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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散而神未聚

时间:2024-05-04

彭正生

小说,是小说家的精神产物。我们读小说,其实也是在观赏小说家的精神景观。这种内在风景,不论是晴空碧日,抑或是密林溪流,终究是和谐自足的世界;不论是一目了然,抑或是曲径通幽,终究应该是合乎自洽的逻辑——这是小说的真理。读完《长河中的波澜》,总体感觉,小说家是有想法的。应该说,吕斌有回应时代命题的意图,有解剖现实与人性的艺术冲动,甚至也有表达出自己倾向性与批判性的态度,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长河中的波澜》的核心角色性格缺少统一性,价值取向存在矛盾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说的艺术塑型和意义表达。

众所周知,小说的名字,就像人的名字一样,蕴含着命名者的企图、愿望与想法。小说被命名为《长河中的波澜》,其所使用的意象并非稀见,其所喻指的内容也不难阐解。“长河”是时间之河,象征着宏阔的历史与时代;“波澜”是微观景象,所暗示的是历史褶皱里的波纹,是时代湖面上的微澜。这种命名形式,显然是一种以斑窥豹的构思方式。因此,我们可以确信,吕斌想要写的是“大时代”里的“小浪花”,或者说,他要用小事件去触摸大时代的内在脉搏,揭示大时代的真实景象。

《长河中的波澜》中的“小浪花”是由设立犁氏宗亲联谊会而生发的系列事件。吕斌设置了犁志义这个角色来作为小说的叙述视点,由他的所见所想来推动情节的发展。犁志义是退休的报社编辑,算是文化人,这就与犁多才、犁大方这样的企业家构成了一种身份、职业的对应关系。他被邀请参加犁氏宗亲联谊会的发起人会议,继而旁观了宗族联谊会从筹备、预备到成立的全过程性场境,也亲历了宗亲联谊会如何由挖掘犁氏文化、弘扬传统精神的集合体蜕变成追逐一己利益、炫耀个人财富的名利场。如果循此叙事逻辑,小说顺理成章地为应触及和思考的是以宗族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在资本时代的异化命题。同样,其所应揭示的“大时代”真实景象便是文化遭遇资本、传统面对现代的尴尬处境,由此表达对资本权力的批判性反思和审视性态度。

然而,就像犁氏宗亲联谊会成立的实际效果与初始的设立动机南辕北辙、背道而驰一样,《长河中的波澜》的应然主题与实然内容之间也出现了偏差与错位,最终让小说失了神,至少说是走了神。如前所说,“犁志义”和“犁多才”命名所构成对应和对比关系,其潜在的人物结构和叙事逻辑似乎应该是“义利之辨”。“志义”,其志在义,引而申之,便是非功利心的文化;“多才”,实为“多财”,其所隐喻的,便是充满名利心的欲望。若此,吕斌预设的动机——小说的应然主题就是以角色所呈现的“义/利”、“文化/资本”结构及其关系来批判个人利益对宗族正义的冲击、资本对文化的挤压。这本来是一个合乎现实与小说逻辑的理想性方向,但是,问题出在了犁志义这个承担叙述视点的角色,犁志义在小说里的真实性破坏了这种理想性。他既主张犁氏宗亲联谊会应该挖掘宗族文化、弘扬传统文化,却又好面子,有私心,斤斤计较,患得患失。他就像一个钟摆,在义与利之间摇摆。也就是说,他无法成为“义”的代表者,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他还是“利”的屈从者。最终,正是犁志义这个角色的实然行为,也正是他的暧昧態度和摇摆姿态,模糊甚至消解了小说对文化异化和资本权力进行批判的应然主题。

如果说犁志义这个角色使得《长河中的波澜》所表达的主题意义走了神,那么,究竟该如何刻画犁志义,吕斌似乎也是举棋不定。于是,犁志义这个形象本身所充满的自我矛盾性,也使得小说在人物塑造上走了形。

我们来看小说的开头,犁志义接到陌生人的电话,他的本能反应是别人请他吃饭,又为不能喝酒感到遗憾;当犁小城告诉他要成立犁氏家族总会,他瞬间想到的是“修缮家谱,挖掘犁氏文化”可以“让自己的功绩随着犁氏家谱流芳百世”。这个出场告诉我们,犁志义真正关心的,不纯粹是“传承家族文化”,而是个人的“肚子”与“面子”。它让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利己主义者的形象,并且是伪善的利己主义者形象。循此逻辑,吕斌所要塑造的这个犁志义,就应是一个类似于华威先生或者潘先生的反讽式人物和喜剧性角色。这个形象,表面上打着传承宗族文化的旗帜,内心里惦念着自己的个人名利,它理应是一个充满张力的角色。

但是,吕斌却放弃了。吕斌没有坚持把犁志义打扮为清醒的利己主义者,他让犁志义以灰色形象登场后,突然调转方向,让他化身为同样清醒的旁观者。于是,犁志义承载了叙述者的声音与意识,他变成资本权力的反思者、批判者。小说中,犁志义以审视的目光看着犁多才、犁大方、犁君等人借弘扬宗族文化之名、行追名逐利之实的闹剧。小说的结尾,他还和犁杰一起,批评犁氏宗亲联谊会的不透明、不平等现象。如此一来,犁志义这个形象就失去了性格本身的内在一致性——出场时,他是具有反讽意味的喜剧性人物;结尾处,他又转变为具有隐含作者功能、传达叙事意图的正剧性角色。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物形象在小说文本里必须首尾一致、毫无变化,甚至长篇小说就应当写出人物性格的发育和成长。因此,重要的不是人物性格的“长成”或者“成长”,而是他必须符合小说文本内在的统一与逻辑,既要“出乎意料之外”,也要“入乎情理之中”。

其实,文无定法,小说更无定法。否则,我们将失去五彩缤纷的小说世界。不过,如前所论,不论如何变化,它都要贴合小说的逻辑,激发读者的共情。在这种意义上,小说亦如美食,厨师不同,做法各异,但要追求色香味形俱佳,勾起食客的味觉。由是观之,《长河中的波澜》的火候还差那么一点点。

责任编辑 黄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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