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04
我九岁时,很卖力地练过一次舞,为了在校庆的时候参加文艺比赛。虽然不过是些简单的动作,但对于跳舞僵硬的我来说,需要很努力才能跟上节拍。当时我见到反光的东西就练,洗完澡后躲在浴室里练。我妈鼓励我说,跳得真棒。我就真觉得自己很棒,跳得更来劲了。
直到上台前三天,老师来把关,跳完一次,她让我们再来一遍,就这样跳了三遍,所有人大汗淋漓。她按下录音机的暂停键,把磁带翻面,故意不闲下来,这样,之后这句话会变得轻松许多。
“张晓晗,你可以回去午休了,把曼妮叫过来吧。”
一瞬间,仿佛我心里某种东西被击碎了。我也故作成熟,点点头。拿起我的小水壶和外套走出舞蹈房,蹲在地上,把鞋带系好,拉紧。一连串动作,漫长极了。我想我得振作起来,编好谎言,说我怕耽误学习不能跳了之类的。虽然我知道,这个谎言只能持续一个午休,但是我需要这个午休,让我的自尊心喘一口气。最致命的是,一个午休过去,曼妮和其他女生有说有笑地回来,老师鼓励她们说我们会拿第一名的。全班鼓掌。唯独我趴在桌子上,假装没有睡醒。
我不明白,她怎么能一个中午的时间,就把我苦练了一个月的动作都学会,还能成为去拿第一名的关键。又或许是,能拿第一名的关键是——没有我。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跳舞了,并且开始讨厌会跳舞的女生。她们总是昂首挺胸,在全校需要剪短发的时候也能留长头发,扎一个精神的马尾,耀武扬威地晃在脑袋后面。我开始剪很短的头发,混在男生堆里,自行车骑得飞快,和男生比赛大撒把。我也希望有人挺身而出说,她是女孩子。我不敢表现出怕,脸上时刻带着一种少年样的生猛。自知比不过莺莺燕燕,就只能当一只亲和的小麻雀。孤傲,是需要欣赏的。不被欣赏的孤傲,只能叫作孤僻。
好在,当我渐渐知道了自己长处的时候,也摸爬滚打学会了一些做女生的秘诀。我不再讨厌会跳舞的女生了。我终于明白,我不是讨厌她们,我是嫉妒。
长大的过程中,我也嫉妒过很多人。但是我也学会了一件事,坦诚。我再也不把嫉妒掩饰在“讨厌”的外壳之下了,我学会了和它一起生存。面对被嫉妒的对象,我真实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欣赏你,也嫉妒你。我写过一句话,一百分的嫉妒,总有八十分的欣赏,剩下的那二十分,大概是恨自己的“求不得”。
嫉妒并不是十恶不赦的罪行,只要你够坦荡。如果我从小没学会嫉妒,大概只会是一只森林里很容易被吃掉的动物。人类走到今天,只是因为,我们会嫉妒,会攀比,因为我们蠢到会为了“求不得”而挣扎。恰恰是这种愚蠢,让我们变得神秘、动人,成为万兽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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