主角?
我没法打消少年人的冒险心理,那是亲爸亲妈都做不到的事。我只能建议你:最意乱情迷的时候,也要带脑子;多想听他的话、讨他欢喜,也别太违拗自家的意愿;多跃跃欲试,多厌倦平凡生活,也别试违禁药品—别相信他们说的“不会上瘾”。
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不要玩火。少年人都爱玩火,火的明丽与嚣张是世间最美的,但引火烧身不是玩儿的,你想后半生带着烧伤过的巨大焦痕、伤疤生活吗?走出来会吓到小朋友,惊走那可能爱你的人。
堕落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一旦开始往下掉,就会立刻成为地心引力的俘虏,你无力自拔,无法回头,武功盖世也无法终止这径直的一摔,直到结结实实栽倒,或者更惨,索性粉身碎骨。
久远的事,即使你不想,也一定会发生。
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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