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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者之爱

时间:2024-05-04

郑彤

他走进大厅,环顾四周,看看有没有熟悉的面孔。这是一个文学交流会,平常能写点东西的人都被邀请,有人来寻找灵感,有人来寻找机会。他渴望着,能被人认出来,但是周围都是年轻人,像他这个年纪的不多。他想到他的那些朋友。老李跟妻子出国玩了,今天肯定来不了。老秦?昨天想约他一起的,可电话也没接。往里走,里面三五个人头靠在一起,表情时而眉飞色舞,还没有人注意到他。他想,我得赶快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走到前排,在席卡上找自己的名字,来回看了两遍,没有。以前这种会议,他都会被恭恭敬敬地请在第一排的位置,中间偏左,或者中间偏右。今天呢,他把目光后移,有点不甘心地扫视,终于在第三排找到了自己的名字。他蹙起眉头,在即将抬脚迈向座位的时候,还是回头看了看,他看到第一排他常坐的位置,今天白底黑字,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他坐下,双手搭在双腿上,今天来得早了,前几排都没什么人。抬起左手腕看看表,离开始也只有十分钟了。现在人怎么都不守时,那还定时间做什么用。身边陆续坐了些人,他看起来没那么突出了。他想,以后这个情况我也要掐准了点到,来太早,显得太主动。

有人叫他,听到自己的名字,他竟然有些激动。侧目看过去,这个人面熟,在哪见过,是哪次交流会来着?那个人看到他脸上的迟疑,主动来解围:“还记得我吗,那次市作家协会的活动我们见过呀。”

他想起来了,是一家报社的编辑。跟他寒暄了一阵,不禁抱怨起来:“都快开始了,人还没来齐呢。”

“嗨。”编辑不以为然,“这您就不懂了吧,姗姗来迟者,红人也。”

红人?他心里的冷笑化成一股气,“哧”的一声从鼻腔发出,他知道红人指的是谁,就是今天即将坐在他以前位置的那个后生,他写的东西也配叫文学?

编辑看着前方,不知故意说给他听,还是在自言自语:“你说怎么人家随随便便写点东西,就能卖出一百万册呢?”

一百万册有多少?他心里一惊,这个数字他没有概念,在书店他也曾挤在许多学生中间翻看过那些青年作家的书,夸张的封面,配色鲜艳,作者介绍那一栏,放置的照片都是艺术照,精致得无可挑剔。翻看内容,图片隔几页出现一张,占了不少篇幅。且不说文字内容,就是字间距,这么说吧——伸出食指随便盖在书哪处,都盖不住三个字。这样的书能卖一百万册,他不知该说什么了。

身后的人群突然骚动起来:“来了!”有人在喊,“余小落来了!帅死了!”他转过头,看见几个人簇拥着一个年轻人向前排走来。这就是余小落了,他嘴唇緊闭,带着墨镜,额前的刘海都快要遮住眼睛,每走过一排,旁边就有姑娘想去拉他的手,无奈都被助理拨拉开了。余小落坐下,交流会正式开始。

他在后面盯着余小落的后脑勺,内心不平静,满脑子还是一百万册。

说是交流会,他算听明白了,没有交流,也就是主办方想借这个偶像作家的名气,进行商业合作。他失望地低下头,玩着手中的笔,多年的习惯,开会必带本子和笔,记录内容,可是这样的会,有什么可记录的?主办方负责人喋喋不休,大部分内容他都没过脑子,直到主办方说要让余小落当作家协会的主席。

他坐不住了,他想到前任主席,是他的老师,那个老作家,一生写了多少论文,创办杂志,在纸媒萧条的年代,为了维持杂志的发行,不惜自己掏钱,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年轻人接触文学,爱上文学。而他,也是在老主席手把手的教导下,从一无所知,慢慢走上文学的道路。想到这,他不禁站了起来,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有待商榷。”他说,“这个位置要名至实归。”

周围安静了,前排的余小落回过头瞪了他一眼,他的墨镜已经拿掉,眼中的寒光刺向他。主办方负责人的表情僵在脸上。

他听到身后有人议论纷纷:“他是谁?”

