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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迷宫(外二题)

时间:2024-05-04

华真一

很小的时候,我在农村里学会了在沙堆上洗澡。是大舅家门口的沙堆,我把衣服脱光,一头扎进沙堆,企图将自己填埋,不被任何人发现。

我拥有一些视觉上的回忆。比如那次,我的身体散发着银色的光,是沙堆里的神奇粉末,事实上应当是某种矿物质,在下午四点钟的光照下闪闪发亮。大部分在我的脚上,小部分在我的臉上。我的四肢让人迷惑,不够光滑却显露出了来自乡土的智慧,头发里藏着一条河流。我走过的路变成来时的痕迹,我飞快地走着,因为大舅妈在到处捉我。

“看你往哪里去。”这句要用方言读出来才有意思,不然就成了《西游记》里的台词。我非要等到太阳落山才会安分,等大舅妈来捉我。大舅妈来了,我还在沙堆里跑。谁的家门口会有沙堆呢?他可能是采砂场的老板、盖房子的瓦匠或者只是单纯想把门口的地基变得高一点的一家之主。那堆沙子来历不明,我也从未想过追溯其源头,但它是我的童年玩伴之一。与其说我在与大舅妈捉迷藏,不如说我在进行一项神秘的工作——建造一座沙迷宫,并转移它到地下。我真的在这么做,这是一项伟大的工程。但大舅妈不理解。大舅妈将地上已经被转移的沙子重新归位,这花费了她很大的力气。她拿来了铁锹,将我即将建造好的迷宫铲除、毁灭。

我又拥有一些听觉上的回忆:“让你洗个澡,你这么多事。我累死了,你把我搞累死了。”我已经无法用方言来描述这句话,这是我远离乡村的病症之一。方言环境很重要,好比富贵竹被插入水中,不需要管理,它就永远茂盛。但我可以很明确地翻译出这句话,这与我对儿时回忆的重视程度有关。五岁的我没有把这句话当回事,现在发现它无形中概括了大舅妈的一生。

大舅妈没有读过书,她说出来的话是粗犷且直白的:“你妈妈十岁的时候,我就来到了你们家,晚上我们睡在一起,她就摸我的奶,疼死了。”我惊讶于这句话带给我的力量,同时间看见一个村妇的“放荡”。这是一个有胆量、有担当、有个性的村妇。哪怕她的个性实质上是为了家庭献出自己的一切。

我没有听从大舅妈的话,她也没有打我,反而很喜欢我。我能看出来她很喜欢我的创意,沙堆迷宫给她带来了从未有过的新鲜感。我是一个调皮但不讨人厌的孩子,长大之后在学校里逐渐显露智商上的缺陷,这才让人懊恼。在外婆死去之后,我这个外孙女儿可能没有人很愿意承认我是他们的亲人。因为他们的亲人都是那么优秀,考试成绩永远出色。除了不读书只干活的大舅妈。她一直喜欢着我,在我没有考上好高中和好大学的时候也同样喜欢。

她将我抱起,擦洗我的身体,我是她的珍贵物品。我像会说话的价格不菲的鹦鹉,永远不会打断她的喋喋不休。她会被所有人打断自己正在说的话,除了我。我将我的弱点暴露给她,我坑坑洼洼的四肢,圆滚滚的肚皮,黝黑的皮肤和细小的眼睛。我“咯咯咯”地笑,银色亮片已经被擦拭干净。太阳正在下山,大舅将夏日里的菜瓜摆好了盘,小桌子小板凳,我就这样被抱着过去,迎接这个普通夏日的晚餐。

从前大舅妈有着一根长长的辫子,是一个女人应有的形象。后来她把辫子卖掉了,我再也不能玩了。与之类似的还有奶奶脸上的肉瘤,后来被她打掉了。它们是她们身体的一部分,也是我童年玩具的一部分。如果说大舅妈把头发剪掉之后开始像个男人,那她扛米的时候就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大舅家是开米店的,这里有全世界最好吃的大米。十岁之前我都以圆滚滚的肚皮称霸爸爸的朋友圈,多亏了大舅的米店。我见过大舅妈像个男人的样子,尽管几十公斤的大米将她的身体压得很扁平,但她强有力的呼吸和呐喊还是让我震撼。她把自己的身段放到了最低,沉重的大米包降临到她的背部,就这样开始无数个来回的短途旅程。她会在进行这项工作之前穿上准备好的蓝色工作服,戴上防尘的帽子和口罩,穿上大码的胶鞋。整个过程非常紧凑。我在这个暴躁的语境下常常被嫌弃。

