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3
为进一步提升县乡人大工作绩效考核效率,陕西省镇坪县人大将其创新建立的县乡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考核工作由线下搬到了线上,创新性建设了县乡人大工作绩效标准管理评价系统,并获得国家版权局软著权认证(证号:软著登字第3137026号),走出了一条以信息化推进县乡人大工作绩效管理评价再上新台阶的新路子,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4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西安召开的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上,对镇坪县人大的创新做法给予了肯定。
一、自主研发县乡人大工作绩效标准管理评价系统
2017年初,镇坪县人大成功研发了县乡人大工作绩效标准管理评价系统,实现了对镇坪县县乡人大工作绩效的网上考核,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了镇坪县县乡人大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一)优化流程设计。系统通过模块化布局,将绩效标准划分为55个子模块,融合了涵盖县乡、街道人大工作各方面、各领域、全过程的90余类600余条2100余款标准体系。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代表工作、法定会议、权力行使、工作评价等人大常规内容进行全域整合,各模块既可独立运行,也可与其他模块协同运行,对工作流程进行全域管控,每个模块既可独立形成评价结果,也可形成各模块间的协同评价结果,实现运行流程全域闭环管理。评价结果可直接作为法定意义上的人大工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依据,以终端分的方式作为县委对县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各乡镇和县级有关国家机关的年度人大工作考核评价得分。
(二)创新评价模式。系统改变了传统的对应某项工作管理评价指标大规模上传资料的模式,建立了逻辑性诚信自评模式,在收集整理完成标志性核心数据资料后,管理对象只需在系统对应的指标后点击“是、否”“有、无”等逻辑性选项,通过“操作员”“审核员”等不同用户权限进行自评、审核、提交,即可完成自评并得出自评分值。年末,依据考评对象的自评情况,采取线下概率性抽项核查的方式,对考评对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该融合性评价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资料印证式考核评价模式,评价对象由准备一座庞大的“资料山”变为一个精致的“资料包”,评价工作所需人员和时间可减少50%以上,极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有效降低了工作成本。
(三)实行专网运行。为配合系统的运行,2019年建立了人大工作专网,将县乡人大工作绩效标准管理评价系统放置于专网运行,目前已覆盖至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一级,确保在专网环境运行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下一步将依据技术成熟度,分阶段有限授权逐步向人大代表和原选区选民移动终端延伸,最大化发挥应用系统功能,更好满足用户需求。
该系统通过采取系统化的设计理念和人性化的设计方案,操作使用简单明了,不仅管用,而且好用。该系统的应用,既能实现人大工作进程的全过程宏观分析,又能实现人大工作的个案微观追溯解剖,便于实时掌握工作动态、了解工作进展、解决实际问题,是信息时代系统推进“互联网+人大工作”的一项创新成果,极大地提高了人大工作整体绩效。
二、系统建设推动了县乡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该系统自2018年上线运行以来,整体运行效果良好,有力推动了县乡人大工作提质增效。重点取得了三个方面成效。一是人大工作运行方式实现了由线下运行向线上运行的转变。运用信息技术将县乡人大工作标准化制度机制转化为应用软件系统,使人大工作传统的手工线下操作转变为信息化线上操作,县乡人大高频发生的重点工作具体干什么、怎么干和干出什么成效在系统内一目了然,管理系统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方便快捷、精准高效,助力人大工作成本最小化、效能最大化,深受广大用户欢迎。二是人大工作運行质量实现了脱“虚”向“实”转变。绩效标准管理评价系统,有效保障人大工作精准运行、精细管理、科学评价,推动人大工作落实落细。三是为高质量发展赋予新动能。通过人大信息化发展,推动镇坪县人大工作不同程度存在的会议“走过场”、履职行权“虚化”、监督工作“粗、宽、松、软”,不会、不愿、不敢履职等现象得到有效克服,人大制度更好转化为县域治理效能,进而推动县域治理制度体系的合力和活力不断增强,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催生县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近年来,镇坪县在全市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获得“五连冠”,是全省经济发展争先进位获得全省唯一三年连续进位县,人大工作标准化改革创新成为全国地方人大实践创新6大典型案例之一,2019年度财政绩效管理评价获得全国第三全省第一,多项工作位于全市全省前列。
三、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
虽然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及其应用系统研究探索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但未来发展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加倍努力。
下一步,需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在完成镇坪县信息化建设第一个五年规划的基础上,高点站位,超前思维,科学谋划制定镇坪县县乡人大信息化建设第二个五年(2022—2026年)规划,强力推动数字人大建设,以数字赋能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现有绩效标准,提升可复制、可推广性、可考核性,对尚未制定绩效标准的有关工作适时制定出台相应的绩效标准,使绩效标准体系更加全面系统,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三是优化完善人大工作绩效管理评价系统,使之更加管用好用,也要持续与信息技术公司合作,不断按照统一建设、分级使用原则,开发下游产品,以更好适应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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