负责人调整好了表情,瞥一眼他桌前的席卡:“老一辈也要让位了,不然年轻人怎么出头嘛。”

有人起哄了:“你写过什么呀,别添乱!”

一股气冲向脑门,他脱口而出:“你们初中课本里的课文还有我写的呢!”说完这个他就后悔了,他有许多比课文更好的作品,只是为了显示出前辈身分,他找了这个压人的方式,这个方式他自己都觉得不妥。

年轻人到底脑子快,紧接了一句:“那只能说明你的水平能教初中生!”

一阵哄笑。他觉得自己没有再待下去的意义,就抄起桌上的东西,挤开坐在旁边的人,拂袖而去。

走出会议厅,觉得空气好多了,他点了一根烟,看着烟在手指间缭绕。他听见身后的门打开,他赶紧向远处走去。

“老师请留步。”一个女声传来,还没来得及回头,声音的主人就已经和他并排而行,“真没意思,我们一起走。”

他侧目,看到她的长发,脸上很干净。第一感觉告诉他,她不在刚刚起哄的人群中。

她提议去吃饭,他觉得还不饿,但是还能去哪,回家也只是躲到书房,书房的门将他跟世界隔绝开,空气混合着书架上旧书腐败的气味,有时在阳光下还能发酵。想到这个,他感到窒息。去坐一会儿,打发下时间。

他们走进一家饭店的包厢,他关上门,再也不想听见外面的嘈杂声。这个时候他才仔细地打量起她,此刻她端着一杯水在喝。她放下水杯,说:“他们写的东西真烂,真不知道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买账。”

他没说话,虽然心里认同,但是此刻清醒下来,他不想被认为是因为心理不平衡才生出诋毁的情绪。她又接着说:“其实我是看您写的东西长大的。”

可能是怕被误解,她又补充:“不是课本那些玩意,还有其他的作品。”

说完,她从包里掏出一本书,他看了一眼,这时他真相信了她的话,这本书是最不为人知的一本,但同时是自己最得意的一本。

“这是您作品当中,我最喜欢的。”

他下颚的弧度微微扬起一些,眯起了眼睛。熟悉他的朋友都知道,这是他得意时候最常流露的神情。他高兴起来,找服务员要了一瓶白酒,一会儿工夫就喝了一大半,他们越聊越投机,一起痛斥了现在的文坛,还有那些所谓的偶像作家。他说到兴奋之处,站了起来,一只脚踏在板凳上,拍着桌子大叫:“最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她惊愕地看着他,他意识到自己做出了与年龄和身份不符的举动,搔搔头,重新坐好,问她:“你觉得我是个失败的作家吗?”

“不。”她语气很坚定,“只要有一个读者,你都应该写下去。”

“我很敬佩您。”她又说。

他被感动了,今天一系列事情的发生,情绪大起大落,还有酒精的作用,让他眼眶有些湿润。这种感觉很久都没有了,他时常盯着镜子中自己的双眼,看到了沙漠的痕迹。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他想,等沙漠把绿洲全占领,我流出的就不是泪了,而是沙子。他伸出手擦拭眼角,却察觉到食指上黏稠的液体——刚刚激动拍桌子,手指被划破渗出了血。她轻呼一声,拿了张餐巾纸,沾去了伤口周围的血渍,从包里掏出了一方叠得很整齐的手帕,说:“手放平。”他就把另外三个手指也舒展开了,触碰到她手的时候,他下意识地缩了下手,又慢慢放回原位。她的手雪白无瑕,像温润的玉,散发着柔和的光泽,跟这造成反差的是他手背的皮肤,他的皮肤有些皱纹,皱纹下能看到青筋清晰的走向。她把手帕在手指绕了几圈,最后打了个结。他有些清醒了,盯着因为被包扎而翘起的手指,觉得今天的自己实在是太倒霉。

“失态了,我们走吧。”