从那时起我便震撼于女人的力量,震撼于女人变成男人的力量。我认为她是男人,也是母亲。她消除了我对母亲的刻板印象。我的母亲是温柔的、严厉的,大舅妈是随性的,甚至蛮横的。她并不知道知识给她的儿女带来了什么,她只知道认真做事,家庭不会抛弃她。

我相信每个当代女青年都抗拒这样过一生,但不可否认的是,她值得被永远尊敬。

河水边的小时候

十七年后回想三岁那年,一位老人带我去了另一位老人的葬礼。两位我都不是很熟悉。我在这位老人怀里哭,众人侧目,不知所以。

此后记忆中的老年男性自然只剩下这位还健在的老人,我的外公。他是我自卑的源头,坚强的理由。他的身体很硬朗。他养育了很多优秀的子孙。

不能说童年是灰色的,毕竟我是生来多嘴的、不要脸皮的、难得一见的女孩。在妈妈的镜头前,童年时的我独自在海边掀起自己的绿色裙摆,在沙滩上裸露自己玫红色的泳衣,将黑色的有线话筒握在手中对着镜头做鬼脸。因此你不能说它是暗淡的、毫无光彩的。相反,那时我有着极强的生命力。但如果可以预测未来的幸或不幸,我会竭尽所能将三岁之前的时间全部花光。

每个夏天我都会去河边,多年前人们在河水里洗衣服、游泳,在河边乘凉,谈恋爱。现在河边只有银光闪闪的沙石,大约是舅妈家门前的沙堆扩大了一百倍那么大。小镇上的少年们正值青春期,有了打扮自己的意识,女孩梳着长长的辫子,挂上鲜艳的头绳,招摇过市,男孩戴上帽子,低着头,背单肩包。条件有限,没有别的花样了。他们手牵着手来到河边,有人不小心落水,或者殉情。外公带着我去河边散步,他手里拿着一根树枝,是专门用来吓唬我的。他跟在我身后,树枝摩擦着土地,我在阳光的教唆下绕着河边的大石头旋转,石头被晒得很烫,我一不小心碰到了它,就这样掉入水中,再被外公救起。

我见到过失去爱人多年的外公独自在厨房里做饭时的情景,他好像是故意的,又好像不是,他对我说:“外公可怜。”他一只手拿着锅铲,另一只手垂直放下,他在给几条鱼翻身,锅里只有一点点油,熏得我和他一起哭了出来。我转身离开,他让我不要关门。他一个人生活,从此再也不用做一桌饭菜,每晚的夜生活持续到新闻联播结束之后。乡间没有路灯,老人都和他一样准备睡觉了。我和外公一起生活过,自律,自我牺牲。

后来我长大,回到县城读书,每年寒暑假回到外公家,从此我们的话题就只剩下学习。我与大家的关系急转直下,也从那时起养成了一个人思考一个人发呆的习惯。外公住在灰色的房子里,我以为他和他日益见涨的肚子一样,吞下了很多颜色。我无法像小时候一样穿得野性和暴露,我也不被允许在夏天打伞,冬天睡懶觉,下午看电视。我的人生好像被电子产品毁尽,在网络上看的小说和电影,都和我的成长没有丝毫直接关系。那时我还不知道,一个人的迷惘,迷惘就是清醒的开始。直到我考上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他才对我松了一口气,我们的关系好像又恢复了一些。今年冬天,我带着一台柯达数码相机,在外公的带领下给这个小镇拍了一些照片。那些看着我长大的人,带着新奇的眼光问我在干什么。外公帮我解释:“她在拍照,以后会放到电视上。”

我和这个老人从此和解。他冷嘲热讽的说话方式,苦口婆心的劝导在我这里全部作废,但他还是时不时担心我的将来。他从来不是谁的英雄,他展现偏爱、毒舌、固执、自以为是、现实,农民的本质和最原始的爱意。幼年时我做过一个噩梦,一群骷髅在我眼前,他们穿着红色上衣,被一个个挂在衣架上,地震来了,骷髅的头散落一地,它们对我微笑。可能白天看过关于藏传佛教的电视节目,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做这种噩梦,总之我惊醒,冲出房门,第一个寻找的人就是外公。我躲进他当时还未鼓起的肚子里,寻找现实、乡音、不悲不喜的怀抱。