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雨,像雾一般细密的雨丝,均匀地沾在行人的头上脸上,麻麻的。只有在汽车灯光的照射下,才能看到雨水的形状,地上已经被濡湿,混合着灰尘的枯叶被脚步带起又懒洋洋地落下,这样的雨水再也不会让万物生长了,人们每天开始加一件衣服把自己包裹起来。

秋天到了。

日子又按以前的轨迹前进,他习惯起床之后先喝一杯白开水,预防高血脂,然后去跑步。穿过树林,穿过公园,穿过早晨忙碌的人群,汗水顺着胸口流下来,沾湿他凸起的肚子前的那块衣服。跑得差不多了,他就把速度降下来开始走,走的过程中,他会点一根烟,这个时候他不紧不慢开始观察周围了,差不多的店铺,连食客都是同一拨。如果护城河边有人钓鱼,他会在旁边看一会儿。散一根烟给他们,他们腾出握鱼竿的手,接过烟,从口袋摸出打火机,跟他一起享受一根烟的时光。然后他就去买菜,他最讨厌买菜,挤在喧闹的人群里,能闻到妇女头发里的油烟味。不擅长讨价还价的他总是挑了菜就走,还有肉摊上油腻腻的刀和砧板,连老板都是油腻的。路过鱼摊时则要屏住呼吸,那些鱼虾的腥气,拐着弯儿都能钻进鼻孔。

独居的生活让他学会了做饭也学会忍受孤独,妻子以前经常说,没有我你早就饿死了。妻子离开了他,他也没饿死,他挺自豪的,除了写作之外还有了生活技能。孤独是一直都在,他有朋友,但是只能喝喝酒。妻子则对他嗤之以鼻,觉得他文不能测字,武不能防身,还挣不到钱。他知道,他说话,他们都不爱听。

在椅子上蹭了一下午,什么都没写出来,他惶恐自己这口老井,怕是要枯竭了。茶喝了好几杯,乱翻着书。他发现五十岁之后,再也不能完整地阅读一本书,他挺烦躁,站在书架前,他想到了她,那个交流会上遇到的姑娘。不知怎么,这个深秋的夜晚让他莫名的伤感,特别想找个人说说话。他拿着手机找出她的号码,犹豫着要不要拨出去。上次的见面真尴尬,不过要把手帕还给她吧,想到这儿,他按下了拨号键。

提示音响了好久,在他差点挂掉的时候接通了。

“谁呀?”

他顿了下:“是我。”

没了声音,等了一会儿,他问:“还记得我吗?”

那边“哇”地哭出来,她哑着嗓子:“我喝多了。”

他拿着电话出了门,赶到她在的地方,看到她趴在一个酒吧的桌子上。他摇着她的肩膀,脖子似乎不能承受脑袋的重量,她撑着抬起頭,又落下去,他扳过她的脸,看着她蒙眬的眼睛:“你还好吗?”

这件事,后来她说回忆不起来了,只记得他的眼神,让她很有安全感。

醉成这样,地址是问不到了,就把她带回自己家里。她在床上睡着,他就坐着,打量自己的屋子,真是太乱了。于是动手整理,他想到自己还没有彻底地打扫过房子的卫生,一个人生活,得过且过呗。不知不觉天快亮了,她哼哼起来,他侧耳听了下,是要喝水。他端来水,扶起她喝了下去,然后她就醒了。她坐起来,打量着房间:“想不到这么整洁,比我家好多了。”

他害羞得笑了,没好意思说是刚刚才整理的。他问她饿不饿,她歪着头想了想:“真的挺饿的。”

于是给她做粥,他边做边说,醉酒伤胃,喝点粥最好了。他说话的时候,她就靠在厨房的门旁边看他,带着微笑。酒还没有完全醒,眼神还是迷糊的。她用勺子舀着碗的边缘一圈一圈慢慢地吃,他坐在对面看着她,她说她是第一次吃到男人给她做的饭。

吃完之后,她说还想睡一会儿,他就继续坐在椅子上。她拍拍身边的空床:“一晚上没睡,困了吧。”

他犹豫了下,的确困了,忙了一晚上。于是他笔挺地躺下,眼睛望着天花板。过了一会她说手冷,他就拉过她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肚子上。她顺势钻到了他怀里,他闻到了她头发的味道,一点点的香味夹杂了些酒精的气味,但是很好闻。她抬起头看着他,亲吻了他的嘴唇。

他瞪大了眼睛,一道闪电从脑中劈过,烧得口干舌燥,移开跟她对视的目光,却无处安放。他推着她的肩膀,好像这样就能将他俩分开,过了一会儿,他僵持的手有些缓和,他看到她的眼睛,眼神简单毫不做作,这种率真和大方让他的害臊显得有些过激。他拉起她的手,重新放在肚子上,她也就自然地靠在他肩膀,踏实地睡着了。

第二天刚送走她,他就展开了漫长的思念,想她丝绸一般的皮肤,还有冰凉的手。心不在焉地坐在椅子上,书始终没有翻过一页。站在窗前抽烟的时候,冷风吹进来,让他打了个哆嗦,他注意到虽然温度低但是阳光很好,照在路边的树上,树叶那么绿,城市四季的界限已经不分明了。她的手会不会冷?还有暗光里的那个亲吻,一想到就有些怦然心动,他真实地感受到了心跳,但是这个亲吻,却像是吃人参果的八戒,囫囵着,一点儿没有品尝到味道。傍晚,站起来抡了几圈胳膊,他自嘲,作品没写出,毛病却出来了——肩膀隐隐作痛。烧了开水,泡方便面。他拿着筷子盯着方便面发呆,这个时候,传来了敲门声。回头望向门,他预感自己一天的思念终于要走到尽头。打开门,果然是她,笑盈盈地倚在门边。看到他的泡面,责问他:“就吃这呀?”然后她抖抖手中的塑料袋,“我买了菜,你做吧。”

他精神抖擞忙活起来,她也没闲着,站在旁边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不一会儿,几个菜上桌,他们面对面坐着,她拿起筷子准备搛菜的时候,对他一笑,让他油然生出成就感。饭后她来洗碗,他也没闲着,在旁边打下手,他觉得这样跟另一个人平和相处的情景好久都没有存在过了,这样的温情也很久没有体会过了。

“真像恋爱。”她突然开口。

他脸红了,他也是这么想的。

她倒了他茶杯里的浓茶,灌进白开水:“晚上就不要喝茶了,对睡眠不好。”

他解释说,即使是不喝浓茶,睡眠也不行。

“毕竟到了这个年纪,觉少。”

她把头枕在他的腿上,像一只温顺的小兽。他梳理她的头发,摸到发梢的时候用食指绕着圈。他们相互了解的方式是说彼此的故事。他的故事从他失败的婚姻说起,他说跟前妻的结合根本就不是因为感情,她不爱他,她在一次失恋之后跟他相识,然后就结婚了。他怀疑,他只是填补她心理空缺的工具。

“我写的东西她从没读过,她不感兴趣,对我也是。”他看上去有些落寞。婚后无休止的争吵耗尽了他的耐心和青春,还有自信。

“我的实际年龄比看上去小。”他觉得自己这句话像是在狡辩,他承认,在这依偎的时光里,他希望自己變得年轻,跟她看上去更相配。突然他神采飞扬起来,他谈到了他的孩子,出生时就这么长,他伸出胳膊比画着:这么长,如同一只小猫。然后一天天地长大,像个奇迹。拉着她小面团一样软和的手,是他记忆中闪光的时刻,不过后来被她妈带到外地去啦。他叹了口气:“在上海,我还有个女儿。”

“说说你吧。”

她的故事就轻松了许多,基本都是围绕同学和朋友。最大的烦恼就是工作不顺心,她想换掉现在这个让她打不起精神的工作,她恋恋不忘的是文学梦,但是这条路让人望而生畏,她没有勇气迈出第一步。