每当我听到夏日蝉声就会想起外公。他有一个后院,种了几棵桃树。桃树的后面是一片田野,田野里有个幼儿园。我很想去那里拍戏,拍一个孩子从田野走到幼儿园路上发生的事。

他可能会遇到他的外公,拿着一根树枝在他身后凶巴巴吼叫:“你还不去上学!不上学就考不上大学了!”那个和农民有着显著差异的格格不入的农民,他在田野里坚持劳作。

夜路

和我爸一起走夜路,路过公园,路过一尊大佛,大佛周围是百姓,百姓把大佛围成一个圈,大佛的主人把大佛立好摆在正中央,让百姓捐款。佛教音乐与流行曲相结合,还有“支付宝到账”“微信到账”的环境音,十分当代。我驻足一分钟,望着虔诚的百姓,生活在一方水土的百姓,面对着来路不明的大佛,跪拜。

那尊大佛是从卡车里卸下的,大佛的主人挣完今晚的钱,还会去另一个地方挣明天的钱。佛和钱是他们做这件事的方法与目的。我认为人们并不愚昧,人们只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按佛教的话来说,做点善事。大佛的主人巧舌如簧,对着话筒说了很多,意思是感谢大家的捐助,你们好人会有好报的。

夜里是深蓝色的。这座城市正在全方位改造,盖大楼、修路、建公园,还有酒吧。那种蓝色让人恐惧,我在有车辆行驶的路上飞快地走着。路上有和我一样夜走的男人和女人,有遛狗的年轻人,垃圾桶边捡垃圾的老人,穿着鲜艳的姑娘。等天暗下来了,一辆车会从身后开进草丛里停下来,它一动不动。我只是路过,并且很快就忘了这回事。在一片废墟中,还有一排排巨大的圆柱形铁罐,我称之为“毒气桶”,我顺着毒气桶走啊走,就有陌生女人在向我招手。

回忆是断裂的,我爸说白天想不明白的事情晚上总能想明白。运动让人节省时间,因为没有开小差的机会。我可以想很多事情,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在台北旅行的时候也是这样漫无目的地暴走,忠孝东路走九遍,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路过电影馆,进去看看那曾经让我熟睡的《脸》,奇怪的是偌大的放映厅里,我竟将这部作品体会透了。路过一间酒吧,进去,和陌生的台湾男生聊聊天,再出来,微醺,继续走。走到夜市,遇见一个有趣的女孩,坐下来一起吃点东西,再见,继续走。走回青年旅舍,遇到一个男孩,觉得可能会和他发生点什么,但是第二天要回学校,那就留个联系方式,继续走。我惊觉自己已经无法为任何人停留。

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一群人去抓小偷,小偷没抓到,我却与一个男孩手挽手。我们在廉价的房间里翻云覆雨,在灰色的墙壁和发出声响的灯光下;我梦见他肌肉的触感和颜色,梦到这里就断了,没有丝毫进展。醒来觉得很累,像是一件事情没有做成功就去做了另一件同样失败的事情。被浪费的是一下午的时间。

双眼散光。路灯,路灯就像摩天轮,被放大,聚集,再放大,转啊转,像艺术家酒醉后作的画。天旋地转,来无影,去无踪。路灯下的人,匆匆来,匆匆过,我甚至不敢停下脚步回头辨认,就像我无法辨认从前的人,他们究竟如何,是好是坏。我们所寻找的意义,追求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我只能选择性失忆,就像我在这条路上和大家一样,匆匆往深处去。

走不了太远的,通常我见到一家超市,就知道今天的夜走任务完成了,不想越雷池一步,没有丝毫探险家精神。超市的招牌是亮的,在一片荒无人烟的水泥地上,它代表生命力。我见到它,就证明了自己今天保持活着的状态。走到这里的人已经很少了,通常大家都在更前面的地方往回走,想到这里,自认为我还算个了不起的人。

我爸的打狗棒更有生命力,它一出场就充斥着暴力和血腥。不拴绳的狗在桥头乱叫,那根擀面杖就变成长长的极具震慑力的铁棒。我没有见到爸爸在我面前伤害动物的样子,可是如果它们伤害我,我想爸爸就会伤害它们。这根打狗棒买了六年,我爸的夜路走了十几年。好像是在小学的某一天,他突然决定自己每天晚上都要去锻炼身体,从此就不曾中断。我是羡慕这种毅力的。我会为美丽的晚霞停下脚步,爸爸不会;我会为路过自己的高中停下脚步,爸爸不会。在我简单的世界里,我会为很多事情停下脚步,除了人。在爸爸的世界里,他不会为很多事情停下脚步,除了我和妈妈。

这是一片灰色地带,我却不是灰色的人。美丽的城市,越来越美,灰头土脸的人,越来越可怜,昂首挺胸的狗也越来越喘,灰色的人,越来越看不清前面的路。

当我在走夜路的时候,我在想些什么呢?并没有让我变得逻辑清晰,只是把所有问题想了一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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