他引导她,可以尝试先写点儿东西,一点一点得到认可,慢慢就能上路了。

她说她也经常写,也投过杂志社,都是杳无音讯,慢慢没了热情。她说,可能上帝就没给我吃这碗饭的天分吧。看到她的失落,他有些心疼,问她有写的作品吗,他来拜读一下。

她一骨碌翻身坐起来,拿出手机噼里啪啦地找了一通。是首诗——

北极星刚落稳

一起上路

夜刚降临带来的安全感

像膝上毯

在幽闭的空间喝酒

在风中抽烟

在最黑暗的时刻

相视而笑

眼如明灯

最后各自回家

天刚破晓

他读完,觉得虽然有点稚嫩,但还是有模有样。他抬起眼看她,她在抠着指甲,紧张的表现。“不错呀,”他先对她肯定,“现代诗歌呀,都是一种表达自己的途径,但是这种类型,喜欢的人就很喜欢,不喜欢的是不能识珠的,你有潜力。”

“真的吗?”她瞪大眼睛望着他。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真的,一定继续写下去。”

她高兴起来,又躺回在他的腿上,他轻轻地拍着她的背,不一会儿她均匀的呼吸声响起,他观察她安稳的睡相,真可爱呀。

周末变成了他最期待的时候,她会来陪他。他们一起出门买菜,她挽着他的胳膊。刚开始他有些不自在,总想挣脱,但是渐渐也欣然接受。他发现有她在旁边,逛菜市也不再是个苦差事了,她总能从市场上蔬菜种类的变化中看出季节的变化。他看着她蹲在鱼摊前面看着鱼在水里游,心里觉得好笑,真是个小孩子。他做饭的技艺也越来越高超,以前自己填饱肚子就可以了,现在却琢磨着给她换着花样做菜,胃口真小,一顿饭就吃一点儿,怪不得那么瘦。他唠叨着,像个老父亲。

一个人的时候,他坐在桌边陷入思考。之前的自己像是隐蔽在森林里一汪失去源头的池塘,周围只有枯叶,日升日落也没有意义,而她像一注清泉,冲散这死寂。按照她的建议,他改变了生活习惯之后,暂时堵塞的写作之思路也恢复了畅通。在一个暖和的下午,郑重地在新作品的最后打上了句号。作为新作品的第一个读者,她翻动着手稿,不时地用手掸去纸上残留的烟灰。

“写作的时候一定抽了不少烟吧?”

的确,他看着落下的烟灰,明白这也是自己思考的灰烬。但是绞尽脑汁是值得的,他对新作品很满意。许久没有会朋友了,他打电话约了几个老友,正好跟他们分享自己的新作。

站在镜子前端详自己,胡子刮了,衬衫的领子也很服帖,他就满意地出门了。到达了约定的酒店,他跷着二郎腿,饶有兴趣地观察包厢的装修,服务员进来给他倒了一杯茶,他微笑致谢。朋友们陆续都来了,不约而同,他们第一句话都是“最近太忙了”。然后像述职一般,“报告”自己具体在忙什么。轮到自己了,他从文件袋里拿出新写的稿子,这就是他最近的成果。旁边的人接过这整整齐齐的一叠纸,潦草地翻了翻,又递给下一个人。传给了老秦,老秦把稿子捏在手里,叹了口气,像是在责备他不懂事:“还是死脑筋。”然后老秦开始说自己的经商历程,原来他转行去做书画生意了,“现在的人哪,流行附庸风雅,家里要挂个墨宝,显得有文化。哪有那么多真品,不过他们也不懂。”他向大伙挤挤眼,“这个利润挺可观。”接着老秦挺直了身子,认真起来,“这年头,跟别人介绍自己是作家,都抬不起头。现在还有人看书吗?”

他看着老秦慷慨激昂地说话,稿子在他手上忽上忽下,最终这只手把稿子放到了一边,而这只手的主人始终没有看稿子一眼。他看到老秦把脸转向自己:“别再守着你的笔杆了。”

有些尴尬,他还没想好怎么回应,老李接过话开始打圆场。老李说他现在最大的爱好,就是跟老伴一起游山玩水:“我现在是不想累了,不写东西之后,觉得自己都年轻了。”说起今年去的好几个国家,他眉飞色舞神采奕奕。

有人打断他:“那个杂志你还负责主编吗?”

笑容在老李脸上消失了:“杂志呀?去年就停刊了。”

“喝酒喝酒。”不知谁说了一句。

冷却的气氛再次被点燃,这个话题就这样被巧妙地躲避了过去。他保持着冷静,看大家觥筹交错,老秦和老李的脸上已经有了皱纹,发际线也退了后,但是没能阻挡他回忆。他迅速地走上时间的长廊,长廊上有许多扇门,推开二十五岁的那扇,他看到三个青年:自己,小秦,小李。他们坐在街边的大排档,穿着深蓝的中山装,胸前的口袋都别着一支钢笔。小秦端起酒杯,他当时的声音是清澈的:“庆祝我们主办的文学刊物第一期发行!”“我们要为文学事业奋斗终生!”三个青年在桌前站起来,碰了杯,风将他们的头发吹乱,风将桌上的一次性桌布吹起,风将他们眼中的泪水吹了下来。

他看着眼前摇摇晃晃的老秦,还不停地往杯中倒酒,跟别人勾搭着肩,拿着酒杯的右手在抖,终于在拉扯中,一杯酒全洒了出来,洒到了他已经乱掉的手稿上。

纸上被酒泼到的痕迹很刺眼,恍惚间,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块净土上坚持多久。在路上他暗暗下了决心,他们的理想之路,现在只有自己能走下去了。还要壮大文学的队伍,这条路,不能亡。

一想到同样热爱文学的她,他忧愁的眉头舒展了,露出温柔的神色,但是又慌了神。他有些不能心安理得地对待他们的关系,虽说这个关系没有对任何人有亏欠,但是,他想,因为年纪的缘故,自己也很难有勇气做出越过雷池的事情了。她的年轻活力让他喜爱,现在却变成了他的脚镣,“谁人知我莲的心事,无缘的你呀,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迟”。想到这他有些伤感。如果能有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的人,即使有些毛糙有些幼稚,但他们能在生活的冲突中共同成长,对于她会不会更好?把她拱手相让的想法令他吓了一跳,他站起来按按胸口,仿佛心都要飞出去,真舍不得。他安慰自己,何必做一个高风亮节不通人情的贤者,只要她愿意,我能做的就是配合和宠溺。是的,只要她愿意。

有些释然了,他就轻松地躺下,放心地开始回忆她——她背对着他,放松的颀长脖子,在枕头上留下凹痕,曲线优美,连接着肩膀的三角区最为微妙,仿佛被米开朗琪罗精心雕琢。他慢慢靠近欣赏,鼻尖都快要贴到了,但是仿佛有团雾气弥漫在周围,始终看不清。他想靠上去,最后却摇摇头,塞林格的话回荡在他的脑海:爱是想要触碰又收回手。

他纷乱的思绪在见到她时归于平静,他们聊天,或者一起看书,或者一起写作。她把写好的文章给他看的时候总是有点局促,担心他不认可。但是他总是若有所思地点头:“不错。”

她会出现烦躁的情绪,说他在敷衍她,说不错,但是投稿总是石沉大海。

他想,的确是不错,她只是缺一个机会。

他去了趟编辑部,老朋友对他的到来有些惊讶。得知他的来意之后更惊讶了,他从来没有为了刊登作品而上门过。跟他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他一直是无所谓的超然态度。但是这次他却跟老朋友说:“一定要帮这个忙。”

拿到样刊那天,她第一次看到自己的作品变成铅字印刷在杂志上,别提多兴奋,双手钩住他的脖子转了好几圈。晚饭的时候,他提出喝一点酒庆祝。斟满酒之后他举起酒杯,玻璃杯折射出她眼中醉人的诗意,看到她脸上的红,他想起什么,从身后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朵花:“这是我第一次送别人玫瑰。”玫瑰?她哧地笑出来:“这是蔷薇。不过我喜欢蔷薇。”她跑到床边半躺,调皮地摆出电影里的姿势——咬着蔷薇的枝,说看我像不像卡门。他拿下被她叼着的花,别在了她的头发上。她嗔怪:“这陈旧的浪漫方式,真土。”看着她被花映衬下更绯红的面颊,他欠起身子,轻轻地吻了一下。

她说:“你亲吻的样子像一个圣人……”他来不及去思考这是不是一句责备,他不想浪费这美妙的夜晚和她动人的脸庞,他们感受着彼此的温度,无限缠绵。如果说爱情没有什么其他更有用的用途,那么最大的作用就是看清自己。

等温度渐渐褪去,他们并排躺着,他有些忧心忡忡,担心自己表现得不完美,他扭过头问她:“现在我还像个圣人吗?”

她咧着嘴角,抚摸他的头发:“今天真开心。”

他说:“我比你还高兴,今天是双喜临门哪。”他顿了下,又说,“我的女儿要结婚了。”

“上海呀,”她说,“我也想去看看。”

他不是没想过带她一起去,跟她一起,路上的时间就不会无聊,而且,她在身边是他最快乐的事情。但是他又考虑到,如果带她一起,邀请她去参加婚宴吗?不邀请的话,有点说不过去;邀请吧,那么多亲戚朋友盯着,该如何解释,不方便。

想来想去,他还是决定自己一个人去。

离别也就一个礼拜,她就很想他了。回来的当晚就迫不及待来看他,原本以为能得到开心的回应,可迎接她的是无休止的沉默和一地的烟头。

在反复追问下,他说了,原来婚礼上有个交接仪式——由父亲陪伴新娘入场,闪耀的镁光灯下,被亲友羡慕的目光包围,对面的新郎,是即将接替自己陪伴女儿一生道路的人,看着自己的眼光是恭敬而带有一丝畏惧,在这入场的短短一段道路,做父亲的都把与女儿从小到大的记忆快速过一遍,郑重地将她的手交给新郎,心里充满祝福又不舍。虽然只是个仪式,却是所有父亲一生中最自豪的時刻。但是他的这个梦破碎了,担任这个重要角色的,是女儿的继父。

他终于没憋住,流下眼泪:“我可是她亲生父亲。而我现在,就是个宾客。”

她也流泪了,他的头靠着她的胸口,他哭了出来,肩膀因为抽泣抖动着,像个孩子。她知道,现在安慰是无济于事的,他心里的遗憾和难过,需要个出口。他们依偎着,没有言语,外面的风声已经够吵,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情绪稳定了,垂着头,有些赌气:“人生的所有关系中,我都是失败的。”

她摇摇头,双手捧起他的脸,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至少跟我的关系中,不是。”

他惭愧地低下头:“我太胆怯,我甚至不敢带你去面对他们。”

她笑起来:“最近我都忙死了,哪有时间哪。”然后她若有所思地说,“我在准备考试呢。”

“失去”了女儿之后,他把这份父爱转嫁到她身上,养成了每天睡前跟她通话的习惯,倾听她工作中的不顺心,在她创作遇到瓶颈的时候出谋划策,更多的是絮叨她的生活,总担心她吃不好穿不暖。白天上班她不方便接电话,为此,他还学会了发短信。一下一下地摁着手机键,选中字,组成词,连成句,发送出去。有时聊着聊着没信了,他就把手机放在手边静静地等,等她忙好空闲下来回复他。他觉察到她越来越忙,除了工作,她还上了一个英语培训班,下班之后马不停蹄再去上课,下课后已经不早了,她回家洗漱后,已经很疲惫,他就不好意思打太久的电话,想节约出时间让她能多睡一会儿。周末的相聚,她说的最多的一个字就是“累”。他望着她,满眼的怜惜,有时他们躺着,聊着聊着她就睡着了。他就轻手轻脚帮她掖好被子,在她额头上一吻。

一天他接到她的电话,电话那头欣喜的语气炸得他脑子发蒙,好不容易弄明白,出版社将他的新作品送到一个文学奖的组委会,获奖了。她抑制不住地兴奋:“我说你要坚持写下去吧。”

他倒是很平静,对于得奖后的生活,没有想太多。那些商人却按捺不住,家里往日的宁静被打破,邀请他出席活动的电话一个接一个。他都回绝了。还有人不知从哪儿得到了他的地址,直接上门拜访。

这天,他打开门,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人恭恭敬敬地站在门外,一见他就直呼老前辈。他谄媚的样子让他觉得熟悉,在脑中搜索了后才想起,是之前那个交流会的负责人。负责人这会儿倒是很谦虚,在极尽语言夸赞了他的作品之后,又说:“老前辈不能退位,还是需要您。”

回想到之前的事情,他觉得好笑。他打趣地反问:“那个年轻人呢,余小落,商业价值比我强多了。”

“嗨,”负责人脸上轻蔑的表情又回来,“他就靠炒作,哪有真材实料。”

“您看这样,文学奖有十几万的奖金,我们一起合作办个颁奖活动怎么样?”

他沉思了一会儿,抬起头:“我就不去了,奖金代我捐给协会吧。”

负责人一走,他赶紧给她打电话,一起嘲笑了这个“顺应时代”的人。她对他的做法感到钦佩,得到她的夸赞,他觉得这才是他获奖的意义。

“真解气。”她说。

他抿抿嘴:“周末来给你做好吃的。”

那边没了声音,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好。”

这个周末她照例过来,他一大早就在厨房忙活,她坐在椅子上盯着他忙碌的背影,心事重重。饭做好了,她说不饿,想先睡一会儿。他也陪她睡,过一会儿她开始撒娇,你帮我脱衣服嘛。他就帮她把外套脱了,挂好,然后毛衣脱了,叠起来。然后他们靠在一起无限欢愉。今天她兴致不错,一次之后又嚷嚷着要第二次,他就说要休整一下。她佯装生气,噘着嘴:不嘛,现在就要。那就来吧,他心疼她。后来他们都满足了,就并排躺着。过了一会儿,他以为她睡着了,转过头看她,她睁着眼睛看着墙角发呆呢。

她想到了什么,坐起来从包里翻出几张纸。是这样的,她说,前段时间我不是在考试吗,被两所大学的硕士点录取了,一个是美国的,一流学校。然后她又翻出另外一张纸,还有一个是英国的,虽然是二流学校,但是有奖学金。

他接過纸,都是英语书写的,他看不懂,只能看到信的开头都是她名字的拼音,在信的结尾,有大学的红色盖章。他反复看,比较着,最后说:“还是英国大学吧,英国近。”

过了一会儿,他想想又说:“而且有奖学金,生活也充裕些。”

她搂着他的脖子:“跟我想的一样,我也是想选英国的学校。”

然后她说:“下个月就走了。”

他们又相顾无言地躺着,过了一会儿,他说:“饿了吗,把菜热热,吃饭吧。”然后坐在桌前,他给她倒了一杯酒,“可要好好照顾自己,别受洋鬼子气。”她抿了一小口,看着他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又倒满一杯,“干了吧,西出阳关无故人。”

她“哇”的一声哭了,眼泪流到了嘴里。他越过桌子手忙脚乱帮她抹去眼泪:“哭什么,傻孩子,高兴才是呀。”她看着他笑嘻嘻的脸,哭得停不下来。

吃完饭,还是她洗碗,不要他帮忙。他就站在旁边,看她把碗盘子一个一个擦干,再一个一个摆好。准备走了,他帮她拉好外套的拉链,拍拍上面的浮灰,整理好围巾,在她临出门的那一刻,他想到还从未送她到楼底下过,于是他们一起下楼。冬日的夜晚有些寒冷,她挽着他的胳膊,他们缩在一块儿。他把她送上了出租车,还不忘叮嘱,到家回个信息呀。

他站着目送出租车远去,有东西落在他脸上,抬头看看,路灯泪汪汪地推开光圈,下雪了。他想散会儿步,就在雪里走着。大雪纷纷扬扬落下来,他懒得抬手去擦,任凭雪在头上脸上化掉,走到十字街口,他站住了,路上川流不息,他却失去了方向。

责任编辑 张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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